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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老师教室猥亵女生

 Eosun 2013-09-14

三门峡老师教室猥亵女生 手伸衣服乱摸称矫坐姿

 
2013年09月13日08:56人民法院报

老师是知识的播种机,美的耕耘者;身为世范,为人师表。古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语,自古以来,赞美老师的诗词名言不胜枚举。但朱某身为品德课老师,竟在课堂上多次猥亵女学生,还狡辩这种“教学方式”是为学生好。9月1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朱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朱某,男,1957年12月出生,是三门峡某中学三年级的品德课教师。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在学生课桌处,或利用批改作业将学生叫到讲台之际,对19名8到11岁女学生进行猥亵,朱某把手伸到学生的衣服里,来回摸学生的胸部、裤裆等部位,遇有其他学生看时,朱某就批评学生快写作业。班里女学生大部分都被朱某猥亵过,女孩子蒙受朱某猥亵后,因年幼害怕都不敢吭声,也因而特别害怕上品德课。直到有部分女学生回家告知家长乳房疼痛,才引起家长们注意,遂联名报案。 (真厉害啊,8岁都上初中三年级了,真是神童啊!        中学三年级 8—11岁,这个新闻的真实性有待核实,如果是书写内容有误,请大豫网尽快更改,否则就会涉嫌虚假新闻,这给三门峡造成的负面 影响会很大的。发帖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请发帖人慎重!!!!!            从该新闻所爆料的年龄段来看,明显存在常识性错误,还是慎重对待的好!  还是想知道8--11岁怎么上的初三,我记得我上初三都15了,难道是我太笨了???           品德课老师竟有如此的“品德”,所在学校与当地教育机构的用人制度着实让人费解。使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首诗: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应该是小学,现在新闻写错的太正常了,啥时候看到一篇木有别字,木有语病的新闻稿,哥才震精了。。。                   )

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年。朱某不服一审判决,辨称自己没有故意摸、捏女学生的胸部、裆部、腹部等部位,更没有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自己是在给学生上课时,因为有的学生坐姿不端正,自己一只手推着学生的背部、一只手扶着学生的肩部,给他们矫正坐姿,偶尔会用手拍一下学生的头、摸一下脸、打学生的屁股或把手放在肩上,造成了学生及家长的误会,那是自己教学方式不当。朱某遂以自己没有犯罪故意为由提出上诉。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该案,经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朱某也自感其辩解不能成立,当庭撤回了上诉。三门峡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朱某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朱某撤回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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