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教育者的四个角色 第一,做“火柴”,不做“蜡烛”。 长期以来,我们教育者以蜡烛自喻,认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是情操与美德。实际上,教育是一种互动, 教育的目标是对象的完善。孩子内心都有永不熄灭的蜡烛,有着无限的能量,而教育者的任务是做一根火 柴,让孩子心中的蜡烛燃烧的更旺.....“火柴”的作用就在于激发并强化孩子的学习动机。当一个人充 满乐趣地学习时,不论环境多么艰苦,他都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第二,做“律师”不做“法官”。 要了解孩子,第一要诀就是要呵护孩子的自尊,维护孩子的权利,成为孩子值得信赖与尊敬的朋友。优秀 的律师总是能从自己的当事人的角度了解其内心需求,并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唯一宗旨,这样 才能打好官司。所以,要积极影响孩子,就要先当好孩子的“律师”。做孩子的“律师”,意味着站在孩 子的一边,竭力维护、捍卫孩子,而不是做一个裁判是非的“法官”,站在孩子的对立面,与孩子形成一 种对抗关系。比捍卫孩子权益更重要的是捍卫孩子的天性。在人的诸多天性中,有三个 基本天性,那就是“求知”、“想好”和“爱美”,教育的真谛就在于顺应这三个基本天性,即“能尽人 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参地之化育”。 第三,做“农夫”不做“园丁”。 农夫疏松土壤,兴修水利,让植物自行生长,而园丁则按照要求修剪植物的枝叶,甚至使用化肥、农药、 生物技术,控制和改变植物的生长。教育者应当选择做一个让孩子自由发展的“农夫”。.....按照社 会心理学的观点,不能善待孩子,可以等同于自虐狂,控制孩子自然、自由地生长,压抑孩子的创造力、 想象力,等同于古人用裹脚布捆住自己的脚导致脚的畸形。 第四,做“拉拉队”不做“陪跑者”。 教育者永远无法陪孩子一起跑到他的人生终点,因此,最好的选择是站在看台上,为孩子呐喊助威,起到 拉拉队的作用。......在孩子前进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在孩子失落和无助的时候,为之加油、呐喊,成为 看台上的“拉拉队”。 智慧的教育者善于准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和孩子之间实现能量转换,实现不教而教。 摘于林格《合脚的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