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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宪章》的起草说明

 蝶舞骄阳 2013-09-17
《中國文化宪章》的起草说明
  
  
   《中國文化宪章》是由王功权先生最初动议,由王功权先生资助,由段振坤先生负责学术研究完成的。段振坤先生放弃常规学业和工作,闭门研究炎黄文化近20年,在王功权先生建议下,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深入挖掘和整理,完成了近百万字的达500个命题之巨的《权利之道》一书,对中国文化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梳理。段振坤先生与王功权先生以《权利之道》一书为基础,又通过多次讨论与研究,最终浓缩《权利之道》的研究成果,完成了《中國文化宪章》的起草。
   顾名思义,中國文化宪章就是中國文化精神。在先秦黄帝書与诸子百家的学说中,中國文化精神就是一个字“道”,或两个字“大道”。因此起草《中國文化宪章》,就是以“大道”为中心,张扬和申张大道精神。与“道”无关者,不入《中國文化宪章》,是为宪章标准。
   何为“道”?对“道”概念的厘清,只能诉诸文字本身,以造字者造字的本义和引申义作为“道”概念分析的基础,这样才能没有争议。道(象形文字,略),金文作 (象形文字,略)(曾伯簋),楚简作(象形文字,略) (郭店楚简《道惪经》甲本简6),从人从行,造字本义指人的道路,人的道路即人道,人道的本质属性是权利,故由人道引申指权利;由权利引申指权利法则;由权利法则引申指纯粹权利。所谓“大道”,就是伟大的权利法则。
   在先秦文献中,三皇五帝之黄帝書与诸子百家有着重要的分野,能够从其内容本身推理出产生其思想的社会性质。我们通过大量考古发掘报告所展示的地层与墓葬资料,能够复原史前万年以内各个时期基本的社会性质。从而,我们能够根据文献内容所展示的社会性质,与地层资料所展示的社会性质,将产生文献内容的时代与地层对应起来。
   黄帝書文献展示了三个重要的社会性质,一是其执雌持下与尊母归阴的思想,说明其社会性质处于母权本位鼎盛时期;二是其十分张扬的自治、自主、自由与平等的思想,说明其社会性质属于高度自治的平等社会;三是其相当巩固的原始民主精神,说明其社会性质属于原始民主盛行的母系氏族社会。
   《中國文化总纲》根据各考古发掘报告的一手地层资料,认为距今8000年至距今6000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其社会性质才有条件孕育和产生黄帝書文献所承载的思想。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國史前社会是一个人与人平等、男与女平等、以母权为本位的高度自治的平等社会。
  距今6000年以后,史前社会开始出现重要的变化。在距今6000至距今5500年之间,等级性中心聚落开始出现;距今5500年至距今5000年,整个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开始由母权本位社会走上父权本位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等级制度开始建立,人牲与殉人开始出现,权利法则开始沦丧。
   从以上的变化可以看出,黄帝書的主要思想观念,其思想土壤扎根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由于黄帝書有着浓重的对权利法则走上沦丧的忧虑,这个思想特征与距今6000年至距今5500年之间这个特殊时代极相吻合。这个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前段,尽管母权本位意识仍占主导地位,但已经开始走上衰落,父权本位意识正在孕育之中。黄帝書所展示出来的内心深处的忧虑,恰恰烙上了距今6000年至距今5500年这个时代的烙印。
   距今5500年至距今5000年,母权本位已经趋于崩溃,父权本位已经确立,黄帝書所表达的忧虑已经成为现实,这种特殊时代的忧虑不会再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中段和晚段产生。也就是说,黄帝書思想观念的形成,不会迟于距今5500年,这是由当时的社会性质决定的。有什么的土壤,才能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任何思想都是一段漫长岁月实践经验的总结与遗存。
   在文献上,虞舜是进行思想断代的关键人物。《虞书?大禹谟》述虞舜对大禹所说的话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心已经不正,权利法则的精神已经隐没。只有虔诚于权利法则,只有坚持永恒权利,永远坚持内在权利。这说明权利法则的精神也就是大道精神在舜的时代已经彻底沦丧了,从考古地层资料上来看,虞舜时代的权利精神早就荡然无存数百年。虞舜之所以被后世尊称为圣人,与他试图挽救大道密切相关。
   清华楚简《保训》云:“昔舜舊作小人=,新(亲)耕於鬲丘。恐救中,自詣厥志,不諱于庶。萬生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遠邇,迺易位邇詣。則陰陽之物,咸順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茲備惟允,翼=(翼翼)不解(懈),用作三降之惪。帝堯嘉之,用受厥緒。”这个故事的意思是,从前舜做了很久的普通百姓,亲自耕种于鬲丘。担心和挽救内在的权利法则,他决心自己前往,不忌讳在平民百姓之中。氏族有上万之多,他想要获得推行,于是上下远近,改变所在的地方,然后到接近的地方去。因此从阴阳到社会,都依从权利法则而不背离。舜已经实现了内在的权利法则,说不能改变其实体、更改其属性。自己更加小心在意思考其长久,一点不敢疏忽与懈怠,用来作为天地人赋予的正义。帝尧嘉奖他,任用和授予自己未竞的功业。
   虞舜身体力行地申张权利法则的精神,他可能获得了有限的成功,但从虞舜时代的地层资料来看,虞舜的努力是失败的,社会在继续恶化。虞舜死后不久,王权就开始正式建立起来。
   从虞舜的事实可以看出,虞舜之前的数百年和虞舜之后的三代,完全不再有产生黄帝書那种原始民主精神相当巩固、自治与自主意识十分强烈、母权本位非常鼎盛的社会条件,其社会性质完全不能产生黄帝書的观念与思想。
  孔安國《尚書序》:“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書,谓之《五典》,言常道也。”黄帝書正是《三坟》的影子,它是新石器时代中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思想遗留。
   春秋末年的老子、孔子、墨子都对大道的沦丧溢于言表,我们从诸子百家中基本上看不到那种深厚的大道精神,因为诸子百家的思想不是“大道之行也”的时代所孕育的,无可避免地带上了大道沦丧时代的烙印。因为起草《中國文化宪章》的唯一标准是大道,因此宪章信条主要来源于为先秦诸子所崇奉的黄帝書或黄帝言论,另外析取老子、孔子、文子对大道加以申述的部分言论。
  
  段振坤 王功权
  
  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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