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定向自親王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亲王是君主制下的一种爵位,一般地位仅次于整个国家的君主,高于公爵。中国近代最高等级的王爵称为亲王,因此“亲王”也被用来翻译西方君主制国家相应的爵位。王爵和作为君主称号的“”有所不同,前者是君主授予的爵位,而后者是一国的君主。

东亚的王爵

中国

主条目:藩王

先秦时代中国的“王”是天子(即全国君主)的称号,因此没有王爵。周朝各诸侯国中最早称王的是楚武王(前740-前690年在位),起因是楚国力强而不得进爵(楚国君主受封的是子爵),但楚国自称的王号不是受封的王爵,而一般被视为形同从周朝独立的举动。到了东周战国时期,随着天子政治权利的消失,强大的诸侯纷纷自称、互称为王,其中最早的是前344年的魏惠王。但这些诸侯国王也都不是周天子所封,因此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王爵。

秦、汉君主称皇帝,其所用的二十等爵制度里没有王爵,但是汉朝开始在二十等爵以外恢复了封国制。魏、晋开始出现两级王爵:较高的、一般封予宗室的亲王(或国王,即“一字王”),和较低的郡王(即“二字王”)。汉以后受封王爵的一般统称为藩王,实际称号有王、国王、郡王、亲王等。其中“亲王”作为实际称号只有清朝使用。

汉朝及以后的王爵名义上都是皇帝以下的最高爵位,但实际地位时有波动。在一定时期藩王可以管理封地政事或者军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藩王甚至演变成过类似战国时代的自治或独立王国,例如五代十国时代的吴越国。而其他时期藩王则仅是荣誉,没有实权,但可能有带有经济关系的食邑。此外,从汉朝推行推恩令后,一般藩王爵位或封地都会由各子嗣分封继承或由其他步骤逐代递减。一般认为汉以后传统的封建制度就已消失。

清朝,王爵成为荣誉,没有封地、食邑也没有地方军政权力,但可以一定程度上参加中央决策。清朝王爵分为两等:和硕亲王(简称亲王)和多罗郡王(简称郡王)。其中又有一部分王爵不受一般封爵的“降等承袭”规则限制(即每代继承时爵位递降一等),这些王爵继承时保持原爵位(原等承袭),或称“世袭罔替”,俗称为铁帽子王

王爵封号

汉朝至明朝的藩王封号可以大略分为以国名为号(即所说的一字王)和以郡县名为号(即所说的二字王)。亲王国王)一般封号为一字,国名基本上来源于春秋时期的国名,一般以“”四个封号最为尊贵,因为这四个封号代表的国家是春秋战国时期最强大的,接下来是“”等一档次。此外后来设立的省、州名也有用来作为国王、亲王封号的,例如肃王,得名于肃州。此外也有把两个国名合二为一的二字国王,例如“吴越国王”,此属特例。

地位比亲王(国王)较低的郡王封号一般为两字,如“常山王、长沙王、中山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渤海成都这些都是的名称。

此外,在唐、元、明等朝都有用非地名作为王爵封号的例子,例如“恩王”、“义王”等。

清朝王爵封号不用地名而用一些美好的形容词,加在“和硕亲王”或“多罗郡王”称号中间,例如“和硕睿亲王”、“和硕宝亲王”、“多罗克勤郡王”等。一般亲王用一字,郡王用二字。

明清时王爵常被尊称为王爷千岁

日本

日本,只有皇族才可被封王爵,分为亲王(男性)和内亲王(女性)、(男性)和女王(女性)两等级。

朝鲜

朝鲜半岛古代是中国朝贡国新罗·高丽·朝鲜王朝国王被中国册封,为郡王等级。后来朝鲜高宗称帝,改国号为大韩帝国,国内才开始出现王爵。

越南

越南古代虽然受中国册封,但对内称帝,因此也有王爵。

欧洲

欧洲君主制国家中,英语的Prince用作爵位时常翻译为“亲王”。王夫的封爵也是亲王。

英语的 prince 有多重意思,常常被译作皇子王子,但有时候 prince 只是一个封给君主家庭成员、或君主父母家族成员的爵位,而拥有该种爵位的人称为亲王。亲王可能只是一个名号,但亦可能统治一块封邑或名义上拥有一块封地(Principality / Princedom)。

英文的prince借用了法语同一词语,沿自拉丁语的princeps,是primus(第一)和capio(统治)的结合,意思上是元首第一公民的意思。[1]此称谓最早出现于古代罗马共和国罗马元老院的领导人称为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屋大维(凯撒.奥古斯都)成为首席元老之后,将任期变成终身,称为元首制,实质上成为第一任罗马皇帝[2]而当各地总督在暑休或参与祭祀庆典的时候,屋大维派其孙儿们暂代总督职位,他们亦被称为元首(princeps)。而罗马帝国灭亡后,中世纪欧洲各国国王册封自己的亲属,称作亲王(prince)。

亲王的称谓在不同地方和时代有不同含意,身份和权力皆有不同:

皇室成员或皇位继承者

亲王第一种意思是指血统上是皇帝或国王的直系家族成员,有时亦指其父母的家族成员。在英国,女王的丈夫称为Prince consort(王夫),亦通称为亲王,如菲利普亲王。而皇位的候选继承人则通常译为储君或皇太子(crown prince)。储君通常是皇帝或女皇的长子,传统上被授以威尔士亲王的名号。亲王并不拥有土地,但部份亲王同时是公爵(Duke),名义上统治一块领土称为公国(Duchy)。例如威尔士亲王同时是康沃尔公爵,而皇帝的次子是亲王,也是约克公爵

封地的统治者

亲王另一种意思是拥有领地的君主。在后拿破仑时代,在法国及其附近地区,亲王通常是爵位较低,但拥有一小片实质领土的统治者。例如摩纳哥亲王国(Principauté de Monaco)的君主为摩纳哥亲王。同样是君主立宪制安道尔亲王国(Principat d'Andorra ),奉法国皇帝(或后来的法国总统)以及加泰罗尼亚乌赫尔教区主教为共同统治的亲王(co-princes)。Principat的准确译名为亲王国,但常常被译为公国,与Dukedom或Duchy混淆。

在德语地区,亲王和公爵是分开的,亲王(prinz)只用来称呼皇子或王子,或其世袭的后代;而藩王(fürst)是统治一块领土的君主,两者在英语皆被混淆地译作亲王(prince)。亲王的名称中间加上“冯”(von)字,代表贵族血统,如著名的铁血首相奥托·冯·俾斯麦 ,其姓氏冯·俾斯麦(von Bismarck)即是其家族世袭的亲王称号。在国王之下,拥有领地的藩王(fürst)之中,最高的爵位称为大公(德语:Gro?herzog;英语:Grand Duke),其领地称为大公国(德国:Gro?herzogtum;英语:Grand Duchy),其次为公爵公国。北欧、中欧及东欧地区均沿用类似的分类,如卢森堡大公国立陶宛大公国

各地的亲王常常由皇帝国王罗马天主教教宗册封。这种制度源自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由教宗册封,皇帝可以册封领土下的国王(King)和亲王(Prince)。后来教廷势力衰退,各国及亲王国基本上是世袭,而罗马之王(rex Romanorum)实际上由各德意志国王及亲王推举,再由教宗加冕成为神圣罗马皇帝

法国

英国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