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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谜标准的再认识

 醉谜斋 2013-10-14

苏剑谜学征文第5期--入围篇(2)

佳谜标准的再认识
永安  蔡芳

    评佳谜历来是灯谜活动的敏感话题,因为评佳过程常有许多遗憾,由此产生的非议和事与愿违的结果让主事者也很无奈。诚然,评佳结果的满意度与评佳规则、评选范围、评审者的艺术水平及偏好、谜会主办方的倾向性等因素直接相关,然而灯谜界至今还没有统一的“佳谜标准”可供参照施行,这也是评佳多有不尽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佳谜标准过去虽曾有人撰文探讨过,但未形成共识,评佳实际上是评审者们凭感觉行事,难免各行其是。

    笔者因涉足灯谜评论的需要,二十年前就开始对佳谜标准问题进行探讨,先后从“谜理、文理、情理”的角度和“扣合、文采、意境”的层面审示、探究佳谜标准,于1999年写成《关于佳谜标准和灯谜评论》一文,提出“扣合精巧、具有文采、意境独特、格调清新”的佳谜观。随着时代的进步,尤其是本世纪新一代谜人的创作实践,对灯谜艺术的发展提升起了重要作用,促使笔者根据当代灯谜艺术发展的现状,对佳谜标准进行再探讨、再认识。

    一条灯谜主要由谜面、谜目、谜底三部分组成,可以针对谜面、谜目、谜底各提若干条要求来作为佳谜标准。这样的标准虽然直观,但不容易统一,且不可避免失之繁杂和琐碎。灯谜作品是通过谜面、谜目和谜底之间的互相作用产生的谜趣来显示艺术魅力的,这个事实决定了佳谜标准应该从谜面与谜底相互作用的关系入手来制定,归纳提炼出大部分谜人能够认同的共性的东西,这样的标准直接触及灯谜的内涵,更能够客观地对灯谜作品进行系统的评价。从这个基点出发,笔者在过去探讨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创作和谜理探究的实践,认为佳谜标准的拟订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量:

    其一,要符合基本要求

    灯谜是一种独特的文字艺术,首先它应当符合灯谜的表现形式——“谜理”,其次应当符合语言文字的表现形式——“文理”,还应当符合客观实际的存在——“情理”。 谜理、文理、情理是并列的关系,1991年9月,笔者曾在《谜理?文理?情理》文中提出“灯谜创作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必须兼具谜理、文理和情理”的观点。

    谜理——制谜的规则和机理。只有遵循灯谜的原理和创作规则制出的作品才能算是“谜”。这就要谜作正确运用灯谜的各种扣合方法,把握谜格规范,严格服从灯谜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如:底面不能相犯,大小概念不能倒吊等等)。

    文理—— 指的是语言规范和文字规范。灯谜是文字游戏,也是文字艺术,从创作的角度看,它与文学极为相似,因此必须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概括地说要做到谜面成文、谜底也要成文。“谜底成文”是针对组合式、连带式谜底而言的,这种结构的谜底别解后的语意一定要连贯,要能够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否则扣合就显得支离破碎。

    情理——要求不悖自然规律,符合客观事实。谜作既要出人意料之外,更要在情理之中,不能生造出谁也看不懂或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只有合乎情理的事物人们才乐于接受。灯谜的“情理”,就是特别要注意扣合不能自相矛盾、底面切忌褒贬不投。

    谜理、文理、情理三者之间互相渗透,融汇贯通,相辅相成,是不可偏废和割裂的三位一体,任何谜作都得服从谜理、文理、情理兼具原则的制约,笔者称之为“成谜三理”。对佳谜的要求更是要融合谜理、文理和情理。
    其二,要具有亮点特色

    佳谜是谜中的精品,精品要有精彩之笔,在扣合、文采、意境各方面应当具有明显的亮点和特色。1995年8月,笔者曾在《扣合?文采?意境》文中做过探讨,扣合、文采、意境是递进的关系。灯谜的闪光点应当表现在“精准、精炼、精辟”。

    精准——指的是谜面与谜底扣合精巧而准确。扣合准确贴切是成谜的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便是无本之木。佳谜的扣合应当做到“精准”,撷要来说应当扣合巧妙,扣法新奇,扣义精当。运字要准确,从谜面到谜底,每一个字都要发挥它的作用,既不能抛荒也不能无根。只有达到精准,才有可能赢得看好。

    精练——要求谜面遣词造句精到和凝练。谜面是灯谜的主体部分,佳谜的造语要文采生光,言简意赅,生动感人。灯谜是微型的文学,谜面不论是引用成句还是自撰都忌冗长。不宜大段引用成句,尤其是引用一般小说的大段情节作谜面。也不宜自撰大几十个字以上的冗长谜面。我们讲精练,还应当对谜目、谜底的构成有所约束。谜目要明确,切忌像某些“造底”谜那样,叠床架屋冗赘牵强而又表述不清。谜底要自然,且不说那些生造的有悖情理的造底,即使是多个词素集锦的组合谜底也要有所限制。笔者认为集锦式谜底组合词的个数以三、四个为限,太多个词拼凑成的谜底难免拖沓臃肿、尾大不掉。

    精辟——指的是灯谜作品表现的意境和格调。灯谜作品在突出扣合趣味的同时,还应当具有较高的文学品位,这是灯谜作品游艺和文学两重性所决定的。我们讲“精辟”,就是要求佳谜有与众不同的奇思妙想,成谜既要出人意料之外,又要在于情理之中,才会有浓郁的谜味。我们讲“精辟”,就是要求佳谜作品还应当寄寓美好的思想和向上的格调,蕴含启思益智的元素,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如能包容哲理启人心扉则更佳。我们讲“精辟”,就是要求佳谜有较高的艺术性,能够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进而达到振撼人心的效果。

    因而,佳谜的特色亮点应当充分表现为“三精”——精准、精练、精辟,笔者称之为“佳构三精”。

    其三,要体现艺术魅力

    佳谜必须富有艺术魅力,理想的佳谜具有“面能留人,猜可诱人,揭可惊人,解可服人,品可醉人”的感人魅力。概括地说,佳谜应当是“可猜、可赏、可传”的艺术精品。

    可猜——是灯谜的基本属性之一。可猜与否是检验灯谜使用价值的尺度,不可猜的谜作纵然“艺术性”再高也仍然是遗憾的作品。有些谜作亮出谜底并加简注却连谜人也看不懂,这还能派什么用场?因为不可猜,作品的使用范围大受局限,挂着展猜无人理会,印在书上没人选用。刻意追求“难”和“偏”的作品绝不可能是精品。只有可猜的灯谜,才能在各个不同场合被重复使用,才能把乐趣带给更多的人共享。我们讲“可猜”,并不是主张一点难度都不要,任何人都可以“秒杀”的谜作夺定不可能让人有回甘的余味。佳谜应当要有一定的难度系数,要有一定的耐猜度,让人猜度思索过程有“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困惑,而一旦猜出又会令人有豁然开朗的感悟,进而产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悦。这样的谜作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可赏——是灯谜艺术价值的体现。所谓“可赏”,是指作品艺术值得欣赏。一般灯谜人们猜过、看过后即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而佳谜应是可读、可赏、耐人咀嚼的佳品。佳谜的闪光点和给人的视觉冲击力,要能吸引人们再三回味和品赏。赏之悦目,品之醉人,激发人们的心灵共振,从而产生审美的愉悦。这种品赏是人们在佳谜艺术氛围浸濡之中自觉感发的审美行为,是作品的艺术张力作用于人们心灵深处的共鸣与反射,并不是光靠旁人溢美之词包装的外在成分所能炫彩的。

    可传——是灯谜存在价值的体现。人们喜见乐闻的作品,艺术力量感人至深的作品才能远近传播经久流传,这是众口相传的效应。有些谜作虽然也能有一时的光彩,但它是短暂的,离开了此时、此地、此境或特定的氛围和人群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这样的灯谜肯定传播不广就销声匿迹了,因而它不可能是真正的佳谜。佳谜应当具有长效的辐射力和可传性,可传的范围越广,可传的时间越长,越能体现作品的价值,越能够体现艺术的生命力。

    真正的佳谜那些是能够经久流传、具有历久弥新的艺术生命力的精品。佳谜的艺术魅力主要体现在“三可”——可猜、可赏、可传,笔者称之为“精艺三可”。

    通过以上多角度多层面的考量和探究,我们对佳谜的标准问题有了较深层次的再认识。笔者历来主张要把复杂的灯谜现象简单化,拟订佳谜标准也应当做到简明,易记,好操作。本着“明确、易记、好操作”的愿望,归纳提炼出我心目中的佳谜标准:

    1.融合“三理”——谜理、文理、情理(基本要求);
    2.容涵“三精”——精准、精炼、精辟(特色亮点);
    3.适用“三可”——可猜、可赏、可传(艺术魅力)。

    这三条标准是递进相关的统一体,体现了佳谜的三个层次和三种艺术高度。各人的理念不尽相同,各人探究的角度难免差异,因此各人的“标准”也不可能一致。但谜人对艺术精品探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各人的“标准”中必然有共性和相通的部分。建议由《文虎摘锦》编委会和苏剑谜学奖评委会牵头,在求同的基础上融合各家所长,先制定出佳谜标准的草案,通过阶段试行实践检验后,再逐步调整而形成共识,我想佳谜的统一标准完全有可能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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