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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宗规家训》

 nqj0108 2013-09-22


李氏宗规家训
 

李氏祖训
孝顺父母
人之百行,莫大于孝,家庭中有善事父母、克供子职者,理合褒嘉,呈请给匾,以旌孝行。
 

训敬老尊贤
高年、硕望、模范,具为国家,且有优待之典,族姓可无推财富之文?今与子姓约,尚敬礼之,毋或敢忽。
 

训和睦亲族
子姓蕃衍,皆祖宗一脉分形之人,忍膜外亲乎?凡我族人尚笃亲亲之谊,方不愧为望族。
 

训勤读诗书
报国荣亲,诗书之泽甚大,凡我子姓,有志诵读者,品行文章,著力砥励,或列广序,或掇巍科,非特祖有光,亦副族人之望。
 

训诚实正业
农、工、商贾,各有专业,孰本务实,乃克有成,凡我子姓,宜执其业,实其职者,方为克家令嗣。
 

训早完钱粮
钱粮为惟正之供,输纳产臣民之人 ,凡我族人,宜各早完,毋累亲族。



李氏家训
 
敦孝弟
诗云明发书言天显是知孝弟两端,诚有不可臾须离者。惟古人服劳奉养,必将以孺慕诚敬之意,徐行后长更承以负剑辟咡之文,当把孝弟一念,时时提醒。苟于亲不能孝,是此生之大德已亏,于长不能弟,将终身之要道安在?况风木遗憾而有追思不及之叹,阅墙致变,更有外禦其侮之情,岂我昆仲不加猛省?
 

存仁义
古人方长不拆,所以养仁;见利不苟,所以养义。不但鳏寡孤独,即昆虫草木皆有怜悯之意;不但万赀千贯,即一丝一介常怀廉潔之心。每见有一等人,忘恻隐羞恶之良,任情残忍縱欲贪戾,及至灭理犯分,犹洋洋自为得意。庸钜知巨族式微,世家渐替,皆由此不仁不义基之也。凡我宗族,可不畏诸。
 

全忠信
忠信两字,乃存心之本,涉世之要。是何人可少?亦何时可离?所以古人行,己无诈无虞,勿二勿三,惟恐人谋不忠,已诺弗信。近世习于浇漓,入于偷薄,自谓可以愚人,岂知人不可愚,徒自诳耳。凡我宗族共宜鑑诸。
 

承祖业
祖宗之所以贻厥子孙者,凡几经苦志劳心,始有此今日。所望后人世世相承,无损堕也。为肖子贤孙者,祖宗所留遗,爱恤如珍,而父书母器,尤倍加恭敬焉。有等子孙,轻易前谟,罔念创造之难,怠弃先烈弗书守业之艰,既视产业如糞土,尤置诗书于高阁,心贪花酒,置身狼狈,妻诟其面,子衅其形,玷辱祖宗,贻羞乡里,良可痛也。稍不自立,悔将安及?凡我宗族务宜警心。
 

谨婚嫁
书重厘降,诗首闗睢。是知男婚女媾,原以继续宗祧,非为誇诩门第也。近俗艳慕声势,攀援豪侠,往往配不得宜,反至骄傲百出,悖逆无端,岂不谬哉!不知娶妇,须择善门素娴内,则久识阃范,始能孝事公姑,敬顺夫子,不然其贻累匪小。即养女许配者,亦必如是。庶匹配有咸宜之庆,而甥婿增门楣之光矣。念我宗族各宜致意。
 

尚节俭
昔孔子曾为问本者答,举凡天下习于繁缛,不如返朴。还淳之足贵也。况菲食、恶衣、土堦、茅茨,古圣人且甘朴陋,曾士庶之家可不自揣分量,而专尚豪华,致前人兢业而创之一旦侈靡而毁之耶。盖子孙成享,皆由祖宗节俭中出。念我宗族,当思素布疎水,毋嫌大朴古风。
 

省讼词
易戒词讼,诗恶雀角。往训之昭,垂何严哉?近世习俗漓浇,人心不古,恃财恃势,任力任巧,本非莫解之寃,一事必控数词。原非戴天之恨,一词动经数年。因此及彼,牵累无辜,甚至倾家荡产,忘身及亲,皆因角气求胜,小忿不忍故也。今与族人约,与其屈膝求伸,不如自甘唾面。忍气一时,免尤百日。自非然者,悔将不及矣。尚其念之。
 

肃闺门
书云牝雞司晨,维家之索。盖云女治乎内,不干于外。如诗所谓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是也。故古人严制阃范,内外不闻声,男女授受不亲,昼不游庭,夜行以火,盖远嫌疑,端风化也。近见妇人不识闺门之礼,或登山谒庙,入场观戏,更昧坤顺之道,违逆公姑,抵觸夫子,此皆由父母之教不肃,刑于之化不修,以至斯也。语云:教子婴孩,教妇初来。当先训于为女之时,次慎于于归之日,晓以四德,娴以三从,匪然,则继以七出之条矣。庶夫纲振而无河东之诮也。
 

戒赌博
博奕,乃圣贤特为无所用心者,戒也。非有所取尔也。几见一等子弟,不务大道,好行小慧,狂言一掷千金,呼盧百万,甚自得也。爰是呼羣引类,開场閗衍,稍佔微利,遂欣欣弗释,以至寢食俱忘,精神尽耗,牋伤性命者有之。犹或囊倾家破,父兄斥逐,置身乞丐之流,官司紏察,陷身刑戮之中。举凡穿窬为盗,侥倖行险,转溝壑,暴荒郊者,皆由此好赌博之念階之也。今我族为子弟者,当择良师益友,日讲大道,毋行小慧,勉作国家栋梁,流芳百世也。则幸甚!



李氏家规
 
孝顺父母
百行莫大于孝。父母之德,昊天罔极,欲如古人之孝心纯笃,感格神明固难言之矣。然菽水承欢,随分可以自尽。若游手好闲,不顾父母之养与溺爱,妻子置父母若为乌有也者,灭其天性悖逆辱骂,此人伦之大变,其父母通于家长,家长禀之族属,俟谒祖日经公责惩,谱牒上书不孝二字,虽后有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
 

尊敬长上
家庭之内,尊卑长幼,原自秩然。礼曰:倍年以长,以父事之,十年以长,以兄事之。是一家之尊长,皆当事以父兄也。近日凶傲子弟,犯尊犯齿,或以强而凌弱,或以众而暴寡。嗣后吾族子孙,有言觸犯,本支可以理处。甚至肆凶灭伦,务必经族责罚。倘恃财挟势,以理**,送有司以政其罪。
 

教训子孙
子孙成败,实关家门。家门盛衰,端由教训。语云:养不教,父之过。凡有弟子者,即在蒙养之初,务择名师教以诗书,薰陶涵育,久之自化。庶不中而中,不才而才,夫何难扬名显亲,以为宗族光。即或时运不齐,未能名登仕籍,亦不致縱欲败度,流入匪类。此教之所以成,而家之所以益盛也。岂不幸哉!
 

男女嫁娶
礼重婚姻伦道之始,朱陈世好,至今传为美谈。女嫁男婚,安可不求门户相对?且同姓结婚,律有严禁。姦滛拐夺,国有常刑。近见巨族往往有之,因家纲不肃故也。嗣后各支有犯此者,选追谱牒后,经有司其房长,亦当绳以家法,倘势不能阻,先通族属免罪。
 

伤风败俗
夫妇人伦之始,闺门万化之原,男女不同食,不共席,授受不亲,礼重别嫌。况一家之中,原是一脉流传,岂可**灭纪。若縱慾行淫,丑声外著,上不可以对祖宗,下不可以示后世。以此狂疾丧心,寡廉鲜恥之徒,必以家法治罪,谱牒斥逐。
 

踰闲荡检
人生在世,是艺可以活生。其不列人羣者,一如碍道之荆棘。为窃为盗,必至披枷带锁,牵连无辜,灭门败户,玷辱先人。子孙倘有不肖,父兄必潛加教育,使其改行易辙,安分守己。若事已败露,万难解回,先削其谱,后除其名。
 

继立后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宗族有乏嗣者,许令兄之次子为之承继,如胞兄弟无子可继,许令堂兄弟之子继之,谓之因继。如因继不堪承祧,另择族中材质明敏者继之,谓之爱继。若随母之子异姓之儿,因继如无否认,虽许登诸谱牒,只准修载养子,免乱宗支。
 

男女招赘
女生外向,岂容同居夺山水秀,遗子孙患。各支有爱恤女者,多粧奁以嫁之可也,不得给授屋基,如有违者,照爱子忘亲例惩责。
 

出母复返
母出与庙,绝不许复登祖堂,奚敢安葬祖山?即怜母苦无靠,只可给以费用,无私复返安葬祖山之理。
 

掌管谱牒
谱牒上承宗祧,下垂奕冀,乃传家之至宝也。吾宗族至今复行修辑,凡各族执事者与有力焉。务要爱惜收存如珠。各分必择分尊年长忠厚老成之人,轮流掌管,不时捡阅晒晾,倘有油污、雨漏、虫蠧、鼠咬、更改、损坏,族众责罚,决不轻恕。



李氏家训十六条
 
一、敬祖先
    祖先是人的根本,根本固枝叶荣。根本不培,难荣枝叶。祖有远近之分,近代祖先,近代人则敬之,远代则不知敬,岂知无远代之祖,近代祖从何而出!因近代为我之祖先,远代更为近代祖先的祖先,我不敬远祖而近代祖先的心不安,因此,必报本中又报本,追远中更追远,才可说敬。敬祖必按时祭扫。修其坟茔为先祖所栖,若不修必被别人侵毁,我族人切不可轻视而露祖骨。
 

二、孝父母
    人子为父母所生养,教育其恩如天地。粉身难报,孝父母为天经地义,切不可失养失敬有违天伦。凡我族人,奉行孝道,铭记于心。
 

三、和兄弟
    至亲莫如兄弟,兄弟乃同胞共乳之人。同室而长,如手如足。人每每重朋友,恋妻室,而于兄弟间反至参商,而不知手足难得,凡我族人,切不可因争产争财而伤其手足。
 

四、教子孙
    子孙不必都聪明俊秀才让读书,虽愚也不可不读,聪明的固然可望成才,愚者读书不至属于下流,如尽到义务完全一定的学业也不能继读,亦应令其学艺耕耘经商,尤戒侈淫,使子孙不好的行为而为父母,为祖者才不愧教子有方。
 

五、睦宗族
    宗族,吾身之亲,千支同本,万脉同源,始出一祖,不睦宗族,不敬宗祖,则近如禽兽。凡我族人切不可相残相欺,以伤元气。
 

六、和亲邻
    凡新旧亲戚,无论贫富,皆当往为有礼,相亲相爱不可遗忘。至于邻里同居共处,和气一团多少益处,损多少烦恼,切可彼此生角而成后患。
 

七、守国法
    居家之道,为善最乐,保身之策,安分为先。国家法律尊严,无非禁民为非,导民为善,合乎天理人情,道德常规之至。人能准情度理,自不作奸犯科。苟视法典为儿戏,将一堕法网之中,轻则辱身败名,重则破家陨命,上以贻忧于父母,下以遗累于妻子,所以君子怀德,德必出于君子,凡我族人应遵纪守法做安份之民。
 

八、勤力作
    人生衣食岂从天降?全凭人力营作中来,男女勤劳,各当尽力。虽一岁所入,公私输用而外,剩余无几,而日积月累,自至身家丰裕,子孙世守,利赖无穷。一有游惰则贫乏继之。凡执艺行业俱以勤力为本,才无饥寒。
 

九、务农业
    国以家为本,民以食为天,无农不稳。农为衣食之必资,上可以供父母,下可以养子孙,所以为生存之本。如不勤耕力作,必致荒芜田畴。凡我族人切不可偷安懒惰,以致终身饥寒。
 

十、去奢侈
    淫侈之费甚至天灾。一家度支甚繁,当用固不能辞,不当用务须俭约,才有盈余。徒尚奢华,不知节缩,须知一岁之终,所入有限,所出无穷,务须谨慎。
 

十一、出异端
    左道惑众邦有常法,邪说诬民,律所不容。近有游手无赖之徒,往往假借凶祥祸福之事,以售幻诞无稽之谈。始则诱取资财以图肥己,渐至男女杂处,树党结盟。阳窃向善之名,阴怀不轨之计。一旦发觉惩逮株连,遗患不浅,能不惧哉!凡我族人应出其异端,以正家风。
 

十二、禁赌博
    家风之坠,邪淫者,十恶之有;赌博者,倾家之源。赌博害人深,家产既尽,借贷无门,非劫夺以为生,即偷窃以乞活。故好赌实盗贼即好赌这归宿。即令不为盗贼,饥寒交迫,滋事生非常违国法。族中有产者,务重惩其窝家,则歪风自止。
 

十三、禁吸毒
    毒品之流毒中国也,深矣!大则有害生命,倾家荡产,小则丧失作有害生存,如不禁戒,不但前人被其害,而后人亦遭其毒。凡我族人切不可贩毒吸毒,以害人害己。
 

十四、正人伦
    人伦,九族之源,人生所当,存于方寸之中,而尊卑长幼各得其序,纲常伦纪各得其次。凡我族人,要必言正名顺不可**。
 

十五、慎婚配
    婚配,为人伦之始,结婚合配当审其人品性格,究其清浊白。苟婚配不择淑女,非持为终身之害,而倾家声之不小,凡我族男丁女口未出五世而婚配者,应视为**者应受全族人共诛之,受国法而处之。
 

十六、重敬贤
    敬贤,乃我族人之重望也。贤者为人之师,其学有所传,礼有所学,不重贤是人之愚昧,不得为人也。凡我族人,务必尊长敬贤  以示文明之族风。



李氏族风
 
第一,和睦宗族,万脉同源。
第二,敬孝老人,友爱兄弟。
第三,敬贤师,重学识。
第四,勤劳务业,各实其职。
第五,重祭祀,贵祖坟。
第六,禁胡作非为、行为不端。
                                           摘自《中华姓氏通史.李姓文化》



深圳文川李氏祖训
 
    训孝顺父母
    人之百行,莫大于孝,家庭中有善事父母、克供子职者,理合褒嘉,呈请给匾,以旌孝行。
训敬老尊贤
    高年、硕望、模范,具为国家,且有优待之典,族姓可无推财富之文?今与子姓约,尚敬礼之,毋或敢忽。
训和睦亲族
    子姓蕃衍,皆祖宗一脉分形之人,忍膜外亲乎?凡我族人尚笃亲亲之谊,方不愧为望族。
训勤读诗书
    报国荣亲,诗书之泽甚大,凡我子姓,有志诵读者,品行文章,著力砥励,或列广序,或掇巍科,非特祖有光,亦副族人之望。
训诚实正业
    农、工、商贾,各有专业,孰本务实,乃克有成,凡我子姓,宜执其业,实其职者,方为克家令嗣。
训早完钱粮
    钱粮为惟正之供,输纳产臣民之人 ,凡我族人,宜各早完,毋累亲族。



李氏族诫
 
诫不孝不友
    五伦之大,孝友为先,倘明发有亏天显罔念甚不足挂齿,维我众人定以不孝、不友之罪,罪之。
 

诫挖卖祖坟
    宅兆安厝,祖先之灵爽所栖也,俗有不肖之徒,以卖坟墓为生涯,忍心害理,莫此为甚。倘子姓蹈此恶习,众削其图谱,呈官重惩,永不许入祠与祭。
 

诫为匪**
    **一事,律载五刑,况灭伦坏纪,尤禽兽不如。子姓若犯此禁,削其图谱,拒其与祭,家法所在,决无轻纵。
 

诫承充隶卒
    隶卒,世所共耻,以是人而列谱系、与祠祭,岂不玷祖宗而坏家风。倘有误践者,宜亲房令,从正业,如固执迷,图谱摈黜。
 

诫欺祖霸
    祖宗田,完粮办祭所从出也,如有搞欠,借端欺霸,以致祭祀不敷、钱粮贻累,情同悖祖,众共攻之。
 

诫酗酒打架
    家燕合欢,礼法所在,若酒酣耳热,攘臂逞凶,乱我笾定礼法,奚存,长少虽异,均当惩戒。
以上训诫诸条,俱有关于国法族谊,故特详列。凡我子姓,际雍熙之治,世承札让之家风,遵所训,避所诫,履仁蹈义,则非特一门之盛抑,亦足为邦家之光。愿我族尊房长,秉家规,为惩劝众,共勉旃毋忽。


 
合江李氏族规、族禁
 
                          族规十条
   合江东乡李氏,本是个一直没有修纂族谱、也未订立成文家法族规的寒族。清代季年,族人李起琼通过科举道路,当上了江苏元和等县知县。于是,他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首纂族谱,并订立《族规》、《族禁》。由于李起琼当了清朝官员,他手订的《族禁》体现了清季地方官员的观念,即是有较多的禁止族人加入各种**组织的内容,从而带有较浓重的政治色彩。  同时,因身在他乡,无法实施体罚、驱逐之类的惩罚,他只能藉握持的修谱之权,予所有违反迷夢规范的族人以削谱之罚。这说明,各宗族择用或不择用某种惩罚办法,一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
 

奉祖先
   水源木本,理不可忘。但思身所自来,则由吾父而吾祖,一一追溯,虽十世、百世固不得以为远也。奉先思孝,古训昭垂。帝王且然,况大夫、士庶哉。吾家自远祖以来所立家规:凡先世考妣生日、忌辰,家中必当设祭;冬至、中元则有合祭之礼;岁首、岁除、端午、中秋亦如之。新岁暨清明,必相率扫墓,古人所谓上冢也。各家无论老幼,必当亲诣墓前,行三叩首礼。虽大风雨雪,不得惮劳。此乡族所同,子孙宜永永循守。庶几因时感慕,不至忘春露、秋霜之恩乎。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但有心知,亦可共明此理也。
 

孝父母
   属毛离里,怀抱恩深;择傅延师,劬劳念切。苟或不孝,与禽兽何别。但不孝匪一端,如《孟子》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大略该之。而好货财、私妻子,尤为乡俗通弊,不可不以为切戒。至于违犯教令,律有明条。凡子孙于父母及祖父母,骂者罪即绞决;殴则斩决;杀者凌迟处死。例禁森严,虽下愚亦当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抚我、育我之德,则服劳、致敬、就养,无方天性所流,自有不能9j豁,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须预为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酿成枭獍,贻累族人。
 

和兄弟
长枕大被,天子且然;让枣推梨,昔人称美。但人家兄弟,当幼小时无不十分友爱。其后之不睦者,大抵因?妻子、争财产而已。抑或此贫彼富,有求莫应,若秦、越人之相视。同气参商,半皆由此。夫一父之子,即非同胎共乳,有前后嫡庶之别,亦属一气所生。骨肉至亲,尚成嫌隙,子孙尤而效之,有不破家者乎?堂从兄弟,尚宜和睦,况在同气乎?族中宜互相教戒,共笃友于,则出入怡怡,家风不陨,亦同宗之光矣。
 

睦宗族
贵贵贤贤,义无偏诎;亲亲长长,分有常伸。凡子姓之分支,皆祖宗之一脉。尊卑之分,秩然不淆。长幼之情,蔼然相浃。喜则相庆,忧则相吊。贫弱之户,富实者宜时周恤之。愚鲁之徒,贤智者宜时教导之。总以相扶、相助为念。至于尊长,尤不得与卑幼戏谑,致为有识者所笑。此吾乡之陋俗,不可不切戒矣。
 

和乡邻
岁时款洽,谊笃比邻;患难扶持,世称仁里。我先世以忠厚传家,凡属子孙,务必谦虚乐易,与人无争。不得恃血气以凌人,逞奸诈以滋事,徒害邻里,终累身家。若有不肖子弟,恃强恃诈,或倚仗族人之势,欺侮乡党者,长辈亟宜戒责。尤宜念睦渊任恤之风,实为古道,待人务从乎厚,处世毋涉乎骄。至于修桥、补路、拯溺、救饥、恤寡、矜孤、劝善、教不能诸事,凡有益于桑梓者,量力行之。生长聚族之邦,其亦共有所赖也夫。
 

教子弟
子弟以读书明理为上。为父兄者必延聘名师,慎择益友,俾得朝夕渐摩,学问有所成就。遇则掇科取第,不遇亦不失为通.人。光前裕后之图,计莫逾此。其有资质不能读,及力不能读者,则为农、为工、为商,即佣雇营生,亦属正业。总当责以勤俭,教以安分,令其学为好人,切不可任令游手好闲,习于浮荡,以致败坏家声。至于富贵之家子弟,性质即有不齐,亦当以严师为约束,切勿骄养溺爱,终受败家之害。所谓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也。
 

戒习染
习俗之坏人子弟,事不一端。其显者则嫖也、赌也、酒也、烟也,而近年尤有入会、结盟等恶习。江湖无赖随处煽诱,年轻子弟每为所牵。轻则有玷行为,重则显干法纪,其祸不可胜言。即轻薄之行,狷利之语,戏谑、骂詈、欺诞、狂佻,市井恶少情形,为大雅所深鄙,亦当引为切戒。至于干预词讼,习以为能,亦非立身之道,曷若不入公门之为愈乎。又隶卒贱役,例不准其子孙与考,凡族中子弟虽至贫困,应不准当差。违者黜之勿齿。
 

奖名节
忠臣孝子,代有表章;潜德幽光,岂容湮没。族中如有孝子、悌弟、义夫、节妇,确有实迹、未经旌奖者,应由族人备录其行状,会众覆实,联名举报,或请匾额,或请旌表。斯亦一族与有荣焉之事,不可不知。
 

慎婚嫁
玉洁冰清,固称佳偶;荆钗布裙,不失良姻。凡族姓为男择配,为女择婚,必须清白之家、门户相当者,方许联姻。不得贪图财物,轻信冰人,不辨薰莸,苟且作合。万一误结朱陈,使日后儿女竟不齿于乡曲,深为可惜。嗣后,如有不分良贱,不论可否,与奴隶娼优等为姻者,合族公屏之,不复与齿。
 

急赋税
践土食毛,自应输赋;急公好义,岂许逋粮。况国家惟正之供,按季征收,如额而止,先后不免。何苦延挨观望,伺候公庭,自取鞭扑耶?凡吾族于本户地丁漕粮各项,须依期投纳。即近年筹饷捐输,亦朝廷万不得已之举,亦不可逾延拖欠。庶催科不扰,门户晏如,岂非乐事?至佃田耕种,亦宜早纳年租。荒歉求减,必须情理相商。族中宜交相劝导,谕以急公。此所谓国课早完,自得至乐者也。
以上十条,不过仅举大略。教家之道,千条万绪,非言语文字能罄述。然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为父兄者不可不知,欲求好子孙,未有不自贤父兄培植而来者也。教子之方,莫要于读书。必能读书乃能明理,能明理始能成器,始能保家,至进取成名。登科、发甲,固视乎命运。然超琼所识科甲中人,其家三世读书而始发达者,十居八九;若先世目不识丁,而其身崛起田间,至登甲、乙榜者,百中仅一二焉。俗语所以有“书读三世发”之言也。兹所定族规十条,皆幼时所闻于吾祖、吾父,所以教吾兄弟者之言。即族祖南村公、族叔宇暄公平日所以教族人者,亦未尝不同。故纂而存之,刊之于谱,愿与族之子弟,世世共遵守之。或有遗漏及应添立规条,异日重刻时,固可增入。至后附族禁各条,则尤宜怵目警心者也。



李氏族禁六条
 
禁当差
皂、快、壮各班,门子、禁、卒、捕役、仵作,皆统名之曰“隶”,例不准考,本族子孙不得充当。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为匪
盗必干诛,窃亦罹罪,诱拐等事,均犯科条,辱宗甚大。族中子孙,不得有犯。违者,预行逐出,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人会
哥老、添弟等名,及江湖放飘、结盟、拈香,皆匪徒所为,显干法纪。族中子孙,不得听其引诱,致罹重咎。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从教
白莲、闻香、灯花等名目,屡奉严禁,皆系妖言,近年尤实繁有徒。或传自远方,或起自内陆,总之不可学习、信从。族中子孙,惟宜守孔孟之规,勿为邪说所诱。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出家
释老之宗,流传虽久,而为僧、为道,则已弃父母,何论祖宗。族中子孙,不得甘于削发、易服。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自贱
优伶等诸乐户,生、旦、净、丑、末,均系下流,而娼妓更无论矣。族中子孙,宜世保清白,不得自甘下贱。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以上六条,仅就其大者言之,皆断断不可有之事。又如族中妇女,不幸夫故孀居,自宜以守节为贵。然此非可强自他人。惟既经改醮,即非本族之妇,古人所谓“出则与庙绝者”也。虽有子孙,谱中必削其名氏。续修之日,概不许刊入。其余亦概以《族禁》为准。至于乱宗一事,关系尤重。查《例》载,“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许择立远房为嗣。”又有“于昭穆相当亲族内,择贤择爱,听从其便”之例。是立嗣,总以同宗为准。其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有“杖六十、其子归宗”之律。吾族二百余年以来,尚未闻有此弊端,自当永远为法。如有螟蛉乞养、出自异姓者,虽不能绝其往来,而其名及所生子孙,则概不入谱。嗣后修谱时,务当严守勿易。倘徇情迁就,即属不肖子孙,必遭祖宗阴殛。慎之,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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