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4)癸水用神提要

 嚨駘頭 2018-07-13

癸水用神提要

『正月癸水』

常理:

 癸生寅月,伤官当令;木旺泄气,首在劫印相扶,余寒未尽,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两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阴阳和合』,富贵非轻。

变理:

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弱为强,则又喜见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尅土,又须见丙调解,才能用戊。

 癸水身旺,可专用寅中甲木泄秀,亦可富贵。

 干透戊土又见丙丁,或时见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贵之命,一见壬癸破格,便为常人。

附例

1. 贵命:

丙 癸 壬丁

辰 卯 寅卯

地支寅卯辰会东方,年月丁壬化木,癸水无根,似应作『从儿格』论,唯木气泄於火,况丙根於月令寅字,故入『从財格』论;申运冲寅生身,破格而亡。

2. 富命:

壬 癸 壬壬

子 卯 寅寅

天干三壬,得刃於子,寅中有丙有戊有甲,取甲为用,运入东南,大富。

『二月癸水』

常理:

 癸生卯月,食神当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泄。身弱,专取庚金破乙,辅以辛金发木之源。庚辛两透,无丁尅破,富贵定然;庚辛不透,支见申酉丑,富中取贵;庚辛俱无,当人之命。

变理:

 若癸水太强,原局金多,见丁己出干,大贵之命;盖取丁破庚生己,以財破印滋煞,贵而有权。

 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为贵。

附例

1. 贵命:

癸 癸 癸丁

丑 亥 卯未

癸虽不弱,但支下亥卯未木局泄身;运行水金生助日主,拾富贵如探囊取物矣。

2. 凶命:

癸 癸 乙戊

亥 卯 卯午

原命尅泄交加,无庚辛印星来救;身弱无印喜比助,但时柱癸逢戊合,亥逢卯会;行戊午运再合癸,凶死。

『三月癸水』

常理:

 癸生辰月,官星当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干;煞强於身,食伤制煞,见甲为贵。清明后,穀雨前,火气未炽,癸水有气,专用丙火,名『阴阳承蔼』,亦可取贵。縠雨后,土气用事,癸水渐弱,总要见庚辛为美;用金则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变理:

 三月癸水,见戊出干,或为化火格。

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旺。

 身强,又喜己土出干,丙火为助;財滋弱煞,权贵之士。

附例

1. 大贵之命:

辛 癸 丙戊

酉 丑 辰午

財旺生官,官旺成煞,幸得时柱辛酉为救;运入金水,出將入相。

2. 小富之命:

丙 癸 戊己

辰 酉 辰巳

火土两旺,喜得时日辰酉两合生水,运入北方,小富而已,盖原命金不透出之故。

『四月癸水』

常理:

 癸生巳月,財星当令,两戊司权,癸临死绝;身弱,专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见壬辛两透,富贵非轻。

变理:

 用辛者最忌见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贫贱。用庚癸者,富贵稍逊;有木无金,先成后败,有金无水,当人之命。

 若原命局水强金多,反以巳宫丙戊为用,为『劫印化晋格』,运行火土,富贵极品;因丙戊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辛 癸 己甲

酉 酉 巳辰

煞强有甲合之,身弱有辛发源;妙在一路金水,贵至方伯。

2. 贵命:

戊 癸 己甲

午 未 巳午

地支会火方,癸弱无根,幸成癸化火,格局颇真,贵至参政;惜运走西北,高处不胜寒矣。

『五月癸水』

常理:

 癸生午月,財星当令,丁己司权,癸水极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贵。

变理:

 若原局有金无水,金被火伤,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 若原局癸水转强,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贵非轻;且必系出名门,钟鼎世家。

 若原局无印劫,支下火多,又见己土出干,可作从煞格论,富贵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宫,真神得用,富贵无疑,一见甲乙破格,贫贱之士。

附例

1. 贵命:

庚 癸 戊戊

申 丑 午子

官强成煞,喜火不出干,时见庚申发水之源,运走西北,官至侍郎。

2. 大贵之命:

壬 癸 戊癸

子 酉 午酉

原命金水转强,反取月柱戊午为用,名为『劫印化晋格』;大运逆走火木,大贵显赫。

『六月癸水』

常理:

 癸生未月,七煞当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专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退金进;若身弱者,可以无壬制火,单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转为平常,故干上仍有壬癸者为上。

变理:

 歷来推算癸水之命最难,六月癸水尤难;因癸水至弱至柔,为五阴之至,见印生比助,未必为强;见煞尅食泄,未必为弱,强弱之间,未易分辨;但总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 六月之癸,纵弱亦不能作『从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煞。

 若见壬癸出干,支成水方水局,专取未中已煞为用。

附例

1. 寻常之命:

癸 癸 丁丁

丑 巳 未卯

癸弱庚辛不见,姑取时丑暗藏之辛癸为助;惜运走东南,中孝廉后不能仕。

2. 贵命:

癸 癸 乙丙

亥 亥 未戌

此造较前造为佳,原命癸水较强之故,况復大运一路金水,身与用神皆旺,贵显宜矣。

『七月癸水』

常理:

 癸生申月,印星当令,申宫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强,干见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財生官,富贵之命。

变理:

 若原命金多,又要见丁见申,用財破印,用伤生財;故身强见丁甲出干,富贵定然;无丁用丙,格局稍逊;无丁见午,名『独財得位』,富中取贵。用戌未之丁无力,能虽能干,富贵俱小。

 若然身弱,专用申宫金水,亦可小富小贵。

附例

1. 贵命:

乙 癸 戊丁

卯 丑 申巳

女命。尅泄交加,用月令申金发水之源,运行西北,夫荣子贵。

2. 富贵之命:

乙 癸 庚戊

卯 未 申午

癸水至弱,支下无根,原命尅泄交加,当取月令庚金为用;运入西北,富而且贵。

『八月癸水』

常理:

 癸生酉月,印星当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滥;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时;有辛则源远流长,有丙则全局温暖;故身弱者,见丙辛两透,隔位不合,富贵有准;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来伤辛,丙辛贴邻相合,两失其用。

变理:

 若干见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转强则又不可无戊止水,丙火为佐。

 满盘皆金,独日元一点癸水,名『体全之象』,富贵非轻。

 全局只得金水二行,不见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从革;运喜西北,忌东南而破格。

附例

1. 贵命:

丁 癸 癸甲

巳 亥 酉申

母旺子相,日元甚强,取甲木泄秀生火,为伤官生財格;运行东南,富多贵少。

2. 大贵之命:

庚 癸 乙庚

申 卯 酉辰

孔祥熙之命。书云:『独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亦即『从印格』。运喜金水木顺其性,唯忌火土之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

 癸生戌月,官星当令,戊土司权,癸水被制;身弱,专取辛金,以印化煞生身;或以甲来破土,用伤制煞,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气候渐寒,相机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见辛甲两透,隔位不剋,贵显无疑;辛甲丙齐透,大富大贵。身强,喜用戊制,戊为月令旺气,富贵非轻。

变理:

 身煞两停,用甲为妙,食神制煞,主必武贵;纵然身强,原局不可无辛丙为辅;因癸无庚辛,源流不长,格局不高。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丙乙

寅 巳 戌卯

癸水无根,应为从格,甲乙之气泄於丙,故作『从財格』论方合;运入南方,贵至侍郎。

2. 贵命:

壬 癸 壬癸

戌 酉 戌巳

身强可用官星,官不透出,但为月令旺气;运入南方,大贵。

『十月癸水』

常理:

 癸生亥月,劫財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长生,暗耗水气。身强,用己煞为妙,但要丙辅。

 

变理:

 若柱见壬子,水变浩荡,则当须丙戊为用,財官相生,富贵必然。

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过强,则又喜见甲丙,尤妙支下见寅,內藏丙甲为贵。

 身弱,专取庚辛,无丁来破,富贵有份;但原局必要见丙,或透或藏,皆为有益;否则水冷金寒,金水无生受之象。

 总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贵,否则局无丙火,贫贱无疑。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辛丁

寅 亥 亥亥

丙藏於寅,丁见於年,四柱不寒,身旺可用甲泄;运入南方,用神有力,贵至尚书。

2. 贫贱之命:

戊 癸 癸癸

午 亥 亥亥

三重癸亥,一柱戊午,水多土荡之象;如行火土应可小康,但此命逆行西北,双目失明。

『十一月癸水』

常理:

 癸生子月,日元得禄,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身弱,容后再论。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无丙温暖,否则水冷金寒,两者无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贵有准。

变理:

 苦干见壬水,支成水局,气转冲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財官相生,富贵必然;有戊无丙,终亦贫贱。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壬丁

寅 丑 子亥

女命。地支成水方,壬水透出,妙在时见甲寅,泄水温局,端赖於此;运走东南,夫荣子秀,富贵巿逸。

2. 寻常之命:

壬 癸 甲癸

子 亥 子亥

水旺用甲木泄秀,甲长生於亥,原局无火,湿木难以生火焰;富贵两字,难以强求,晚行火运,仅主长寿。

『十月癸水』

常理:

 癸生丑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又喜戊己,丙火为佐;身弱,要见庚辛,但局中不可无丙午寅等字。

变理:

 凡冬月之火,必须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则凶。

 若壬水出干,水转强,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贵,名『水辅阳光』,显贵之士。

 丑月己癸辛同宫,己辛出干,又见丁透,夜生者贵,名『雪夜灯光格』,富贵奇格。

 三冬之癸,气属当旺,但癸水至柔,虽旺而无冲奔之势,故原局不见壬水助其汹涌,不必用戊,身强用己煞为宜。

附例

1. 贵命:

壬 癸 丁甲

子 未 丑午

癸见壬子,癸作壬论,身强用甲木泄之;运行木火,富贵双全。

2. 乞丐之命:

癸 癸 乙癸

丑 丑 丑丑

乙木不能泄水,原命无火之故;况又运走水金,一贫如洗,沦为乞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