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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房产登记 可免费选择指纹录入

 垂钓渔公 2013-11-27

镇江房产登记 可免费选择指纹录入

发布时间:2013-11-25 13: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外地出差回来的李女士发现,自己的家突然成了别人的房产。经调查得知,原来丈夫在她出差期间,携带李女士的身份证和一位长相与妻子相似的女性对夫妻二人的共同所有房屋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今年起,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正式启用指纹录入技术,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采集业主指纹信息,申请人凭此指纹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或验证换证等业务,像李女士遭遇的冒名顶替进行房产交易的行为,将被有效杜绝。

   从房产登记中心档案与信息管理科科长王海处获悉,随着房屋价格的不断提高,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虚假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冒名顶替他人签字过户的不法行为,在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屡禁不止。存在共有权人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对共有权人身份等进行审查,但在正常人的辨识能力所限的情况下,有时对申请人的真实性很难做到准确无误的判断,如果来的“共有人”与真正的共有人身份证上照片“很像”,就有可能蒙混过关,尤其当此次交易过程中房屋购买方如果预先确实不知情而属于善意第三人性质时,房产的归属情况将变得更为复杂。侵犯了共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会造成权利人巨大的财产损失。今年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正式推出的指纹采集系统,以自愿申请为原则,采集登记人的指纹后,权利人在申请房产转让、抵押登记时,工作人员将调出历史指纹记录进行系统比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登记流程,有效遏制了房产登记造假行为。

    不属于强制性的要求,这项便民举措旨在给市民提供一种新的安全保障选择,所以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的年轻一族相对更容易理解与支持。”王海介绍说。由于房产登记部门实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因此是否采集指纹信息,目前完全根据权利人自愿申请,至今共办理房产登记指纹采集已超过百例。(金山网记者 颜悦)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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