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的计税不产生影响,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则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的影响;因确认投资收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因确认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因此,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在投资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的情况下,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在我国,除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外,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可以以现行适用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2.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7】大海公司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原因在于,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教材例19-19】沿用【教材例19-3】A企业进行内部研究开发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为1 200万元,因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 8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 800万元。 该项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同时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需要调整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准则规定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8】某企业于2012年度发生研发支出共计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120万元,假定该项研发于 无形资产2012年按准则规定计入管理费用金额=20+60+120÷5÷12×6=92(万元) 按税法规定2012年应计入损益的金额=92+92×50%=138(万元) 2012年纳税调减金额=92×50%=46(万元) 2012年应交所得税=(1 000-46)×25%=238.5(万元) 计税基础=108×150%=162(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62-108=54(万元),但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适用税率的确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题9·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A.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B.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2.5万元 C.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D.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答案】C 【解析】甲公司2013年按税法固定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0×2.5%=100(万元),实际发生的90万元当期可扣除,2012年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本期可扣除10万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25%=2.5(万元),选项C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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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泛宇国际图书馆 >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