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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危机还是契机

 七里山人 2013-11-12
旅游法实施:危机还是契机?

http://www. 2013-11-11 22:46:16 分享到 转播到腾讯微博

玉溪新闻网讯 (记者  李文雯  文/图)

策划人语

  我国第一部《旅游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对当前旅游市场“潜规则”刀刀见血的法规,既带来了净化市场、规范经营的预期,也让从业者谋划着要如何才能在行业洗牌中生存下来。面对“零负团费旅游”、“导游无薪酬收回扣”等多个焦点,游客、导游及旅行社对该法律都怀着期待又忐忑的心情。来势汹汹的“明规则”与浸淫多年的“潜规则”,谁会笑到最后?就像一只“薛定谔的猫”,只有在揭开盒子观察的时候,才能确知它是死还是活。

作为一个以休闲度假游为主的城市,《旅游法》对玉溪影响不大。

  理直气壮向“潜规则”说不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通过旅行社,可能行程就要完美得多。”“十一”黄金周期间花费2200元到丽江自助游的王小姐如是说。

   《旅游法》实施首日,王小姐一行八人从昆明乘车到丽江旅游,10月2日一早,他们在丽江古城与一拉客的面包车司机商定:“乘面包车从古城到拉市海和束河,最后再回古城,每人10元的车费,等回到古城后再支付”。让王小姐没想到的是,司机把他们带到拉市海交给马场后就走了,“说是游完马场再打电话给他来接”。马场负责人把拉市海的美景夸得美轮美奂,说整个行程将可看到20多个瀑布。经不住诱惑,王小姐一行以每人280元的价格选择了这一线路,交钱时,王小姐看到另一批外地人的人均游费比他们整整高了200元。

   旅途开始后,王小姐看到的只是些普通山泉,根本没看到雄伟壮观的瀑布。到公主泉时,导游说:“可以下来拍照,但是泉水已经干涸了。”就这样骑马走了1个小时,后来又在湿地公园划了十几分钟的船后,王小姐的拉市海之行就结束了。

   可是当王小姐按约定让面包车司机来接时,司机却说太忙没时间来接,每人10元的车费也不要了。“司机肯定跟马场要了回扣,他不可能白拉我们一程。”事后,王小姐回忆说。

   因为有被面包车司机“卖掉”的经历,之后的行程王小姐都是通过旅行社走的,同时她亦了解到,他们以280元游览的拉市海在旅行社的报价仅在100—150元,此外,玉龙雪山一日游的价格为每人580元、虎跳峡为220元,尽管该价格比携程网上的报价要略高,但是却很方便、快捷。在整个行程中,导游也并未要求他们购物和游览自费项目,仅在最后一天回程的大巴上,导游介绍了当地的特色小吃在哪里可以吃到,并说如果去吃的时候报导游的名字可以打折。

   回忆起自己的丽江6日游,再比对刚出台的《旅游法》,王小姐欣慰于现在的旅行终于可以向“强制自费”及“进店购物”等潜规则说不,同时也遗憾于未能完全通过旅行社来走完行程,因为“如果是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出现像拉市海这样虚假宣传的,游客是完全可以投诉的”。

   那么,《旅游法》对游客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在玉溪国际旅行社董事长陶勇看来,《旅游法》让游客有了向“潜规则”说不的法律依据:一方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自费旅游项目,导游带团费用、小费全部核算进入报价中,游客再也不用为进店浪费时间而恼火,也不用为“自费项目”的选择而与导游“斗智斗勇”;另一方面,以前要对老人、小孩、教师、记者等特殊群体组成的团队增收附加费,现在所有游客一视同仁,不再有歧视性收费。

  《旅游法》带来多重改变

   “《旅游法》出台后,虽说游费有所上涨,但是旅游产品的品质却有了明显提升。”近日,刚结束湖南、江西8日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说起《旅游法》实施前后的变化,张先生最明显的感觉是:原来因为要进购物店,每天晚上都要到8点后才能回酒店,2008年去香港旅游时,还曾为没有进店购物而与导游发生了争执,但是现在少了进店购物环节,每天的行程到下午5点就能结束,感觉轻松了不少。

   当然,张先生也没有回避《旅游法》实施后游费大幅上涨的现实,以他此次的行程为例,《旅游法》出台前和出台后,游费涨了近2000元。

   记者从玉溪多家旅行社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后,游费出现了大幅上涨,其中,省内游的涨幅在20%—30%,省外游的涨幅则在30%—50%,据红塔国际旅行社聂耳门市经理左娇介绍,《旅游法》实施后,除了欧洲线路涨幅不大外,像台湾8日游的价格由6000多元涨到8600元,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也由3000多元涨到9000多元。

   游费的上涨直接导致不少习惯低价游的消费者陷入观望,据左娇介绍,原来从昆明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旅行团每周可以发1—2个,但是现在几乎一周都发不了一个,同时玉溪国际旅行社通海服务部经理周庆才也表示,“自《旅游法》实施后,该服务部前来咨询报价的游客与往年同期相比少了20%—30%。”

   在游费大幅上涨的同时,《旅游法》的实施还直接导致旅游形态由过去的团队游变为现在的自助游为主,“今年九寨沟为何会在10月4日大瘫痪,就是因为有70%的游客都是自助游,自助游游客无预见性、无组织性、无时间性的特点直接导致景区无法很好地实施分流。”玉溪市旅游局行业监督与管理科科长刘庆华告诉记者。

   在刘庆华看来,尽管《旅游法》的实施对我国的旅游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就以休闲度假游为主的玉溪旅游市场而言,影响并不大。据他分析,因为到玉溪旅游的团队量很少,所以玉溪到目前都没有专门针对游客的购物店和餐饮、酒店业,换句话说,在玉溪旅游市场上几乎不会存在“强制购物”、“自费旅游项目”等潜规则。

   尽管旅游部门并未对我市的自助游和团队游人数进行区分统计,但是下面的数据足以证明刘庆华的观点。一个数据是“十一”黄金周我市接待的99.25万人次游客中,一日游客为82.80万人次,占游客总数的83%;另一个数据则是“十一”黄金周我市旅游部门所接到的5起旅游投诉中,有3起投诉旅游景区、1起投诉酒店、1起投诉出租车,并没有投诉“潜规则”的。

  旅游业面临重新洗牌

   那么,《旅游法》对玉溪是否就毫无影响了呢?刘庆华表示,《旅游法》在为游客维权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同时,也对旅游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刘庆华介绍,玉溪目前共有27家旅行社,其中四星级旅行社1家,三星级旅行社9家,其余的为二星级及一星级旅行社,这些旅行社大都不具规模、不具影响力、无市场核心竞争力,在遭遇团队量锐减的情况下,势必出现行业重新洗牌的过程。

   “对我们而言,2013年是极为危机的一年,在‘国八条’冲击公务游、奖励游之后,《旅游法》又令团费上涨,这对旅行社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据该业内人士观察,“国八条”对旅行社的冲击似乎还要大于《旅游法》。“我们的团队游中60%—70%的游客都属于公务团,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昆明的旅游大巴几乎都处于停摆状态。”该业内人士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原来昆明国贸中心对面一个写着“禁止当地人入内”的超市内每天早上六七点钟就挤满了各路游客,但是最近却显得极为冷清。

   危机还是契机?在大多数旅行社都认为旅游市场遭遇严冬之时,作为玉溪唯一一家4A级旅行社,红塔国际旅行社却在今年新开了3个门市,开始高调扩张。“对我们这样从来不做零负团费服务、不低成本揽客的旅行社而言,《旅游法》对我们的影响应该是良性的,它在督促我们进行行业自律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团队游之外的散客群体,我们增加门市的目的就是想更好地为散客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红塔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林钰良在受访时表示。

   据他介绍,除了增加门市之外,红塔国际旅行社还针对目前团队游锐减、散客游激增的情况对市场进行了细分,寄望于能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提供不同的旅游产品。

   在旅行社积极应对之时,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旅游法》出台后可能带来导游的流失。“《旅游法》实施这一个月以来,我的工资少了1000多元,身边的其他导游工资也有了明显减少,工资减少让不少导游有了转行的念头,这势必影响服务质量。”从2009年开始在玉溪某旅行社当导游的小棠告诉记者。

   据她所言,国内导游分为地接和全陪,有些旅行社给导游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佣金两部分,有些旅行社则只有佣金,而佣金的多少则根据客人消费的多少来定,但《旅游法》把佣金归为商业贿赂,同时规定不能推出自费景点和增加购物,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有不少旅行社开始按天给导游出团工资,一般为地接导游每人每天300元,全陪导游每人每天150元,但是这样的工资与之前相比有不小的差距。为此,小棠多次提到,希望建立以“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分成为补充的导游薪酬制度和以业务技能、职业贡献和从业年限为基础、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导游职业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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