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媛 记者沈锋锋)自己的车子被他人追尾后,又不慎将他人的车子撞坏,那么自己的车损该由谁来赔?最近,市民唐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恼事。 前不久,唐先生驾车被一货车追尾。两分钟后,唐先生自己倒车时又不慎撞到了该货车上。由于是两起事故,交警部门制作了两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认定:在前起追尾事故中,大货车司机负全责,唐先生无责;在后起倒车事故中,唐先生负全责,大货车司机无责。 唐先生的车子花去修理费3.4万元,联系自己投保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货车追尾唐先生的车,货车负全责,唐先生应向货车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保险公司只愿承担一半的损失,另外一半损失要唐先生去找货车方的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唐先生无奈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先生向保险公司主张的是车损险而非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是一种损失补偿保险,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依据是其车辆实际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不同,唐先生在事故中有责、无责,均不影响其车损险的理赔。由于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法院在扣除应由货车方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的2100元后(有责赔偿2000元,无责赔偿100元),支持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剩下的3.19万元维修费用,唐先生的保险公司须全额承担。 法官提示,在车损险纠纷中,保险公司通常会依据“有责全赔、无责不赔”的保险条款,主张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混淆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原理,亦有违公平原则,应作无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