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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盘古祥龙 2013-09-29

解读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2013年05月27日 16:01:21  赣州城乡规划建设网    我要评论(0)

规划作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重大政策、项目的综合协调平台;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群两带三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实施《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建设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载体;推动赣州中心城市交通、产业、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都市绿网、休闲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依据。

一、规划范围:

赣州都市区包括市中心城区、赣县、南康、上犹、兴国、于都、信丰、崇义、大余等,区域总面积为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中心城市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全域,南康市城区、赣县城区、上犹县城区以及城区周边邻近的14个乡镇,总面积为1830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

至2030年,规划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城乡生态环境优越、城乡社会全面和谐与文化繁荣的新局面,形成集“红色故都、江南宋城、稀土王国、世界橙乡、世界钨都、客家摇篮”特色为一体的空间发展新格局。

到2030年,规划将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开放高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责任编辑: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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