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统治者历来重视官僚的辅佐作用。先秦情况资料太少,记载不详,只是从《史记》中了解一些。黄帝时有四大臣:风后、力牧、常先、大鸿。四人分工不清,从史料中知道风后在与蚩尤作战中发明了指南车,并力战而死。另有仓颉创造了文字。尧时有四大臣,谓之“四岳”:羲仲(东岳)、羲叔(南岳)、和仲(西岳)、和叔(北岳)。另有共工、鲧等人。其事迹不详,只知鲧奉命治水,失败后被处死。舜时大臣分工已知:皋陶为大理,主刑(后历代大理寺皆主刑);伯夷主礼;垂主工;益主虞;弃主稷(农业);契主司徒;龙主宾客等。另有禹承父业治水,功最大,成为舜的继承人。夏时不详,殷商成汤时有伊尹、太戊时有伊陟、武丁时有傅说、纣王时有比干、商容,皆为名相。周初文王、武王时有太公姜尚、周公旦、召公奭等。周朝建立后,周公旦定礼仪、置百官,中央统治机构庞大的官僚体系逐步完善,设有“三公”、“九卿”。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又设“三少”: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公之副;设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卿与三少合称九卿。其后历代皆袭用其称谓,只不过对其职权范围加以变化而已。到秦朝,百官已齐备。汉朝建立,基本上承袭秦制,并继续加以完备;同时分封了许多诸侯王国,实行郡县制与封建制并存制度。现将汉朝及以后历代百官设置情况简列如下。
一、西汉
丞相、相国 佐天子理万机。有时设一人,有时设左、右丞相二人。
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不常置,因位高,无合适人选便缺。
太尉 掌武事。为武职最高。禄比丞相。武帝时置大司马以代之。
御史大夫 副丞相,位上卿。成帝时更名为大司空,禄比丞相。
前后左右将军 掌兵事,位上卿。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
以上为公、上卿,皆为高层官吏。中层则为卿、大夫,分掌各事。主要有:奉常 掌宗庙礼仪,景帝时更名太常;
郎中令 掌宫殿门户,武帝时更名光禄勋,平帝时更名虎贲郎、中郎将;卫尉 掌宫门守事;
太仆 掌舆马;
廷尉 掌刑辟,景帝时更名大理;
典客 掌蛮夷事,武帝时更名大鸿胪;
宗正 掌皇族事,平帝时更名宗伯;
治粟内史 掌农事,武帝时更名大司农;
少府 掌税收;
中尉 掌京师守卫,武帝时更名执金吾;
太子太傅、少傅 掌太子教授;
将作少府 掌治宫室,景帝时更名将作大匠;
典属国 掌蛮夷降者,后并于大鸿胪;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
内史 掌治京师,武帝时更名京兆尹;
主爵中尉 掌列侯,武帝时更名右扶风;
护军都尉 掌宫室守卫,平帝时更名护军;
司隶校尉 掌捕盗督奸;
城门校尉 掌京师城门守卫,武帝时新置;
奉车都尉 掌舆车,武帝时新置;
驸马都尉 掌驸马,武帝时新置;
监御史 掌监郡,武帝时置刺史;
郡守 掌治其郡,景帝时更名太守;
县令、长 掌治其县。
另有侍中、中常侍、给事中等,属加官。
爵位分二十等(数多者位贵):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列侯)。
二、东汉
东汉在西汉的基础上又有所变动、完善。
太傅 上公。太师、太保废止,只保留太傅,位高,不常置。
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太尉 掌兵事,世祖时改称大司马;
司徒 掌民事,世祖时改称大司徒;
司空 掌水土事,世祖时改称大司空;
将军 掌征伐事,无战事则不置。其中位比公者有:一大将军、二骠骑将军、三车骑将军、四卫将军。另有前、后、左、右将军。
大将军以上为高层官员,所享俸禄为五千石。中层为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不等。其余更低,为一千石、比一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享受中二千石的有:
太常卿 掌礼仪祭祀;
光禄勋 掌宿卫宫殿,其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以上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一千石)、谒者仆射(比一千石);
卫尉卿 掌宫门守卫;
太仆卿 掌车马;
廷尉卿 掌刑狱;
大鸿胪卿 掌诸侯及蛮夷事;
宗正卿 掌宗室事;
大司农卿 掌钱谷金币;
少府卿 掌御用诸物;其属:侍中、中常侍皆比二千石,尚书令一千石,尚书仆射六百石,六曹尚书、御史中丞皆比六百石;
执金吾 掌宫外治安;
太子太傅 掌辅导太子。
享受二千石的有:
大长秋 掌奉宣中宫命;
太子少傅 掌辅导太子;
将作大匠 掌宫殿、宗庙、园林建筑。
享受比二千石的有:
城门校尉 掌京师城门守卫;
北军中侯 掌监五营。其属: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司隶校尉 掌举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
京都尹、郡守皆二千石,县令一千石。
三、晋
丞相、相国 不常置,为之者非寻常人;
太宰、太傅、太保 为上公,亦不常置,无合适人选则缺;
太尉、司徒、司空 为三公,掌实权;
大将军 掌军权,位在三司上;
开府仪同三司 近朝新置,位同三司;
将军 称号繁多,除骠骑、车骑、卫将军外,有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东南西北)、四镇(东南西北)、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诸大将军。其开府者,位从公;
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 开府者,位从公。
以上为高层官员,品秩第一。
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骠骑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者品秩第二。
都督诸军事、临诸军事、督诸军事;使持节、持节、假节;领尚书事、录尚书事,皆根据需要,以公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 掌日常庶务,其属:左、右仆射,或只设尚书仆射一人。列曹尚书,名称变化较大,初为吏部、三公、驾部、客曹、屯田、度支六曹;太康中改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南渡后改为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曹。
其余与东汉变化不大。
四、南朝(梁)
南北朝时,尽管朝代更替频繁,战乱不断,中央统治机构仍不断改善,分工更加精细,职责更加明确。
丞相、三师(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大司马、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皆为高层官员,品秩最高,为十八班。特进从公。
尚书省 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置令一人、左、右仆射。无令则由左仆射代。设六部: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各置尚书、侍郎二人、左、右丞。
门下省 掌禁令。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及驸马、奉车、车骑三都尉等。
中书省 掌出帝命。置监、令、侍郎、中书舍人等。
以上三省为主要执政部门,另有御史台(掌督司百僚,置大夫、中丞等)、秘书监(掌典籍图书,置监、丞、郎、著作郎等)以及十二卿:
太常卿、宗正卿、司农卿 —— 春卿
太府卿、少府卿、太仆卿 —— 夏卿
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 —— 秋卿
光禄卿、鸿胪卿、太舟卿 —— 冬卿
武职则有称号繁多的将军:
领军、护军、左、右卫、骁骑、游骑六将军;
左、右、前、后四将军;
左、右中郎将;
屯骑、步骑、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
武贲、冗从、羽林三将军等。
东宫官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詹事、左、右卫率、中庶子等。
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者,品秩为十七班;
尚书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禄大夫,品秩为十六班;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傅、中书监、特进、领、护军将军为十五班;
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太子詹事、金紫光禄大夫、太常卿为十四班;
中书令、列曹尚书、宗正卿、太府卿、光禄大夫、国子祭酒为十三班;
侍中、散骑常侍、左、右为将军、卫尉卿为十二班;
左、右游击、太中大夫、司农卿、少府卿、廷尉卿、光禄卿为十一班;
给事黄门侍郎、太仆卿、大匠卿、中散大夫为十班;
尚书左丞、鸿胪卿、中书侍郎、太舟卿、大长秋为九班;
秘书丞、散骑侍郎、尚书右丞、左、右中郎将为八班。
武职分二十四班。
五、隋
隋朝统一天下,中央统治机构更加完善,三师、三公皆备,三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职权更加分明,其他机构与晋朝大同小异。百官的勋、爵、品秩更加完备。
勋级分为十一级: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
爵分九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
秩分九品十八级:
三师、王、三公(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从一品);
柱国、太子太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金紫光禄大夫、雍州牧(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侯、领左右大将军、其他五部尚书、其他六卿、京兆尹、上州刺史、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九寺少卿、太子左右卫、开国子(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右丞、上郡太守、谏议大夫(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长侍、秘书丞、散骑侍郎(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常侍、中郡太守、奉车都尉、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驸马都尉(从五品);
……
六、唐
唐朝废丞相职,以三省长官行丞相事,共议国政。百官品秩更加分明。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
尚书省 令(正二品)、左、右仆射(从二品)、左、右丞(正四品)、六部尚书(正三品)、六部侍郎(正四品);
门下省 侍中(正二品)、门下侍郎(正三品)、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左谏议大夫(正四品下)、给事中(正五品);
中书省 中书令(正二品)、侍郎(正三品)、中书舍人(正五品);
殿中省 监(从三品)、少监(正四品);
内侍省 监(从三品)、少监、内侍(从四品);
司天台 监(正三品)、少监(正四品)、春夏秋冬中五官正(正五品);
御史台 大夫(正三品)、中丞(正四品);
太常寺 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
其他八寺及少府、将作监、国子监 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
武职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 上将军(从二品)、大将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 大将军(正二品)、统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从二品)、太子宾客(正三品)、太子詹事、少詹事(正四品)、太子左庶子、太子左、右率(正四品)。
大都督府 都督(从二品)、长史(从三品)、司马(从四品);
中都督府 都督(正三品)、别驾(正四品)、长史、司马(正五品);
下都督府 都督(从三品)、别驾(从四品)、长史、司马(从五品);
大都护府 大都护(从二品)、副大都护( 从三品)、副都护(正四品);
上都护府 都护(正三品)、副都护(从四品)、长史(正五品);
上州刺史(从三品)、中州刺史(正四品)、下州刺史(正四品);
京县令(正五品)、畿县令(正六品)上县令(从六品)、中县令(正七品)、下县令(从七品)。
七、宋
宋朝承袭唐制,但变动较大。
三师、三公 为宰相、亲王之加官;太尉位在太傅之上。
宰相 以同平章事任之。有时一人,有时二三人。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次为集贤殿大学士。神宗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又以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左、右丞相。
平章军国重事 位在宰相上,用以给老臣硕德之人加官。
使相 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平章政事者之称谓,不予政事。
参知政事 副宰相,后废。
门下省 置侍中、侍郎、左散骑常侍;
中书省 令、侍郎、右散骑常侍;
尚书省 令、左、右仆射、左、右丞;
枢密院 掌军国机务。与中书省对持文武二柄,号“二府”。置枢密使、知院事、同知院事、枢密副使;
宣徽院 总领内诸司,置南院使、北院使,后废;
三司使 通管盐铁、度支、户部,位亚执政,置使、副使、判官,后废;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
各殿阁大学士、学士;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置尚书、侍郎、郎中;
御史台 御史大夫,只为加官。另置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察御史;
秘书省 监、少监、丞;
殿中省 掌天子饮食起居,置监、少监、丞。
其他各寺、监基本同唐。武官有:
殿前司 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
侍卫亲军 分马军、步军,皆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
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统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 皆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皆命宗室任之,或为武官之赠官。
节度使 一方军政大员,其位显权重,不轻授。
大都督府 大都督、长史。
制置使、宣谕使、宣抚使、经略安抚使、招讨使 皆为守境安民之职。
爵分十二级: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勋分十二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
品秩分九品十八级:
三师、左右丞相、三孤、王(正一品);
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三师、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
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正二品);
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三少、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上将军、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从二品);
宣奉、正奉大夫、诸殿大学士、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上护军(正三品);
正议、通奉大夫、诸殿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府尹、六部侍郎、诸卫上将军、开国侯、护军(从三品);等等。
八、明
明朝的百官设置与宋朝大致相同,变化明显的一是提高了宗人府的地位,二是三省只保留中书省,三是设立13个布政使司分领全国各地军政事。百官的品秩也更加分明,等级也更加森严。
宗人府 掌皇帝九族之属籍。置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正一品);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
中书省 左右丞相(正一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
布政使司 布政使(从二品)、参政(从三品)、参议(从四品)。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都察院 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
通政使司 通政使(正三品)、左右通政(正四品)、参议(正五品)。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
都转运盐使司 度转运使(从三品)、同知(从四品)、副使(从五品)。
其他寺、监正职为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副职降一级。
地方官吏:知府(正四品)、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
五军(中、左、右、前、后)都督府 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
留守司 留守(正二品)、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宣慰使司 宣慰使(从三品)同知(正四品)、副使(从四品);
宣抚司 宣抚使(从四品)、同知(正五品)、副使(从五品);
安抚司 安抚使(从五品)、同知(正六品)、副使(从六品);
招讨司 招讨使(从五品)、副招讨(正六品);
长官司 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六品)。
九、清
清朝基本承袭明制,改动之处一是设内阁,成员由大学士任之;二是设军机处,军机大臣由大学士、尚书、侍郎任之;三是设理藩院,专门处理蒙古及诸番事。
宗人府 置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皆由宗室王公为之;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正二品);
内阁 大学士(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正一品)、学士(正二品);
军机处 军机大臣,无定员,品级随任者;
内务府 总管大臣(正二品);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理藩院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都察院 左都御史(正二品)、左副都御使(正三品);
通政使司 通政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
其他各寺、监 正职为正三品、正四品,副职皆降一级;
总督府 总督(从一品)、巡抚(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布政使(从二品);
都转盐运使(从三品)。
地方官:顺天府、奉天府尹(正三品)、道员(正四品)、知府(从四品)、知州(正五品)、知县(正七品)。
侍卫处 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
銮舆卫 掌卫事大臣(正一品)、銮舆使(正三品);
骁骑营 八旗都统(正一品)、副都统(正二品);
步军营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从一品)、左右翼总兵(正二品);
火器营 内、外营翼长(正三品);
键锐营 翼长、前锋参领(正三品);
神机营 管理大臣。
清朝后期机构设置变动较大,内阁统领一切,下设若干部、府、院:
内阁 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国务大臣;
外务部 置外务大臣、副大臣。下属: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三等出使大臣(正三品)、保和会专使大臣(正二品);
民政部 民政大臣、副大臣;
度支部 度支大臣、副大臣;
学部 学务大臣、副大臣;
海军部 海军大臣、副大臣;
法部 司法大臣、副大臣;
邮传部 邮传大臣、副大臣;
军諮府 军諮大臣;
弼法院 院长、副院长;
资政院 总裁、副总裁;
盐政院 盐政大臣;
典礼院 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