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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用神提要

 循天园 2013-10-28
 甲木用神提要
 
『正月甲木』

常理:

甲生寅月,日元得禄;余寒未尽,喜丙温暖。身强,专取丙火调候兼泄秀,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变理:

若火太多,泄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须见癸,用印制食生身。

財多身弱,专取用令甲比为助,富多贵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无棺槨;又喜戊来止水,丙来助戊,用財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取其一者为用,亦有名利。

春木当令,决无从强之理;其余十干,凡生当旺令者,纵克泄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从强之论,尤以阳干为然。

从而难从,贫贱之士。

【附例】

1. 陈济棠之命:

丙 甲 戊庚

寅 子 寅寅

初春以丙火为正取用神,此命地支三寅,身主强旺,当以丙火泄秀;余寒未尽,亦须见丙温暖;中行火地,显赫一时。

2. 状元之命:

乙 甲 丙甲

亥 戌 寅子

年上甲比,时上乙劫,根下寅亥,木已成林,必取月令丙火为用,丙根於寅戌,富贵非轻焉。

 

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卯月,日元羊刃,余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强用丙,要有癸配;有丙无癸,甲恐被泄过甚;有癸无丙,甲太顽强;水火既济,方许富贵。

 

变理:

身强,用庚金制,用戊土辅,为財滋煞,富贵定然。

用丁火泄强身者,为木火通明,文学词臣。

庚甲两强,干见丁火,为伤官驾煞,位高权重。

若非身强敌煞,春木最忌见,因春木为活木,最忌剋伐。『活木忌埋金之铁』,『春不容金』,皆是此理。煞强身弱,必主残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专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癸印失令之故。

【附例】

1. 贵命:

戊 甲 丁甲

辰 子 卯辰

甲生二月,日元羊刃,用丁泄秀,木火通明;已运登科,癸运伤用不禄。

2. 贵命:

丁 甲 乙癸

卯 寅 卯卯

丁火无根,且被癸伤,木为专旺之论;运行东北顺其旺气,由武转文。

 

『三月甲木』

常理:

甲生辰月,財星当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阳壮木渴,又喜壬润,用癸恐戊合,故以壬为上;尤妙干见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辅木气;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贵上格。

变理:

总之身强用庚为先,月令自有財来滋煞,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见火,名『钝斧无钢』,无用之人。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贵必然。

无印可用比,亦可富贵,因辰中癸乙皆为当旺之气;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附例】

1. 先成后败之命:

丙 甲 丙癸

寅 辰 辰卯

身强用丙食泄秀,但见癸印制之,先人遗业甚丰;日行木运,渐见破耗,一交水运,衣食不继。

2. 贵命:

乙 甲 甲丁

亥 寅 辰卯

 

地支寅卯辰会齐东方,丁火无根难言泄秀,作『曲直仁寿格』论。中行水运,仕至州牧,寿越八十。木主仁,仁者寿。

 

『四月甲木』

常理:

甲生巳月,食神当令,甲被旺泄,癸印为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亦以癸水为真神;惟四月之水,归於绝地,用壬癸者,必须有庚辛为配。

变理:

无癸用壬,无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贵少。

四月之甲,见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贵上品;因丁出干,为病重得药,自然上格;旗鼓相当,格局方显堂皇。

调候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

【附例】

1. 贵命:

丙 甲 癸辛

寅 子 巳丑

甲得时寅,日元有根,调候用癸,通根於子,尤喜辛金发水之源,五行配合得宜,富贵自然有准。

2. 先成后败之命:

庚 甲 丁癸

午 午 巳未

调候本应用癸,但地支巳午未会齐南方,金水无根;丁伤透出,变作『从儿格』论。初行木运,財业財兴;一入北方破格,遭火灾破家。

 

『五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午月,伤官当令,根焦叶枯;调候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伤官佩印,富贵非轻。

变理:

原局无水,运入东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运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无疑;运入西方,『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若满盘丙丁,不见印比,木火伤官变为炎上之类,反为贵论。岁运喜东南而为福,忌西北而招咎。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丁 甲 丙壬

卯 申 午寅

五月甲木,枝叶俱枯,丁火透出,喜壬合制;壬根於申,源长流远,运游西北,荣华富贵。

2. 將军之命:

庚 甲 甲辛

午 子 午卯

原命有金有水,贵显必然,两午冲子,用神受伤,后遭阵亡之劫。 

『六月甲木』

常理:

甲生未月,財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金水进气;甲木首要身强,支聚寅卯亥为美。

 

变理:

身强,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强用丁,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煞强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则成剋泄交加反弊。

伤官制煞,伤官为月令真神,位高权重。

財多身弱,专用比肩,无比用劫,乙刼亦未月之旺气。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財格论,盖未为木库,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从。

干见戊己支见辰,甲己化土,元神发露;化土成格,富贵非轻。

【附例】

1. 宰相之命:

甲 甲 己癸

子 申 未亥

调候用癸,但见己出,妙在甲己逢合,土不剋水;况乎癸水通根亥子,用神有力;中晚一路木水,富贵显达。

2. 凶命:

甲 甲 癸庚

戌 午 未寅

支成火局,甲被旺泄,调候生木,皆须见水;原命金水虽见,惜两皆无根,丙戌运不禄。

『七月甲木』

常理:

甲生申月,庚煞当令,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强,方能任此强煞。

变理:

身强,专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贵无疑。

身煞两强,又要见丁,伤官制煞,位高权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宫金水相生,专取为用亦可致贵;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转秋寒,相机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丁 甲 庚戊

卯 申 申戌

剋泄交加,用申中壬水,时支卯木为强根;中行水木之运,贵迈群伦。

2. 盗贼之命:

癸 甲 壬甲

酉 子 申申

母慈灭子,水多木漂,亦为漂荡无依之人。 

『八月甲木』

常理:

甲生酉月,正官当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强,支通寅卯未为美。

变理:

身强,专用月令辛金,正气官星,富贵必然。

身煞两强,喜见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为上。

金多木弱,名然来剋身,必主残疾。原局有火制金无用,盖日元虚弱,见火被泄益弊,名剋泄交加,凶夭之论。

凡遇剋泄交加,必取印星为用,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附例】

1. 侍郎命:

乙 甲 己丁

亥 辰 酉酉

七杀当令,丁透则用丁制煞,原命火木两弱,行运得以配之,仕路亨通。

2. 孝廉命:

丁 甲 丁丙

卯 寅 酉戌

身强於官,书云:『有官先论官』,食伤制官太过;北方水运,制伤存煞,得擧孝廉,卯运冲破酉官不禄。 

『九月甲木』

常理:

甲生戌月,財星当令,首在身强,支聚禄刃为上。

变理:

身强,用庚用丁,皆可贵显,因戌月庚丁有气。

身强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財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煞两强用丁,伤官制煞,贵而有权。

身强用丁泄身,戌中有財,非仅一富,抑又可贵。

身弱,印比相机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强身弱或食伤泄身用印之理。

又戌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附例】

1. 黄兴(克强)之命:

甲 甲 甲甲

戌 寅 戌戌

原局无水,木枯土燥,运入水地润木,名標史册,戊寅运丙辰年,火炎土燥呕向死。

2. 贵命:

己 甲 壬戊

巳 辰 戌辰

化土格,出任州牧,颇显政绩,惜运行水木,未能更上层楼。
 
『十月甲木』

常理:

甲生亥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壬水当令,又须见戊止水培木;身强,丙戊两透,富贵定然。

变理:

身强,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身弱专用禄刃,支见寅卯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即支藏有丙,亦属可贵;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运相助,不能发跡;因冬月火土失气,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属正气。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丙 甲 辛丁

寅 戌 亥酉

调候用丙,丙根於寅,运入南方,贵为尚书。

2. 贵命:

庚 甲 辛丁

午 午 亥卯

冬月甲木见丙,名为『寒木向阳』,此命无丙见丁,格局较逊,幸两丁寄根於两午,南方火运亦见鹰扬。 

『十一月甲木』

常理:

甲生子月,印星当令,先丙后戊,理同亥月。

变理:

身强见丙戊出干,富贵非轻。

身弱取寅卯禄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横夭;有戊此水,方许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论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当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灭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附例】

1. 王候之命:

丁 甲 庚丙

卯 午 子子

调候用丙,寒木向阳;尤喜运走东南,贵至王候。

2. 凶命:

壬 甲 戊乙

申 辰 子巳

支成水局,水泛木浮,生於冬月,木冷木寒,有巳火则苟又延残喘,申运刑巳,溺毙。 

『十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丑月,財星当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当令,自然有土。

 

变理:

凡三冬之命,用丙者为贵,无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强,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贵非轻。故身强得庚丁两透,亦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为助,见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一见丙火,自然有福。

【附例】

1. 知县之命:

丁 甲 癸壬

卯 寅 丑午

无丙用丁,但见癸伤壬合,贵不能大;幸支聚寅午,吉神尚存;戊午运,用神得力,得选知县。

2. 孤贫之命:

乙 甲 癸癸

亥 午 亥亥

水太多而火太少,丁藏於午,应有衣食;惜运行金水,饔飱不继。
 
乙木用神提要
 

『正月乙木』

常理:

乙生寅月,劫財当令;余寒未尽,先用丙火;乙木喜润,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润天和,富贵之象。

变理:

春初之木,寧丙火多於癸水,勿癸水多於丙火;否则癸多困病,终为寒士。丙癸两边透隔位不合,富贵可图。

总之,初春乙木,以丙火为真神;身强,专用丙火泄秀,富贵非轻。

身弱,喜用比劫,支见寅卯亥等字为美,因比肩当令,用神有力。取癸印生身虽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煞强於身,取丁食制煞为用;用水化煞者,终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湿,木根被水腐蚀之故。

【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丙 乙 甲戊

戌 巳 寅子

乙木见甲,藤萝可附,调候用丙,富贵有准。惜支下寅巳相刑,富贵不久。

2. 贫命:

丁 乙 壬丁

亥 丑 寅未

驱寒用丙,丙藏於寅;用丁,丁逢壬合;况运行水金,贫贱难免。 

『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卯月,日元得禄。身强可火泄,身弱可取水生,总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变理:

丙癸齐透无碍,切忌见庚,尤忌支见申酉,盖『春木忌埋根之鉄』;如见辛煞,专用丁制,无丁见癸,纵有印化,终非上格。

二月乙木,身强,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贵。

支成木局,不见庚辛为曲直仁寿格。癸透,功业彪炳。丁透,文学词臣。

若夫煞强於身,用丁,为食神制煞,主贵。財强於身,用甲,为比劫分財,主富。

【附例】

1. 段祺瑞命:

癸 乙 己乙

未 亥 卯丑

地支亥卯未成木局,从其旺势,用时上癸水,月己被年乙所制不伤癸水,尤妙运走木水,大贵之命。

2. 夭折之命:

辛 乙 辛丙

巳 亥 卯寅

用丙,而根於寅巳本佳,惟丙逢辛合,巳逢亥冲,寅逢卯会,况运走火金无运可行;壬辰运水星甚强,伤用夭折。 

『三月乙木』

常理:

乙生辰月,財星当令,阳气日炽,先癸后丙,水火互济为宜。

变理:

身强,用丙丁泄,但支直藏水。

乙强通常不用庚制;惟枝叶繁茂,见己庚出干,財官只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財破印。

財多身弱用劫,煞强於身用伤。

见庚辰时,化金失时,得运相助,方许富贵。若透两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许一富,然非上格。

【附例】

1. 尚书之命:

辛 乙 壬辛

巳 酉 辰巳

辛煞太强,用壬印化煞生身,壬根於辰,得东北之运配合,其贵也宜。 

『四月乙木』

常理:

乙生巳月,伤官当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调候为急,专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

变理:

总之三夏用神,不离金水;有金无水,乙木尅泄交加,残疾之命。

支成金局金方,又见庚金透出,无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论,大贵。

【附例】

1. 小贵之命:

乙 乙 乙壬

酉 未 巳申

调候固须水济,煞重亦要水化,年上壬透於申,富贵可图,惟乙木根弱,仅止进士。

2. 凶命:

辛 乙 辛乙

巳 卯 巳酉

原局太燥,无水润泽,煞出尅身,亦乏壬癸化之;运入东方,助身敌煞中擧,丑运戌年生煞会煞病死。 

『五用乙木』

常理:

乙生午月,专用壬癸,水弱,又爱庚辛;庚壬丙透,显贵必然。

变理:

有金无水则为『尅泄交加』,残疾之命。有水无水,则名『水无源头』,富贵不久。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为先,庚壬两透,必主贵显。

【附例】

1. 尚书之命:

辛 乙 壬庚

巳 卯 午申

调候用壬,庚壬两透,通根於申,再加运行金水,拾功名如草芥。

2. 乞丐之命:

丙 乙 庚甲

子 卯 午寅

有金有水,表面甚佳,然细究原局,庚金无根,子水逢卯刑;甲戌运一败涂地,沦为乞丐。 

『六月乙木』

常理:

乙生未月,財星当令。大暑之前,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水渐进。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为美。或干见丁壬,暗辅木气,亦有衣禄;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转为下格;有甲为救,小名小利。

变理:

若金水太多,局势转寒,可相机取丙为用。

若支成木局而身强,得丙泄秀,得癸润乙,水火互济,亦可取贵。故丙癸两透,富贵极品,丙透无癸,原局失润泽之功,不外常人。

財星当令,原局无印比生助,格成从財,亦可富贵,一见印劫,则作財多身弱论。

【附例】

1. 宰相之命:

丁 乙 癸庚

丑 亥 未戌

丁火透出,木火伤官;用癸,伤官佩印,癸水见庚,水有源头,运交西北助用,太平宰相。

2. 次长之命:

癸 乙 乙丙

未 亥 未戌

丙透必用癸水,癸根於亥,戌中有辛,水有小源;运入西北之方,用神得力,惜金不透出,仅止次长之贵。 

『七月乙木』

常理:

乙生申月,官星当令,庚金司权,乙必受伤;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干见甲,支见寅,木气自旺,所谓『藤萝繫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变理:

庚金透出,乙必受伤,专用己土污金培木,富贵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须相机而配戊土。

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强;若然身弱,恐成尅泄交加。

乙木干见甲,支见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转强,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见庚辰时,从金格得时,大富大贵,原局岁运皆忌丙丁破格。

【附例】

1. 尚书之命:

甲 乙 庚戊

申 亥 申戌

亥水藏於日支,姑取时上甲木助身,运入水木之地助起用神,宦海优游。

2. 贵命:

庚 乙 戊壬

辰 未 申申

乙日得申月乙庚时,化气甚真,原命及大运皆无火来破格;宦海无波,仕路翱翔。 

『八月乙木』

常理:

乙生酉月,七煞当令。乙木绝地,首要身强;柱见甲寅,藤萝繫甲最妙。

变理:

身强,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贵定然。

身强金更强,喜用丁制,为食神制煞,贵多就武;寒气將增,相机要用丙火,故身强得辛丙丁透者,大贵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干见甲,支见寅为妙。

乙为兰桂之属,秋分前,火气未除,兰桂未开,癸前丙后。秋分后,兰桂已开,寒气渐深,丙先癸后。

【附例】

1. 许世英之命:

辛 乙 辛癸

巳 丑 酉酉

支成金局,两辛透出,似为从煞格;惟年透癸水,不能言从,所谓『众煞猖狂,一印可化』,贵寿富荣之命。

2. 凶命:

己 乙 辛癸

卯 卯 酉酉

众煞猖狂,亦应取癸印化之,但时逢己土尅破;癸水入墓,遂罹国法,地支两重卯酉冲击亦为凶象。 

『九月乙木』

常理:

乙生戌月,財星当令,乙临燥地,且日元失令,专取癸水生身润局。水弱,又喜见庚辛发水之源;故癸辛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定然。有癸无辛,富贵不久,有辛无癸,必主贫贱。

 

变理:

財星当令,若財多身弱,喜见甲寅,『藤萝繫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见庚辛。

身强用丙丁泄者,戌月火有余气,真神得用,亦可致贵。

身强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財生之,富贵可图。

【附例】

1. 富贵之命:

丙 乙 甲甲

子 酉 戌寅

年见甲寅,藤萝繫甲,子水在时,木得水养,富贵緜緜。

3. 强盗之命:

辛 乙 戊辛

巳 丑 戌巳

九月戊土当令,但土之气泄於辛,乙木无根,作从煞格论;地支火重,只属『假从』,运入南方破格,沦为强盗。 

『十月乙木』

常理:

乙生亥月,印星当令,水冷木冻;调候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无戊。

变理:

身强见丙戊两透,富贵必然。

若支藏一两点壬癸,可以无戊,但不可以无丙;寒木向阳,方主富贵。无丙用丁,富贵稍逊。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为用,但原局须见丙,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水火互济,方主生发。

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寿格失时;如见丙戊,方许富贵。

【附例】

1. 贵命:

丙 乙 癸戊

子 巳 亥辰

调候用丙,癸透有戊合制;早行水运,出身贫寒;木运登科,火运显达,官至布政。

2. 贫命:

壬 乙 丙己

午 丑 子亥

有丙有午,似应有为,无如丙逢壬破,己不能救,支成北方,水泛木浮,最差运入西北,屈志寒窗,一贫如洗。 

『十一月乙木』

常理:

乙生子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贵;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变理:

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为救,亦有衣禄。

冬水太旺,壬透无戊,得己出干,丙火为助,大富贵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並非用己財破印,务须注意。

【附例】

1. 部长之命:

丙 乙 甲戊

子 未 子寅

有甲有寅,藤萝可附;花木寒冻,喜见丙透,运走东南,其贵可知。

2. 贫命:

丙 乙 庚辛

子 亥 子亥

调候用丙但丙火无根,丙辛化水,水气荡然;加之运走水金,乏善可陈矣。 

『十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丑月,財星当令,丑为湿土,气尚寒冽,专取丙火为贵;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无壬来尅,富贵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无丙贫贱,运走东南可主小康。

变理:

財星当令,戊透土多,为財多身弱,专取甲寅比肩分財,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大凡三冬之木,不惧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惧局中无丙丁,水冷水冻,两者无相生之象。

【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戊 乙 丁甲

寅 亥 丑申

局见甲寅,藤萝繫甲,丙藏於时,寒木向阳,尤喜运配木火,锨锨向荣必矣。

2. 贫贱之命

乙 乙 辛丙

酉 巳 丑子

用丙逢辛合,用巳,巳酉丑三合金局,运入东南,不过一介寒儒,原命失格失用之故。
 
丙火用神提要

『正月丙火』

常理:

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身强喜壬相济;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须见庚,扫木存水;身强见壬庚两透,財滋弱煞,富贵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贵,富多贵少。

变理:

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財破印,亦可致贵。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泄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贵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贵。

壬多,煞强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贵。身强方能用食伤,若煞强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附例】

1. 贵命:

乙 丙 壬壬

未 子 寅申

壬水两透,七煞甚强,用乙印化煞生身;运入东南,仕至封彊。

2. 梁启超之命:

癸 丙 甲癸

巳 午 寅酉

丙强用癸水,年酉生之,况又一路行水金之运,声名鼎盛,非偶然也。 

『二月丙火』

常理:

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强。身强专用壬水,更须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泄,伤官生財,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贵非轻;若以丙丁禄刃为助,敌煞则贵,分財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附例】

1. 黄郛命造:

戊 丙 己庚

戌 申 卯辰

食伤互见,泄气为弊,取月令卯木为用。运入南方,任外交总长,申运病逝,盖丙临申位,难获延年也。

 

 

2. 贫贱之命:

丁 丙 癸壬

酉 子 卯子

金水较强,日元无根,但有丁卯,不能言从,取月令卯印为用,但见子刑酉冲,火运小庚,金运破財。 

 

『三月丙火』

常理:

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浊水不贵,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须见甲。

变理:

身强,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泄气,食生財,財滋杀,富贵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贵非轻。壬甲两透,富贵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强,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贵俱小。

身强用食伤泄者,富多贵少。

【附例】

1. 郭松龄之命:

戊 丙 丙癸

子 午 辰未

身强喜尅,无壬用癸,戊癸一合,用神受制;支下子午逢冲,亦覘凶机。癸丑运手握兵符,壬子运本佳,值甲子年,三子冲刃,死於非命。

2. 贵命:

庚 丙 庚乙

寅 子 辰亥

身略强於煞,用煞无妨,运入北方煞旺之地,富贵裕如。 

『四月丙火』

常理:

丙生巳月,日元得禄,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贵乃小;支见申字,亦有名利,亥子冲月,成中有败。

变理:

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贵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贵少。

若满盘皆金,不见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见午刃,又得壬透,名『阳刃合煞』,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贵,分財则富,此乃命理通例。

【附例】

1. 大贵之命:

丁 丙 乙壬

酉 辰 巳寅

丙火猛烈,丁刼出干,用壬合子;巳酉半会金局发水之战,运行金水,名利双辉。

2. 凶夭之命:

 

丁 丙 癸辛

酉 子 巳丑

 

丙生四用,木为气旺;惟支成金局,天干金水,煞重身弱之命;壬运辛亥年煞强再来尅身,夭折。 

 

『五用丙火』

常理:

丙生午月,日元阳刃。身强,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两透,富贵双全;一见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

支见申金,內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强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贵,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当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贵,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贵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附例】

1. 权贵之命:

壬 丙 甲丙

辰 申 午寅

身强用壬,又得日支申金发水之源;尤喜运走西北,仕版连登;有刃有煞,操生杀之权矣。

2. 平庸之命:

己 丙 戊戊

丑 辰 午戌

身强可用己泄,但见戊混;原局无財,不能作食伤生財论;运入西北,不过衣食优游,不能发富发贵,原命格用两財之故。 

 

『六月丙火』

常理:

丙生未月,伤官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用神仍不离壬庚,此即身强用財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须见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未月火土皆为旺气,若火强土更强 得金泄土旺气,火土伤官用財,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强,盖身弱不能任財也。

若原局土旺泄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伤官佩印』,运行北方润局,大贵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

【附例】

1. 宰相之命:

壬 丙 丁壬

辰 寅 未寅

 

身强用壬,但掛角两壬,气不专注;年月丁壬一合,专用时上壬水,格局反清,运走西北,一人之下。

2. 乞丐之命:

戊 丙 丁壬

戌 申 未寅

尅泄交加,原局无木,出干制戊,地支寅木逢申冲,加之运入西北,沦为乞丐。 

『七月丙火』

常理:

丙生申月,財星当令,丙火退气,首在身强。若然身强,专用女令申中长生之壬,禄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贵非轻。身强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贵无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財星当令,財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机配以比劫制財方妙。

变理:

財旺破印,或见煞来调解亦可,故身弱见壬甲无透,必贵之士。

身煞两强,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贵。

或壬多见一戊,必为秉权显宦。

財多身弱,专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则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附例】

1. 贵命:

癸 丙 壬甲

巳 子 申寅

官煞混杂,得甲木化之;日元、印煞皆得强根,晚行水木之运,富贵显赫。

2. 太守之命:

戊 丙 庚戊

戌 辰 申申

从財格,丙根於戌,喜有辰字冲去;运入北方,贵显也宜。 

『八月丙火』

常理:

丙生酉月,財星当令,首在身强能任,支通寅巳午为美。

变理:

身强得壬透,富贵两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无壬用癸,但富贵不久。壬癸不见,功名无份。

身强用壬,如见戊破,转为食神生財,富而不贵。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贵。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有准;復得月財成『財煞相生不碍』,富贵非轻。

財多身弱,专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贵;因酉月纯財,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贵。

【附例】

1. 寻常之命:

甲 丙 癸甲

午 戌 酉午

身强而財旺生官,惜官为印化,其贵不大,水运名利齐来,木运破败。

2. 寻常之命:

己 丙 辛戊

丑 申 酉子

 

丙辛化水不成,丙火无根而財旺,作『从財格』论,后行木运,助身破格而败。 

 

『九月丙火』

常理:

丙生戌月,食神当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泄气,身弱,取甲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养甲木。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功名,出於正途;无壬用癸,异路功名。

变理:

若然身强,专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须配用。

若支成火局,干见比劫,则又须壬庚参用。设若局无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时,运行东南,仍可富贵,运入西北,必主孤贫。

【附例】

1. 大贵之命:

己 丙 甲甲

丑 午 戌辰

四柱土厚泄气,必用甲木制火生火,天干两甲,合一留一,格局支清,东南两运,大贵定然。

2. 小贵之命:

已 丙 丙乙

丑 辰 戌亥

土重泄气,必须见木,惟甲木藏亥,姑且用乙,用神力弱,故仅贵至符侍郎。 

『十月丙火』

常理:

丙生亥用,七杀当令,火纵叠见,亦属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专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若壬水出干,又要见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强,否则仍取印星化煞为美。

丙火支得禄刃,或成火方火局,专取月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丙火以壬取贵,本忌戊已浊水,但十月丙弱壬强,无甲透者,见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专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贵奇格,运行南方,必主贵显。

若干见辛,支见辰,又见水多,名『化合得时』,大贵之格。

【附例】

1. 左宗棠:

庚 丙 辛壬

寅 午 亥申

壬水透出,喜甲藏寅內,亥亦藏甲;田支羊刃,煞印相济;威权万理,一路木火,富贵始终。

2. 富贵寿考之命:

壬 丙 已辛

辰 子 亥巳

取已土混壬,兼用亥中甲木,中晚行木火之运,寿算緜緜矣。 

『十一月丙火』

常理:

丙生子月,官星当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强。若身强专取子中癸水为用,正气官星,富贵非轻。若身强煞亦强,见壬煞出干,则又须见戊,食神制煞,富贵必然。身弱,不可无甲出干化煞生身;若无甲木,名利皆虚。

 

变理:

煞强身弱,无甲化煞,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伤官混壬,亦可得贵。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贵非轻。

支得一寅,內藏丙甲,亦主衣禄。

丙火无根,无印却来;壬煞太旺,无食伤出制;作弃命从煞格论,运走西北,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戊 丙 壬壬

戌 戌 子子

煞强可畏,丙火得戌墓为有根,可用食神制煞,运入东方木运,屈居於下,踏进南方火运,仕至郡守。

2. 王候之命:

壬 丙 甲癸

辰 申 子亥

地支水局,丙火无根,可作『从煞格』论;或谓有甲不能论从,须知寒木无火暖,湿木不能生火,丙火无生助则可从矣。运行金水,安享富贵。 

『十二月丙火』

常理:

丙生丑月,伤官当令;丙气被泄,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甲木为用,又须见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为用者,首要局暖,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相生之象。故身弱见甲丙两透,富贵定然。或甲透而支见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

若然身强,又喜壬庚。

身强见己火泄秀,无甲乙尅破,主聪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伤官失令,格难取贵。

【附例】

1. 將军之命:

丁 丙 癸壬

酉 午 丑辰

七煞虽强,喜丙火自坐午刃,丁刼助身合煞;加以一路木火,贵显必然;原命煞刃双显,贵而有权。

2. 凶命:

己 丙 乙戊

丑 辰 丑戌

女命。土重泄气,丙根於戌,乙亦有根,不能作『从儿格』论。此命必用乙木,但乙木力微,况其根在辰,见戌冲之;壬戌运,辛未年,辰戌丑未四冲,病逝於九月。

 
丁火用神提要
 

『正月丁火』

常理:

丁生寅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日元颇强;身强,原局杛多火塞,见庚扫木,月財破印;故见庚甲两透,病重得药,自然富贵;无庚破甲,名『身旺无依』,非贫即夭。

 

变理:

身强,见庚壬並透为財官格,虽可富贵,但配合非佳,非上格也。

若身强而水更强,煞强於身,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功名异路。

壬透又得寅时,无庚破格,丁任化木得时,富贵非轻。

支成火方火局,无滴水相济,又见甲木出干,为假炎上格,因不得时,仅主衣禄;运喜东南,忌西北。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甲木,或得庚甲两透,劈甲引丁。

【附例】

1. 林森之命:

乙 丁 甲戊

酉 卯 寅辰

地支寅卯辰东方,火旺木塞,取时下酉金为用;庚申、辛酉两运,用神发露,贵为国府主席。

2. 贫贱之命:

癸 丁 庚辛

卯 酉 寅卯

女命,无甲用卯,名『枯草引丁』。早行木火,衣食尚丰,晚行金运,贫贱无依。 


      『二月丁火』

常理:

丁生卯月,印星当令;身不惧弱,最怕母慈灭子,木多火塞;身强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相机配以己土。

变理:

身强用庚,忌见乙庚齐透,贪合破格,即为常人。

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极,不喜壬官,单用癸煞;运行西北,亦主大贵。

身强单月巳中一点长生之庚,名『吉神暗藏』,运入西方,大贵之命。

若然身弱,要见甲庚,无庚不能劈甲,无甲不能引丁;总之,二月丁火,身弱见庚甲,富贵必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附例】

1. 贵命:

庚 丁 辛辛

戌 未 卯亥

支成木局,木多火塞,取时上庚金破印;晚行金运,用神得地,贵为都堂。

2. 凶命:

乙 丁 丁己

巳 丑 卯卯

巳火泄气,必须见木,无甲用乙,『枯草引丁』,晚行金运伤用,犯法遭刑。 

 

『三月丁火』

常理:

丁生辰月,伤官当令,戊土泄火,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用庚,劈甲引丁,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齐透,富贵定然,配合取贵,不以尅论。甲透庚藏,亦为儒透;庚透甲藏,小名小利。

变理:

若见戊己出干,泄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贵可图。

若木印太多,则又要见庚为上,以財破印,异途致贵。

若水煞太多,煞多身弱,非贫即夭;有甲化煞生身,或支通巳午寅字为佳;干透戊己,用食制煞,则又许其富贵。

【附例】

1. 先富后贫之命:

丁 丁 丙戊

未 丑 辰辰

戊土透出泄弱丁火,无甲乙生火制土,姑取时上丁未助身,早行火运,发財致富;中行金运,一败如灰。

2. 夭折之命:

己 丁 甲壬

酉 酉 辰戌

火弱用甲,但逢己土合制化忌;甲根於辰,但又逢辰戌之冲而散,十二岁癸酉年夭折。 

 

『四月丁火』

常理:

丁生巳月,劫財当令,丁仗丙威,火气自旺。身强,用癸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总之,四月之丁,身强见金水两透,富贵定然。

变理:

若柱见丙火出干,名『丙夺丁光』,其气类於丙火,可当丙火论。

若见己庚出干,支藏壬癸,食神生財,富而不贵。

若庚辛出干,原局无水,身財两旺,本为富格;但巳月庚金长生,用神有气,还金水流年,亦可致贵。

丁火柔中,火纵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若见甲丙出干,名『甲引丁光』,类似炎上格,运入东南,五福三多。

身弱,专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贵非轻;用甲印不为上格,因用神失令及无力之故。

『附例』

1 贵命:

丙 丁 丁癸

午 巳 巳丑

丁得丙午,名『丙夺丁光』,丁火亦可作丙火论;身强用癸水,喜根於丑,晚行水运,贵至尚书。

2. 贵命:

乙 丁 癸辛

巳 巳 巳酉

地支三巳,丁火强旺;癸水弱,用辛酉发水之源,中行水地,富贵双全。又合『倒冲禄马格』。 

『五月丁火』

常理:

丁生午月,月令得禄;身强专用壬庚,庚壬两透,富贵双全;得一癸透,名独煞当权,权贵武职;壬癸藏支,亦非白丁。

变理:

用壬癸见戊制已混,或见甲木出干,泄水生火,劳碌常人。

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丁火阴柔之质,火纵旺亦不作『炎上格』论。

 

【附例】

1. 常人之命:

壬 丁 丙丁

寅 巳 午酉

身强用壬,壬水无根且逢年上丁火合制;少中行火木,屈居人下,晚游水运,小名小利。

2. 大贵之命:

戊 丁 丙壬

申 酉 午子

丁见丙午,丁作丙论,身强用壬,根通申子,运走西北,富贵迈伦。 

『六月丁火』

常理:

丁生未月,食神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身弱,见庚甲两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强;但体用非旺,故仅属小富小贵。

 

变理:

若戊己出干,泄弱丁火,可专取甲木,用印制食生身;原局命燥,相机配以一两点癸水。

若然身强,可取癸庚,財滋弱煞,贵而有权。

若身强见庚辛透干,月令自有食神生財,格局转富;金藏,运入西北,亦可小富。

『附例』

1. 贵命:

庚 丁 辛甲

子 巳 未午

身强煞浅,喜时落庚子;尤喜大运一路金水,仕至特任,安富尊荣。

2. 胡林翼之命:

巳 丁 丁壬

酉 未 未申

丁比透出,壬水合之;己土厚重,喜有金化;大运行辛亥、壬子、癸丑,官星得地,功名显赫。 

『七月丁火』

常理:

丁生申月,財星当令;若然身弱,定须丙丁巳午为助;比劫分財,格局主富。若然身强,专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贵有准。

变理:

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贵,盖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之方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大贵之命;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惧庚財当令破印太过,故相配以丙火,调配得宜,理应大贵。

身弱用甲,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晒乙方为合格,主富多贵少。

【附例】

1. 富命:

丙 丁 丙辛

午 酉 申卯

身强財更强,逆行火木,富而可求,原局无水,难以言贵。

2. 凶命:

庚 丁 庚戊

戌 巳 申辰

 

丁根於巳,但申巳化水;弱根於戌,復受辰冲;凶象屡见,水运溺毙。 

『八月丁火』

常理:

丁生酉月,財星当令;身弱,甲庚丙齐透,大贵。有甲有丙,富贵有份;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难长明,富贵不久。

 

变理:

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干,煞强得己土出制,食神制煞,富贵上格;但丁日必须支通有根,否则尅泄交加,贫贱凶夭之命也。

若然身强,又要见壬癸透干,月令自有旺財生煞,富贵定然。

【附例】

1. 巨富之命:

丁 丁 丁辛

未 巳 酉丑

財旺用比,运入东南,局富;原命无水,不贵。

2. 小贵之命:

甲 丁 己壬

辰 亥 酉戌

丁弱用甲,但逢己合;中行木运,官至都堂,原命合多,志难远达。 

『九月丁火』

常理:

丁生戌月,伤官当令,土泄火气,身弱为滤。身弱,见戊己出干晦火泄身,专取甲木,制土生身,为『火土伤官佩印』,若支下有一两点壬癸滋甲润局则更美。

变理:

若身伤两强,见庚辛出干泄土,夕【火土伤官】用財,真神得用,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转旺,则又以庚壬为用,富贵可求。

原局土多,不见甲印壬官,为『伤官伤尽』,格局变为『稼穡』,富贵上格。寒土喜火,取丙丁为用,岁运亦喜南方。

『附例』

1. 黎元洪之命:

丁 丁 甲甲

未 未 戌子

地支土厚,泄弱丁火,喜得两甲为用;寅运甲木得禄,贵为副总统,卯运,甲木羊刃,更上层楼;庚辰运伤用下野。

2. 贵命:

甲 丁 甲己

辰 未 戌未

地支土重,必须见甲,年月甲己化土,取时甲为用,中行火地,贵至尚书。 

 

『十月丁火』

常理:

丁生亥月,官星当令;身弱,专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原局最要有丙,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生受之象。

变理:

无甲用乙,但乙为枯草,气微力弱,富贵不久。

丁火见丙,或支成火方火局,丁火转强,反取用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拾功名如草芥。

丁火强,而壬癸更强,可取戊土为制,伤官制煞,亦有权贵之份。

总之十月之丁,丙丁叠见亦有利,支下通根则更美。

【附例】

1. 大贵之命:

甲 丁 辛丁

辰 酉 亥卯

一甲高透,亥卯半合,中行火地,富贵优游。

 

2. 贵命:

辛 丁 癸癸

亥 卯 亥卯

丁火无根,金水透干,似为从煞,但原局有木,不能言从,喜地支两重『亥卯』半合木局,仕至尚书。 

『十一月丁火』

常理:

丁生子月,七杀当令。身弱,专取甲木,但不可无丙暖局,否则湿木无炎,甲不生丁;丙甲两透,富贵定然;若兼庚透,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大富大贵。身弱,得支通巳午,或得比劫助身敌煞,水火对峙,无木引通者终非上格。

变理:

若身煞两强,水火相当,则取戊己制煞为上格。用食伤者,首要身强,此乃命理通例。

身弱,见壬透有丁合,暗化木气,癸透有戊合,暗辅火气,小名小利。

若煞身强,取月令七煞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丞相之命

庚 丁 甲戊

戌 未 子戌

火弱又被土泄,用甲制土生身,尤喜庚金相佐劈甲引丁,运走东南,贵至极品。

 

2. 富贵之命:

辛 丁 壬丁

亥 亥 子丑

丁火无根,午丁被合,地支亥子丑北方,从煞颇真,运行西北,富贵双全。 

『十二月丁火』

常理:

丁生丑月,食神当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变理:

己食当令,如见戊已出干,泄弱日元,不可无甲印制食生身,原局亦不可无丙照暖。

若然身强,反取癸辛为用,財来滋煞,贵而有权。癸辛皆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自可取贵。

 

【附例】

1. 贵命:

辛 丁 乙癸

亥 亥 丑丑

原局无丙,不能用乙,盖湿木无焰,湿乙反伤丁火,原命丁火无根,金水两强,作『从煞格』论,运行酉北,贵而且显。

2. 贫困之命:

甲 丁 辛辛

辰 卯 丑卯

用甲印虽见两辛破甲引丁,但辛金之力不及庚金,加之运入西北,贫困不免。 

戊土用神提要

『正月戊土』

常理:戊生寅月,七煞当令;余寒未尽,先取丙火。木旺土崩,煞重身轻;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无妨;有甲,癸透无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贵。因寅月丙甲戊皆为旺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戊土身弱,丙先甲后,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身强,甲先癸后,財滋弱煞,贵而有权。

春月之戊,虽以丙火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须见壬癸互济,用財破印,格局主富。

火多土强,印星太多,若无壬癸財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

【附例】

1. 贵命:

己 戊 丙甲

未 寅 寅子

 

甲木透出,煞强於身,况春初土虚,余寒仍存,必以丙火为用,运行东南,早登科第。

2. 小贵之命:

甲 戊 丙己

寅 子 寅亥

甲煞透出,喜原局有己合之,春土虚寒,喜有丙火,惜大运逆行金水,中一榜后而不能出仕。 

『二月戊土』

常理:

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气愈强,土愈受尅,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贵。若然身强,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为用,以財破印,格多主富。

变理:

身强,见甲出干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贵皆小。

月令乙木为正气官星,身强取月为用,贵多就武。因乙见戊 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逊之故。

【附例】

1. 大贵之命:

己 戊 丁甲

未 辰 卯寅

二月阳气舒昇,丙非急用;地支寅卯辰东方,甲煞透出,取丁印化煞;运行南方,名利只辉。

2. 贵命:

乙 戊 乙戊

卯 辰 卯辰

两干不杂格,官强成煞,行南方运出仕侍郎;原局无火,木火两气无转化之情,后遭奸人所谗落职。 

『三月戊土』

常理:

戊生辰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自强。身强,取甲为先,癸丙辅之,为財滋弱煞格。身弱,以丙为先,甲癸次之,为煞印相生格。

变理:

若火太厚重,木不能尅,旺极直泄,取庚辛为用,亦可富贵。

身强见壬癸有根,主富。

身强无甲壬,身弱无丙甲,愚贱之命。

辰月戊乙癸皆为旺气,財官有气,富贵自易,但首在身强能任。

【附例】

1. 贵命:

戊 戊 庚庚

午 辰 辰申

土旺如许,见煞尅制亦无效;原局无官无煞,必取庚金食神泄秀;入西方运,宦海无波。

2. 贫命:

丙 戊 庚乙

辰 辰 辰未

身强可用乙官制身,亦可用庚金泄秀,惟乙庚一合,官食两失,虽行水木,仍难发跡,原局失用之故。 

『四月戊土』

常理:

戊生巳月,日元得禄;调候为急,先取癸水。身强,先癸后甲,土旺见甲癸为財滋弱煞格;若火太旺癸弱,可取壬水制火,若得庚辛发水之源,则富贵自高。

变理:

身强见癸甲两透,无破,富贵非轻;一透一藏,亦有名利;壬癸藏支,亦有衣禄。

身强见庚壬,富多贵少。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丙戊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支成火方火局,见癸化火,又无比劫破格,运入东南,大富大贵。

若支成金局,壬癸或藏或透,名『土润金生格』,富贵非轻,但首在『土润』二字。

若一派火土,不见金水,格成专旺,类『稼穡格』,富贵非轻;喜湿土运,忌水运反激火气;不怕甲乙,因木气尽泄於火。

 

【附例】

1. 督军之命:

癸 戊 己甲

丑 寅 巳子

调候用癸,疏土用甲,癸甲两全,富贵有份;惟原局甲己逢合,合多过於有情,富贵难以再上层楼。

 

2. 贵命:

丁 戊 癸丙

巳 午 巳戌

化火格,仕至参政;金运无碍,水运退败,配合较差,富贵不久。 

『五月戊土』

常理:

戊生五月,月令羊刃;调候为急,先取壬癸;土质厚重,次取甲疏。身强,壬甲两透,富贵定然;復得辛来发水之源,大富大贵,若透庚金,能伤甲木,原局有水化解方主无碍。

 

变理:

金透水藏,转为食神生財,一富而已。

无壬用癸但水力较弱,纵有金生,福禄皆逊。

若然身弱,专用午中丁己,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四柱土多,比劫林立,格成专旺,理同四用,但原局岁运怕以湿土为宜。

【附例】

1. 大贵之命:

壬 戊 甲辛

子 寅 午未

火炎土燥,先取壬水,土厚有甲,財滋弱煞;有煞有刃,贵多就武,运入金水,出將入相。

2. 凶命:

戊 戊 戊癸

午 午 午酉

有水有金,骤见不俗;无如戊癸一合,午酉逢破,大运逆行木火,泄水生身,凶死。 

  

『六月戊土』

常理:

戊生六月,劫財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用壬用癸,皆可致贵大暑之后,火虽不炎,土则尚燥,局中仍以有一两点癸水为美。

变理:

六月之土,最为厚旺,身强得辛癸甲齐透,富贵极品。

总之六月之戊,身强不离甲癸,为『財滋弱煞格』。身弱专取甲丁,为『煞印相生格』。

六月土旺,身强金多,专取金来泄秀,不贵即富。

癸透无根,支成火方火局,无比劫破格亦可致贵。若癸通辰丑,有根破格,仍以水財为用,可以一富。

【附例】

1. 贵命:

己 戊 己戊

未 申 未午

土厚如此,端赖日支申金为用,金水两见,『吉神暗藏』;运行金水,配合无瑕,发科发甲,富贵优游。

2. 凶命:

已 戊 辛己

未 戌 未巳

火炎土燥,无水虽透辛金亦难以发用;丁卯运,肺病亡身。 

『七月戊土』

常理:

戊生申月,食神当令;土被旺泄,恐成虚浮。身弱,专取丙丁印星为用。用月令財星长生;財多身弱,专用戊比,或支寄巳午戌亦佳,;以比分財,富多贵少。

变理:

若原局金强,泄弱戊气,得丙透有根,制食生身,最为上格;因七月寒气渐入,得丙暖土,气得中和。

若然身强,专取月令庚壬,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身强,或用甲癸,成財滋煞,富贵兼之;但寒气渐入,故癸甲丙齐透者,富贵极品。

【附例】

1. 清贵之命:

庚 戊 庚戊

申 戌 申戌

二干不杂格,土金吐秀,宜乎其为翰林。原命土弱,仍以运入南方为美。

2. 富贵之命:

丙 戊 甲庚

辰 辰 申午

书云:『有煞先论煞』,惟甲煞无根,庚金当令,当又取庚泄为美,;运入西北,富贵。 

  『八月戊土』

常理:

戊生酉月,伤官当令,土被金泄,身弱为虑;身强,不用甲煞,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尅,若原局有水,金转生水而不尅木。八月之土,身强专用月令伤官泄秀为上格。土金伤官格者,多主武贵。

变理:

八月之戊被旺金泄之,故首要看身强能任否?若土强於金,可专取金泄,为土金伤官,原局岁运最忌丙丁破格,柱见丙丁,转求壬癸为救。

若金强於土,土被旺泄,则要丙丁制食伤兼生身;用丙丁,忌壬癸,反求戊己为救;五行变化之道,亦类於此。

【附例】

1. 富命:

丁 戊 辛戊

巳 午 酉子

身强用辛泄秀,伤官生財格,富。原局无官煞,不贵。丙寅运合去用神,不禄。

2. 贵命:

壬 戊 辛戊

子 申 酉子

两戊无根,辛金泄气太重,本应作『从儿格』论;惟辛金之气泄於水,故应作『从財格』论;一路水木,仕至知县。 

『九月戊土』

常理:

戊生戌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不弱;身强,专用甲疏,戌为燥土,又喜癸水;甲癸丙透,財滋弱煞,自然富贵;身弱,不离丙丁。

 

变理:

九月戊土,身强,见金水出干,富多贵少。

若支成水局,壬癸出干,財多,支聚四库,格成稼穡,富贵极品;寒土喜火,亦专用丙。

支成火局,见癸化火,失时不贵,如得火运来助,亦有小名小利。

【附例】

1. 总兵之命:

甲 戊 壬戊

寅 寅 戌戌

財来滋煞,贵多就武,运入水木,威震四方。

2. 凶命:

丁 戊 戊辛

巳 戌 戌未

原局无水,火土燥烈;金运不发,火运病亡。 

『十月戊土』

常理:

戊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弱,自然亦以丙印为用。

变理:

身弱,见丙甲丙透,富贵定然,丙透甲藏,富贵略逊。

有丙无甲,尚有衣禄;有甲无丙,壬水生甲,甲来尅身,贫夭之命;故十月、十一月之戊,著重一丙。

月令財旺,若壬癸透出,財多身弱,干有戊透,支通生旺,比肩分財,自然巨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方为上格。

戊土身强局暖,反取月令壬甲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戊 戊 癸癸

午 辰 亥卯

財多用比,中行火运,仕至府尹。

2. 凶命:

癸 戊 辛壬

丑 子 亥辰

地支亥子丑北方,壬水透出,財星强旺之极,戊火弱根於辰不能言从;癸丑运,得风疾而亡。 

『十一月戊土』

常理:

戊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身弱,见丙甲出干,或支见寅巳,富贵自高;透丙藏甲,亦许富贵;总之冬月之戊,调候为急,支见一巳,亦为名流之属。

变理:

若然壬癸出干,財多身弱,专取戊土比肩为用,自然大富。但仍要得丙为配。

戊土日元,若支聚四库,火土相杂,身主转弱为强,则又反取月令之癸財为用,格可一富。因子不同亥,亥中壬甲,財煞相生,身强任之,富贵两全;但子中独財无煞,只许一富。如见甲木出干,財煞相生,方许富贵。

【附例】

1. 贵命:

壬 戊 丙甲

戌 戌 子子

调候用丙,土厚用甲,运交东南,立致贵显。

 

2. 贵命:

壬 戊 壬壬

子 子 子子

戊土无根,財旺而强,从財格甚真,太史之命。 

  『十二月戊土』

常理:

戊生丑月,劫財当令;戊通月气,日主不弱;调候为急,丙火为尊。身弱,得丙甲两透,显贵之命;丙透无根,运入南方亦可富贵;有甲无丙,煞来尅身,非贫即夭。丙甲俱无,大都常人。

变理:

若原局火多,戊火转强,得一壬透,以財破印,富中取贵。

丑藏己辛癸,若见辛癸出干,得丙透为用,为土金伤官佩印,大贵之格。

四柱土多,支聚四库,变为稼穡格,仍取丙丁为用神,最忌入东方运逆旺破格。

【附例】

1. 小贵之命:

壬 戊 辛丙

戌 戌 丑申

 

调候用丙而逢壬破,无月丙辛一合,格局自差,尚幸戌中有火且运走东南,小贵之命。

2. 贫命:

丙 戊 乙癸

辰 子 丑卯

调候用丙,但丙火无根,尤憾运走西北伤丙,贫而瞽目。

己土用神提要

『正月己土』

常理:

己生寅用,正官当令;余寒未尽,先要丙暖。木为本气,若见甲乙杂出,煞强身弱,则更需丙火化煞生身。

变理:

卑湿之火,最忌见壬,壬癸透出,又要见成,戊弱喜丙,財多身弱,用比分財。

若己土支聚巳午,转弱为强,身强用甲,富贵非轻。

总之初春己土,身弱用丙,身强用甲,皆可取贵,因丙甲皆为月令旺气。

丙甲两透,癸水藏支,配合中和,富贵极品。

无甲用乙,但嫌力弱,虽贵亦主奸诈。

 

【附例】

1. 宰相之命:

甲 己 丙甲

子 丑 寅子

 

田园犹冻,丙火为尊,丙煞透出,亦须丙化,中行火运,太平宰相。

2. 富贵之命:

戊 己 壬壬

无印妓用戊劫,幸甲木不出天干破戊;原局无火,运行乙巳、丙午、丁未,运强亦发。

『二月己土』

常理:

己生卯用,七煞当令;煞强身弱,专用丙火化煞生身。若无丙印,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身强喜甲疏癸润,为用財生官,甲癸两透,富贵定然;又得丙透,位高权重。

 

变理:

若支成木局,乙透天干,专取庚金破木,亦须己土身旺方可用伤制煞;伤官制煞,贵多就武。无庚用丙,无丙用丁,化煞生身,富贵可期。

总之,用丙忌壬辛,用甲忌庚己,用癸忌戊己,一见忌神,贵不能大。

【附例】

1. 贵命:

乙 己 己庚

丑 卯 卯辰

乙煞太强,用庚扫乙,运行金水,贵至侍郎。

2. 贵命:

乙 己 丁己

亥 未 卯亥

乙虽不出天干,但支下亥卯未会木局,故必取月上丁火化煞生身,惜运行金水,水贵而已。

『三月己土』

常理:

己生辰月,劫財当令,己辰皆为湿土,故仍以丙火为先。身强喜甲,可以无丙;身弱,不可无丙生身。故三月之己,得丙甲癸齐透者,富贵极品;身强得甲癸者为財官格,身弱得甲丙者为官印格。

变理:

辰中乙癸戊皆为当旺之气,癸乙或癸甲出干,为杂气財官格,必然富贵;但首要身强,支通巳午未方佳。

见甲或会为化土格,但辰月有乙暗破,专旺不纯,得取丙印化之,方许富贵。

【附例】

1. 状元之命:

壬 己 甲壬

申 卯 辰子

 

地支成水局,两壬透出,水之气泄於甲煞;己土无根,从煞格极真,火运鬱志寒窗,金运鹏程猛晋。

2. 小贵之命:

甲 己 丙戊

戌 巳 辰申

化土格,初行火土得中擧人,中行庚申、辛酉,泄气太重,贵止此已.

 

 

『四月己土』

常理:

己生巳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癸水为重;己为湿土,亦要有丙方实,故局中仍喜癸丙两见;癸水於四月为绝地,又要有庚发水之源,配合无瑕,富贵极品;故四月之己,得丙癸庚齐透者为上格。

变理:

四月之己,调候为急,干见癸水,復得庚辛来生,即使无丙,亦可富贵;最忌戊出,合癸伤用,变为下格。

柱无丙者曰孤阴,无癸者曰旱田。

【附例】

1. 贵命:

己 己 癸辛

巳 未 巳未

火炎土燥,喜得癸水润泽,辛金发源,运入东北,仕至特任。

 

2. 夭折之命:

辛 己 己己

未 巳 巳卯

 

有金无水,金受火制,乃属偏枯之命。丁运再尅辛金,夭折。

『五月己土』

常理:

己生午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用壬水;五月水弱,復得庚辛来生,功名稳取,用癸则属异路功名。

变理:

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贵不久,虚名虚利。

有金无水,食伤生財,格局转富。

【附例】

1. 贵命:

丙 己 壬乙

寅 亥 午酉

调候用壬,喜得酉金发水之源,晚游水地,春风得意,富贵裕如。

2. 夭折之命:

乙 己 庚己

亥 丑 午丑

水不透出,庚逢乙合而入墓,原局己覘兇机;戊辰运,水星入墓夭折。

『六月己土』

常理:

己生未月,比肩当令;未为燥土,仍以癸水润土为上。身强土厚,得甲疏癸润,为財官相生。

变理:

六月之土,为诸月中最厚旺者,旺极宜泄,得金泄其旺气,不贵即富。原局金不须多,交入西方,用神得地,自然富贵。

六月之己,至为厚重,见甲本可化土,但土气太燥,不可无水,有水防生木破格;故六月之己,极少化合。

【附例】

1. 贵命:

己 己 丁壬

巳 丑 未辰

火炎土燥,喜壬水在年合制丁火,丑中辛金,吉神暗藏;尤喜大运一路金水,富显必也。

2. 凶命:

己 己 己癸

巳 亥 未巳

女命。土燥用水,原局有癸有亥木佳;无如癸逢己尅,亥逢巳冲,未嫁而夭。

『七月己土』

常理:

己生申月,伤官当令,子旺母虚;先取丙火制金暖土,次取癸水泄金润土,身弱,癸丙两透,富贵之命,水火既济,不以尅论;壬丙两透,异途武职。丙透无癸,亦有名利,有癸无丙,便为常人。身强,专取月令庚泄壬润,真神得用,富贵定然。

变理:

身弱,专取丙印,尤其月令庚伤当令,己被庚泄,亦取丙印制伤生身。

若壬水出干,財多身弱,专取戊劫分財,亦要丙印来生方为上格。

【附例】

1. 贵命:

壬 己 壬己

申 丑 申丑

两干不杂格。財强於身,运行身旺必发;原局財旺,其富也必。

2. 贵命:

丙 己 戊壬

寅 未 申戌

七月庚金当令,但不透出,己土虽失月令,但有火土生助反强;取月令申金伤官泄秀生財,运得金水,不止发贵,抑又致富。

『八月己土』

常理:

己生酉月,食神当令,取用理同七月,仍以丙火为尊,癸水为辅。身弱,见癸丙两透,隔位不尅,功名稳取。武职必显;有癸无丙,终亦贫寒。

变理:

身强无丙,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富多贵少。

土金伤官喜佩印者,身弱取丙印制伤兼生身之法;七月为伤官格,八月为食神格,食伤一理,取用不殊。

总之八月之己,身弱取丙,身强用月令当旺之食神皆为正用。

【附例】

1. 小贵之命:

甲 己 己丁

子 未 酉丑

丑酉半合兼为当旺之气,己土得强根於未,原局无丙姑且用丁,格局自逊;运入南方发富,运入东方发贵,原命有丁,木运反吉,盖木生火,火生身也。

2. 贵命:

壬 己 丁丙

申 丑 酉寅

己土被泄太甚,丁火被制乏用,丙火驱寒生身为美;木运,原局有火反佳,仕途显达。

『九月己土』

常理:

己生戌月,劫財当令;身强,得甲透者,一富而已。身弱,仍须丙甲,可以取贵。

变理:

身强,最喜干见庚辛,再得癸润,贵而且显;无癸得壬,富贵劳碌。

食伤多,身弱,得土金伤官佩印,富贵非轻,且戌月土金火皆为月令旺气,体用同宫,富贵极品。

【附例】

1. 小贵之命:

甲 己 丙乙

戌 卯 戌酉

甲己化土格,卯戌化火,年乙之气泄於火,故亦可化。运入火土,贵为知县;正因原局有乙,格局不高,前程未能更进一步。

2. 御史之命:

戊 己 丙乙

辰 丑 戌未

地支四库,为【稼穡格】,火运发贵,木运破格落职。

『十月己土』

常理:

己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用丙则忌癸,財星当令,相机用戊,用戊则忌甲;原局有丙,甲透无妨,煞印相生,富贵必然。

 

变理:

財星当令;財多身弱则用戊,劫財分財,格局主富,但原局不可无丙。

煞强身弱,当取丙印化煞生身。

身强,专取甲木,得月令旺財生之,富贵非轻,但原局要有丙暖,否则湿木失用,不能疏土;冻水凝结,不能生甲。

【附例】

1. 督军之命:

丙 己 乙甲

寅 卯 亥子

精华在时柱丙寅,官煞混杂,一印可化;原局寒冻,调候亦须用丙。

2. 残疾之命:

乙 己 己辛

亥 卯 亥巳

 

调候用丙,丙藏於巳,巳土身弱,亦根於巳;但见年亥甲之,用神遭破,残废之命。

『十一月己土』

常理:

己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火暖。干透丙火,支见寅巳,富贵必然。

 

变理:

用丙最忌壬癸尅制,又须见戊为救。

无丙用丁,仅主衣食宽裕,如有火运,亦可发跡。

財多身弱,先用戊土,次取丙助。

若然身强,得月令旺財,自可大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暖水,方可许之。

【附例】

1. 富贵之命:

己 己 丙甲

巳 酉 子寅

调候生身,皆须见丙,运走东南,富贵双全。

2. 富贵之命:

壬 己 庚辛

申 卯 子亥

己土无根,金水联群,当为『从財格』论,运走西北,富而且贵。

『十二月己土』

常理:

己生丑月,比肩当令,己丑皆为湿土,得丙暖土实土,又得甲木来生火,官印相生,富贵非轻。

 

变理:

湿土最忌壬癸出干,名『水浸湖田』,贫贱孤苦。壬多则要戊制,劫財分財,富;有丙,富中取贵。

原局无丙,湿甲无用,身强见甲犹可;身弱见甲,煞重身轻无丙印化煞,非贫即夭。

丑中己辛癸同宫,庚透为食生財,得丁透丙藏,富贵非轻。

 

【附例】

1. 状元之命:

己 己 癸壬

巳 卯 丑子

丙火在巳,己土旺根亦在巳,时上己火透出助身分財,运入东南,一擧成名。

 

2. 孤寡之命:

庚 巳 辛丙

午 卯 丑子

女命。丙透但逢辛合,况又运走西北,贫贱必矣。金运尅夫,子亦不肖。

庚金用神提要

『正月庚金』

常理:

庚生寅月,財星当令,余寒未尽,先取火暖;財旺身弱,最喜庚辛,支聚申酉尤妙。

变理:

身弱,本喜印生,但春月木旺,有土皆死,土印难用;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则无妨。

身弱用印,恶戊喜己,因戊土厚重,反有埋金之忧;书云:『死金嫌盖顶之泥』。

身强,得丙透则贵,得甲透则富;真神得用,富贵皆大。丙甲齐透,富贵兼之,一透一藏,异路功名。

【附例】

1. 大贵之命:

辛 庚 丙甲

巳 戌 寅申

寒金必爱丙火,运入东南,状元出身;原局金火木皆有力,仕至极品。

2. 小贵之命:

庚 庚 丙己

辰 申 寅酉

原命有丙寅,但寅逢申冲,况而运走西北,与用神相背,终不能发靭云程;辛酉运,辛再合丙,不禄。

『二月庚金』

常理:

庚生卯月,財星当令;身弱,专用比劫,支聚申酉为上,;用印者,首要有火泄木,木不尅土方可,理同一月。若然身强,得月令旺財为用,大富可期。

变理:

二月之庚,若然身强得甲丁两透,富贵定然,丁透甲藏,异途致贵。若然身强见甲丁並透,则须运行西方,始可富贵。

总之庚金身强,得丙丁则贵,得甲乙则富。

【附例】

1. 上將之命:

辛 庚 丁甲

巳 申 卯申

庚虽失令,但得助反强,取丁为用,甲为喜神;初行火运,武职致贵,晚行金运,由武转文。

2. 富贵之命:

己 庚 丁甲

卯 申 卯戌

庚金虽不弱,但甲財透出更强;晚行金运助身,富贵迫人来矣。

『三月庚金』

常理:

庚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庚金不弱,戊火厚重,最怕母慈灭子,火埋金。

变理:

身强,如见戊透,取甲为用,以財破印为上。

身强,喜丁冶炼;故甲丁两透,不见庚金破甲,壬制丁,当贵定然;丁透甲藏,不过一富。

总之,三月之庚,身强者,无甲则贫,无丁难贵。

若然身弱,先取己土,次取庚辛申酉,戊土勿乱用。

支全水局,无丙丁者,为『井栏叉格』,富贵非轻,运宜金水。

【附例】

1. 贵命:

甲 庚 戊己

申 午 辰巳

土厚埋金,必用甲木,喜运入东北助起用神,贵为参政;原局甲木根弱,贵止此矣。

2. 常人之命:

庚 庚 壬丙

辰 子 辰子

女命。伤官格无財,中行水运,乏善可陈。

『四月庚金』

常理:

庚生巳月,七煞当令;庚金长生,衰而有气;但四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必以壬癸为用。书云:『群金生夏,妙用玄武』,『夏金生水,名日反生』。

变理:

丙透而有壬制,食神制煞,权高位重;壬藏,富贵俱小;用壬见甲,泄水生火,劳碌常人。

总之三夏之金,调候为急,先取壬癸,身强身弱,暂置勿论,不过身强者总比身弱者福厚。

【附例】

1. 状元之命:

丙 庚 乙壬

子 寅 巳寅

夏金见水,名日反生,不论身强身弱也;尤妙大运一路金水,宦海优游矣。

2. 將军之命:

丁 庚 丁癸

丑 申 巳酉

官强成煞,喜见癸食制之;运入北方,用神得地,一发如雷。

『五月庚金』

常理:

庚生午月,官星当令;调候为急,理同四月。专用壬水,癸水次之。五月水弱,又喜庚辛;既可生水,又可助身,故月五之庚,比食兼用为上格。

变理:

有水无金,源流不远,富贵皆轻,且不长久。

有金无水,金被火煏,不能生水,富贵难求。

用水见戊,便是常人;有甲制戊,不失儒秀。

金透壬藏,亦可致贵;癸出带辛,异途武职。

若原局无水,身弱,见己土出干,湿土泄火生身,可以一富;运喜湿土及金水;戊为燥土,显达无望。

原局火虽成方成局,丙丁出干,亦不作从煞格。因午月丁己同宫,自然有印生身破格。

 

【附例】

1. 贵命:

庚 庚 丙壬

辰 午 午申

丙火猛烈,喜得壬透申制之,原命身弱,亦喜申金为根;大运一路金水,完美无瑕,贵至封彊,理所当然。

2. 寻常之命:

戊 庚 丙壬

寅 申 午午

有金有水,应为吉利,惜壬为戊制,申为寅冲;原局破格,虽运入西北亦不发也。

『六月庚金』

常理:

庚生未月,印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气渐进,身强,宜丁冶炼;但土厚泄火,故宜配甲。

变理:

身强,见丁申两透,財来生官,富贵定然;有丁无甲,不过儒秀,有甲无丁,仅主衣禄;丁甲不见,贫贱之人。

若然身弱,先取己印,次取庚辛比劫。

凡身弱者,最妙支下通根,否则纵干见比劫,亦属虚浮;所谓干得三比,不如支得一根,即是此意。

【附例】

1. 寒儒之命:

丙 庚 癸庚

戌 寅 未辰

原局用丙火,但见癸水伤之,运入西北,寒儒终老。

2. 僧道之命:

丁 庚 乙辛

丑 辰 未丑

用丁,丁寄弱根未又逢冲破;早行甲午、癸巳,尚可支得撑;一行壬辰,家业荡然,削髮为僧。

『七月庚金』

常理:

庚生申月,日元得禄;身强,专用丁火,次用甲木,財来生官,富贵定然,用丁则忌壬癸。无丁用丙亦妙;身强煞浅,假煞为权,运走东南,助起用神,武职显贵。身强喜尅用丙丁,乃为不二之理;若原局无火见壬,专取壬来泄秀,金水双清,亦可富贵,用水则忌戊。

变理:

若支成水局,柱无丙丁,为『井栏叉格』,喜东方木运泄水之气。

若然身弱,取月令庚金比肩为佳;若取己印,则要通根四库或巳午方美;因七月土虚,用神欠力。

七八月之庚,若身弱者,专用比劫亦可;原局木多,用比分財者富;原局火多,用比敌煞者贵。

【附例】

1. 王士珍之命:

丙 庚 丙辛

戌 子 申酉

身强用丙而丙火两透,合一留一,格局反清,运入东南,显赫一时;此为北洋领袖王士珍之命。

2. 大贵之命:

庚 庚 庚戊

辰 申 申申

原局无火,旺极宜泄,运入西北,富贵非轻。

『八月庚金』

常理:

庚生酉月,日元羊刃;身强,专用丁甲,理同七月;但八月寒气渐增,又宜有丙;且丙煞见羊刃,名阳刃驾煞,威权显赫,出將入相;三者齐透,富贵极品。用火忌壬癸,若见壬癸,又须戊己出制;但戊己泄火生金,格局受损,富贵已逊。

 

变理:

若支成金局,庚金旺极,柱无丙丁甲乙,可专用壬水泄秀,名『从革格』,富中取贵;原局岁运,皆忌火来破格。总之,七八月之庚,若身强身,取丙丁为用者至贵,取壬水泄秀者亦可贵。

【附例】

1. 乾隆帝之命:

丙 庚 丁辛

子 午 酉卯

庚生八月,月令羊刃,最喜丙丁齐见,盖无丙不能暖金,无丁不能炼金,四支子午卯酉为『四极』,尤见气象万钎。

2. 贵命:

乙 庚 癸甲

酉 子 酉申

不见丙丁,姑取癸水泄秀,运交水木,清贵之论。

『九月庚金』

常理:

庚生戌月,印星当令;戊土司权,最忌土厚埋金;故身强者,先取甲木疏土,次取壬水洗金;壬甲两透,功名稳取;甲透壬藏,富贵略逊;壬透甲藏,亦有清名。

变理:

用壬甲,忌己合甲混壬。

若然身弱,专用己土,次取庚辛比劫为助。

凡庚金身强者,最喜丁炼;况丁为月令旺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无丁用丙,如支见酉,干见辛为『煞刃格』,武贵权臣。

【附例】

1. 贵命:

丙 庚 甲己

戌 申 戌未

火炼秋金,见丙亦美,运入南方,贵至布政。

2. 贵命:

己 庚 甲甲

卯 寅 戌申

土厚埋金,幸原命甲木透出合制,一路行水木之运,用神得力,贵至平章。

『十月庚金』

常理:

庚生亥月,食神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旺水泄金,身弱为虑,若见壬癸出干,食多

变理:

若支通申酉,干见庚辛,异途武职;有丙甲而无丁,富多贵少,丙丁不见,必然贫贱。

用丙丁则忌壬癸出干,若壬癸透,则须戊己出制,配合不美,仅主衣禄。

【附例】

1. 贵命:

戊 庚 己丙

寅 辰 亥申

调候必喜丙火,丙根於寅,用神长生;运入东南,发科发贵,宦海无波。

2. 进士之命:

辛 庚 乙己

巳 寅 亥酉

丙火藏支,幸中行火运,得以登料,正因丙不透出,贵不能大。

『十一月庚金』

常理:

庚生子月,伤官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旺水泄金,食多身弱,则又要有戊为救,以印制食生身,但亦要有丙暖局为美。身强,见丁甲两透,丙藏寅巳,富贵无疑。丙甲无透,丁藏支下,异途武职;丙丁无根,富多贵少。

变理:

张勋之命:

庚 庚 丙甲

辰 申 子寅

调候用丙,丙根於寅,復得甲木助之;运入南方,威镇江北;癸运伤丙,失败下野。

2. 贫命:

壬 庚 丙己

午 申 子酉

命见丙午本佳,无如丙逢壬破,巳土难救;运行东南尚可,但逆行金水,乏善可陈矣。

『十二月庚金』

常理:

庚生丑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丙火为先;身弱,专用己土,但原局不可无丙,否则土金皆冷,两者无生受之象。

变理:

身强,仍喜丁甲,財官相生,丙甲丁三透者,大富大贵;有丙而无丁甲,由富致贵;有丁甲而无丙,白手兴家。

总之,丑月之庚,若身强无丙丁甲者,多属贫贱之命,除非合於外格,方许富贵。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丁 庚 乙戊

丑 寅 丑午

丁透丙藏,原命土厚,必取木来疏土;尤喜运入东南,贵至尚书。

2. 淫贱之命:

丁 庚 癸丁

亥 子 丑丑

女命。伤官格为女命之大忌,盖金水伤官,虽明貎美,但有尅夫之灾。古云:『多水多金,智慧多淫』,此为弊也歟。 

辛金用神提要

『正月辛金』

常理:

辛生寅金,財星当令。余寒未尽,本喜丙暖;但辛金柔弱之质,忌官强成煞,故寅中有丙巳足。若然身弱,专取比劫为妙;月令財星当令,得比分財,不贵亦富;且身弱用己印者,亦须见庚劫为上,因月令甲財当令,財旺破印,不可无比制財。

变理:

戊土厚重,有埋金之忧,而无生金之象;除非原局水多,食伤泄气,方可取戊为用。

辛喜壬洗,见壬为贵,故身强见壬水者,富贵必然。

身弱见己壬无透,亦可富贵。己藏午,壬藏甲,异路之贵。

【附例】

1. 富命:

丙 辛 壬丁

申 巳 寅亥

壬水虽透,逢丁合而化木,辛根於申,运入西方助身分財,富。

2. 贵命:

庚 辛 壬丁

寅 亥 寅卯

 

辛庚两皆无根,年月丁壬化木,地支財强,作从財格论;运入水地,仕版连登。

『二月辛金』

常理:

辛生卯用,財星当令;財多身弱,专用比劫,財通明户,局富无疑。身强,用壬用丁,皆可玫贵,但不可同时並用;用火忌水,用水忌土。

变理:

身强见壬甲两透,富贵。

用申中壬水,异途玫贵。

身弱可用己生,但要无甲出制,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

身弱,原局水多,壬癸出干,则又要见戊止水,印制食伤,亦可显达。

【附例】

1. 尚书之命:

壬 辛 己庚

辰 酉 卯子

用壬水泄秀,己隔位不尅,原局壬水透,金运亦发。

2. 富命:

庚 辛 乙戊

寅 亥 卯戌

骤然视之,身旺两强,然细究之,则財略强於身;运入西方助身分財,巨富。

『三月辛金』

常理:

辛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辛金不弱,戊土司权,厚土有埋金之忧。辛金温润之质,虽强亦不喜火冶炼,最妙有壬癸泄秀。身旺用壬,通根月令,富贵必然。

变理:

用壬则忌戊制,戊透又要有甲破;故身强得壬甲两透,富贵必然;一透一藏,异途致贵。或支得亥字,中有壬甲;支有申字,內有庚壬,皆有小名小利;身强而无壬甲者,贫贱必然。

若然身弱,仍用己印,或得比劫为助。

【附例】

1. 富贵之命:

壬 辛 丙癸

辰 巳 辰丑

辛金不喜炼而独喜壬癸淘洗;运入北方水地,富贵只全。

2. 凶命:

戊 辛 戊己

戌 亥 辰巳

土厚埋金,母慈减子,壬水藏亥,压伏於下,寅卯运,尚有风光,丑运,辛金入墓,土又厚重,中年病逝。

『四月辛金』

常理:

辛生巳月,正官当令,辛金珠玉之质,最忌火尅,又忌土厚埋金,四月火土俱旺,故先用壬水调候,次取庚金助身泄土生水为妙。

变理:

若戊土透出,有甲出救亦好,但仍要有水滋润方可。

身强而见壬癸出干,富贵非轻;癸透壬藏,富多贵少;支下见亥子申,戊己不透,亦可小富。

戊己出干,见甲为救,衣食无亏。

若然身弱,仍取壬癸为先,因调候为急,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次取庚辛比助亦妙,因见比劫,既可助身,又可生水。

身弱用己印,亦首要壬癸润土,否则燥土不能生金。

【附例】

1. 富贵之命:

丁 辛 乙壬

酉 丑 巳午

支成金局,自喜壬水泄秀,况丁火透出伤辛,亦自喜壬水出干合之,晚行水运,富贵裕如矣。

2 凶命:

甲 辛 乙壬

午 巳 巳辰

夏金见水,名日反生;壬水虽透,但为甲乙泄化,最弊运入南方,金被火煏,凶死。

『五月辛金』

常理:

辛生午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先用壬水,次喜庚辛申酉等字为助。

变理:

身弱用己印,原局亦要有水,否则燥土不能生金,理同四月;故身弱身见壬己两透,支下藏癸,显贵之命;己透壬藏,异路功名;无壬用癸,但力弱而福小;无己见戊,提防土厚埋金;若然土厚,又须有甲出制,壬癸润木。

若然身强,仍取壬癸。

【附例】

1. 大贵之命:

壬 辛 甲辛

辰 巳 午卯

地支火旺,无水不能解其炎威,时见壬辰,病重得药;晚行水运,封彊之贵。

2. 大贵之命:

甲 辛 壬庚

午 卯 午子

年柱庚子为精华所在,尤妙大运一路金水,配合適当,宜其有封王之贵。

『六月辛金』

常理:

辛生未月,印星当令;未为燥土,故仍以壬水为先;土厚惧埋金,辅以庚金泄土生水则更完美。

变理:

若然身强,见壬庚两透,富贵必然;见一申字,用申中庚壬,亦可富贵。

用壬最惧干见戊制己混,又须甲木为救;用甲木,又忌见庚金来破,犯者皆主贫贱。

【附例】

1. 贵命:

甲 辛 丁壬

午 丑 未辰

丁煞透出,喜得壬水合制,运入西方助身,宦海无波,交入北方助起用神,大贵。

2. 凶命:

壬 辛 丁壬

辰 丑 未辰

与前命只隔一辰,上造火强可用水,此命则火弱水强,名为『制过七煞』反凶,亥运死於非命。

『七月辛金』

常理:

辛生申月,劫財当令,庚金临官,辛得庚助,自然生旺。身旺,专用申宫一点壬水泄秀,亦可富贵;见壬出干,富贵非轻,因壬为月令旺气;用壬忌戊,见戊有甲为救,衣食裕如。

 

变理:

除非原局水多,泄金过甚,否则七月无用戊之地。

七月之辛,用壬为贵;用丙丁者非上格。

若然身弱,专取用令庚劫为助,亦有名利;无庚辛亦可用己土。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丙 辛 甲庚

申 未 申申

强者宜泄,必取壬水泄秀为用,申中有壬,运交北方,主得清贵之显。

2. 凶命:

庚 辛 甲乙

寅 丑 申酉

旺极无水泄秀已是一弊,况復原局水木交战,无水通关,大凶之象;运走南方,辛金不宜,贫夭。

『八月辛金』

常理:

辛生酉月,日元得禄;身强,专用壬水泄秀为尊;金白水清,富贵非轻;壬不在多,书云:『水浅金多,號日体全之象』,必主富贵;用壬见戊,制用埋金,夭贫之象;见己土混,则壬愚懦。

变理:

辛强无壬,见丁姑亦用之,主衣食丰裕;但因原局无水泄秀,个性刚顽误事。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辛比为助,或取己土生身。

【附例】

1. 凶夭之命:

癸 辛 己壬

巳 丑 酉辰

 

地支金局,旺极宜泄,取壬水为用;女命逆行,十九岁大运丁未,丁合去壬水而亡,关键在於以下皆无运可行也。

2. 贵命:

己 辛 辛戊

丑 丑 酉辰

『从革格』,运入水木,贵为知府。

『九月辛金』

常理:

辛生戌月,印星当令,身不愁弱,而独惧土厚埋金;故九月之辛,戊己出干与否,关係极大;戊己一出,必须见甲。

变理:

身强,专用壬水泄秀,用壬忌戊,故又配甲为上,壬甲两透,富贵裕如;壬透甲藏,富中取贵。甲透壬藏,亦可一富。

身弱,仍须用己,或取庚辛比劫为助,亦可致贵;故庚壬出干,有庚助身,有壬泄秀,名『一清澈底』,大富大贵,最忌戊来制壬破格。

辛金性喜壬水淘洗,身强无壬用癸,只能润金,富贵俱小,且又劳苦。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戊丙

辰 未 戌戌

土厚埋金,无木制土,幸得壬水泄秀,运至东方木地制土,立致贵显,仕至尚书。

2. 凶命:

戊 辛 庚丁

戌 卯 戌卯

骤视似取丁火制辛,无奈丁气泄於土,火厚埋金,无水无木,格局偏枯;运入水土之地,凶死。

『十月辛金』

常理:

辛生亥月,伤官当令,壬水真伤官,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水金伤官喜见官』;辛被旺泄,故亦要身强,得庚辛比助,支通由酉为上。身弱可用印生,但要有丙;官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如原局水旺,壬癸透出,则先取戊止,次取丙火。

若然身强,得丙壬两透,功名稳取,即一透一藏,亦主富中取贵。

干透丙,柱见壬,支成水局水方,为真化水格,大富大贵之命;最忌戊土破格,原局岁运皆然。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辛壬

辰 亥 亥寅

两辛无根,两壬透出,当作『从儿格』论;东方木运发贵;丙辰运丙戌年,冲出印星制儿破格,不禄。

2. 贵命:

壬 辛 丁乙

辰 未 亥酉

无丙用丁,丁根於未;中行火运,由异路而致功名,贵至封彊,运之助也。

『十一月辛金』

常理:

辛生子用,食神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丙壬两透,隔位无碍,其余理同十月。

变理:

子月癸水当令;最忌癸水出干冻金困丙,又须甲化方美;癸出不宜用戊制,因戊虽合癸,但亦制壬晦丙,终非所宜。

身强,见壬丙透,不见戊癸,富贵非轻,一透一藏,亦许富贵。

身弱,专用丙己,官印相生,或取庚辛比助。

若水太多,方用戊制,亦要丙辅方可。

若庚辛透干,支成水方水局,名『润下通源』,不见戊土破格,大富大贵;岁运喜西北,忌东南。

【附例】

1. 贵命:

戊 辛 壬壬

子 未 子申

水强泄身,喜得戊土制水生身;原局火弱,中行丁巳,戊午,己未强运,仕至尚书。

2. 贵命:

辛 辛 壬壬

卯 卯 子子

两辛无根,两壬透出,当作『从儿格』论。初行木运,立致贵显;支贤论从儿格谓:『又要我儿见我儿』,即金水木顺见也。

『十二月辛金』

常理:

辛生丑月,印星当令,辛通丑气,日元不弱,惟土冻水冷,先取丙火;身弱,可用丑中己土生身,但须见丙,否则冻土不能生金;身强,仍喜壬泄,壬丙丙透,富贵双全,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变理:

三冬之辛,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无丙用丁,格局略逊。

辛金之性,喜泄恶尅,身强身弱皆然,惟身强者,用丁有甲,为財滋弱煞,权贵武职。

丑月之辛,无丙,见甲丁,仍须壬透,秀气流行,定为名儒。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辛丙

辰 巳 丑午

调候用丙,丙辛虽合,仍喜什火无伤;运走东南温暖之方,贵显宜矣。

2. 贵命:

丙 辛 乙癸

申 亥 丑未

丙火无根,行运反不宜见火,逆行金水之运,贵至知府。 

壬水用神提要

『正月壬水』

常理:

壬生寅月,食神当令;壬水由旺而衰,加以旺木泄气,身弱为虑。身弱,专取庚金发水之源;余寒未尽,最妙支藏丙火,金温水暖。身强,寅中甲丙戊皆可用;甲丙两透,食神生財,同为正气,富贵定然。

变理:

壬水日元,若柱无比劫禄刃,不必用戊,水旺,则不可无戊为堤。

水旺用火,忌甲来破,原局有丙居中调停,见甲无碍。

附例

1. 元帅之命:

乙 壬 庚丙

巳 申 寅辰

春水尚寒,必须丙暖,原命有庚发源,有甲泄秀,有丙暖局,贵为元帅,岂偶然哉?

2. 富命

壬 壬 戊庚

寅 子 寅子

支下两子,身强堪许,喜戊出止水,惜戊又被庚泄,无丙出干制金,格局乃小;运入东南財旺之地,亦致小富。

『二月壬水』

常理:

壬生卯月,伤官当令;木气越强,水益被泄。身强,专用庚辛,木不透干,单用辛金发水之源;有木出干,则又不可无庚扫木。身强,专取戊土止水;用戊又喜丙助,財滋弱煞,贵多就武。

变理:

木多见火,先用庚辛破木,但金被火尅,又要见壬破火,方许富贵。

总之,二月之壬,弱者居多,有庚生身,自可富贵;庚强有根,大富大贵。

附例:

1. 贵命

戊 壬 乙癸

申 辰 卯丑

身不为弱,但木为当旺气,取时支申金为用,运游金水之地,贵显。

2. 贵命

甲 壬 丁甲

辰 寅 卯辰

化木格。丁壬化於卯月,其化甚真,富贵之论;惜晚行金运破格,一败如灰。

『三月壬水』

常理:

壬生辰月,七煞当令;壬虽有根,但戊土司权,土厚恐有塞水之患。身弱,先用庚金泄土生水;次取甲木制土,隔位不尅,各尽其妙。

变理:

故身弱见庚甲两透,隔位不尅,显贵之命;一透一藏,富贵有份。

若然身强,取戊制,用甲泄,皆可致贵。因甲戊三月有气,富贵可求;唯戊甲不能同时並用,若二者同见,戊煞作受伤论。

附例:

1. 富贵之命:

乙 壬 壬丙

巳 申 辰子

地支成水局,喜乙木泄秀,丙根於巳,早行火运主腾达;大运入西方后平淡。

2. 凶夭之命:

乙 壬 丙戊

巳 午 辰申

壬根於申,但申落空亡;戊土透姑用乙木,唯乙仅寄根於辰,戊午运,用神乙木死於午,十四岁夭折。

『四月壬水』

常理:

壬生四月,財星当令,財强身弱,先取壬水比肩分財,次取辛印生身。有金无水,金被火尅,死金不能生水;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贵不久。

变理:

无壬用癸,但巳月有戊,癸被暗合不美,癸多方可用之。无辛可用庚,但辛能暗合丙火较妙。

总之四月之壬,身弱,专取金水,壬辛並透,富贵必然。

若支成水局,或金水满盘,壬水转弱为强,则反以丙戊为用。巳月丙戊当令,为『劫印化晋格』,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庚 壬 癸辛

戌 辰 巳卯

水无强根,但得庚辛发水之源,妙得中行水运,贵为省主席。

2. 制军之命:

乙 壬 乙壬

巳 午 巳寅

两壬无根,以从財格论;早行火运,贵为制军;晚行金运,不免多逆。

『五月壬水』

常理:

壬生午月,財星当令;財强身弱,必用比劫;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专专用癸水;用辛恐丁伤,故专用庚金。

变理:

身弱,见癸庚两透,富贵定然,壬辛两透,富贵稍逊;若得两壬夹一庚,支下通根,大富大贵;有壬癸无庚,只许衣禄。有庚无壬癸者常人。

若然身强,反以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辛 壬 壬庚

亥 寅 午午

日元喜得时亥为根,干上庚辛无根难言助力,妙在大运一路金水,贵为当书。

2. 先顺后逆之命:

丙 壬 戊癸

午 寅 午卯

从財格。戊癸化火於五月,壬水无根;行木火运,外利裕如;癸丑水运犯旺,破败而亡。

『六月壬水』

常理:

壬生未月,官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虽退气,但己土司权,壬被己尅,多以弱论。身弱,仍用庚辛泄土生身,故身弱者见庚壬两透,位高权重;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庚壬者,最忌见丁,制庚合壬,清高而贫。

变理:

水居土旺之时,最忌戊己出干,煞多身弱,又喜见甲食出干破土;故辛甲两透,隔位不尅,富贵必然。甲透辛藏,异途武职;辛透甲藏,定主清贵。

若然身强,可用丁己、丙戊。

附例

1. 贵寿之命:

壬 壬 辛己

寅 寅 未酉

壬水无根,但得壬助辛生,水有源头;东南之运伏櫪;水运发贵,寿至九十六岁。

2. 贵命:

辛 壬 己戊

亥 申 未午

官煞出干,壬水自非其敌,以辛金化土生水,所谓众煞猖狂,一印可化是也。一路金水,名利双辉。

『七月壬水』

常理:

壬生申月,印星当令;申中金水相生,日元颇强,先取戊制,次取丁火制庚;財滋弱煞,必然贵显。身强见戊丁两透,富贵定然;两者皆藏,富中取贵。用戊丁者,最忌癸透,伤丁合戊,两失其用,便为常人。

变理:

无戊见己亦忌,因己能混壬,浊水不贵;壬水不清,富贵难求。

若然身弱,专取申中得禄之庚。

附例

1. 贵命:

丙 壬 戊丁

午 申 申亥

身旺,用財滋煞,巳午未通,財煞无旺,大贵。

2. 凶命

丙 壬 庚癸

午 子 申亥

无木通关,水火相战;运入南方再起冲激,因强娶人妻而遭殴死。

『八月壬水』

常理:

壬生酉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壬水自强;水强,仍以甲泄为美 名为『水木清华』,富贵清高;因八月金白水清,纵然身强,用戊不美。身弱,专取月令辛金为用,名『金白水清』,显贵之士。

 

变理:

若满盘金多水少,或单见日元一点壬水,名『独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即印多身弱,姑名『从印格』,喜行壬癸比劫之运,泄印生身,金水两清,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甲 壬 丁丙

辰 申 酉子

申子辰全水局,丙丁甲皆无根,可当专旺来论;金白水清,水木之运皆美。

2. 小贵之命:

戊 壬 癸己

申 申 酉亥

 

水旺之极,戊己无根,走南方火运发甲,此亦运之助也。

『九月壬水』

常理:

壬生戌月,七煞当令;水將进气,但戊土司权;身弱,仍用庚辛,或得壬癸亥子等来助亦美;若戊己出干,煞强於身,则要有甲出制;食神制煞,权贵之士。

变理:

若支成水局,壬水转强,则以甲泄为上,命主清贵。

苦支聚子刃,身强见戊为煞刃格,贵多就武。若原局再有辛为壬源,支见寅巳,暗藏火气,暖局助煞,旗鼓相当,富贵上品。

附例

1. 贵命:

甲 壬 戊辛

辰 戌 戌丑

甲可制土,辛可泄土,此命身弱,用辛金而不可用甲木矣。早行金运,贵为太史。

2. 凶命:

壬 壬 壬癸

寅 午 戌巳

支成火局,財旺用比劫,但四水俱不通根;初行金运,衣食丰足,己未运制住壬癸,遇盗被害。

『十月壬水』

常理:

壬生亥月,日元得禄;壬为江河,江洋之论。调候为急,先取丙暖;水將泛滥,又喜见戊,身强,丙戊两透,財滋弱煞,权贵之士。用戊忌甲破,见甲要己合,否则贫贱无疑。

变理:

身强可取丙甲,暖水泄秀,亦可富贵。

亥月之壬,甚少身弱,仍取庚辛,或取月令壬水比助;但局中不可无丙;否则冻金不能生水,水冷金寒,金水无交欢之象。

附例

1. 大贵之命:

丙 壬 癸戊

午 午 亥辰

调候用丙,身强用戊,丙戊两透,格局至美,中行火运,中行火运,极品之贵。

2. 凶命

甲 壬 癸戊

辰 辰 亥申

水旺用戊,但为时上甲木尅破,无丙调解,凶机已见;行木运制过七杀,凶死。

『十一月壬水』

常理:

壬生子月,月令羊刃;壬水旺极,气势冲奔;时当冬令,调候为急;身强,先取丙火调候,次取戊土止水,丙戊两透,富贵有准。戊透丙藏,亦有富贵;丙透戊藏,富多贵少。

变理:

若水太旺,或原局戊土无力,专取甲木泄水为上;若支藏用神,取寅中温燥之甲为佳,亥中湿木无用。

身强,用戊制不能见甲破格。

若然身弱,不外取印生比助,但原局断不能少丙,理同十月。

附例

1. 大贵之命:

壬 壬 丙甲

寅 戌 子子

调候有丙,旺极有甲泄秀,运入东方,配全至佳,仕至太卿,並非倖致。

2. 凶命:

丙 壬 壬壬

午 子 子子

 

原局无木,水火交战,原局无戊,不能止水,冲天奔地,危机己伏,丙辰运死。

『十二月壬水』

常理:

十二丑月,官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上半月,癸辛有气;身强,取用仍同子月。

下半月,己土用事,金水渐弱;身弱,仍取庚辛,但切切不可无丙。

变理:

戊己出干,不能无甲出制;无甲,水土混杂,人必愚顽。

总之冬月之水,不见丙丁,大都贫寒。

附例

1. 富命:

乙 壬 丁甲

巳 辰 丑午

原局財强於身,运行金水助身任財,面团团为富翁矣。

2. 贵命:

丁 壬 壬丁

未 子 子酉干上两火两木,似是水火交战;但要知,丁壬有相合之情,不如丙壬有交战之象;晚行火运,贵为太守。 

癸水用神提要

『正月癸水』

常理:

癸生寅月,伤官当令;木旺泄气,首在劫印相扶,余寒未尽,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两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阴阳和合』,富贵非轻。

变理: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弱为强,则又喜见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尅土,又须见丙调解,才能用戊。

癸水身旺,可专用寅中甲木泄秀,亦可富贵。

干透戊土又见丙丁,或时见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贵之命,一见壬癸破格,便为常人。

附例

1. 贵命:

丙 癸 壬丁

辰 卯 寅卯

地支寅卯辰会东方,年月丁壬化木,癸水无根,似应作『从儿格』论,唯木气泄於火,况丙根於月令寅字,故入『从財格』论;申运冲寅生身,破格而亡。

2. 富命:

壬 癸 壬壬

子 卯 寅寅

天干三壬,得刃於子,寅中有丙有戊有甲,取甲为用,运入东南,大富。

『二月癸水』

常理:

癸生卯月,食神当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泄。身弱,专取庚金破乙,辅以辛金发木之源。庚辛两透,无丁尅破,富贵定然;庚辛不透,支见申酉丑,富中取贵;庚辛俱无,当人之命。

变理:

若癸水太强,原局金多,见丁己出干,大贵之命;盖取丁破庚生己,以財破印滋煞,贵而有权。

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为贵。

附例

1. 贵命:

癸 癸 癸丁

丑 亥 卯未

癸虽不弱,但支下亥卯未木局泄身;运行水金生助日主,拾富贵如探囊取物矣。

2. 凶命:

癸 癸 乙戊

亥 卯 卯午

原命尅泄交加,无庚辛印星来救;身弱无印喜比助,但时柱癸逢戊合,亥逢卯会;行戊午运再合癸,凶死。

『三月癸水』

常理:

癸生辰月,官星当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干;煞强於身,食伤制煞,见甲为贵。清明后,穀雨前,火气未炽,癸水有气,专用丙火,名『阴阳承蔼』,亦可取贵。縠雨后,土气用事,癸水渐弱,总要见庚辛为美;用金则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变理:

三月癸水,见戊出干,或为化火格。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旺。

身强,又喜己土出干,丙火为助;財滋弱煞,权贵之士。

附例

1. 大贵之命:

辛 癸 丙戊

酉 丑 辰午

財旺生官,官旺成煞,幸得时柱辛酉为救;运入金水,出將入相。

2. 小富之命:

丙 癸 戊己

辰 酉 辰巳

火土两旺,喜得时日辰酉两合生水,运入北方,小富而已,盖原命金不透出之故。

『四月癸水』

常理:

癸生巳月,財星当令,两戊司权,癸临死绝;身弱,专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见壬辛两透,富贵非轻。

变理:

用辛者最忌见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贫贱。用庚癸者,富贵稍逊;有木无金,先成后败,有金无水,当人之命。

若原命局水强金多,反以巳宫丙戊为用,为『劫印化晋格』,运行火土,富贵极品;因丙戊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辛 癸 己甲

酉 酉 巳辰

煞强有甲合之,身弱有辛发源;妙在一路金水,贵至方伯。

2. 贵命:

戊 癸 己甲

午 未 巳午

地支会火方,癸弱无根,幸成癸化火,格局颇真,贵至参政;惜运走西北,高处不胜寒矣。

『五月癸水』

常理:

癸生午月,財星当令,丁己司权,癸水极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贵。

变理:

若原局有金无水,金被火伤,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若原局癸水转强,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贵非轻;且必系出名门,钟鼎世家。

若原局无印劫,支下火多,又见己土出干,可作从煞格论,富贵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宫,真神得用,富贵无疑,一见甲乙破格,贫贱之士。

附例

1. 贵命:

庚 癸 戊戊

申 丑 午子

官强成煞,喜火不出干,时见庚申发水之源,运走西北,官至侍郎。

2. 大贵之命:

壬 癸 戊癸

子 酉 午酉

原命金水转强,反取月柱戊午为用,名为『劫印化晋格』;大运逆走火木,大贵显赫。

『六月癸水』

常理:

癸生未月,七煞当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专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退金进;若身弱者,可以无壬制火,单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转为平常,故干上仍有壬癸者为上。

变理:

歷来推算癸水之命最难,六月癸水尤难;因癸水至弱至柔,为五阴之至,见印生比助,未必为强;见煞尅食泄,未必为弱,强弱之间,未易分辨;但总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六月之癸,纵弱亦不能作『从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煞。

若见壬癸出干,支成水方水局,专取未中已煞为用。

附例

1. 寻常之命:

癸 癸 丁丁

丑 巳 未卯

癸弱庚辛不见,姑取时丑暗藏之辛癸为助;惜运走东南,中孝廉后不能仕。

2. 贵命:

癸 癸 乙丙

亥 亥 未戌

此造较前造为佳,原命癸水较强之故,况復大运一路金水,身与用神皆旺,贵显宜矣。

『七月癸水』

常理:

癸生申月,印星当令,申宫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强,干见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財生官,富贵之命。

变理:

若原命金多,又要见丁见申,用財破印,用伤生財;故身强见丁甲出干,富贵定然;无丁用丙,格局稍逊;无丁见午,名『独財得位』,富中取贵。用戌未之丁无力,能虽能干,富贵俱小。

若然身弱,专用申宫金水,亦可小富小贵。

附例

1. 贵命:

乙 癸 戊丁

卯 丑 申巳

女命。尅泄交加,用月令申金发水之源,运行西北,夫荣子贵。

2. 富贵之命:

乙 癸 庚戊

卯 未 申午

癸水至弱,支下无根,原命尅泄交加,当取月令庚金为用;运入西北,富而且贵。

『八月癸水』

常理:

癸生酉月,印星当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滥;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时;有辛则源远流长,有丙则全局温暖;故身弱者,见丙辛两透,隔位不合,富贵有准;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来伤辛,丙辛贴邻相合,两失其用。

变理:

若干见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转强则又不可无戊止水,丙火为佐。

满盘皆金,独日元一点癸水,名『体全之象』,富贵非轻。

全局只得金水二行,不见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从革;运喜西北,忌东南而破格。

附例

1. 贵命:

丁 癸 癸甲

巳 亥 酉申

母旺子相,日元甚强,取甲木泄秀生火,为伤官生財格;运行东南,富多贵少。

2. 大贵之命:

庚 癸 乙庚

申 卯 酉辰

孔祥熙之命。书云:『独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亦即『从印格』。运喜金水木顺其性,唯忌火土之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

癸生戌月,官星当令,戊土司权,癸水被制;身弱,专取辛金,以印化煞生身;或以甲来破土,用伤制煞,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气候渐寒,相机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见辛甲两透,隔位不剋,贵显无疑;辛甲丙齐透,大富大贵。身强,喜用戊制,戊为月令旺气,富贵非轻。

变理:

身煞两停,用甲为妙,食神制煞,主必武贵;纵然身强,原局不可无辛丙为辅;因癸无庚辛,源流不长,格局不高。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丙乙

寅 巳 戌卯

癸水无根,应为从格,甲乙之气泄於丙,故作『从財格』论方合;运入南方,贵至侍郎。

2. 贵命:

壬 癸 壬癸

戌 酉 戌巳

身强可用官星,官不透出,但为月令旺气;运入南方,大贵。

『十月癸水』

常理:

癸生亥月,劫財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长生,暗耗水气。身强,用己煞为妙,但要丙辅。

 

变理:

若柱见壬子,水变浩荡,则当须丙戊为用,財官相生,富贵必然。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过强,则又喜见甲丙,尤妙支下见寅,內藏丙甲为贵。

身弱,专取庚辛,无丁来破,富贵有份;但原局必要见丙,或透或藏,皆为有益;否则水冷金寒,金水无生受之象。

总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贵,否则局无丙火,贫贱无疑。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辛丁

寅 亥 亥亥

丙藏於寅,丁见於年,四柱不寒,身旺可用甲泄;运入南方,用神有力,贵至尚书。

2. 贫贱之命:

戊 癸 癸癸

午 亥 亥亥

三重癸亥,一柱戊午,水多土荡之象;如行火土应可小康,但此命逆行西北,双目失明。

『十一月癸水』

常理:

癸生子月,日元得禄,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身弱,容后再论。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无丙温暖,否则水冷金寒,两者无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贵有准。

变理:

苦干见壬水,支成水局,气转冲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財官相生,富贵必然;有戊无丙,终亦贫贱。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壬丁

寅 丑 子亥

女命。地支成水方,壬水透出,妙在时见甲寅,泄水温局,端赖於此;运走东南,夫荣子秀,富贵巿逸。

2. 寻常之命:

壬 癸 甲癸

子 亥 子亥

水旺用甲木泄秀,甲长生於亥,原局无火,湿木难以生火焰;富贵两字,难以强求,晚行火运,仅主长寿。

『十二月癸水』

常理:

癸生丑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又喜戊己,丙火为佐;身弱,要见庚辛,但局中不可无丙午寅等字。

变理:

凡冬月之火,必须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则凶。

若壬水出干,水转强,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贵,名『水辅阳光』,显贵之士。

丑月己癸辛同宫,己辛出干,又见丁透,夜生者贵,名『雪夜灯光格』,富贵奇格。

三冬之癸,气属当旺,但癸水至柔,虽旺而无冲奔之势,故原局不见壬水助其汹涌,不必用戊,身强用己煞为宜。

附例

1. 贵命:

壬 癸 丁甲

子 未 丑午

癸见壬子,癸作壬论,身强用甲木泄之;运行木火,富贵双全。

2. 乞丐之命:

癸 癸 乙癸

丑 丑 丑丑

乙木不能泄水,原命无火之故;况又运走水金,一贫如洗,沦为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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