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反扣”谜法的定义应该修正

 醉谜斋 2013-10-14
“反扣”谜法的定义应该修正
合肥 朱旭铭
    “反扣法”是灯谜中的一个重要法门,又称“反射法”、“反面击射”、“反面会意”。笔者阅读资料有限,未见前人对反扣谜法的严格定义,张起南的《橐园春灯话》中有“又有假借一体,题面用成语或故实,而实非本义者,颇难着想。如俞君所制之座上客常满,射为东汉。是借满为满洲,反扣汉字。”一段文字提及反扣;谢会心的《评注灯虎辩类》中有“反面击射”条:“天下事理,往往正言之不堪动听,何如反言之,转能显豁。制谜之有反面击射,所以力矫平庸之弊也。言在此而意在彼,一经会悟,而活泼之机跃然纸上,较之正面敷衍者,精神倍觉生动,语意更见轻灵。”可惜两者都是泛泛说明反扣法的机理,还不能称作定义。笔者所见到的对反扣法作了较为全面的描述和界定的是《中华谜语大辞典》(安徽文艺出版社,1989年9月)《谜艺》篇中“反面会意”条,该条目对“反扣法”的介绍是:
    【反面会意】亦称“反面伸明”、“反面击射”、“反射”、“反扣”。此法是将正面事实用反面说明。谜的底面要求有一对同义(近义)词和反义词,分别在底面中互作比照,并有一个否定词在谜底或谜面中起“否定”作用。如果不受谜目限制,底面可以互换。
    这是迄今为止笔者所能见到的唯一比较权威的“反扣”谜法的界定,可称作定义。笔者认为这个定义从逻辑的角度来分析有值得进一步完善修改的地方。
    一、从几则谜例说起
    1、忙不及看(成语)等闲视之(《中华谜语大辞典》“反面会意”例)
    2、读新书,读好书(成语)不念旧恶(《中华谜语大辞典》“反面会意”例)
    3、惟虚乃受(四书)实不能容(《评注灯虎辩类》“反面击射”例)
    4、劣质商品可调换(口语)好不容易
    5、不准动武(语文名词)应用文
    6、大可疑,大可疑(五言诗)两小无嫌猜(《评注灯虎辩类》“反面击射”例)
    7、东行无印象(书名)西游记(根据定义杜撰)
    8、合欢被(尚书)鳏寡无盖(《评注灯虎辩类》“反面击射”例)
    9、斯文扫地(唐人)武则天(柯国臻)
    10、座上客常满(三字经句)为东汉(《橐园春灯话》中例)
    先根据《中华谜语大辞典》中的定义衡量这10条谜:
    1、底面中有“视之”、“看”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闲”、“忙”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不”否定面事实。底面可以互换反扣。
    2、底面中有“念”、“读”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旧、恶”、“新、好”两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不”否定底事实。底面可以互换反扣。
    3、底面中有“容”、“受”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实”、“虚”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不”否定底事实。底面可以互换反扣。
    4、底面中有“容易”、“可调换”一对近义词,是事实主体;有“好”、“劣”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不”否定底事实。底面可互换反扣,但属于病谜。
    5、底面中有“应用”、“准动”一对近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文”、“武”一对反义词,是事实主体;有一否定词“不”否定面事实条件。底面可以互换反扣。
    6、谜面“大可疑”重复是为底“两”而设,可按“大可疑”射“小无嫌猜”分析。底面中有“嫌猜”、“疑”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小”、“大”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无”否定底事实。底面可以互换反扣。
    7、底面中有“记”、“印象”一对近义词,是事实主体;有“西游”、“东行”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无”否定面事实。形式上底面互换属于反扣。
    8、谜面中“合欢”指男女交欢,即夫妇事。底面中有“盖”、“被”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鳏寡”和隐含的“非鳏非寡”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否定词“无”否定底事实。形式上底面互换属于反扣。
    9、此谜底中的“天”是“升天”义,可与“离地”近义,这样底面中有“地”、“地”一对同义词,是事实主体;有“武”、“文”一对反义词,是事实的条件;有一隐含否定词“离”否定底事实。形式上底面互换属于反扣。
    10、在清代和民国初,满汉是对立的民族概念,故谜底中的“汉”是“满”的否定,即“非满”义。这样等同于底面中有“满”、“满”一对同义词,是事实的属性(条件);有“客”、“为东(主)”一对反义词,是事实主体;有一隐含否定词“非”否定底事实主体的属性(条件)。形式上底面互换属于反扣。
    如此看来,这10条谜全部符合定义条件,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合格反扣谜了。果真如此吗?下面再从逻辑合理性角度分析:
    1、面“忙不及看(忙得没有时间看)”用事实条件“忙”否定事实主体“看”,反过来说,只要事实“看”实现,肯定已经满足条件“闲”。因为“忙、闲”是非此即彼的二值概念,其逻辑合理。
    2、面“读新书,读好书”用事实条件“新书、好书”肯定事实主体“读书”,反过来说,在承认“读书”是事实主体的前提下,只要事实“不念的书”出现,肯定满足条件“非新书、非好书”,因为“新、旧”、“好、恶”是单向反义词(见下文),即“旧、恶”可用“非新、非好”替代。其逻辑合理。
    3、面“惟虚乃受(仅可承受虚的)”用事实条件“惟虚”肯定事实主体“受”,其中“惟”极好,不留余地。反过来,只要事实“不能容忍”出现,肯定满足条件“实”。而“虚”、“实”是非此即彼的二值概念,其逻辑合理。
    4、面“劣质商品可调换”用事实条件“劣质商品”肯定事实主体“可调换”,反过来说,只要事实“不容换(易)”出现,肯定满足条件“非劣质商品”。因为“劣、好”是单向反义词(见下文),即“好”可用“非劣”替代,当然“不容易(换)”,其逻辑合理。
    5、面“不准动武”用事实条件“不准”否定事实主体“武”,反过来说,能够肯定的事实一定是“应该用文”,而“文(不动手)”与“武(动手)”在社会活动中也是非此即彼的二值概念,其逻辑合理。
    6、面“大可疑”用事实条件“大”肯定事实主体“疑”,那么反过来,“小”能不能肯定属于“无嫌猜”的范围?这里的“大”、“小”也是单向反义词(见下文),即“小”可用“非大”替代,这样“小无嫌猜”也符合逻辑推理。
    7、面“东行无印象(不记得向东行的情况)”用事实条件“向东行”否定事实主体“记得”,那么反过来说,能够说明“西行(游)”时肯定能“记得”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首先“东、西”不是单向反义词,“西”不能用“非东”替代;另外从逻辑上说,“东行不记得”与其他方向出行记不记得没有必然关系,可能东南西北行都不记得,也可能南北行记得,也可能西行记得……谜底的结论仅仅是并列的的各种可能性中的一种,不满足必然性,逻辑不合理。
    8、面“合欢被(男女交欢盖被窝)”用事实条件“男女交欢”肯定事实主体“盖被”。反过来说,“无盖”这个事实出现,是不是肯定不会发生在“合欢之人”身上,惟发生在“鳏寡之人”或者包括鳏寡的人群身上?事实上“合欢”、“鳏寡”与有无事实主体“盖”根本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其逻辑的荒谬恐怕无需多言。
    9、此谜可能据“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有文士书“斯文扫地,乃武归天”联而来。从反扣谜看,面之“斯文扫地”用事实条件“斯文”肯定事实主体“扫地”,那么反过来条件“武”能够肯定事实“升天(非扫地)”吗?答案也应该是否定的。从可能性说,“乃武”也可能“扫地”,也可能“升天”,世上没有“武”必然升天的道理。此结论是并列的的两种可能性中的一种,不满足必然性,逻辑不合理。众所周知,当年此文是应景泄愤,其中的“乃武”是人名,如推而广之,于理、于逻辑根本说不通。恐怕作者本人都要摇头的。
    10、面“座上客常满”用事实条件“常常是满人”肯定事实主体“客人”的属性是“满人”,底反过来否定事实主体“为东者”的属性是“满人”。简言之即“客人常常是满人,所以主人就不是满人”,什么荒诞逻辑?就是在清代,满汉间交往主宾满人、汉人皆可以交杂,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无怪乎张起南老先生感叹“颇难着想”、“猜者之翻完三字经,搜索不得也”。因为这简直是脑筋急转弯游戏,有悖正常逻辑推理。冠以“反扣”名恐怕是“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
    撇开灯谜,回到实际生活中看,比如讨论事物或者辩论问题,前面6例是经得起推敲,普遍可以接受的推理。而后面4例恐怕是必然会被反方质疑甚至抢白的搅理,因为实在于理不通,违背常识。这个理就是逻辑的合理性。
    说不客气些,对例7、8、10一般小学生都会提出如上分析的疑问,对例9一般中学生也肯定会提出如上分析的质疑。而谜人还在做这样的谜,很少有质疑。难道迷人的智商、情商还不如小学生、中学生?非也,其原因可能就是被“反面会意”谜法的定义所误导,往往谜人也糊涂了。
    笔者认为,后4例由于不合逻辑,尽管形式上符合“反扣谜”,其实并不是反扣谜,甚至是病谜。
    笔者浏览的反扣谜虽然不多,就所见之数量言,可以肯定绝大多数谜是经得起逻辑推理的。但是毕竟还有一些谜作逻辑上经不起推敲,包括一些曾经的“经典谜”、“佳谜”。前人的谜有时代局限原因,不能苛求,对今人的谜,尽管可能是被“反面会意”谜法的定义所误导,还是必须引起重视,以免一直误下去。
    其实已故谜家柯国臻先生早对自己的“斯文扫地”谜有深刻的认识与反思:“在上海时,周浊先生对我的‘斯文扫地’扣‘武则天’,指出‘斯文扫地了,彼武不一定就向天,斯武也可以扫地呀!’这种逻辑推理甚切要害。可见老一辈谜家审谜严谨的态度,我受启发也深。”(《浦东谜刊》18期,1983年7月)。可见柯先生是具有自我批评与反思精神的老谜家,他早年就已经认为对反扣谜是否经得起逻辑推理甚切要害。很值得我们学习!
    考虑修正“反扣”谜法的定义是其时了。
    二、灯谜要不要逻辑?
    这是一个看似多余却不得不说一下的命题。
    首先看逻辑或者逻辑学的定义:“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学说。”其中形式在哲学上的定义是:“是支配和构造简单性质的那些绝对现实的规律和规定性”
    再看一段《百年谜品》“代前言”中的文字:“灯谜作为一门独到的艺术形式,有着一套与生俱来的特殊的思维方式。最为明显的是,灯谜通过多重、异化思维,对谜面、谜底固有含义进行谬化演绎,对诗文原有意境进行巧妙置换,从而产生既出乎意料之外又仿佛情理之中的奇特效果。”这里的“特殊的思维方式(注:方式指方法与形式两者)”说的就是“特殊的”逻辑,其“特殊”之处是指灯谜的“乎意料之外”的“异化思维”逻辑形式和“谬化演绎”、“巧妙置换”的方法。说白了就是通过各种谜法对谜面或者谜底文字组合序列进行文义空间的变换(会意、别解等特殊方法),产生另外一种与原文义不同的文义,其效果是“仿佛情理之中”的底面吻合,这里的“仿佛”是指谜底或谜面(或两者同时)文义变换后的逻辑效果感觉,“情理之中”则是说变换后的文义符合逻辑。这段文字后面还有一段:“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使灯谜艺术有别于其他文学形式。贯穿于灯谜创作始终的是思维方式的多重性和思维程序的双向性。”这里的思维方式的“独特性、多重性”,“思维程序的双向性”也是说灯谜的逻辑特点,都是基于正常的逻辑思维而言的,并非创造出一套“灯谜逻辑学”。换一种说法,灯谜要“隐”在“情理”中。“隐”是用正常思维看似乎有悖正常思维的方法,即灯谜的独特思维方式,“情理”则完全是指灯谜不违背正常思维逻辑,绝对不是特殊到不要正常逻辑或者逻辑混乱的地步。
    “义欲婉而正,辞欲隐而显”是前人对灯谜思维形式的高度概括和总结,这里的“婉而正”、“隐而显”恰恰是一种基于正常逻辑学的逻辑推理关系。
    所以灯谜遵循逻辑学,不存在要不要逻辑的命题。
    有谜友在讨论反扣谜的逻辑性时认为:“如果完全按照逻辑学来,那不如把灯谜废掉算了,甚至把汉语也废了,因为很多语法是不符合逻辑的。”笔者认为此议是一时信口,乃轻率武断之说,不敢苟同。因为此议似乎将灯谜与逻辑学对立起来,或者说灯谜可以不要或少要逻辑学,抑或是不是另外有一套“灯谜逻辑学”,令人费解。不过根据灯谜遵循逻辑学的事实,倒是应该反过来说:“如果不按照逻辑学来,那不如把灯谜废掉算了。”至于“甚至把汉语也废了,因为很多语法是不符合逻辑的”说法,笔者不曾研究过语法,也不知道具体不符合逻辑的语法例子,只是感觉此说本末倒置,因噎废食,本身就不合逻辑。不过由此可见,确实有人认为制作反扣谜是可以不要完全考虑逻辑的。
    再从反面来讨论灯谜的逻辑是不是可以有悖正常逻辑。对这样一个命题,在上面讨论的基础上反证如下:假如灯谜的逻辑可以有悖正常逻辑,自成一派,则这样的逻辑体系将完全失去文化基础、生活基础,不能为大众接受。那就不是现在的灯谜艺术,只能退化成为一小群非正常思维的怪人的“荒诞逻辑游戏”了。
    所以,笔者认为,一旦灯谜某谜法在逻辑上出现不完善,正确的态度是修正此谜法,而不是留待后人解决,更不能用灯谜的特殊性可以有悖逻辑来自欺欺人地解释。
    三、现反扣谜法定义的“盲点”分析
    根据前面按照定义分析10例情况,这10例全部符合定义,可以认为都是反扣谜;而根据逻辑性分析,前6例逻辑合理,后4例逻辑不合理,故后4例不是反扣谜。是什么原因?
    (一)定义的充分必要性
    我们把定义的几个条件看作条件A,把“是反扣谜”结论看作B,通过10例不难发现,按照现在定义,由条件A都可以得出结论B,实际上,后面4例并不是B,就是说,由条件A其实不能得出结论B。反过来看,这10例按照现在定义发现都有条件A特征,即由B都可以推出A。这就说明现在的反扣谜定义条件不是充分且必要的。
    再看数学上有关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定义:
    充分条件:由条件能推出结论,但由结论推不出这个条件;
    必要条件:由结论能推出条件,但由条件推不出结论;
    充分必要条件:既能由结论推出条件,又能由条件推出结论。
    显然现在的定义条件仅仅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笔者猜测这些条件是当时的编撰者从大量反扣谜中归纳出来的规律,没有注意到其实按照此条件不能保证制作出来的谜一定是真正的反扣谜,有可能制作出来一些似是而非的反扣谜。这是第一个盲点。
    (二)反义词的二值逻辑
    二值逻辑是一个数理逻辑概念,是指任何一个命题具有且仅有“真”或“假”(或者“是”或“否”)二值之一。具体说是指一个事物的属性只存在两种可能性,非此即彼,不存在两种以上的可能性。在现实中,满足二值性的事物有:生命:生或死,性别:男或女,事物判断:真或假、是或否,行动:静或动、忙或闲,拥有:有或无等。
    不满足二值逻辑的命题,逻辑上称为多值逻辑,也称不确定逻辑。
    不管一个事物本来的属性是否满足二值性,但是一旦其属性确定后,其属性的“非”与本来属性都构成二值逻辑。如原来满足二值性的事物例:“真”的“非”是“假”,“生”的“非”是“死”;原来不满足二值性的事物例:“大”的“非”是“非大”(包括中、小等),“好”的“非”是“非好”(包括坏、不好不坏等),“老”的“非”是“非老”(包括少、青、壮等年龄段),方向“东”的“非”是“非东”(除东外的全部方向),季节“春”的“非”是“非春”(夏、秋、冬)。
    而汉语中的“反义”与事物属性的“非”并不是一个概念,通常是事物属性反向对称的“极端”属性,所以一对“反义词”往往不一定构成二值逻辑。如“大、小”的“小”,“老、少”的“少”,“东、西”的“西”等,它们分别是“非大”、“非老”、“非东”的多属性中的一个属性。
    在反扣谜中,如果其中的一对反义词满足二值逻辑,则可以认为是充分的,如“生、死”、“男、女”、“忙、闲”、“有、无”等;如果不满足二值逻辑,则认为不充分,就可能出现逻辑错误。这是第二个盲点。
    毕竟灯谜是一种传统文化形式,是语言艺术,以汉语言为基础。如果严格按照一对反义词必须满足二值逻辑来要求反扣谜,未免苛刻,这样如例2(新、旧,好、恶之间还有其他属性的书)、例4(好、劣之间还有不好不坏的商品)、例6(大、小之间还有不大不小)之类的谜都将被否定。所以允许对其中的“单向”反义词用它们的“非”逻辑替代来实现二值逻辑。所谓“单向”反义词是指一对反义词中任何一个词的“非”仅有唯一一个方向,其反义的那个词处于此方向的相对端点。换言之,如果以一对反义词的两个词为端点,其他属性的词均处于两端的连线上,而不存在处于连线外的可能。例如“不大不小”(按体积属性或者年龄属性等)处于反义词“大、小”的中间,“青、壮”(按年龄属性)处于反义词“老、少”的中间,就属于“单向”反义词。这样反义词“大、小”允许用“大、非大”或者“小、非小”替代,反义词“老、少”允许用“老、非老”或者“少、非少”替代,替代后它们都成为二值逻辑。而“南”、“北”(方向)并非处于反义词“东、西”的中间,“春”、“秋”(季节)并非处于反义词“冬、夏”中间,它们是“多向”的,则反义词“东、西”不能用“东、非东”或“西、非西”替代,反义词“冬、夏”不能用“冬、非冬”或“夏、非夏”替代,因此不能视作二值逻辑。
    这样一来例2、4、6就都是合格反扣谜了。而例7因反义词不满足“单向”条件,不能视作“非”逻辑二值逻辑,仍不合格。
    不过例7也可以补救,如将面改为“惟东行无印象”,就可实现“非”逻辑二值化,使之合格(因无《南游记》、《北游记》书名)。已是另外话题,不赘叙。
    (三)反面事实的唯一性
    反扣谜的基本定义既然是“将正面事实用反面说明”。就是假定正面事实的反面出现时,其正面事实的条件不支持,而是相反的条件支持,并且这些相反的条件还必须仅仅支持反面事实。逻辑上应该是在满足正面事实的条件下不能出现反面的结论,而反过来,在满足反面事实的条件下除反面的结论外,其他结论都不能出现。这样的反面说明才是具有说服力的。这与数学上的“反证法”类似。
    现反扣谜法定义中的“有一对同义(近义)词和反义词”应该是一对词对应条件,一对词对应事实;其中的“一个否定词”的作用看似要么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否定相反事实,要么在事实相同情况下否定相反条件,但是恰恰忽略了逻辑上应该确保相反事实的“唯一性”。所以这是至关紧要的第三个盲点。
    前述例1-6能够保证相反事实的唯一性,而例7-10就未必保证。例7是因为方向不唯一。例8在“男女合欢”条件下是“有盖”,反过来“鳏寡”的条件下,可“无盖”也可“有盖”,因为有盖无盖不是以是不是夫妻为唯一标准的。例9在“文”条件下是“扫地”,反过来“武”的条件下,可能“升天”也可能“扫地”,因为“扫地”或“升天”不是以文、武为唯一分界线的。例10用“客常满人”条件推断“主人是汉人”,更是逻辑混乱,根本无法保证底事实主体的唯一性。
    四、一个特征
    其实略加分析可以发现反扣谜的一个规律性现象,那就是经别解处理后的谜面与谜底文义能够成为因果逻辑关系。其句型是:因为“面句”,所以“底句”。而且其面句中往往或显或隐地有“惟”、“仅”限制词义(如例3显、例1隐)。该特征正是反面说明或者反面证明的真实目的,也是其“反说”的本质。
    这个特征也是判断是否反扣谜的第一直觉标准(笔者就采用)。可以看出例1—例6都具有这个特征,而例7—例10不具这个特征。
    现以例7为例具体说明:
    “因为东行无印象,所以西游就记得。”明显是不合逻辑的因果语,假如按照前面讨论作“非”逻辑二值化处理,谜面加一“惟”后,语句“因为仅仅东行无印象,所以西游就记得。”就成为合符逻辑的因果语了。
    五、我建议的反扣谜定义
    笔者建议反扣谜定义修正如下:
    【反面会意】亦称“反面伸明”、“反面击射”、“反射”、“反扣”。此法是将正面事实用反面说明。谜的底面要求有明显的或者隐含的一对同义(近义)词和反义词,其中一对是事实的条件,一对是事实,分别在底面中互作比照,并有一个否定词在谜底或谜面中起“否定”条件或者事实作用。而且谜底中肯定或者否定的事实在其事实条件下逻辑上必须是唯一的。通常反扣谜的谜面与谜底能够构成因果逻辑关系。
    定义说明:
    1、笔者根据上面的“盲点”分析并且考虑尽量保留原来定义的形式拟此定义,为通俗简洁,免去与数理逻辑分析有关的叙述。
    2、前面的描述内容除将同义(近义)词和反义词明确区分分别对应为事实与条件外,基本保留,即保留原来的必要条件。但是增加了“明显的或者隐含的”定语,以适应面底的多样化。如“拜能者为师(成语)不学无术”、“弈棋唯取势(成语)不着边际”就是隐含的例子。
    3、将上面逻辑分析的结果用“而且谜底中肯定或者否定的事实在其事实条件下逻辑上必须是唯一的”来总体概括约束以补充原来缺少的充分性。这样反扣谜定义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都具备了。
    4、最后的“通常反扣谜的谜面与谜底能够构成因果关系”既是特征,也是制谜后的检验方法。
    我们不能够苛求前人,还是“前修未密,后出转精”。真理是在思考、反思,批评与反批评中逐步统一,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最后被大家承认的。拙文希望谜界师友批评指正,以期共同完善反扣谜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