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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语文竞赛通知.doc市教科办〔2013〕162

 鱼跃书香 2013-10-11

2013年语文竞赛通知.doc市教科办〔2013〕162

发布时间:2013-09-11 点击数:791 作者:教科所1

附件1: 市教科办〔2013〕1622013年语文竞赛通知

 

冀教所办[2013]15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参加2013年全国高中生语文能力竞赛的

       

各市教科所、教研室:

为更好地落实新课程改革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推进语文课程改革进程,了解全省高中语文教学现状,促进全省高中语文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改革,激发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鼓励在语文教与学上有成绩的师生,经省教育厅批准,我省将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高中段的竞赛。

本次竞赛活动将严格遵循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和《2013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通知》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此项活动的举办及其后续活动和研究、评估、总结工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部门对主办单位在测试改革方面所做的指示和要求,为目前正在准备的高中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改革和测试、评估改革提供参考资料和必要的数据,推动我省高中语文教学改革。

请各教科所(教研室)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以便把本次竞赛活动搞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原则

1本次竞赛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高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年级参加竞赛。以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与教学同步命题。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赛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到严密、公正。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组织及实施。初赛于20131117(星期日)9001130举行。由全国统一命题,方式为闭卷,笔答(含听力),听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以播放录音的形式进行。

初赛评卷须在省竞赛组委会组织下进行。各市统一组织阅卷,不得下放分散进行。参加初赛的市有初赛评卷权,各赛点和分赛点只能按统一要求组织初赛,无初赛评卷权。初赛评卷工作各市需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统计完毕,报送省竞赛组委会,同时向参赛学校和学生公布,并按规定公布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

2.决赛组织及实施。决赛于20131215(星期日)9001130举行。由全国统一命题,方式为闭卷,笔答(含听力),听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以播放录音的形式进行。

决赛评卷须在省竞赛组委会组织下进行。各市根据初赛成绩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决赛学生名单参加决赛的考生比例为20‰)。赛毕各考场必须当场密封装订(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序排列)试卷,由各市在决赛结束的次日派专人送交省教科所。由省统一评卷,确保决赛成绩的权威性。

3.赛场设置。在省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初、决赛以市为一个赛区。各市在各县、区设赛点。为便于学生参加竞赛,各赛点可以根据需要设分赛点,使参赛学生可以划片就近参加初赛。决赛由省组织,原则上在各市设置一个赛点,如确有困难,经省批准可增设赛点,省里统一派巡视员对竞赛进行监督。所有赛点的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为30人;非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低于30人。凡是安排超过30人为一赛场的,视为违反赛纪。

4.听力测试。所有初、决赛赛点须提前安排和检查好听力设备。听力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统一播放,在规定时间结束,否则视为违反赛纪。

5.评卷要求。评卷开始前由竞赛负责人当众拆封应答赛卷和空白赛卷,并组织评卷教师讨论赛题和参考答案后统一评分标准。评卷应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评阅人、审核人须在相应空白处签名,不得拆解参赛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选手得分须复核,并按参赛学生编号、赛场、姓名与所在学校等信息登录成册、备案。

三、组织竞赛活动的要求 

1. 考点要集中,每个考场30人,选派主、副监考2人监场,监考人必须严格执行考场的有关规定,严肃考场纪律。决赛考场一般只允许设在市区。结束后,试卷必须当场密封装订(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序排列)。

2. 考试前,试题不得拆封;考试后,将试卷当场用包头纸装订密封,交由专人保管。

3. 竞赛的全过程要严肃认真,保证做到公正、公平,维护竞赛的声誉。如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明,将公开严肃处理。

四、命题范围、竞赛题型

1.命题范围:按课程标准要求,以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学过的课本内容为主,兼顾以前学过的内容。初赛命题范围是:高一必修1第一单元至第四单元;高二必修5第一单元至第四单元;高三必修1-5及所有选修。决赛命题范围是:高一必修1至必修2所有单元;高二必修5第一单元至第四单元;高三必修1-5及所有选修。

2.竞赛赛题:本次竞赛命题将加强语文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查力度,全面考查学生语文综合运用能力和智力水平。本届竞赛的初、决赛试题将学习借鉴国内外母语测试的理念,在题型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改革创新,推动全国中学语文教学和测试评价的改革,特别是促进高考和平时语文考试的改革。

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全国知名语文教育教学专家、学者及特级教师命制本竞赛赛题,以往六届赛题可购买各年级《语文奥林匹克系列丛书》参阅。

五、赛卷的寄送和保密

赛卷将以邮局寄送为主,汽运和铁路运送为辅。初、决赛赛卷及听力磁带(每赛场一盘)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按每赛场32份(含2份备用赛卷)标准,密封赛前一周邮寄至各市,再由各市统一分发至各赛点。请各参赛组织单位务必在收到赛卷后立即检查、核对;赛题袋数量、年级等信息与报名情况是否相符,如有误差请立即与省里联系,以便补发。各市组委会要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严禁泄密和舞弊。

六、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设三种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部为师生共奖,另设优秀组织奖。所有奖项均通过决赛产生,一等奖由省竞赛委员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各市参赛人数将获奖名额分配到各市。优秀组织奖发给成绩突出的各级教研机构、学校和个人。(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20,一等奖获奖比率为3‰,二等奖获奖比率为7‰,三等奖获奖比率为10‰)。

2.奖项设置:获一、二、三等奖的师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均为师生同奖)。另设优秀组织奖,鼓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研机构、学校。

2014年寒假期间将举办第七届(2013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总决赛暨冬令营活动,在此期间将举办全国中学生演讲大赛、全国中学生辩论大赛、全国中学生诵读大赛及全国中学生才艺大赛等活动。总决赛暨冬令营期间主要赛事活动均设一、二、三等奖。此外,还有优秀主持人、最佳辩手、优秀营员等奖项颁发给总决赛暨冬令营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选手。

3.表彰形式: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全国中语会会刊《语文教学研究》、会报《语文学习报》及中国语文教学研究网(http://www.yuwencn/.com)上对2013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全国一等奖得主及其指导教师公示表彰。

第七届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总决赛暨冬令营活动参赛选手获得荣誉,其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学校将同时得到宣传、表彰。

赛后,将公布总决赛各项活动获奖选手名次、学校和成绩,供上一级学校升学录取参考;本获奖成绩证明选手具备较高的语文素养和造诣,将作为选手升学、评优的有力佐证。

七、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报名工作:201391开始报名,由各市统一组织,1020前报名结束。请各市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务必于1020前把接收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报省教科所张瑾琳。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050061

联系电话:0311-66005966  13832300311   

电子邮箱:jkszh2002@163.com    

 

 

2013年全国高中生语文能力竞赛

赛 场 纪 律

 

全国高中生语文能力竞赛是全国性的中学语文学科竞赛,为保证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的严密性,特制订如下赛场纪律,请各竞赛组织机构认真传达并严格执行。

1. 本竞赛各年级组初决赛赛题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命制和印制,并提前寄发到指定的接收人处。每个赛场一袋赛卷(共32份,含2份备用卷)、一盘磁带。赛题袋上均贴有密封条,必须于开赛前5分钟在赛场上当场拆封,并分发赛卷。提前拆封、赛场外拆封或密封条破损的赛卷作废。

2. 各参赛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接收、保管和分发赛卷,要健全和严格交接手续。如出现漏题泄密现象,将严肃查办。

3. 初赛和决赛分别于20131117(星期日)和20131215(星期日)上午9001130统一时间在全国各赛点同时举行。除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赛外,不得提前或推迟比赛。

4. 初赛、决赛均为闭卷笔答形式,不准携带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进入赛场。

5. 标准赛场参赛学生为30人(不足30人为非标准赛场)。竞赛时必须单人单桌,座位拉成直线,以防止抄袭。监考工作由竞赛组织机构统一安排,每个赛场监考教师为2人,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2名,流动监考若干名。

6. 初赛、决赛时间均为150分钟。参赛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赛场。竞赛正式开始15分钟后参赛学生不得进入考场。竞赛开始30分钟后,参赛学生方可离开考场。结束铃声后,参赛学生应立即交卷。

7. 初赛、决赛均单设答题纸,答案全部写在答题纸上。参赛学生须用蓝或黑色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答题,参赛学生不得在答题纸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答完后,将答题纸交给监考老师。

8. 各赛场要严格执行赛场纪律,凡有作弊行为的参赛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赛资格。

9. 竞赛的初赛、决赛均采用人工阅卷的方式。如发现雷同卷,一律作废;对于分数无区分度,视为不正规考场,赛卷全部作废,取消评奖资格。

10. 各参赛机构需自制参赛证,竞赛前应认真查验参赛证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

11. 监考人员要进行赛前培训,要求熟悉竞赛规则,并能熟练使用放音设备。各赛场放音设备须安排专人于赛前调试完毕,保证正常使用。

12. 竞赛期间,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赛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也不得翻阅参赛学生赛卷,不得回答参赛学生提出的有关竞赛的任何问题。不得提前或拖延竞赛时间。在竞赛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赛卷带出或传出考场。凡作弊者一经核实,其赛场学生竞赛成绩一律作废,并追究作弊者责任。

13. 参赛学生必须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内交谈。

14. 参赛学生进入赛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及必需的文具。

15. 竞赛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参赛学生不得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对赛题有疑问或赛卷字迹不清时,可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参赛学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

16. 竞赛结束后各参赛单位须妥善接收保管赛卷及答题纸,以防泄密和涂改答案。

17. 竞赛成绩公布之前不准许个人和单位查卷。

以上各项规定的主要精神应向参赛学生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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