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比以前我们使用的“应付工资”的使用范围更广,是单位应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所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离退休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而不单单指工资性收入。记住反映的是单位义务,代扣个人的社保等款项不是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它们通过其他应付款去过渡,不要混淆单位和个人的概念。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前,个个做这种会计分录得心应手,可是实行以后,特别是财政统发工资以后,老革命碰上新问题,很多人就不会做了,主要涉及:计提的问题、代扣款项的问题,那下面我就专题讲解不同模式下的解决方案: 1计提的问题 这其实是伪命题,根本不存在争议,会计制度都明确了必须进行计提,便于准确和完整统计职工收入,体现单位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况。你不要以为吃皇粮就没有这种情况,有些差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和社保等费用现象,没准哪天下岗分流了,这些拖欠费用是享受优先偿还的,但改制时讲究依据的,挂在账上是铁板钉钉,道理讲明白了,你还纠结计提不计提吗? 计提分录: 借:经费(事业)支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其他个人收入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根据财库[2006]48号文《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注释: 工资是指行政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是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其他个人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等。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记住:单位承担部分。 2发放工资 除少许地方外,基本上公职人员都纳入工资统发的范围,由财政每月定期发放。 发放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其他个人收入 贷: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缴交社保等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贷: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这是比较完整的应发和应付薪酬的核算,但涉及到代扣款项,以前在单位自行发放,直接在工资表上扣除下来,按实发工资发放核算就是,但现在由财政代扣,又如何核算这部分款项呢? 3代扣个人款项的核算
凭财政提供的代扣代缴单据,因为单位未发生资金收支,所以要通过科目过渡。 借:其他应收款-支付中心代扣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凭各社保部门的收据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支付中心代扣款 第二种:财政部门将代扣款项退回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凭银行回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凭各部门的收据、缴税凭证和转账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第三种:财政部门将代扣款项退回到零余额账户,由单位自行缴纳。 凭零余额账户银行回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往来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凭各社会部门的收据和授权支付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往来款 这样是不是一目了然,各种关系都理的一清二楚,最重要的是你的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与支出同步的,你还需要纠结吗?——小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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