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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婚房买到

 点``点 2013-11-04
[摘要]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多少人辛辛苦苦攒下的大半生积蓄,才能为自己置办一套房产。大价钱的东西,市民自然马虎不得。然而即便再谨慎小心,也不排除会有意外发生。这不,我市一对准新人,为了买房结婚,花了近百万元,买了一套大户型二手房。
 有意外发生。这不,我市一对准新人,为了买房结婚,花了近百万元,买了一套大户型二手房

然而,当这对准新人在向物业申请装修手续时,却被告知该房曾经发生过凶杀案。惊讶之余,购房的准新人向原房东要求退房。由于原房东拒不退房,购房的准新人只能将卖房人与房产中介一起告上法庭。

惊讶!

准新人买婚房

没想到买的竟是“凶宅”

31岁的吴某,是我市某事业单位的工程师。去年博士毕业的他,经单位领导介绍,结识了一个善解人意的扬州姑娘,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准备在今年光棍节喜结连理。吴某表示,为在光棍节结束单身,他与女友小魏经过商量,决定在市区买一套二手房。

为了买一套性价比高的二手房,吴某时常留意网上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今年7月初的一个下午,吴某上网时,偶然搜索到一则房屋出售信息:“房子位于市中心xxxx小区,面积近140平方米,中式装修,提包入主,价格98.8万元。”吴某告诉记者,挂出这条房源信息的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其营业网点位于市区。

通过查询,吴某很快与该房屋中介公司取得了联系。不过,让吴某奇怪的是,市区的房价一向很高,但该中介公司发布的房价,怎么会这么低呢?为了一探究竟,7月18日中午,吴某与小魏在中介公司的陪同下,上门看了房,

当时,二人对房屋的质量和地理位置都非常满意。为此,双方经过洽谈,最终以96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不承想,吴某购买的婚房,竟然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身世”。

僵持!

“凶宅”不吉祥

要求退房被拒绝

吴某表示,他通过中介公司付清房款后,随即搬进了二手房内,还打算在结婚前,将婚房重新装修一下。今年8月1日,吴某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房屋装修手续时,偶然听到有工作人员私下议论,该房屋的“风水”不太好。惊讶之余,吴某赶忙向工作人员询问房屋的“风水”问题。

“你这套婚房,是‘凶宅’。不久前,就在这套房子里,发生了一起丈夫杀妻的凶杀案。”这是真的吗?吴某被物业管理人员的一番话,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决定找同一栋楼的邻居价格 动态 户型图 论坛)问个究竟。一个邻居悄悄告诉吴某,原先居住在这里的人,因感情纠纷,一夜之间锤杀了妻子,其妻血溅全屋,惨不忍睹。

“不会是骗人的吧?”仍半信半疑的吴某,听后不寒而栗,他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之前委托卖房的林女士。一开始,林女士仍像以前一样热情,但当吴某询问房子里是否发生过凶杀案时,对方的态度出现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对方态度明显变得冷淡了,随后支支吾吾地默认,该房屋曾经发生过凶杀案。在这种情况下,吴某认为“凶房”不适合当婚房。因此,他向林女士提出退房的要求,却遭遇了拒绝。

无奈!

隐瞒“凶杀案”信息

新房东状告老房东

“我还没有结婚,就买到这样的‘凶宅’。今后,怎么住啊?”找到卖房人林女士后,吴某以对方故意隐瞒房子历史情况为由,要求撤销原来的交易合同,并全额退还96万元购买款。林女士一开始表示,愿意与他协商解决,但后来明确表示不同意。再后来,无论吴某怎么发短信打电话联系,林女士一概不予理睬。

吴某表示,他在与林女士协商过程中,林女士不仅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中介公司,还向吴某这么表示:“我们是通过中介来进行交易的,我自己没有给你介绍房屋。而向你介绍房源的是中介,而且,我对中介也从没有隐瞒过,这房子曾发生‘凶案’的事实,中介公司都是知道的。”这就意味着,隐瞒“凶杀案”信息的不利后果,应由中介公司承担,而非林女士。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吴某再次找到中介公司。对于林女士的说法,中介不但不买账,还与林女士打起了“太极”。中介公司表示:“林女士没有明确表示过房子曾经发生过凶杀案。事实上,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林女士曾经跟我们中介人员提过‘凶杀案’的信息。”因此,退房责任应由林女士自行承担。因林女士和中介公司相互推委不退房,吴某只好将林女士这个卖房人和中介公司,一起告到了我市某基层法院。

迷信?

“凶宅”无明文界定

卖房人声称房屋不能退

近日,我市某基层法院审理这起因“凶宅”引发的退房纠纷时,被告林女士将责任推卸给了中介公司,并且林女士认为,“凶宅”无权威的界定,法律法规也没有关于“凶宅”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每间房子都不可能避免发生生老病死。照此定论,每间房子都应算“凶宅”。因此,被告以“凶宅”作为退房理由,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林女士与中介公司还认为,吴某在买房时,没有问明房屋是否发生过凶杀案件,这就意味着卖房人与中介公司,都没有失职的地方。对此,林女士表示,现代人都讲究科学,既不迷信,也不会因为购买涉案房屋居住,而影响自己的个人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只要不存在质量问题,退房并赔偿的要求,肯定没有法律依据。

欺瞒!

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购房者认为“凶宅”可退

“只要是凶宅,就能退。”吴某认为,原房主隐瞒“凶宅”真相,并将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卖给自己,明显违背了法律要求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项规定。吴某的代理人——大扬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刘俊认为,“凶宅”虽然在实物形态上没有受损或者说实际的使用价值没有受到损害,但根据风俗习惯,人们对房屋内发生的恶性凶杀案件恐惧和忌讳,会在无形之中,降低房屋的交易价格。因此,房内曾发生凶杀案件这一事件,已经构成了合同标的物的重大事件或者重大瑕疵。

刘俊表示,根据合同法“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之规定,林女士应在合同签署前,就将凶杀案件的真相告知吴某。否则,购买方有权要求退房。对于吴某的诉讼请求,我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卖方隐瞒“凶宅”真相,是隐瞒了房子的重要情况,已经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这对买方不公平。因此,买方有权要求退房。

宣判

隐瞒“凶杀案”信息

老房东被判全额退款

面对吴某主张的退房要求,法院会不会认可呢?受理该案的基层法院经过法庭调查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的交易,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本案中,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杀人的事实,尽管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未因此受到影响,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因此,按照“公序良俗”,该“凶杀案”信息对吴某是否愿意购房有重大影响。

此外,林女士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向中介公司披露过该信息,表明老房东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构成欺诈。对此,吴某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根据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而中介公司和林女士因隐瞒了“凶杀案”信息,致使吴某与其进行房屋交易,吴某在交易过程中也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对产生的税费、中介费、办理三证费用损失以及上述费用产生的利息损失,三方均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吴某承担损失30%,林女士与中介公司共承担70%责任。

说法

不提“凶杀”事宜

房东要担责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张诗星律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让消费者去查询“凶宅”的信息,显然比较困难。因为刑事案件,一般不对外进行公开,且非正常死亡事件,也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无法查询。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即使聘请专职律师,也很难调查到相关的信息。

据介绍,目前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在签署的买卖合同当中,明确约定要求房东告知有可能影响到该房屋居住及交易价值的重大事项。比如,近期是否发生凶杀案件、房屋周围是否有不适合居住的情况及因素。这些情况,买卖合同当中应当约定,如果房东没有如实告知的话,购买方有权解除本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为避免买到“凶房”

买房前,应查清各方信息

为避免买到“凶房”,购房人买房前一定要将相关信息调查详尽。购房人应询问物业,看房型、采光情况;带上具体地址,去交易中心查房屋权利人。如果房子是在婚后买的,双方都是房屋的权利人,而交易需要与所有权利人签约才算有效。其次,还应查土地使用年限,向邻居打听房子是否在租赁,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此外,还要向公安部门询问房屋内是否有难迁走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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