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说符》上记载这样一则故事,楚国大夫孙叔敖得了重病,眼看将不久于人世了。他想为后人做好长远的安排,告戒他的儿子说:“楚王屡次要封我土地,我不接受。如果我死了,楚王就会封给你。你一定不要接受肥沃的土地!楚国和越国之间有一片土地叫寝丘,这块土地不仅贫瘠而且名字也很不好听。楚人信鬼神,越人信祯祥,他们都对它不感兴趣。你可以长久拥有的只能是这块土地。”孙叔敖死后,楚王果然拿肥美的土地封给他儿子。孙叔敖的儿子推辞不受,请求要寝丘,楚王就给了他,一直保持很长时间都没有丧失。 古话说,得便宜处失便宜,真乃至理名言。世上好的东西人人都想要,如此一来,面临的竞争对手就会多,就意味着付出也相应多些,承担的风险也大些。与高手过招,勇者胜,这是必然的。孙叔敖久居官场,什么世面没见过?试想,如果他的后人得到的是土质肥沃的土地,孙叔敖已不在人世了,人走茶凉,树倒猢狲散,有谁还会再去顾念他的后人。与其以后被别人强夺去,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还不如先就降格以求,这样才会来得安稳。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因为那块土地贫瘠,没有谁去争,方是长久之策。虽说土地贫瘠,但养家度日是不成问题的。这也许是孙叔敖留给自己后人的最大的一笔财富,这就是智者的选择。 又据《淮南子·道应训》记载,公仪休担任鲁相,他有一个特别爱好,喜欢吃鱼。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那些想巴结他的人,都争着献给他鲜鱼,但是,公仪休拒绝接受。他的弟子劝谏说:“老先生特别爱吃鱼,送给你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因此别人的馈赠才不能够接受。接受了别人的鱼,往往就要徇私枉法,免不了最后被罢黜相位。罢了相,即使再喜欢吃鱼,也不能够吃到鱼了。” 公仪休不接受别人的馈赠,自有他的道理。这是一种逆向思维:愈是不想得到的,就愈是会得到。俗话说,细水长流。得之易则失之易,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贪心往往是使自己落入他人机阱的向导。贪多恶少,到头什么也得不到。公仪休心里清楚得很,贪图几条鲜鱼这些小利,也没有什么不可,更不是什么贪赃枉法,仅仅是些人之常情的小事。不过,量变引起质变,防微杜渐。如果此头一开,今日接受几条鲜鱼,明日就有人送金银财宝上门,接着什么美女呀,等等,一发不可收拾了。拿了人家的手短,别人自然会找你麻烦了,你就可能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最后就是锒铛入狱的结局,身败名裂。到那时,还能有人送鲜鱼吗? 孙叔敖和公仪休都称得上是一个智者,既然是智者,其举动就是匪夷所思的。他们知道得与失的辩证关系,表面上看起来失去的,实际上会得到了。凡事都要想长远一点,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古话说,贪他一斗米,失却半年粮,诚如是哉。
作者 渔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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