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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臆见(下)

 逸心茶舍 2013-10-14

“六书”臆见(下)

(根据温煦港湾总群2012年10月31日讲稿整理)

上次给大家讲了“六书”中的象形、会意、指事,这三种造字方法,都属于比较象形的文字,下面要给大家讲的是假借、形声和转注。

4.假借,许慎的解释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本来没有这个字,是根据其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关系,借了一个别的字来使用,就等于诞生了一个新字,这个就是“假借”,“假”、“借”的意思都是借用的意思。但是许慎举的例子并不是很恰当,容易给人造成误解。段玉裁的解释是:“如汉人谓县令曰令、长,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字,而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辗转而为之,是谓假借。”就是县令的“令”和县长的“长”本来是没这两个字的,因为由发号、久远义的“令”、“长”假借而来。但是许慎说得很清楚,假借是“依声托事”,就是必须是音同或音近的字才能假借,与字义无关,而段玉裁认为是“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辗转而为之”,这是字义的引申,而不是假借了。“令”在甲骨文里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上面是“颔”字的初文,象一张大张着的口,下面是“卩”字,象一个跪跽的人,表示张口向人发号施令的意思,是个会意字。后来在这个字上加“口”为义符,就成了“命”字,实际上“令”、“命”是同一个字。用为县令的“令”,很可能是说此官职是一县的发号施令者,也就是最高长官,属于字义的引申,而非假借;“长”字甲骨文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象一个老人拄着拐杖并有很长的头发,表示年长之义,由年长引申出长官、头领的意思,也是引申义,不是假借。所以我说,由于许慎没有见到太多的先秦文字,对于古文字的理解受当时汉代语言的影响,所以他举的例子并不恰当。

实际上,严格地讲,“假借”不属于一种造字方法,而是一种用字方法。古人在造字之初,主要是象形,又衍生出指事和会意,文字数量是很有限的,但人的语言词汇又是很丰富的,文字数量满足不了记录每个语言词汇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才产生了假借字,本来没有这个字,假借来了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就等于产生了这个字,所以也被认为是一种造字方法,这是文字创造上的第一个突破。在甲骨文中,大量的用为虚词的字都是假借字,当然也包括一部分实词。这里举几个例子:

止,用为动词,甲骨文中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用为动词停止之“止”,是足趾的象形,本义是脚趾,也就是“之”是“趾”的初文,“趾”是“止”的后起字,用为动词是假借。

者,用为助词或代词,甲骨文中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象在器皿中煮食物而热气向上蒸腾之形,本义是烹煮食物,也就是“者”是“煮”的初文,“煮”是“者”的后起字,被用为助词或代词是假借。

也,用为语气助词,金文中作鈥溋殁澮芗ㄏ拢,许慎解释为“女阴”,后又有学者认为与“它(蛇)”同字,说是蛇的象形,都是不对的。郭沫若认为“乃古文匜字,象匜之平视形”,是很正确的。匜是古代的一种注水器皿,相当于现在用的水瓢,用来舀水、酒等液体。也就是“也”是“匜”的本字,“匜”是“也”的后起字。被用为语气助词就是假借。

我,用为第一人称代词,甲骨文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它是古代的一种斧钺,与斧钺的不同处在于它的刃部是呈锯齿状,后来称为“锜”,《诗经·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锜”,“锜”就是“我”这种兵器,也就是“我”是“锜”的初文,“锜”是“我”的后起字。被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是假借。

尔,用为第二人称代词,甲骨文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金文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鈥溋殁澮芗ㄏ拢,就是古代的络丝架子,用来缠丝的,最后一个金文字形就是上面缠满了丝的样子。所以“尔”是“檷”的初文,“檷”是“尔”的后起字。被用为第二人称代词是假借。

其,用为助词或代词,甲骨文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簸箕的象形,本义就是簸箕,也就是“其”是“箕”的初文,“箕”是“其”的后起字,被用为助词或代词是假借。

其他的比如著名的“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先秦时代称为“十日”和“十二辰”)中的文字,几乎都是假借字,比如“甲”的本义是鱼鳞,被用为十天干中的第一位就是假借;“辰”本是“蜃”的初文,是一种蛤蜊的象形,其本义就是一种大蛤蜊,这种巨蚌的壳古代也被做成镰刀收割庄稼的穗,就是通常所说的“蚌镰”,被用为十二支第五位的“辰”就是假借。这里不再一一详说了。

好了,限于时间,我只给大家举这么几个例子。上面说了,被假借的字多是象形、会意、指事,一般被假借了的字不再使用其本义,如果要用其本义,就另外造一个后起字代替。所以,大家在解释一些古文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它是否是个被假借过来的字,假借字的根本原因是音同或音近,基本与其含义无关,所以千万不可用解释字义的方法来解释假借字。比如曾经看到有人解释“我”字,说“我”象一把武器,古代打仗每人都有一把武器,问这武器是谁的?就回答说“是我的”,所以才用这个武器的象形文当作第一人称的“我”,把我娱乐得不行。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现在可以说比比皆是,看上去貌似有道理,其实是妄呈臆说,毫无根据。

在《说文解字》中,你看不到有哪个字说是“假借”,为什么呢?因为许慎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释文字的本义,而不是假借义或引申义,所以,《说文》里没有说哪个字是假借,即使是他举的“令”、“长”两个字,也没说是假借,“令”字他解释为“从亼、卪”,是个会意字;“长”他解释为“从兀、从匕、亾聲”,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

5.形声,许慎的解释是“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什么意思呢?简单一点说,“以事为名”就是根据事物的特性定来确定一个可以表示其名的偏旁,就是所谓的“形符”,也叫“意符”;“取譬相成”就是再取一个可以读出声音来的字和那个形符共同组成一个字,这个可以读出声音来的部分就叫“声符”,也有的称为“音符”。许慎举的“江”、“河”都是水名,所以“以事为名”就得形旁为“水(氵)”,它们有各自不同的读音,“江”从“工”声,“工”就是“江”的声符;“河”从“可”声(甲骨文中是从“何”声),“可”就是“河”的声符。

高明先生在《中国古文字学通论》里说:“当汉字的制造将要走向枯竭的情况下,于是在假借字的基础上产生了形声字,从而使汉字得到新生,由表意转为表音。”形声字的产生是汉字创制上的第二个突破,也可以说是一大飞跃,周代以后出现的新字大部分都是形声字,它是“六书”中最大的家族。但是,大家不要认为形声字就是后人用一个形符加一个声符随意组合出来的,实际情况有点复杂。裘锡圭先生说:“最早的形声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而是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产生的。就是在形声字大量出现之后,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形声字的情况仍然不多见。大部分形声字是从已有的表意字和形声字分化出来的。”根据裘锡圭先生的分类,主要有这么四种情况:

1.在象形字或会意字上加注声符。比如:

鈥溋殁澮芗ㄏ拢,凤,本来是雄孔雀的象形,李孝定先生就明确说古代的“凤”就是雄孔雀,是对的。后来在它旁边加注了声符“鈥溋殁澮芗ㄏ拢(凡)”,写作鈥溋殁澮芗ㄏ拢等,就变成了一个从凡声的字,而凤的象形文字入后演变为“鸟”形,将“凡”字移到上方,就成了從鳥凡聲的“鳳(凤)”字,成为一个形声字,其实“凤”本来是个象形字。

鈥溋殁澮芗ㄏ拢,耤,这个字象一个人手持耒向下之形,会耕作之意,是个会意字。后来在它上面加注声符“昔”作,又省略了人形的部分,就变成了一个从耒昔声的形声字。

2.把会意字的一部分变成声符。

鈥溋殁澮芗ㄏ拢,囿,本义是园林,象田中长满树木的样子,是个会意字。后来把里面“十”形和四个“木”更换成了“有”,就使这个字变成了从囗有声的形声字。

鈥溋殁澮芗ㄏ拢,羞,本义是进献,象以又(手)持羊,会进献之意,是个会意字。后来“又”更换成“丑”,就成了一个从羊丑声的形声字。

3.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形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为明确假借义而加注的形旁。比如汉代假借“师”为狮子的“狮”,本来是写作“师子”,后来为了明确其假借义,因为师子是动物,所以给加了一个形旁“犬”作“狮”,就成了一个从犬师声的形声字;二是为明确引申义而加形旁,比如古人说娶妻、娶女都用“取”字,实际上用的就是“取”的引申义,后来为了明确一下它的引申义,就给加了形旁“女”作“娶”,成了一个从女取声的形声字。三是为明确本义而加的形旁,比如“止”本是足趾的象形,其本义就是脚趾,为了明确其本义,就加形旁“足”作“趾”,成了一个从足止声的形声字。

4.改换形声字的偏旁,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其特定含义。比如,赈济灾民的“赈”,古书里本来是作“振”的,振就是救济的意思,后来为了明确其赈济的特定含义,为更换了偏旁,把“手”部更换成了“贝”部作“赈”,因为救济需要财物,于是由从手辰声的形声字变成了从贝辰声的形声字,用为赈济之“赈”的专字。

根据统计,以上四种情况,以第三种产生的形声字最多。

以前看到过一个很奇怪的言论,说甲骨文中没有形声字,这种说法是靠不住的。其实形声字产生很早,甲骨文中就有不少,比如河、沐、沚、召、旨……等等,多不胜举,说甲骨文中没有形声字根本不符合事实。

在《说文解字》中,形声有三种情况:

(1)形声,某形声字从某个字得声就直接说从某某声,某声的字就是声符,如“江”是“从水工声”,“工”就是“江”的声符;“河”是“从水可声”,“可”就是“河”的声符,等等。这种形声字最多。

(2)省声,其实应该读为“省、声”,“省”指字形之省,“声”就是从这个字的读音。字形之省就是把形声字中表音的声符结构简化了,仅保留其中的一部分,称为“省”,从其声就是“声”。如“禜”是“从示,荣省声”,因为许慎认为“禜”这个字本来是从示、荣声的,但是在字形上“荣”字只被使用了上面的一部分,也就是其省形,并从“荣”声,故说是“荣省声”。

(3)亦声,段玉裁认为就是会意兼形声,也就是说这类字既是会意字也是形声字,既从某字会意,也从这个字的声。比如“禮(礼)”是“从示从豊,豊亦声”,这是许慎认为“礼”字是用礼器(豊)祭祀神灵(示)的意思,是个会意字,但同时它也读豊声,所以称为“亦声”。但是高明先生不同意“亦声”说,他认为声符与字义相近只是偶然现象,根本就没有“会意兼形声”的情况,所以“亦声”说不可靠,段玉裁认为的“会意兼形声”实际上也应该是形声。高先生的见解可备一说,这里限于时间就不多讲了。

6.转注,为什么把“转注”放在最后来讲,因为“六书”中的这一书实在是有点复杂,为什么呢?说白了都是许慎惹的祸,因为它对转注做了解释,但语焉不详,举的例子也不恰当,结果造成后人的许多误解。

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什么意思?含糊得很,特别是他举了“考”、“老”这两个很不恰当的例证,算是彻底把后人搞糊涂了。于是,后人对“转注”的解释就纷纭得很,据说有几十种说法,影响最大的有三种:

1.南唐徐锴、清代江声认为,“建类一首”是指偏旁部首,“同义相受”就是指部首相同、意义相近的一类字,比如“考”是从“老”省,“考”属于老部。这主要是从字形方面来解释转注,所以被称为“主形派”。

2.清代戴震、段玉裁认为,凡意义相训的字都是转注,转注就是字义的互训,因为《说文》里说“考,老也”、“老,考也”,“考”、“老”互训,与字形无关,所以被称为“主义派”。

3.章太炎(炳麟)认为“训诂皆同而声纽相转”的字属于转注,也就是字义相同而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属于转注关系。因为“考”、“老”不仅义训相同,而且读音也相近。

这三派谁的说法对呢?其实现在人也不好把握的。比如高明先生就干脆说“不要拘泥于对转注的考辨”,因为这事儿实在说不太清楚。不过我个人的看法,上述三派的说法都不太切合“转注”的本义。

首先说它的名称,“转注”,“转”是转移、转换的意思,“注”本义是注入,这里可以理解为赋予的意思,“转注”就是转移、赋予。

其次,“转注”是六书之一,是一种造字方法,而“主形派”是根据字形来分析字义,是在释诂;主义派是在用互训解释转注,大家都知道“互训”也是一个训诂学上的名词,与字形结构无关;章太炎则是从音韵和字义上分析一些字之间的联系,请问这些解释和造字有什么关系?我看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最后,大家看看《说文解字》,里面具体解释每个字的时候,凡是象形字许慎会说“象形”,说到指事字的时候会说指事符号在哪里,比如说“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说到会意的时候会说“从某从某”;说到形声的时候会说从某某声。但是唯独没有说哪个字是“转注”,比如他举的转注字的例证是“考”、“老”二字,解释“考”的时候是“老也。从老省,丂聲”,是个形声字;解释“老”的时候是“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須髮變白也”,是个会意字,却没说什么“转注”的事儿。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转注”很可能和“假借”一样,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不是一种造字的方法,而应该是一种用字或造字的理念。

那么,“转注”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这里只能说说我的“一家之言”。请大家注意,我上面讲假借的时候常说什么呢?我常说某字是某字的初文,某字是某字的后起字,对吧?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所谓“转注”,就是一个字在被假借为它字或被废止不用之后,再用形声的造字方法重新创造一个新字来代替它的本义,也就是将初文的本义转移赋予到这个新字上,初文不再承担起本来义项,这就是“转注”造字法。这个观点是郭沫若先生的发明,我是接受这个看法的。

我这么说大家可能有点迷糊。那么就举例说明,这些例子是在上面说“假借”的时候举过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本字被假借作它字之后,直接根据本字事物的性质加形旁,造一个新的形声字来代替本字。比如“止”,本义是足趾,本字被假借为动词停止之“止”,需要造一个新字来表示其本义,于是根据其事物的性质为之缀加了一个形旁“足”,成为“趾”,这就是“建类一首”,就是根据其事物的类别统一建立一个部首,故凡是与足有关的字,都可以加“足”为形旁,比如“蹼”、“跟”、“踢”、“踏”、“踩”等等均是;新字造成后,将“止”字的本义转移赋予到这个新字上,“趾”就是足趾的意思,这便是“同义相受”。“止”字不再用为足趾义,也就是不再承担它的本初义项。

再比如“其”字,是簸箕的象形,本义就是簸箕,它被假借为代词或助词,它的本义必须造一个新字来代替。簸箕是用竹条子编的,所以就给加了一个形旁“竹”造成一个从竹其声的形声字,这就是“建类一首”;然后将“其”本义簸箕转移赋予到这个“箕”字上,就是“同义相受”,“箕”字的含义就是簸箕。“其”字也不再被用为簸箕义。

第二,本字被假借作它字之后,完全用形旁加声旁的方法来造一个全新的字代替本字的本义,形旁表示事物的特性,声旁表示其读音,也就是作为声旁的字必须是和本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比如“我”,本义是带锯齿的斧子,它被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之后,要造一个新字来代替它的本义。斧子是铜铸的,所以定一个“金”旁作形符,这是“建类一首”;“我”古音是疑纽歌部字,所以就用了一个同是歌部的“奇”字作为声符,“奇”是群纽字,与疑纽同属牙音,读音是相似的,于是就有了“錡”这个字,“我”、“錡”古音都是疑纽歌部,读音相同,实际上就是初文与后起字关系或者说是古今字关系,而“我”的本义就转移赋予了“錡”字,这就是“同义相受”。《说文》:“錡,鉏?也。从金奇聲。”王筠注:“锯也。”上下牙齿不对应称“龃龉”,锯齿不相对应称“鉏?”,所以锯子也称为“鉏?”。不对应就自相抵触,所以“龃龉”又有相抵触、相矛盾的意思,比如《庄子·天下》里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这个“五车”不是说他的书很多装满了五辆车,而是读为“龉龃”,也就是“龃龉”,就是自相矛盾的意思,“五车(龉龃)”、“舛驳”、“不中”都是庄子对惠施言论的批评。因为“我”这种兵器就是一种带锯齿的斧钺,所以也称“鉏?”,《诗·破斧》说“旣破我斧,又缺我錡”,把“斧”与“錡”同举,正说明它们是同类物。关于这个问题,林澐先生有专文论述。

第三、因为某字古体被废止而造新字代替,这种转注关系往往很难以考察。如甲骨文中有“鈥溋殁澮芗ㄏ拢”这个字形,大家知道这是什么吗?这个字是“干戈戚扬”、“刑天舞干戚”的“戚”,一种斧钺形的兵器,它与斧钺不同的是刃体狭长,两侧有齿牙形的扉棱,是个象形字。但是到了周代金文中就没这个字形了,都用“戚”代替,说明那个象形文字形已经被废弃不用。《说文》:“戚,戉也。从戉尗声”,已经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从戉是因为它是斧钺类,就是“建类一首”;“戚”代替了象形文的全部义项,就是“同义相受”。所以,那个象形文与“戚”便是转注关系,但问题在于那个象形文在周代已经被废止不用了,后世典籍中也见不到一点踪影,如果不是甲骨文出土,我们都搞不清它原来是怎么写的,那么“戚”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转注对象,已经成了一个独立的形声字,所以如果没有甲骨文出土,我们很难了解它是不是转注了;但是“戚”后来被用为亲、爱、忧、恼、愤、近等义,已经很少用它的本义,也就是它被假借作他用了,如果用到它的本义时,就又加了个金旁作“鏚”,成为一个从金戚声的形声字,用为干戚之“戚”的专字,比如《左传·昭公十二年》:“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淮南子·本经训》:“干鏚羽旄”,都是用“鏚”,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戚”、“鏚”也是转注关系,不过这种关系的产生已经很晚了。

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古人为什么把“转注”当成“六书”之一了。象假借一样,从严格意义上讲,“转注”只是一种造字理念而不是一种造字方法,在这种理念下诞生了大量的新字,所以也被当成一种造字方法。这些诞生的新字统统都是形声字,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形声造字法其实就是“转注”理念的产物。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为什么《说文》里没有说哪个字是“转注”,因为其本字多是象形、指事、会意,被他用是假借,创制出来的新字是形声,只能说这两个字之间是“转注”关系,而单个字不能说“转注”。

许慎举的“考”、“老”的例子,我的猜想是许慎认为“老”是初文,本来考妣、寿考之“考”都是该作“老”的,但“老”后来专门被用作年长之义,所以又造了一个从老丂声的形声字“考”代替考妣、寿考之“考”,也就是“老”的原本义项被转移赋予了“考”字,所以他认为“考”、“老”是转注关系。但是他举得这个例子很不恰当,一是没有代表性,特征不突出;二是从甲骨文和金文看,“老”、“考”分明是一个字,姚孝遂先生就说:“考、老古同字,象老者倚杖形。《说文》‘老’以为‘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非是。”后来分化成两个字,“考”字是将“老”字所从的杖形变换成了声符“丂”,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专用为“寿考”、“考妣”字,承担了“老”字的部分义项;“老”字则专用为年长字,与“考”略有区别,但含义还是相同的,故《说文》将二者互训,严格地说二者并非转注关系。正因为如此,所以才引起了后世的无数纷争。如果他举例说“止趾是也”或“我錡是也”就不会弄得这么含糊了。

好了,“六书”讲完了,里面可能有很多的错误,不当之处大家可以拍砖。谢谢各位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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