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春秋·李耳第三十四章【原文】 大道汜兮⑴,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⑵,功成而不有⑶。衣养⑷万物而不为主⑸,常无欲⑹,可名于小⑺;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⑻。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译文】 大道广泛流行,左右上下无所不到。万物依赖它生长而不推辞,完成了功业,办妥了事业,而不占有名誉。它养育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可以称它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可以称它为“大”。正因为他不自以为伟大,所以才能成就它的伟大、完成它的伟大。 【注释】 ⑴、汜:同泛,广泛或泛滥。 ⑵、辞:言词,称说。不辞,意为不说三道四,不推辞、不辞让。 ⑶、不有:不自以为有功。 ⑷、衣养:一本作“衣被”,意为覆盖。 ⑸、不为主:不自以为主宰。 ⑹、常无欲:一本无此二字,认为此乃衍文。 ⑺、小:渺小。 ⑻、大:伟大。 【引语】 这一章说明“道”的作用,这是老子在《道德经》书中再次谈到“道”的问题。他认为,“道”生长万物,养育万物,使万物各得所需,而“道”又不主宰万物,完全顺任自然。这些观点,老子在前面某些章节中已经做过论述。这一章是继续阐发三十二章的道理,讲“道”可以名为“小”,也可名为“大”,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圣人”、“侯王”,实际是在期望统治者们应该像“道”那样起“朴”的作用。此章内容从另一角度看,又是在谈作为“圣”、“侯王”所应该具备的素质。 【评析】 在学术界,关于老子的“道”的属性,有几种不同观点,最典型的主要是唯物论和唯心论截然对立的观点。持“唯心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一个超时空的无差别的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对此,张松如认为,“我们不这样看。‘大道汜兮,其可左右’,怎么能是‘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呢?而且,就它覆育万物,而不自以为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欲也,可名小于’;就万物归附它,而不知道谁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名也,可名于大’。无欲、无名、可小、可大,这个‘道’又怎么能是‘超时空的无差别’呢?”许多学者认为,“道”作为抽象概念,它既不表现物质现实事物的本身,也不能离开形式推论或理论假设的思想,它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张松如《老子校读》第⑵0⑹页)。我们同意张松如的观点,“道”是一个物质性的概念,它虽然是耳、目、触、嗅诸感觉器官都不能感受到的,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自然界,而不是仅凭人们的主观臆想存在的精神性概念。这一点是我们准确理解《道德经》中有关“道”的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外,老子在本章里发挥的“不辞”、“不有”、“不为主”的精神,可以消解占有欲、支配欲,从“衣养万物”中,使人们感受到爱与温暖的氛围。 第三十五章【原文】 执大象⑴,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⑵。乐与饵⑶,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⑷。 【译文】 谁掌握了那伟大的“道”,普天下的人们便都来向他投靠,向往、投靠他而不互相妨害,于是大家就和平而安泰、宁静。音乐和美好的食物,使过路的人都为之停步,用言语来表述大道,是平淡而无味儿的,看它,看也看不见,听它,听也听不见,而它的作用,却是无穷无尽的,无限制的。 【注释】 ⑴、大象:大道之象。 ⑵、安平太:安,乃,则,于是。太,同“泰”,平和、安宁的意思。 ⑶、乐与饵:音乐和美食。 ⑷、既:尽的意思。 【引语】 这一章,述说了“道”的作用和影响,但本章和上一章,都不完全是前面各章论“道”的重复,而是隐寓着言外之意。“道”的作用和影响不可低估,它可以使天下的人们都向它投靠而不相妨害,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因而可以这样说,本章实为“道”的颂歌。在《道德经》中,“道”已经被多次论及,但从来没有重复,而是层层深入、逐渐展开,使人切实感受“道”的伟大力量。 【评析】 “乐与饵”指流行的仁义礼法之治,“过客”指一般的执政者,但还不是指最高统治者。老子在本章里警诫那些执政的官员们不要沉湎于声色美食之中,应该归附于自然质朴的大道,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统治集团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这是在春秋末年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使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痛苦。而在日常生活中,统治者荒于朝政,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的死活。老子对于当时这种状况极为清楚,他这章里所说的话,表明他为老百姓的安危生存而忧虑的历史责任感。 第三十六章【原文】 将欲歙之⑴,必固张之⑵;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⑶,必固与之⑷。是谓微明⑸,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⑹,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⑴、歙:敛,合。 ⑵、固:暂且。 ⑶、取:一本作“夺”。 ⑷、与:给,同“予”字。 ⑸、微明:微妙的先兆。 ⑹、脱:离开、脱离。 ⑺、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引语】 有人认为这一章也是讲用兵的道理,不过我们认为这主要描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评析】 从这一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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