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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群众监督与纪委监督衔接机制的通知

 至譽無譽 2022-09-20 发布于广东

各村(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村级权力运行,建立村务监督高效动作的长效机制,构建群众监督与纪委专职监督的有效衔接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1.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在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加强村务、财务规范操作,维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向镇纪委报告工作。

  2.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其中,主任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副书记(村级纪检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年满18周岁,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公共事业,有一定的政策文化水平,有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鼓励本村知名人士、毕业大学生等,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本村报账员)、村文书、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议村民小组组长不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任职。

  3.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一般按照职数先推选成员,再由村党组织负责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协商产生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相同,可连选连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的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一并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4.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主动辞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主动辞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职务自行终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不合格、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3)撤换成员。对不能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经村党组织批评教育两次以上仍不及时整改的,)连续两次被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不称职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撤换。

  4)补选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缺的,应在1个月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在原推选得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名额的按原推选方式进行补选。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5、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监督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章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尤其要对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随意干预村“两委”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村务监督制度

  1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 实行村务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村务情况分析会议,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解决。

  3、实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应向镇纪委、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个别谈话、工作调试会、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 建立评议考核制度。由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培训教育制度。由镇纪委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针对如何履行监督职能、问题线索收集、线索反馈、政策法规等主题开展学习。

  6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有专人记录,经主任和到会成员签字,作为村级档案留存保管。

  7 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各单位可依情况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细化本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确保6月前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有序运行。

  2. 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村党组织在村务监督工作的指导;民政部门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村务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对村务监督工作开展的督导。

  3. 保障到位,全力推进。各村(居)党(总)支部要织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统一挂牌、制作印章。

  中共塘南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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