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戊土』 常理: 戊生戌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不弱;身强,专用甲疏,戌为燥土,又喜癸水;甲癸丙透,財滋弱煞,自然富贵;身弱,不离丙丁。 变理: 九月戊土,身强,见金水出干,富多贵少。 若支成水局,壬癸出干,財多,支聚四库,格成稼穡,富贵极品;寒土喜火,亦专用丙。 支成火局,见癸化火,失时不贵,如得火运来助,亦有小名小利。 【附例】 1. 总兵之命: 甲 戊 壬戊 寅 寅 戌戌 財来滋煞,贵多就武,运入水木,威震四方。 2. 凶命: 丁 戊 戊辛 巳 戌 戌未 原局无水,火土燥烈;金运不发,火运病亡。 『十月戊土』 常理: 戊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弱,自然亦以丙印为用。 变理: 身弱,见丙甲丙透,富贵定然,丙透甲藏,富贵略逊。 有丙无甲,尚有衣禄;有甲无丙,壬水生甲,甲来尅身,贫夭之命;故十月、十一月之戊,著重一丙。 月令財旺,若壬癸透出,財多身弱,干有戊透,支通生旺,比肩分財,自然巨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方为上格。 戊土身强局暖,反取月令壬甲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戊 戊 癸癸 午 辰 亥卯 財多用比,中行火运,仕至府尹。 2. 凶命: 癸 戊 辛壬 丑 子 亥辰 地支亥子丑北方,壬水透出,財星强旺之极,戊火弱根於辰不能言从;癸丑运,得风疾而亡。 『十一月戊土』 常理: 戊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身弱,见丙甲出干,或支见寅巳,富贵自高;透丙藏甲,亦许富贵;总之冬月之戊,调候为急,支见一巳,亦为名流之属。 变理: 若然壬癸出干,財多身弱,专取戊土比肩为用,自然大富。但仍要得丙为配。 戊土日元,若支聚四库,火土相杂,身主转弱为强,则又反取月令之癸財为用,格可一富。因子不同亥,亥中壬甲,財煞相生,身强任之,富贵两全;但子中独財无煞,只许一富。如见甲木出干,財煞相生,方许富贵。 【附例】 1. 贵命: 壬 戊 丙甲 戌 戌 子子 调候用丙,土厚用甲,运交东南,立致贵显。 2. 贵命: 壬 戊 壬壬 子 子 子子 戊土无根,財旺而强,从財格甚真,太史之命。 『十二月戊土』 常理: 戊生丑月,劫財当令;戊通月气,日主不弱;调候为急,丙火为尊。身弱,得丙甲两透,显贵之命;丙透无根,运入南方亦可富贵;有甲无丙,煞来尅身,非贫即夭。丙甲俱无,大都常人。 变理: 若原局火多,戊火转强,得一壬透,以財破印,富中取贵。 丑藏己辛癸,若见辛癸出干,得丙透为用,为土金伤官佩印,大贵之格。 四柱土多,支聚四库,变为稼穡格,仍取丙丁为用神,最忌入东方运逆旺破格。 【附例】 1. 小贵之命: 壬 戊 辛丙 戌 戌 丑申 调候用丙而逢壬破,无月丙辛一合,格局自差,尚幸戌中有火且运走东南,小贵之命。 2. 贫命: 丙 戊 乙癸 辰 子 丑卯 调候用丙,但丙火无根,尤憾运走西北伤丙,贫而瞽目。 己土用神提要 『正月己土』 常理: 己生寅用,正官当令;余寒未尽,先要丙暖。木为本气,若见甲乙杂出,煞强身弱,则更需丙火化煞生身。 变理: 卑湿之火,最忌见壬,壬癸透出,又要见成,戊弱喜丙,財多身弱,用比分財。 若己土支聚巳午,转弱为强,身强用甲,富贵非轻。 总之初春己土,身弱用丙,身强用甲,皆可取贵,因丙甲皆为月令旺气。 丙甲两透,癸水藏支,配合中和,富贵极品。 无甲用乙,但嫌力弱,虽贵亦主奸诈。 【附例】 1. 宰相之命: 甲 己 丙甲 子 丑 寅子 田园犹冻,丙火为尊,丙煞透出,亦须丙化,中行火运,太平宰相。 2. 富贵之命: 戊 己 壬壬 无印妓用戊劫,幸甲木不出天干破戊;原局无火,运行乙巳、丙午、丁未,运强亦发。 『二月己土』 常理: 己生卯用,七煞当令;煞强身弱,专用丙火化煞生身。若无丙印,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身强喜甲疏癸润,为用財生官,甲癸两透,富贵定然;又得丙透,位高权重。 变理: 若支成木局,乙透天干,专取庚金破木,亦须己土身旺方可用伤制煞;伤官制煞,贵多就武。无庚用丙,无丙用丁,化煞生身,富贵可期。 总之,用丙忌壬辛,用甲忌庚己,用癸忌戊己,一见忌神,贵不能大。 【附例】 1. 贵命: 乙 己 己庚 丑 卯 卯辰 乙煞太强,用庚扫乙,运行金水,贵至侍郎。 2. 贵命: 乙 己 丁己 亥 未 卯亥 乙虽不出天干,但支下亥卯未会木局,故必取月上丁火化煞生身,惜运行金水,水贵而已。 『三月己土』 常理: 己生辰月,劫財当令,己辰皆为湿土,故仍以丙火为先。身强喜甲,可以无丙;身弱,不可无丙生身。故三月之己,得丙甲癸齐透者,富贵极品;身强得甲癸者为財官格,身弱得甲丙者为官印格。 变理: 辰中乙癸戊皆为当旺之气,癸乙或癸甲出干,为杂气財官格,必然富贵;但首要身强,支通巳午未方佳。 见甲或会为化土格,但辰月有乙暗破,专旺不纯,得取丙印化之,方许富贵。 【附例】 1. 状元之命: 壬 己 甲壬 申 卯 辰子 地支成水局,两壬透出,水之气泄於甲煞;己土无根,从煞格极真,火运鬱志寒窗,金运鹏程猛晋。 2. 小贵之命: 甲 己 丙戊 戌 巳 辰申 化土格,初行火土得中擧人,中行庚申、辛酉,泄气太重,贵止此已. 『四月己土』 常理: 己生巳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癸水为重;己为湿土,亦要有丙方实,故局中仍喜癸丙两见;癸水於四月为绝地,又要有庚发水之源,配合无瑕,富贵极品;故四月之己,得丙癸庚齐透者为上格。 变理: 四月之己,调候为急,干见癸水,復得庚辛来生,即使无丙,亦可富贵;最忌戊出,合癸伤用,变为下格。 柱无丙者曰孤阴,无癸者曰旱田。 【附例】 1. 贵命: 己 己 癸辛 巳 未 巳未 火炎土燥,喜得癸水润泽,辛金发源,运入东北,仕至特任。 2. 夭折之命: 辛 己 己己 未 巳 巳卯 有金无水,金受火制,乃属偏枯之命。丁运再尅辛金,夭折。 『五月己土』 常理: 己生午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用壬水;五月水弱,復得庚辛来生,功名稳取,用癸则属异路功名。 变理: 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贵不久,虚名虚利。 有金无水,食伤生財,格局转富。 【附例】 1. 贵命: 丙 己 壬乙 寅 亥 午酉 调候用壬,喜得酉金发水之源,晚游水地,春风得意,富贵裕如。 2. 夭折之命: 乙 己 庚己 亥 丑 午丑 水不透出,庚逢乙合而入墓,原局己覘兇机;戊辰运,水星入墓夭折。 『六月己土』 常理: 己生未月,比肩当令;未为燥土,仍以癸水润土为上。身强土厚,得甲疏癸润,为財官相生。 变理: 六月之土,为诸月中最厚旺者,旺极宜泄,得金泄其旺气,不贵即富。原局金不须多,交入西方,用神得地,自然富贵。 六月之己,至为厚重,见甲本可化土,但土气太燥,不可无水,有水防生木破格;故六月之己,极少化合。 【附例】 1. 贵命: 己 己 丁壬 巳 丑 未辰 火炎土燥,喜壬水在年合制丁火,丑中辛金,吉神暗藏;尤喜大运一路金水,富显必也。 2. 凶命: 己 己 己癸 巳 亥 未巳 女命。土燥用水,原局有癸有亥木佳;无如癸逢己尅,亥逢巳冲,未嫁而夭。 『七月己土』 常理: 己生申月,伤官当令,子旺母虚;先取丙火制金暖土,次取癸水泄金润土,身弱,癸丙两透,富贵之命,水火既济,不以尅论;壬丙两透,异途武职。丙透无癸,亦有名利,有癸无丙,便为常人。身强,专取月令庚泄壬润,真神得用,富贵定然。 变理: 身弱,专取丙印,尤其月令庚伤当令,己被庚泄,亦取丙印制伤生身。 若壬水出干,財多身弱,专取戊劫分財,亦要丙印来生方为上格。 【附例】 1. 贵命: 壬 己 壬己 申 丑 申丑 两干不杂格。財强於身,运行身旺必发;原局財旺,其富也必。 2. 贵命: 丙 己 戊壬 寅 未 申戌 七月庚金当令,但不透出,己土虽失月令,但有火土生助反强;取月令申金伤官泄秀生財,运得金水,不止发贵,抑又致富。 『八月己土』 常理: 己生酉月,食神当令,取用理同七月,仍以丙火为尊,癸水为辅。身弱,见癸丙两透,隔位不尅,功名稳取。武职必显;有癸无丙,终亦贫寒。 变理: 身强无丙,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富多贵少。 土金伤官喜佩印者,身弱取丙印制伤兼生身之法;七月为伤官格,八月为食神格,食伤一理,取用不殊。 总之八月之己,身弱取丙,身强用月令当旺之食神皆为正用。 【附例】 1. 小贵之命: 甲 己 己丁 子 未 酉丑 丑酉半合兼为当旺之气,己土得强根於未,原局无丙姑且用丁,格局自逊;运入南方发富,运入东方发贵,原命有丁,木运反吉,盖木生火,火生身也。 2. 贵命: 壬 己 丁丙 申 丑 酉寅 己土被泄太甚,丁火被制乏用,丙火驱寒生身为美;木运,原局有火反佳,仕途显达。 『九月己土』 常理: 己生戌月,劫財当令;身强,得甲透者,一富而已。身弱,仍须丙甲,可以取贵。 变理: 身强,最喜干见庚辛,再得癸润,贵而且显;无癸得壬,富贵劳碌。 食伤多,身弱,得土金伤官佩印,富贵非轻,且戌月土金火皆为月令旺气,体用同宫,富贵极品。 【附例】 1. 小贵之命: 甲 己 丙乙 戌 卯 戌酉 甲己化土格,卯戌化火,年乙之气泄於火,故亦可化。运入火土,贵为知县;正因原局有乙,格局不高,前程未能更进一步。 2. 御史之命: 戊 己 丙乙 辰 丑 戌未 地支四库,为【稼穡格】,火运发贵,木运破格落职。 『十月己土』 常理: 己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用丙则忌癸,財星当令,相机用戊,用戊则忌甲;原局有丙,甲透无妨,煞印相生,富贵必然。 变理: 財星当令;財多身弱则用戊,劫財分財,格局主富,但原局不可无丙。 煞强身弱,当取丙印化煞生身。 身强,专取甲木,得月令旺財生之,富贵非轻,但原局要有丙暖,否则湿木失用,不能疏土;冻水凝结,不能生甲。 【附例】 1. 督军之命: 丙 己 乙甲 寅 卯 亥子 精华在时柱丙寅,官煞混杂,一印可化;原局寒冻,调候亦须用丙。 2. 残疾之命: 乙 己 己辛 亥 卯 亥巳 调候用丙,丙藏於巳,巳土身弱,亦根於巳;但见年亥甲之,用神遭破,残废之命。 『十一月己土』 常理: 己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火暖。干透丙火,支见寅巳,富贵必然。 变理: 用丙最忌壬癸尅制,又须见戊为救。 无丙用丁,仅主衣食宽裕,如有火运,亦可发跡。 財多身弱,先用戊土,次取丙助。 若然身强,得月令旺財,自可大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暖水,方可许之。 【附例】 1. 富贵之命: 己 己 丙甲 巳 酉 子寅 调候生身,皆须见丙,运走东南,富贵双全。 2. 富贵之命: 壬 己 庚辛 申 卯 子亥 己土无根,金水联群,当为『从財格』论,运走西北,富而且贵。 『十二月己土』 常理: 己生丑月,比肩当令,己丑皆为湿土,得丙暖土实土,又得甲木来生火,官印相生,富贵非轻。 变理: 湿土最忌壬癸出干,名『水浸湖田』,贫贱孤苦。壬多则要戊制,劫財分財,富;有丙,富中取贵。 原局无丙,湿甲无用,身强见甲犹可;身弱见甲,煞重身轻无丙印化煞,非贫即夭。 丑中己辛癸同宫,庚透为食生財,得丁透丙藏,富贵非轻。 【附例】 1. 状元之命: 己 己 癸壬 巳 卯 丑子 丙火在巳,己土旺根亦在巳,时上己火透出助身分財,运入东南,一擧成名。 2. 孤寡之命: 庚 巳 辛丙 午 卯 丑子 女命。丙透但逢辛合,况又运走西北,贫贱必矣。金运尅夫,子亦不肖。 庚金用神提要 『正月庚金』 常理: 庚生寅月,財星当令,余寒未尽,先取火暖;財旺身弱,最喜庚辛,支聚申酉尤妙。 变理: 身弱,本喜印生,但春月木旺,有土皆死,土印难用;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则无妨。 身弱用印,恶戊喜己,因戊土厚重,反有埋金之忧;书云:『死金嫌盖顶之泥』。 身强,得丙透则贵,得甲透则富;真神得用,富贵皆大。丙甲齐透,富贵兼之,一透一藏,异路功名。 【附例】 1. 大贵之命: 辛 庚 丙甲 巳 戌 寅申 寒金必爱丙火,运入东南,状元出身;原局金火木皆有力,仕至极品。 2. 小贵之命: 庚 庚 丙己 辰 申 寅酉 原命有丙寅,但寅逢申冲,况而运走西北,与用神相背,终不能发靭云程;辛酉运,辛再合丙,不禄。 『二月庚金』 常理: 庚生卯月,財星当令;身弱,专用比劫,支聚申酉为上,;用印者,首要有火泄木,木不尅土方可,理同一月。若然身强,得月令旺財为用,大富可期。 变理: 二月之庚,若然身强得甲丁两透,富贵定然,丁透甲藏,异途致贵。若然身强见甲丁並透,则须运行西方,始可富贵。 总之庚金身强,得丙丁则贵,得甲乙则富。 【附例】 1. 上將之命: 辛 庚 丁甲 巳 申 卯申 庚虽失令,但得助反强,取丁为用,甲为喜神;初行火运,武职致贵,晚行金运,由武转文。 2. 富贵之命: 己 庚 丁甲 卯 申 卯戌 庚金虽不弱,但甲財透出更强;晚行金运助身,富贵迫人来矣。 『三月庚金』 常理: 庚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庚金不弱,戊火厚重,最怕母慈灭子,火埋金。 变理: 身强,如见戊透,取甲为用,以財破印为上。 身强,喜丁冶炼;故甲丁两透,不见庚金破甲,壬制丁,当贵定然;丁透甲藏,不过一富。 总之,三月之庚,身强者,无甲则贫,无丁难贵。 若然身弱,先取己土,次取庚辛申酉,戊土勿乱用。 支全水局,无丙丁者,为『井栏叉格』,富贵非轻,运宜金水。 【附例】 1. 贵命: 甲 庚 戊己 申 午 辰巳 土厚埋金,必用甲木,喜运入东北助起用神,贵为参政;原局甲木根弱,贵止此矣。 2. 常人之命: 庚 庚 壬丙 辰 子 辰子 女命。伤官格无財,中行水运,乏善可陈。 『四月庚金』 常理: 庚生巳月,七煞当令;庚金长生,衰而有气;但四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必以壬癸为用。书云:『群金生夏,妙用玄武』,『夏金生水,名日反生』。 变理: 丙透而有壬制,食神制煞,权高位重;壬藏,富贵俱小;用壬见甲,泄水生火,劳碌常人。 总之三夏之金,调候为急,先取壬癸,身强身弱,暂置勿论,不过身强者总比身弱者福厚。 【附例】 1. 状元之命: 丙 庚 乙壬 子 寅 巳寅 夏金见水,名日反生,不论身强身弱也;尤妙大运一路金水,宦海优游矣。 2. 將军之命: 丁 庚 丁癸 丑 申 巳酉 官强成煞,喜见癸食制之;运入北方,用神得地,一发如雷。 『五月庚金』 常理: 庚生午月,官星当令;调候为急,理同四月。专用壬水,癸水次之。五月水弱,又喜庚辛;既可生水,又可助身,故月五之庚,比食兼用为上格。 变理: 有水无金,源流不远,富贵皆轻,且不长久。 有金无水,金被火煏,不能生水,富贵难求。 用水见戊,便是常人;有甲制戊,不失儒秀。 金透壬藏,亦可致贵;癸出带辛,异途武职。 若原局无水,身弱,见己土出干,湿土泄火生身,可以一富;运喜湿土及金水;戊为燥土,显达无望。 原局火虽成方成局,丙丁出干,亦不作从煞格。因午月丁己同宫,自然有印生身破格。 【附例】 1. 贵命: 庚 庚 丙壬 辰 午 午申 丙火猛烈,喜得壬透申制之,原命身弱,亦喜申金为根;大运一路金水,完美无瑕,贵至封彊,理所当然。 2. 寻常之命: 戊 庚 丙壬 寅 申 午午 有金有水,应为吉利,惜壬为戊制,申为寅冲;原局破格,虽运入西北亦不发也。 『六月庚金』 常理: 庚生未月,印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气渐进,身强,宜丁冶炼;但土厚泄火,故宜配甲。 变理: 身强,见丁申两透,財来生官,富贵定然;有丁无甲,不过儒秀,有甲无丁,仅主衣禄;丁甲不见,贫贱之人。 若然身弱,先取己印,次取庚辛比劫。 凡身弱者,最妙支下通根,否则纵干见比劫,亦属虚浮;所谓干得三比,不如支得一根,即是此意。 【附例】 1. 寒儒之命: 丙 庚 癸庚 戌 寅 未辰 原局用丙火,但见癸水伤之,运入西北,寒儒终老。 2. 僧道之命: 丁 庚 乙辛 丑 辰 未丑 用丁,丁寄弱根未又逢冲破;早行甲午、癸巳,尚可支得撑;一行壬辰,家业荡然,削髮为僧。 『七月庚金』 常理: 庚生申月,日元得禄;身强,专用丁火,次用甲木,財来生官,富贵定然,用丁则忌壬癸。无丁用丙亦妙;身强煞浅,假煞为权,运走东南,助起用神,武职显贵。身强喜尅用丙丁,乃为不二之理;若原局无火见壬,专取壬来泄秀,金水双清,亦可富贵,用水则忌戊。 变理: 若支成水局,柱无丙丁,为『井栏叉格』,喜东方木运泄水之气。 若然身弱,取月令庚金比肩为佳;若取己印,则要通根四库或巳午方美;因七月土虚,用神欠力。 七八月之庚,若身弱者,专用比劫亦可;原局木多,用比分財者富;原局火多,用比敌煞者贵。 【附例】 1. 王士珍之命: 丙 庚 丙辛 戌 子 申酉 身强用丙而丙火两透,合一留一,格局反清,运入东南,显赫一时;此为北洋领袖王士珍之命。 2. 大贵之命: 庚 庚 庚戊 辰 申 申申 原局无火,旺极宜泄,运入西北,富贵非轻。 『八月庚金』 常理: 庚生酉月,日元羊刃;身强,专用丁甲,理同七月;但八月寒气渐增,又宜有丙;且丙煞见羊刃,名阳刃驾煞,威权显赫,出將入相;三者齐透,富贵极品。用火忌壬癸,若见壬癸,又须戊己出制;但戊己泄火生金,格局受损,富贵已逊。 变理: 若支成金局,庚金旺极,柱无丙丁甲乙,可专用壬水泄秀,名『从革格』,富中取贵;原局岁运,皆忌火来破格。总之,七八月之庚,若身强身,取丙丁为用者至贵,取壬水泄秀者亦可贵。 【附例】 1. 乾隆帝之命: 丙 庚 丁辛 子 午 酉卯 庚生八月,月令羊刃,最喜丙丁齐见,盖无丙不能暖金,无丁不能炼金,四支子午卯酉为『四极』,尤见气象万钎。 2. 贵命: 乙 庚 癸甲 酉 子 酉申 不见丙丁,姑取癸水泄秀,运交水木,清贵之论。 『九月庚金』 常理: 庚生戌月,印星当令;戊土司权,最忌土厚埋金;故身强者,先取甲木疏土,次取壬水洗金;壬甲两透,功名稳取;甲透壬藏,富贵略逊;壬透甲藏,亦有清名。 变理: 用壬甲,忌己合甲混壬。 若然身弱,专用己土,次取庚辛比劫为助。 凡庚金身强者,最喜丁炼;况丁为月令旺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无丁用丙,如支见酉,干见辛为『煞刃格』,武贵权臣。 【附例】 1. 贵命: 丙 庚 甲己 戌 申 戌未 火炼秋金,见丙亦美,运入南方,贵至布政。 2. 贵命: 己 庚 甲甲 卯 寅 戌申 土厚埋金,幸原命甲木透出合制,一路行水木之运,用神得力,贵至平章。 『十月庚金』 常理: 庚生亥月,食神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旺水泄金,身弱为虑,若见壬癸出干,食多 变理: 若支通申酉,干见庚辛,异途武职;有丙甲而无丁,富多贵少,丙丁不见,必然贫贱。 用丙丁则忌壬癸出干,若壬癸透,则须戊己出制,配合不美,仅主衣禄。 【附例】 1. 贵命: 戊 庚 己丙 寅 辰 亥申 调候必喜丙火,丙根於寅,用神长生;运入东南,发科发贵,宦海无波。 2. 进士之命: 辛 庚 乙己 巳 寅 亥酉 丙火藏支,幸中行火运,得以登料,正因丙不透出,贵不能大。 『十一月庚金』 常理: 庚生子月,伤官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旺水泄金,食多身弱,则又要有戊为救,以印制食生身,但亦要有丙暖局为美。身强,见丁甲两透,丙藏寅巳,富贵无疑。丙甲无透,丁藏支下,异途武职;丙丁无根,富多贵少。 变理: 张勋之命: 庚 庚 丙甲 辰 申 子寅 调候用丙,丙根於寅,復得甲木助之;运入南方,威镇江北;癸运伤丙,失败下野。 2. 贫命: 壬 庚 丙己 午 申 子酉 命见丙午本佳,无如丙逢壬破,巳土难救;运行东南尚可,但逆行金水,乏善可陈矣。 『十二月庚金』 常理: 庚生丑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丙火为先;身弱,专用己土,但原局不可无丙,否则土金皆冷,两者无生受之象。 变理: 身强,仍喜丁甲,財官相生,丙甲丁三透者,大富大贵;有丙而无丁甲,由富致贵;有丁甲而无丙,白手兴家。 总之,丑月之庚,若身强无丙丁甲者,多属贫贱之命,除非合於外格,方许富贵。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丁 庚 乙戊 丑 寅 丑午 丁透丙藏,原命土厚,必取木来疏土;尤喜运入东南,贵至尚书。 2. 淫贱之命: 丁 庚 癸丁 亥 子 丑丑 女命。伤官格为女命之大忌,盖金水伤官,虽明貎美,但有尅夫之灾。古云:『多水多金,智慧多淫』,此为弊也歟。 辛金用神提要 『正月辛金』 常理: 辛生寅金,財星当令。余寒未尽,本喜丙暖;但辛金柔弱之质,忌官强成煞,故寅中有丙巳足。若然身弱,专取比劫为妙;月令財星当令,得比分財,不贵亦富;且身弱用己印者,亦须见庚劫为上,因月令甲財当令,財旺破印,不可无比制財。 变理: 戊土厚重,有埋金之忧,而无生金之象;除非原局水多,食伤泄气,方可取戊为用。 辛喜壬洗,见壬为贵,故身强见壬水者,富贵必然。 身弱见己壬无透,亦可富贵。己藏午,壬藏甲,异路之贵。 【附例】 1. 富命: 丙 辛 壬丁 申 巳 寅亥 壬水虽透,逢丁合而化木,辛根於申,运入西方助身分財,富。 2. 贵命: 庚 辛 壬丁 寅 亥 寅卯 辛庚两皆无根,年月丁壬化木,地支財强,作从財格论;运入水地,仕版连登。 『二月辛金』 常理: 辛生卯用,財星当令;財多身弱,专用比劫,財通明户,局富无疑。身强,用壬用丁,皆可玫贵,但不可同时並用;用火忌水,用水忌土。 变理: 身强见壬甲两透,富贵。 用申中壬水,异途玫贵。 身弱可用己生,但要无甲出制,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 身弱,原局水多,壬癸出干,则又要见戊止水,印制食伤,亦可显达。 【附例】 1. 尚书之命: 壬 辛 己庚 辰 酉 卯子 用壬水泄秀,己隔位不尅,原局壬水透,金运亦发。 2. 富命: 庚 辛 乙戊 寅 亥 卯戌 骤然视之,身旺两强,然细究之,则財略强於身;运入西方助身分財,巨富。 『三月辛金』 常理: 辛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辛金不弱,戊土司权,厚土有埋金之忧。辛金温润之质,虽强亦不喜火冶炼,最妙有壬癸泄秀。身旺用壬,通根月令,富贵必然。 变理: 用壬则忌戊制,戊透又要有甲破;故身强得壬甲两透,富贵必然;一透一藏,异途致贵。或支得亥字,中有壬甲;支有申字,內有庚壬,皆有小名小利;身强而无壬甲者,贫贱必然。 若然身弱,仍用己印,或得比劫为助。 【附例】 1. 富贵之命: 壬 辛 丙癸 辰 巳 辰丑 辛金不喜炼而独喜壬癸淘洗;运入北方水地,富贵只全。 2. 凶命: 戊 辛 戊己 戌 亥 辰巳 土厚埋金,母慈减子,壬水藏亥,压伏於下,寅卯运,尚有风光,丑运,辛金入墓,土又厚重,中年病逝。 『四月辛金』 常理: 辛生巳月,正官当令,辛金珠玉之质,最忌火尅,又忌土厚埋金,四月火土俱旺,故先用壬水调候,次取庚金助身泄土生水为妙。 变理: 若戊土透出,有甲出救亦好,但仍要有水滋润方可。 身强而见壬癸出干,富贵非轻;癸透壬藏,富多贵少;支下见亥子申,戊己不透,亦可小富。 戊己出干,见甲为救,衣食无亏。 若然身弱,仍取壬癸为先,因调候为急,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次取庚辛比助亦妙,因见比劫,既可助身,又可生水。 身弱用己印,亦首要壬癸润土,否则燥土不能生金。 【附例】 1. 富贵之命: 丁 辛 乙壬 酉 丑 巳午 支成金局,自喜壬水泄秀,况丁火透出伤辛,亦自喜壬水出干合之,晚行水运,富贵裕如矣。 2 凶命: 甲 辛 乙壬 午 巳 巳辰 夏金见水,名日反生;壬水虽透,但为甲乙泄化,最弊运入南方,金被火煏,凶死。 『五月辛金』 常理: 辛生午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先用壬水,次喜庚辛申酉等字为助。 变理: 身弱用己印,原局亦要有水,否则燥土不能生金,理同四月;故身弱身见壬己两透,支下藏癸,显贵之命;己透壬藏,异路功名;无壬用癸,但力弱而福小;无己见戊,提防土厚埋金;若然土厚,又须有甲出制,壬癸润木。 若然身强,仍取壬癸。 【附例】 1. 大贵之命: 壬 辛 甲辛 辰 巳 午卯 地支火旺,无水不能解其炎威,时见壬辰,病重得药;晚行水运,封彊之贵。 2. 大贵之命: 甲 辛 壬庚 午 卯 午子 年柱庚子为精华所在,尤妙大运一路金水,配合適当,宜其有封王之贵。 『六月辛金』 常理: 辛生未月,印星当令;未为燥土,故仍以壬水为先;土厚惧埋金,辅以庚金泄土生水则更完美。 变理: 若然身强,见壬庚两透,富贵必然;见一申字,用申中庚壬,亦可富贵。 用壬最惧干见戊制己混,又须甲木为救;用甲木,又忌见庚金来破,犯者皆主贫贱。 【附例】 1. 贵命: 甲 辛 丁壬 午 丑 未辰 丁煞透出,喜得壬水合制,运入西方助身,宦海无波,交入北方助起用神,大贵。 2. 凶命: 壬 辛 丁壬 辰 丑 未辰 与前命只隔一辰,上造火强可用水,此命则火弱水强,名为『制过七煞』反凶,亥运死於非命。 『七月辛金』 常理: 辛生申月,劫財当令,庚金临官,辛得庚助,自然生旺。身旺,专用申宫一点壬水泄秀,亦可富贵;见壬出干,富贵非轻,因壬为月令旺气;用壬忌戊,见戊有甲为救,衣食裕如。 变理: 除非原局水多,泄金过甚,否则七月无用戊之地。 七月之辛,用壬为贵;用丙丁者非上格。 若然身弱,专取用令庚劫为助,亦有名利;无庚辛亦可用己土。 【附例】 1. 尚书之命: 丙 辛 甲庚 申 未 申申 强者宜泄,必取壬水泄秀为用,申中有壬,运交北方,主得清贵之显。 2. 凶命: 庚 辛 甲乙 寅 丑 申酉 旺极无水泄秀已是一弊,况復原局水木交战,无水通关,大凶之象;运走南方,辛金不宜,贫夭。 『八月辛金』 常理: 辛生酉月,日元得禄;身强,专用壬水泄秀为尊;金白水清,富贵非轻;壬不在多,书云:『水浅金多,號日体全之象』,必主富贵;用壬见戊,制用埋金,夭贫之象;见己土混,则壬愚懦。 变理: 辛强无壬,见丁姑亦用之,主衣食丰裕;但因原局无水泄秀,个性刚顽误事。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辛比为助,或取己土生身。 【附例】 1. 凶夭之命: 癸 辛 己壬 巳 丑 酉辰 地支金局,旺极宜泄,取壬水为用;女命逆行,十九岁大运丁未,丁合去壬水而亡,关键在於以下皆无运可行也。 2. 贵命: 己 辛 辛戊 丑 丑 酉辰 『从革格』,运入水木,贵为知府。 『九月辛金』 常理: 辛生戌月,印星当令,身不愁弱,而独惧土厚埋金;故九月之辛,戊己出干与否,关係极大;戊己一出,必须见甲。 变理: 身强,专用壬水泄秀,用壬忌戊,故又配甲为上,壬甲两透,富贵裕如;壬透甲藏,富中取贵。甲透壬藏,亦可一富。 身弱,仍须用己,或取庚辛比劫为助,亦可致贵;故庚壬出干,有庚助身,有壬泄秀,名『一清澈底』,大富大贵,最忌戊来制壬破格。 辛金性喜壬水淘洗,身强无壬用癸,只能润金,富贵俱小,且又劳苦。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戊丙 辰 未 戌戌 土厚埋金,无木制土,幸得壬水泄秀,运至东方木地制土,立致贵显,仕至尚书。 2. 凶命: 戊 辛 庚丁 戌 卯 戌卯 骤视似取丁火制辛,无奈丁气泄於土,火厚埋金,无水无木,格局偏枯;运入水土之地,凶死。 『十月辛金』 常理: 辛生亥月,伤官当令,壬水真伤官,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水金伤官喜见官』;辛被旺泄,故亦要身强,得庚辛比助,支通由酉为上。身弱可用印生,但要有丙;官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如原局水旺,壬癸透出,则先取戊止,次取丙火。 若然身强,得丙壬两透,功名稳取,即一透一藏,亦主富中取贵。 干透丙,柱见壬,支成水局水方,为真化水格,大富大贵之命;最忌戊土破格,原局岁运皆然。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辛壬 辰 亥 亥寅 两辛无根,两壬透出,当作『从儿格』论;东方木运发贵;丙辰运丙戌年,冲出印星制儿破格,不禄。 2. 贵命: 壬 辛 丁乙 辰 未 亥酉 无丙用丁,丁根於未;中行火运,由异路而致功名,贵至封彊,运之助也。 『十一月辛金』 常理: 辛生子用,食神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丙壬两透,隔位无碍,其余理同十月。 变理: 子月癸水当令;最忌癸水出干冻金困丙,又须甲化方美;癸出不宜用戊制,因戊虽合癸,但亦制壬晦丙,终非所宜。 身强,见壬丙透,不见戊癸,富贵非轻,一透一藏,亦许富贵。 身弱,专用丙己,官印相生,或取庚辛比助。 若水太多,方用戊制,亦要丙辅方可。 若庚辛透干,支成水方水局,名『润下通源』,不见戊土破格,大富大贵;岁运喜西北,忌东南。 【附例】 1. 贵命: 戊 辛 壬壬 子 未 子申 水强泄身,喜得戊土制水生身;原局火弱,中行丁巳,戊午,己未强运,仕至尚书。 2. 贵命: 辛 辛 壬壬 卯 卯 子子 两辛无根,两壬透出,当作『从儿格』论。初行木运,立致贵显;支贤论从儿格谓:『又要我儿见我儿』,即金水木顺见也。 『十二月辛金』 常理: 辛生丑月,印星当令,辛通丑气,日元不弱,惟土冻水冷,先取丙火;身弱,可用丑中己土生身,但须见丙,否则冻土不能生金;身强,仍喜壬泄,壬丙丙透,富贵双全,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变理: 三冬之辛,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无丙用丁,格局略逊。 辛金之性,喜泄恶尅,身强身弱皆然,惟身强者,用丁有甲,为財滋弱煞,权贵武职。 丑月之辛,无丙,见甲丁,仍须壬透,秀气流行,定为名儒。 【附例】 1. 贵命: 壬 辛 辛丙 辰 巳 丑午 调候用丙,丙辛虽合,仍喜什火无伤;运走东南温暖之方,贵显宜矣。 2. 贵命: 丙 辛 乙癸 申 亥 丑未 丙火无根,行运反不宜见火,逆行金水之运,贵至知府。 壬水用神提要 『正月壬水』 常理: 壬生寅月,食神当令;壬水由旺而衰,加以旺木泄气,身弱为虑。身弱,专取庚金发水之源;余寒未尽,最妙支藏丙火,金温水暖。身强,寅中甲丙戊皆可用;甲丙两透,食神生財,同为正气,富贵定然。 变理: 壬水日元,若柱无比劫禄刃,不必用戊,水旺,则不可无戊为堤。 水旺用火,忌甲来破,原局有丙居中调停,见甲无碍。 附例 1. 元帅之命: 乙 壬 庚丙 巳 申 寅辰 春水尚寒,必须丙暖,原命有庚发源,有甲泄秀,有丙暖局,贵为元帅,岂偶然哉? 2. 富命 壬 壬 戊庚 寅 子 寅子 支下两子,身强堪许,喜戊出止水,惜戊又被庚泄,无丙出干制金,格局乃小;运入东南財旺之地,亦致小富。 『二月壬水』 常理: 壬生卯月,伤官当令;木气越强,水益被泄。身强,专用庚辛,木不透干,单用辛金发水之源;有木出干,则又不可无庚扫木。身强,专取戊土止水;用戊又喜丙助,財滋弱煞,贵多就武。 变理: 木多见火,先用庚辛破木,但金被火尅,又要见壬破火,方许富贵。 总之,二月之壬,弱者居多,有庚生身,自可富贵;庚强有根,大富大贵。 附例: 1. 贵命 戊 壬 乙癸 申 辰 卯丑 身不为弱,但木为当旺气,取时支申金为用,运游金水之地,贵显。 2. 贵命 甲 壬 丁甲 辰 寅 卯辰 化木格。丁壬化於卯月,其化甚真,富贵之论;惜晚行金运破格,一败如灰。 『三月壬水』 常理: 壬生辰月,七煞当令;壬虽有根,但戊土司权,土厚恐有塞水之患。身弱,先用庚金泄土生水;次取甲木制土,隔位不尅,各尽其妙。 变理: 故身弱见庚甲两透,隔位不尅,显贵之命;一透一藏,富贵有份。 若然身强,取戊制,用甲泄,皆可致贵。因甲戊三月有气,富贵可求;唯戊甲不能同时並用,若二者同见,戊煞作受伤论。 附例: 1. 富贵之命: 乙 壬 壬丙 巳 申 辰子 地支成水局,喜乙木泄秀,丙根於巳,早行火运主腾达;大运入西方后平淡。 2. 凶夭之命: 乙 壬 丙戊 巳 午 辰申 壬根於申,但申落空亡;戊土透姑用乙木,唯乙仅寄根於辰,戊午运,用神乙木死於午,十四岁夭折。 『四月壬水』 常理: 壬生四月,財星当令,財强身弱,先取壬水比肩分財,次取辛印生身。有金无水,金被火尅,死金不能生水;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贵不久。 变理: 无壬用癸,但巳月有戊,癸被暗合不美,癸多方可用之。无辛可用庚,但辛能暗合丙火较妙。 总之四月之壬,身弱,专取金水,壬辛並透,富贵必然。 若支成水局,或金水满盘,壬水转弱为强,则反以丙戊为用。巳月丙戊当令,为『劫印化晋格』,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省主席之命: 庚 壬 癸辛 戌 辰 巳卯 水无强根,但得庚辛发水之源,妙得中行水运,贵为省主席。 2. 制军之命: 乙 壬 乙壬 巳 午 巳寅 两壬无根,以从財格论;早行火运,贵为制军;晚行金运,不免多逆。 『五月壬水』 常理: 壬生午月,財星当令;財强身弱,必用比劫;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专专用癸水;用辛恐丁伤,故专用庚金。 变理: 身弱,见癸庚两透,富贵定然,壬辛两透,富贵稍逊;若得两壬夹一庚,支下通根,大富大贵;有壬癸无庚,只许衣禄。有庚无壬癸者常人。 若然身强,反以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辛 壬 壬庚 亥 寅 午午 日元喜得时亥为根,干上庚辛无根难言助力,妙在大运一路金水,贵为当书。 2. 先顺后逆之命: 丙 壬 戊癸 午 寅 午卯 从財格。戊癸化火於五月,壬水无根;行木火运,外利裕如;癸丑水运犯旺,破败而亡。 『六月壬水』 常理: 壬生未月,官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虽退气,但己土司权,壬被己尅,多以弱论。身弱,仍用庚辛泄土生身,故身弱者见庚壬两透,位高权重;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庚壬者,最忌见丁,制庚合壬,清高而贫。 变理: 水居土旺之时,最忌戊己出干,煞多身弱,又喜见甲食出干破土;故辛甲两透,隔位不尅,富贵必然。甲透辛藏,异途武职;辛透甲藏,定主清贵。 若然身强,可用丁己、丙戊。 附例 1. 贵寿之命: 壬 壬 辛己 寅 寅 未酉 壬水无根,但得壬助辛生,水有源头;东南之运伏櫪;水运发贵,寿至九十六岁。 2. 贵命: 辛 壬 己戊 亥 申 未午 官煞出干,壬水自非其敌,以辛金化土生水,所谓众煞猖狂,一印可化是也。一路金水,名利双辉。 『七月壬水』 常理: 壬生申月,印星当令;申中金水相生,日元颇强,先取戊制,次取丁火制庚;財滋弱煞,必然贵显。身强见戊丁两透,富贵定然;两者皆藏,富中取贵。用戊丁者,最忌癸透,伤丁合戊,两失其用,便为常人。 变理: 无戊见己亦忌,因己能混壬,浊水不贵;壬水不清,富贵难求。 若然身弱,专取申中得禄之庚。 附例 1. 贵命: 丙 壬 戊丁 午 申 申亥 身旺,用財滋煞,巳午未通,財煞无旺,大贵。 2. 凶命 丙 壬 庚癸 午 子 申亥 无木通关,水火相战;运入南方再起冲激,因强娶人妻而遭殴死。 『八月壬水』 常理: 壬生酉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壬水自强;水强,仍以甲泄为美 名为『水木清华』,富贵清高;因八月金白水清,纵然身强,用戊不美。身弱,专取月令辛金为用,名『金白水清』,显贵之士。 变理: 若满盘金多水少,或单见日元一点壬水,名『独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即印多身弱,姑名『从印格』,喜行壬癸比劫之运,泄印生身,金水两清,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甲 壬 丁丙 辰 申 酉子 申子辰全水局,丙丁甲皆无根,可当专旺来论;金白水清,水木之运皆美。 2. 小贵之命: 戊 壬 癸己 申 申 酉亥 水旺之极,戊己无根,走南方火运发甲,此亦运之助也。 『九月壬水』 常理: 壬生戌月,七煞当令;水將进气,但戊土司权;身弱,仍用庚辛,或得壬癸亥子等来助亦美;若戊己出干,煞强於身,则要有甲出制;食神制煞,权贵之士。 变理: 若支成水局,壬水转强,则以甲泄为上,命主清贵。 苦支聚子刃,身强见戊为煞刃格,贵多就武。若原局再有辛为壬源,支见寅巳,暗藏火气,暖局助煞,旗鼓相当,富贵上品。 附例 1. 贵命: 甲 壬 戊辛 辰 戌 戌丑 甲可制土,辛可泄土,此命身弱,用辛金而不可用甲木矣。早行金运,贵为太史。 2. 凶命: 壬 壬 壬癸 寅 午 戌巳 支成火局,財旺用比劫,但四水俱不通根;初行金运,衣食丰足,己未运制住壬癸,遇盗被害。 『十月壬水』 常理: 壬生亥月,日元得禄;壬为江河,江洋之论。调候为急,先取丙暖;水將泛滥,又喜见戊,身强,丙戊两透,財滋弱煞,权贵之士。用戊忌甲破,见甲要己合,否则贫贱无疑。 变理: 身强可取丙甲,暖水泄秀,亦可富贵。 亥月之壬,甚少身弱,仍取庚辛,或取月令壬水比助;但局中不可无丙;否则冻金不能生水,水冷金寒,金水无交欢之象。 附例 1. 大贵之命: 丙 壬 癸戊 午 午 亥辰 调候用丙,身强用戊,丙戊两透,格局至美,中行火运,中行火运,极品之贵。 2. 凶命 甲 壬 癸戊 辰 辰 亥申 水旺用戊,但为时上甲木尅破,无丙调解,凶机已见;行木运制过七杀,凶死。 『十一月壬水』 常理: 壬生子月,月令羊刃;壬水旺极,气势冲奔;时当冬令,调候为急;身强,先取丙火调候,次取戊土止水,丙戊两透,富贵有准。戊透丙藏,亦有富贵;丙透戊藏,富多贵少。 变理: 若水太旺,或原局戊土无力,专取甲木泄水为上;若支藏用神,取寅中温燥之甲为佳,亥中湿木无用。 身强,用戊制不能见甲破格。 若然身弱,不外取印生比助,但原局断不能少丙,理同十月。 附例 1. 大贵之命: 壬 壬 丙甲 寅 戌 子子 调候有丙,旺极有甲泄秀,运入东方,配全至佳,仕至太卿,並非倖致。 2. 凶命: 丙 壬 壬壬 午 子 子子 原局无木,水火交战,原局无戊,不能止水,冲天奔地,危机己伏,丙辰运死。 『十二月壬水』 常理: 十二丑月,官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上半月,癸辛有气;身强,取用仍同子月。 下半月,己土用事,金水渐弱;身弱,仍取庚辛,但切切不可无丙。 变理: 戊己出干,不能无甲出制;无甲,水土混杂,人必愚顽。 总之冬月之水,不见丙丁,大都贫寒。 附例 1. 富命: 乙 壬 丁甲 巳 辰 丑午 原局財强於身,运行金水助身任財,面团团为富翁矣。 2. 贵命: 丁 壬 壬丁 未 子 子酉干上两火两木,似是水火交战;但要知,丁壬有相合之情,不如丙壬有交战之象;晚行火运,贵为太守。 癸水用神提要 『正月癸水』 常理: 癸生寅月,伤官当令;木旺泄气,首在劫印相扶,余寒未尽,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两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阴阳和合』,富贵非轻。 变理: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弱为强,则又喜见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尅土,又须见丙调解,才能用戊。 癸水身旺,可专用寅中甲木泄秀,亦可富贵。 干透戊土又见丙丁,或时见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贵之命,一见壬癸破格,便为常人。 附例 1. 贵命: 丙 癸 壬丁 辰 卯 寅卯 地支寅卯辰会东方,年月丁壬化木,癸水无根,似应作『从儿格』论,唯木气泄於火,况丙根於月令寅字,故入『从財格』论;申运冲寅生身,破格而亡。 2. 富命: 壬 癸 壬壬 子 卯 寅寅 天干三壬,得刃於子,寅中有丙有戊有甲,取甲为用,运入东南,大富。 『二月癸水』 常理: 癸生卯月,食神当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泄。身弱,专取庚金破乙,辅以辛金发木之源。庚辛两透,无丁尅破,富贵定然;庚辛不透,支见申酉丑,富中取贵;庚辛俱无,当人之命。 变理: 若癸水太强,原局金多,见丁己出干,大贵之命;盖取丁破庚生己,以財破印滋煞,贵而有权。 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为贵。 附例 1. 贵命: 癸 癸 癸丁 丑 亥 卯未 癸虽不弱,但支下亥卯未木局泄身;运行水金生助日主,拾富贵如探囊取物矣。 2. 凶命: 癸 癸 乙戊 亥 卯 卯午 原命尅泄交加,无庚辛印星来救;身弱无印喜比助,但时柱癸逢戊合,亥逢卯会;行戊午运再合癸,凶死。 『三月癸水』 常理: 癸生辰月,官星当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干;煞强於身,食伤制煞,见甲为贵。清明后,穀雨前,火气未炽,癸水有气,专用丙火,名『阴阳承蔼』,亦可取贵。縠雨后,土气用事,癸水渐弱,总要见庚辛为美;用金则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变理: 三月癸水,见戊出干,或为化火格。 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旺。 身强,又喜己土出干,丙火为助;財滋弱煞,权贵之士。 附例 1. 大贵之命: 辛 癸 丙戊 酉 丑 辰午 財旺生官,官旺成煞,幸得时柱辛酉为救;运入金水,出將入相。 2. 小富之命: 丙 癸 戊己 辰 酉 辰巳 火土两旺,喜得时日辰酉两合生水,运入北方,小富而已,盖原命金不透出之故。 『四月癸水』 常理: 癸生巳月,財星当令,两戊司权,癸临死绝;身弱,专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见壬辛两透,富贵非轻。 变理: 用辛者最忌见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贫贱。用庚癸者,富贵稍逊;有木无金,先成后败,有金无水,当人之命。 若原命局水强金多,反以巳宫丙戊为用,为『劫印化晋格』,运行火土,富贵极品;因丙戊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附例 1. 贵命: 辛 癸 己甲 酉 酉 巳辰 煞强有甲合之,身弱有辛发源;妙在一路金水,贵至方伯。 2. 贵命: 戊 癸 己甲 午 未 巳午 地支会火方,癸弱无根,幸成癸化火,格局颇真,贵至参政;惜运走西北,高处不胜寒矣。 『五月癸水』 常理: 癸生午月,財星当令,丁己司权,癸水极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贵。 变理: 若原局有金无水,金被火伤,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若原局癸水转强,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贵非轻;且必系出名门,钟鼎世家。 若原局无印劫,支下火多,又见己土出干,可作从煞格论,富贵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宫,真神得用,富贵无疑,一见甲乙破格,贫贱之士。 附例 1. 贵命: 庚 癸 戊戊 申 丑 午子 官强成煞,喜火不出干,时见庚申发水之源,运走西北,官至侍郎。 2. 大贵之命: 壬 癸 戊癸 子 酉 午酉 原命金水转强,反取月柱戊午为用,名为『劫印化晋格』;大运逆走火木,大贵显赫。 『六月癸水』 常理: 癸生未月,七煞当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专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退金进;若身弱者,可以无壬制火,单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转为平常,故干上仍有壬癸者为上。 变理: 歷来推算癸水之命最难,六月癸水尤难;因癸水至弱至柔,为五阴之至,见印生比助,未必为强;见煞尅食泄,未必为弱,强弱之间,未易分辨;但总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六月之癸,纵弱亦不能作『从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煞。 若见壬癸出干,支成水方水局,专取未中已煞为用。 附例 1. 寻常之命: 癸 癸 丁丁 丑 巳 未卯 癸弱庚辛不见,姑取时丑暗藏之辛癸为助;惜运走东南,中孝廉后不能仕。 2. 贵命: 癸 癸 乙丙 亥 亥 未戌 此造较前造为佳,原命癸水较强之故,况復大运一路金水,身与用神皆旺,贵显宜矣。 『七月癸水』 常理: 癸生申月,印星当令,申宫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强,干见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財生官,富贵之命。 变理: 若原命金多,又要见丁见申,用財破印,用伤生財;故身强见丁甲出干,富贵定然;无丁用丙,格局稍逊;无丁见午,名『独財得位』,富中取贵。用戌未之丁无力,能虽能干,富贵俱小。 若然身弱,专用申宫金水,亦可小富小贵。 附例 1. 贵命: 乙 癸 戊丁 卯 丑 申巳 女命。尅泄交加,用月令申金发水之源,运行西北,夫荣子贵。 2. 富贵之命: 乙 癸 庚戊 卯 未 申午 癸水至弱,支下无根,原命尅泄交加,当取月令庚金为用;运入西北,富而且贵。 『八月癸水』 常理: 癸生酉月,印星当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滥;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时;有辛则源远流长,有丙则全局温暖;故身弱者,见丙辛两透,隔位不合,富贵有准;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来伤辛,丙辛贴邻相合,两失其用。 变理: 若干见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转强则又不可无戊止水,丙火为佐。 满盘皆金,独日元一点癸水,名『体全之象』,富贵非轻。 全局只得金水二行,不见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从革;运喜西北,忌东南而破格。 附例 1. 贵命: 丁 癸 癸甲 巳 亥 酉申 母旺子相,日元甚强,取甲木泄秀生火,为伤官生財格;运行东南,富多贵少。 2. 大贵之命: 庚 癸 乙庚 申 卯 酉辰 孔祥熙之命。书云:『独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亦即『从印格』。运喜金水木顺其性,唯忌火土之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 癸生戌月,官星当令,戊土司权,癸水被制;身弱,专取辛金,以印化煞生身;或以甲来破土,用伤制煞,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气候渐寒,相机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见辛甲两透,隔位不剋,贵显无疑;辛甲丙齐透,大富大贵。身强,喜用戊制,戊为月令旺气,富贵非轻。 变理: 身煞两停,用甲为妙,食神制煞,主必武贵;纵然身强,原局不可无辛丙为辅;因癸无庚辛,源流不长,格局不高。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丙乙 寅 巳 戌卯 癸水无根,应为从格,甲乙之气泄於丙,故作『从財格』论方合;运入南方,贵至侍郎。 2. 贵命: 壬 癸 壬癸 戌 酉 戌巳 身强可用官星,官不透出,但为月令旺气;运入南方,大贵。 『十月癸水』 常理: 癸生亥月,劫財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长生,暗耗水气。身强,用己煞为妙,但要丙辅。 变理: 若柱见壬子,水变浩荡,则当须丙戊为用,財官相生,富贵必然。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过强,则又喜见甲丙,尤妙支下见寅,內藏丙甲为贵。 身弱,专取庚辛,无丁来破,富贵有份;但原局必要见丙,或透或藏,皆为有益;否则水冷金寒,金水无生受之象。 总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贵,否则局无丙火,贫贱无疑。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辛丁 寅 亥 亥亥 丙藏於寅,丁见於年,四柱不寒,身旺可用甲泄;运入南方,用神有力,贵至尚书。 2. 贫贱之命: 戊 癸 癸癸 午 亥 亥亥 三重癸亥,一柱戊午,水多土荡之象;如行火土应可小康,但此命逆行西北,双目失明。 『十一月癸水』 常理: 癸生子月,日元得禄,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身弱,容后再论。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无丙温暖,否则水冷金寒,两者无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贵有准。 变理: 苦干见壬水,支成水局,气转冲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財官相生,富贵必然;有戊无丙,终亦贫贱。 附例 1. 贵命: 甲 癸 壬丁 寅 丑 子亥 女命。地支成水方,壬水透出,妙在时见甲寅,泄水温局,端赖於此;运走东南,夫荣子秀,富贵巿逸。 2. 寻常之命: 壬 癸 甲癸 子 亥 子亥 水旺用甲木泄秀,甲长生於亥,原局无火,湿木难以生火焰;富贵两字,难以强求,晚行火运,仅主长寿。 『十二月癸水』 常理: 癸生丑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又喜戊己,丙火为佐;身弱,要见庚辛,但局中不可无丙午寅等字。 变理: 凡冬月之火,必须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则凶。 若壬水出干,水转强,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贵,名『水辅阳光』,显贵之士。 丑月己癸辛同宫,己辛出干,又见丁透,夜生者贵,名『雪夜灯光格』,富贵奇格。 三冬之癸,气属当旺,但癸水至柔,虽旺而无冲奔之势,故原局不见壬水助其汹涌,不必用戊,身强用己煞为宜。 附例 1. 贵命: 壬 癸 丁甲 子 未 丑午 癸见壬子,癸作壬论,身强用甲木泄之;运行木火,富贵双全。 2. 乞丐之命: 癸 癸 乙癸 丑 丑 丑丑 乙木不能泄水,原命无火之故;况又运走水金,一贫如洗,沦为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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