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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百官

 黑老赵 2013-09-09

古代统治者历来重视官僚的辅佐作用。先秦情况资料太少,记载不详,只是从《史记》中了解一些。黄帝时有四大臣:风后、力牧、常先、大鸿。四人分工不清,从史料中知道风后在与蚩尤作战中发明了指南车,并力战而死。另有仓颉创造了文字。尧时有四大臣,谓之“四岳”:羲仲(东岳)、羲叔(南岳)、和仲(西岳)、和叔(北岳)。另有共工、鲧等人。其事迹不详,只知鲧奉命治水,失败后被处死。舜时大臣分工已知:皋陶为大理,主刑(后历代大理寺皆主刑);伯夷主礼;垂主工;益主虞;弃主稷(农业);契主司徒;龙主宾客等。另有禹承父业治水,功最大,成为舜的继承人。夏时不详,殷商成汤时有伊尹、太戊时有伊陟、武丁时有傅说、纣王时有比干、商容,皆为名相。周初文王、武王时有太公姜尚、周公旦、召公奭等。周朝建立后,周公旦定礼仪、置百官,中央统治机构庞大的官僚体系逐步完善,设有“三公”、“九卿”。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又设“三少”: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公之副;设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卿与三少合称九卿。其后历代皆袭用其称谓,只不过对其职权范围加以变化而已。到秦朝,百官已齐备。汉朝建立,基本上承袭秦制,并继续加以完备;同时分封了许多诸侯王国,实行郡县制与封建制并存制度。现将汉朝及以后历代百官设置情况简列如下。

一、西汉

丞相、相国  佐天子理万机。有时设一人,有时设左、右丞相二人。

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不常置,因位高,无合适人选便缺。

太尉  掌武事。为武职最高。禄比丞相。武帝时置大司马以代之。

御史大夫  副丞相,位上卿。成帝时更名为大司空,禄比丞相。

前后左右将军  掌兵事,位上卿。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

以上为公、上卿,皆为高层官吏。中层则为卿、大夫,分掌各事。主要有:奉常  掌宗庙礼仪,景帝时更名太常;

郎中令  掌宫殿门户,武帝时更名光禄勋,平帝时更名虎贲郎、中郎将;卫尉  掌宫门守事;

太仆  掌舆马;

廷尉  掌刑辟,景帝时更名大理;

典客  掌蛮夷事,武帝时更名大鸿胪;

宗正  掌皇族事,平帝时更名宗伯;

治粟内史  掌农事,武帝时更名大司农;

少府  掌税收;

中尉  掌京师守卫,武帝时更名执金吾;

太子太傅、少傅  掌太子教授;

将作少府  掌治宫室,景帝时更名将作大匠;

典属国  掌蛮夷降者,后并于大鸿胪;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

内史  掌治京师,武帝时更名京兆尹;

主爵中尉  掌列侯,武帝时更名右扶风;

护军都尉  掌宫室守卫,平帝时更名护军;

司隶校尉  掌捕盗督奸;

城门校尉  掌京师城门守卫,武帝时新置;

奉车都尉  掌舆车,武帝时新置;

驸马都尉  掌驸马,武帝时新置;

监御史  掌监郡,武帝时置刺史;

郡守  掌治其郡,景帝时更名太守;

县令、长  掌治其县。

另有侍中、中常侍、给事中等,属加官。

爵位分二十等(数多者位贵):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列侯)。

二、东汉

东汉在西汉的基础上又有所变动、完善。

太傅  上公。太师、太保废止,只保留太傅,位高,不常置。

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太尉  掌兵事,世祖时改称大司马;

司徒  掌民事,世祖时改称大司徒;

司空  掌水土事,世祖时改称大司空;

将军  掌征伐事,无战事则不置。其中位比公者有:一大将军、二骠骑将军、三车骑将军、四卫将军。另有前、后、左、右将军。

大将军以上为高层官员,所享俸禄为五千石。中层为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不等。其余更低,为一千石、比一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享受中二千石的有:

太常卿  掌礼仪祭祀;

光禄勋  掌宿卫宫殿,其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以上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一千石)、谒者仆射(比一千石);

卫尉卿  掌宫门守卫;

太仆卿  掌车马;

廷尉卿  掌刑狱;

大鸿胪卿  掌诸侯及蛮夷事;

宗正卿  掌宗室事;

大司农卿  掌钱谷金币;

少府卿  掌御用诸物;其属:侍中、中常侍皆比二千石,尚书令一千石,尚书仆射六百石,六曹尚书、御史中丞皆比六百石;

执金吾  掌宫外治安;

太子太傅  掌辅导太子。

享受二千石的有:

大长秋  掌奉宣中宫命;

太子少傅  掌辅导太子;

将作大匠  掌宫殿、宗庙、园林建筑。

享受比二千石的有:

城门校尉  掌京师城门守卫;

北军中侯  掌监五营。其属: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司隶校尉  掌举察百官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

京都尹、郡守皆二千石,县令一千石。

三、晋

丞相、相国  不常置,为之者非寻常人;

太宰、太傅、太保  为上公,亦不常置,无合适人选则缺;

太尉、司徒、司空  为三公,掌实权;

大将军  掌军权,位在三司上;

开府仪同三司  近朝新置,位同三司;

将军  称号繁多,除骠骑、车骑、卫将军外,有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东南西北)、四镇(东南西北)、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诸大将军。其开府者,位从公;

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  开府者,位从公。

以上为高层官员,品秩第一。

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骠骑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者品秩第二。

都督诸军事、临诸军事、督诸军事;使持节、持节、假节;领尚书事、录尚书事,皆根据需要,以公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  掌日常庶务,其属:左、右仆射,或只设尚书仆射一人。列曹尚书,名称变化较大,初为吏部、三公、驾部、客曹、屯田、度支六曹;太康中改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南渡后改为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曹。

其余与东汉变化不大。

四、南朝(梁)

南北朝时,尽管朝代更替频繁,战乱不断,中央统治机构仍不断改善,分工更加精细,职责更加明确。

丞相、三师(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大司马、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皆为高层官员,品秩最高,为十八班。特进从公。

尚书省  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置令一人、左、右仆射。无令则由左仆射代。设六部: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各置尚书、侍郎二人、左、右丞。

门下省  掌禁令。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及驸马、奉车、车骑三都尉等。

中书省  掌出帝命。置监、令、侍郎、中书舍人等。

以上三省为主要执政部门,另有御史台(掌督司百僚,置大夫、中丞等)、秘书监(掌典籍图书,置监、丞、郎、著作郎等)以及十二卿:

太常卿、宗正卿、司农卿 —— 春卿

太府卿、少府卿、太仆卿 —— 夏卿

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 —— 秋卿

光禄卿、鸿胪卿、太舟卿 —— 冬卿

武职则有称号繁多的将军:

领军、护军、左、右卫、骁骑、游骑六将军;

左、右、前、后四将军;

左、右中郎将;

屯骑、步骑、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

武贲、冗从、羽林三将军等。

东宫官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詹事、左、右卫率、中庶子等。

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者,品秩为十七班;

尚书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禄大夫,品秩为十六班;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傅、中书监、特进、领、护军将军为十五班;

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太子詹事、金紫光禄大夫、太常卿为十四班;

中书令、列曹尚书、宗正卿、太府卿、光禄大夫、国子祭酒为十三班;

侍中、散骑常侍、左、右为将军、卫尉卿为十二班;

左、右游击、太中大夫、司农卿、少府卿、廷尉卿、光禄卿为十一班;

给事黄门侍郎、太仆卿、大匠卿、中散大夫为十班;

尚书左丞、鸿胪卿、中书侍郎、太舟卿、大长秋为九班;

秘书丞、散骑侍郎、尚书右丞、左、右中郎将为八班。

武职分二十四班。

五、隋

隋朝统一天下,中央统治机构更加完善,三师、三公皆备,三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职权更加分明,其他机构与晋朝大同小异。百官的勋、爵、品秩更加完备。

勋级分为十一级: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

爵分九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

秩分九品十八级:

三师、王、三公(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从一品);

柱国、太子太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金紫光禄大夫、雍州牧(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侯、领左右大将军、其他五部尚书、其他六卿、京兆尹、上州刺史、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九寺少卿、太子左右卫、开国子(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右丞、上郡太守、谏议大夫(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长侍、秘书丞、散骑侍郎(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常侍、中郡太守、奉车都尉、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驸马都尉(从五品);

……

六、唐

唐朝废丞相职,以三省长官行丞相事,共议国政。百官品秩更加分明。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

尚书省  令(正二品)、左、右仆射(从二品)、左、右丞(正四品)、六部尚书(正三品)、六部侍郎(正四品);

门下省  侍中(正二品)、门下侍郎(正三品)、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左谏议大夫(正四品下)、给事中(正五品);

中书省  中书令(正二品)、侍郎(正三品)、中书舍人(正五品);

殿中省  监(从三品)、少监(正四品);

内侍省  监(从三品)、少监、内侍(从四品);

司天台  监(正三品)、少监(正四品)、春夏秋冬中五官正(正五品);

御史台  大夫(正三品)、中丞(正四品);

太常寺  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

其他八寺及少府、将作监、国子监  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

武职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  上将军(从二品)、大将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  大将军(正二品)、统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正三品)、将军(从三品)。

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少傅、少保(从二品)、太子宾客(正三品)、太子詹事、少詹事(正四品)、太子左庶子、太子左、右率(正四品)。

大都督府  都督(从二品)、长史(从三品)、司马(从四品);

中都督府  都督(正三品)、别驾(正四品)、长史、司马(正五品);

下都督府  都督(从三品)、别驾(从四品)、长史、司马(从五品);

大都护府  大都护(从二品)、副大都护( 从三品)、副都护(正四品);

上都护府  都护(正三品)、副都护(从四品)、长史(正五品);

上州刺史(从三品)、中州刺史(正四品)、下州刺史(正四品);

京县令(正五品)、畿县令(正六品)上县令(从六品)、中县令(正七品)、下县令(从七品)。

七、宋

宋朝承袭唐制,但变动较大。

三师、三公  为宰相、亲王之加官;太尉位在太傅之上。

宰相  以同平章事任之。有时一人,有时二三人。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次为集贤殿大学士。神宗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又以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左、右丞相。

平章军国重事  位在宰相上,用以给老臣硕德之人加官。

使相  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平章政事者之称谓,不予政事。

参知政事  副宰相,后废。

门下省  置侍中、侍郎、左散骑常侍;

中书省  令、侍郎、右散骑常侍;

尚书省  令、左、右仆射、左、右丞;

枢密院  掌军国机务。与中书省对持文武二柄,号“二府”。置枢密使、知院事、同知院事、枢密副使;

宣徽院  总领内诸司,置南院使、北院使,后废;

三司使  通管盐铁、度支、户部,位亚执政,置使、副使、判官,后废;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

各殿阁大学士、学士;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置尚书、侍郎、郎中;

御史台  御史大夫,只为加官。另置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察御史;

秘书省  监、少监、丞;

殿中省  掌天子饮食起居,置监、少监、丞。

其他各寺、监基本同唐。武官有:

殿前司  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

侍卫亲军  分马军、步军,皆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

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统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  皆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皆命宗室任之,或为武官之赠官。

节度使  一方军政大员,其位显权重,不轻授。

大都督府  大都督、长史。

制置使、宣谕使、宣抚使、经略安抚使、招讨使  皆为守境安民之职。

爵分十二级: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勋分十二等: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

品秩分九品十八级:

三师、左右丞相、三孤、王(正一品);

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三师、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

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正二品);

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三少、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上将军、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从二品);

宣奉、正奉大夫、诸殿大学士、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上护军(正三品);

正议、通奉大夫、诸殿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府尹、六部侍郎、诸卫上将军、开国侯、护军(从三品);等等。

八、明

明朝的百官设置与宋朝大致相同,变化明显的一是提高了宗人府的地位,二是三省只保留中书省,三是设立13个布政使司分领全国各地军政事。百官的品秩也更加分明,等级也更加森严。

宗人府  掌皇帝九族之属籍。置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正一品);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

中书省  左右丞相(正一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

布政使司  布政使(从二品)、参政(从三品)、参议(从四品)。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都察院  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

通政使司  通政使(正三品)、左右通政(正四品)、参议(正五品)。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

都转运盐使司  度转运使(从三品)、同知(从四品)、副使(从五品)。

其他寺、监正职为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副职降一级。

地方官吏:知府(正四品)、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

五军(中、左、右、前、后)都督府  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

留守司  留守(正二品)、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宣慰使司  宣慰使(从三品)同知(正四品)、副使(从四品);

宣抚司  宣抚使(从四品)、同知(正五品)、副使(从五品);

安抚司  安抚使(从五品)、同知(正六品)、副使(从六品);

招讨司  招讨使(从五品)、副招讨(正六品);

长官司  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六品)。

九、清

清朝基本承袭明制,改动之处一是设内阁,成员由大学士任之;二是设军机处,军机大臣由大学士、尚书、侍郎任之;三是设理藩院,专门处理蒙古及诸番事。

宗人府  置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皆由宗室王公为之;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正二品);

内阁  大学士(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正一品)、学士(正二品);

军机处  军机大臣,无定员,品级随任者;

内务府  总管大臣(正二品);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理藩院  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

都察院  左都御史(正二品)、左副都御使(正三品);

通政使司  通政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

其他各寺、监  正职为正三品、正四品,副职皆降一级;

总督府  总督(从一品)、巡抚(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布政使(从二品);

都转盐运使(从三品)。

地方官:顺天府、奉天府尹(正三品)、道员(正四品)、知府(从四品)、知州(正五品)、知县(正七品)。

侍卫处  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

銮舆卫  掌卫事大臣(正一品)、銮舆使(正三品);

骁骑营  八旗都统(正一品)、副都统(正二品);

步军营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从一品)、左右翼总兵(正二品);

火器营  内、外营翼长(正三品);

键锐营  翼长、前锋参领(正三品);

神机营  管理大臣。

清朝后期机构设置变动较大,内阁统领一切,下设若干部、府、院:

内阁  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国务大臣;

外务部  置外务大臣、副大臣。下属: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三等出使大臣(正三品)、保和会专使大臣(正二品);

民政部  民政大臣、副大臣;

度支部  度支大臣、副大臣;

学部  学务大臣、副大臣;

海军部  海军大臣、副大臣;

法部  司法大臣、副大臣;

邮传部  邮传大臣、副大臣;

军諮府  军諮大臣;

弼法院  院长、副院长;

资政院  总裁、副总裁;

盐政院  盐政大臣;

典礼院  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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