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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议案承办情况汇报

 超越梦想之上 2013-10-17

一、我县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干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运作等工作,为政府常设职能机构。2007年2月,中心收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垂直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干职工7人。我县自1996年7月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个人扣缴、单位补贴、财政配套”的运作模式,2001年按省政府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干部和乡镇中小学教师都全面启动,但由于资金配套不到位和认识不足,实施三个月后就停止了。县城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直缴到目前,没有中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五个特点:1、全覆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2、强制性: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职工缴纳的标准为月工资总额的5%,单位配套部分也是5%。不配套缴的,《条例》第37、38条规定:可对单位给予5万元的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互助性:住房公积金是为有公积金资格的人服务的,它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贷款购房、建房,使其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4、专属性: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金利息一次性退还给职工个人。5、福利性: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单位补贴部分组成。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部分必须由财政预算配套。这些钱全部属于职工个人。

二、我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

在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使用、管理方面,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到2008年3月底止,共有247个行政、企事业单位、18900人,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有乡镇机关、乡镇中小学等153个单位、5800人停缴),全县共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8109万元,余额6799万元,覆盖率为78%。全县归集的8109万元房公积金中,政策性支取1310万元,其中:正常离退休支取2000户,762万元;干职工购建房支取750户,548万元,为1134户干职工提供个人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3531万元,回收贷款2039万元,贷款余额达1492万元。按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每年6月30日)要求,从2004年开始每年进行了存折的换发,让干职工明明白白掌握自己的公积金金额。我们还全面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方便广大群众办理业务,真正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利国又利民”。

三、住房公积金议案承办情况

我县住房公积金过去由于财政补贴资金无法到位,乡镇干部及教师住房公积金一直无法到位,造成了财政供养对象干部、教师待遇上的“城乡差别”。在今年元月15日召开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3个代表团就增加财政补贴,恢复乡镇干部和教师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议案提交给大会。作为议案的承办单位之一,我们闻风而动将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纳入议事日程,多方努力,扎实工作,特别是通过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议案的承办工作进展顺利。3月底止,全县农村乡镇一级153个停缴近7年的单位全面恢复,全县农村乡镇干部、乡镇教师开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的代扣工作。新增和恢复汇缴单位153 个,人数5800人,全县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了78%。

1、注重宣传,形成共识。住房公积金在我县已实施12年了,为什么这么好的福利制度在农村乡镇搞不起来?这是我们过来一直没有想通的地方。前年,我们在乡镇办点的过程中,通过座谈发现最主要的原因是认识问题,干职工特别是乡镇党政领导对这个制度没有认识,认为可有可无,无所谓。为此,从2006年11月份开始,我们集中两个月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把《住房公积金条例》和省、市文件送到乡镇机关,送到中小学校,送到干职工手中,共印发宣传资料8000份,悬挂横幅120条,同时,将县城40多台环城车车身张贴宣传标语300条,并在电视台开展了20多天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宣传,这样,有效地提高了干职工的思想认识,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形成,这也是办理议案的思想基础。

2、深入单位,调查摸底。2007年,全县农村乡镇有100多批次干职工来我单位咨询,要求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分片包干,有重点地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摸底。2007年5、6月,我们先后深入到城西镇,湘滨镇、新泉镇的乡镇办事处、乡镇中学,与干职工、教师面对面听取意见,摸底调研,感到干职工要求迫切,并有很高的认识,这样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信心和责任。

3、主动汇报,争取重视。2007年12月,按照往年的惯例,我们将调查摸底的情况,以文件的形式呈报给县政府,5800多人,153个单位要全面恢复,县政府要配套156万元,谈何容易。没想到黎县长很快就明确答复给予研究。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住房公积金的议案后,郑县长又要求我们汇报情况,摸清底子、拿出方案。为此,我们精心准备,迅速行动,加班加点、规划方案,向政府领导作了全面汇报,同时,又将相关情况向县人大的领导汇报,随后我们又请人大联络工委、财经工委的领导专程来我单位进行了调研,使公积金议案办理一直受到领导们的高度关注。

4、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县人大主任会议将公积金议案确定为重点办理议案后,我们积极与相关的财政、乡镇、学校、电视台、银行部门联系。财政预算股、工资统发中心迅速行动,编制预算、修改程序,确保了县政府指令的落实;我们又于2008年2月份在电视台连续7天播发了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教育部门也做了部署,使这一议案从提出到办理,仅仅为2个半月,受到了广大干职工的普遍欢迎。

从办理的过程看,我们有以下三点感受:

1、执行了上级的要求

国务院、省、市对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一直非常重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2]21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补贴部分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2007年国家审计署对岳阳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二个月的专项审计后,对岳阳市部分县、市没有按5%的标准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公积金补贴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2007年12月27日,湖南省监察厅、建设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市、县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部分须在2008年3月31日前全部预算到位,这次我县议案的办理,全面而及时地落实了国家和省里的精神。

2、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议案办理中,县人大、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生实事来对待,特事特办。2008年元月21日、23日黎作凤县长、郑剑山常务副县长就住房公积金恢复实施作出了批示,并在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上作了专题研究。县人大副主任胡春田、孙红亲自过问并提出办理意见,县人大联络工委、财经委伍建华主任、熊应根主任先后三次到我中心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议案交办情况,帮助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春节后,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采取分步到位的方式,新增年度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资金90万元,占本次应预算财政补贴156万元的57.2%,使我县财政补贴资金达到200万元。

3、取得了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议案的办理过程,得到了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财政局局长徐再新、副局长许长虹、甘孝如在深入调查摸清底子的基础,快速部署,雷厉风行,支持参与配合办理工作。财政局预算股根据政府的要求,将新增9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了2008年财政预算;工资统发中心积极修改程序,统计数据,做好了工资代扣的前期工作;教育局针对乡镇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工作也作出了布置,认真落实有关精神;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也积极配合我们作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联校也积极造好花名册,初步完成了缴存个人的信息录入工作。

通过我们这次亲自参与承办住房公积金议案,我们深感到人民代表以殷殷之情、拳拳之心关注关心我县民生问题,履行了代表的神圣职责。人大代表的意见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我们今后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并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干职工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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