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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政府招标项目评分标准

 修和 2013-12-04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报价、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品牌、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承诺、评委印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相关资格要求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投标供应商做出的书面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二、评分标准
共100分,其中技术分60分,商务分4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
1.技术分(60分)
1.1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3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打“▲”为主要功能,配置每有一项超过招标文件的加1.5分,最高加5分;一般功能指标配置每有一项超过招标文件的加0.5分,最高加2分;打“▲”号的指标为主要功能配置要求,每有一项偏离的扣5分;一般偏离的每有一项扣2分。最多扣分不超过37分,扣完为止。
1.2.品牌(8分):
国际知名品牌得8分,国际较知名品牌得5分,国际一般品牌得3分。
1.3 市场占有率(3分):
05年4月至今浙江省内同型号产品设备销售成功案例(包括同型号升级前的产品)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满足标书条件下,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1.4 售后服务(10分):
满足标书售后服务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厂方承诺免费保修时间每增加半年加1分,最高加4分;招标文件未规定,招标人特别承诺的实质性优惠措施、条件,将视情况加分,最高加2分。
1.5 评委印象(2分):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询标情况(包括商务、技术、服务承诺及现有用户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2.商务分(40分)
商务分40分即投标报价40分: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作零分处理。
注: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填写、密封封装的,技术总分评标委员会将酌情予以15分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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