《道德经》是中国古籍中被翻译的最多的,无论是译本还是印数肯定比《论语》多。早期译本多由洋人(所谓汉学家)翻译。最早的译者之一是James Legge(理雅各),苏格兰人,曾到香港做过传教士,后来去牛津做了那儿的第一任中文教授。传播最广的当属Arthur Waley(亚瑟?韦利)的译本,出版于1934年。国人中当然也不乏译者,第一位应为吴经熊,后又有林语堂、初大告等。现将James Legge(理雅各),Arthur Waley(亚瑟?韦利),和林语堂译本中的头几句列表如下:
也有几位当代的男女妄人用现代汉语翻译过《道德经》。但基本都是扯淡,比如“可用言辞言说的道,就不是常道;可以说的出来的名,就不是常名”。谁能告诉我,他这里头,什么是“道”,什么是“名”,什么是“常”,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还不如看原文呢,起什么哄啊。 “道可道”的第一个“道”理解容易,基本就是“道路”的意思。但第二个“道”的理解就不那么简单了。至少有两种理解:最容易、最普遍的理解是“言说”。我见到的所有现代汉语译本都是这么说的。但据左民安先生《细说汉字》:“道”字是会意字,本义为“路”,可引申为“方法,途径,疏导”等。我想,“道”作“言说”解释,大概是近代的事情。大部分英文对第二个“道”的翻译也都是told, said等,只有James Legge(理雅各)把它翻译为trodden(踩踏)。按照这后一种解释,用现代汉语可以这么说:可以走的那个路,真不是一般的路;或者:可以走的那个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觉得这是对“道”最贴近原意的解读。其实,鲁迅先生说的“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同“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很接近。如果是这层意思,那么相对于“名”,这个“道”就是具体的、实践的、唯物的,而“名”是抽象的、理论的、唯心的。 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两个帛书版本看,“道可道,非常道”的原文应是“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汉文帝刘恒后,为避讳,将“恒”字改为“常”了。这么说,“常”字翻译为“unvarying”或者“unchanging”都算靠谱。我甚至觉得constant也不错,但没见人这么翻过。 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好像没有翻译过《道德经》。但他们翻译过关汉卿的《望江亭》(The Riverside Pavilion)。《望江亭》的开场就是白道姑的念白“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杨、戴是这么翻的: The law that can be told is not the invariable law; The names that can be named are not invariable names. 这绝对把“道”字拔高了。考虑到文明史,我觉得只有牛顿开启的那些玩意才可以叫law(定律)。现在的人把“道”夸张为什么“法则”、“规律”,有点扯蛋了。中国没有文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古人总喜欢把比他们还古的先人拔高。中国的文人是一辈挨一辈地抽自己嘴巴说我们先人牛逼啊。其实,中国的先人大部是傻逼。宏观地看历史,从古希腊先贤,到伽利略、牛顿,再到爱因斯坦、罗素,文明是这么一步一步发展得来的。知识越积累越多,社会越来越有智慧,而不是中国古人说的:越老的越好,越反智的越好。 最后为了娱乐,咱试试Google翻译器: Road
哈,没太离谱,而且有特色。我喜欢Road 所以,不懂英文是读不懂中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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