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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思考

 学海无涯·孙俊 2013-09-12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原来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演变而来的,它的职责是在乡镇纪委的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决定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之相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不仅没有弱化,反而更加具体清晰,人员组成也更趋合理和精炼。

这一村级组织的设立,使村务监督工作步入了有章可循的制度化进程,使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了很大的提升。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村民民主自治和民主监督能力。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村级组织在实际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成员结构不合理。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素质差、缺乏财务管理及其它村级事务方面的知识,缺乏观察、理解和监督村级事务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有壳无核。在档案资料中,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行产生,而村委会中没有设置相应的办公地点,更没有挂牌,履行职责采取的是流动制,让人很难发现村里有这一组织的存在。这一现象非常普遍。

三是作用发挥不明显。少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对村级事务过问极少,甚至从不过问,更别说发挥监督作用,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

四是缺乏制度保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履职缺乏相配套的制度、操作程序加以规范。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受乡镇纪委的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因此,乡镇纪委及村党组织应真正重视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常性地给予指导,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对该组织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合理地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促进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使村“两委”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村级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注重能力培养。一是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过程中,村党组织要把好推荐关,乡镇党委严把审核关,村民代表严把推选关。把那些有文化、有公信力、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人推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使这组织血肉丰满,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二是要注重能力培养,经常性地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村级各项事务、村民自治的有关知识,重点是村“两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知识,提高其监督水平和能力,使所有成员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

三、建立激励机制。要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就必须在成立该组织的基础上,满足其财力、物力所需。具体的说,就是要做到“五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职责),有办公设施,有办公经费,有误工补贴。除此以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群众的满意度和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程度,建立激励机制,以调动村监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村“两委”的监督机构,同时也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监督者同样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为保证其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履行职责,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内容既包括对村级事务开展监督的制度,也包括组织自身管理与建设方面的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必须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公开述职并接受群众的测评,检验工作成效的高低,自身的优劣,特别是不足,以更好地业绩服务于群众。(竹溪县民政局 夏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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