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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诉红塔案最高院再开庭 分歧太大调解难成

 春风先生 2013-12-06

陈发树诉红塔案最高院再开庭 分歧太大调解难成

2013-12-05 15:42:10 来源: 网易财经 788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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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12月5日讯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追讨云南白药股权一案,今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后一次开庭 近期将宣判庭审后,法庭表示,庭审已完全结束,近期将会宣判。该案由于涉及占云南白药总股份12.32%的6581.93万股,而被业内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均接受调解,但因双方逻辑差距太大,恐难达成调解协议。

陈发树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分得标的溢价部分的一半权益;而红塔方表示,愿意退还陈发树的本金加利息,至于想分得增值收益哪怕是1%,按照协议约定和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是无法满足的,只能在利息的形式上进行商讨,并劝陈发树接受现实。

事情的缘起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于2009年9月1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者将其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药国有股份转让给陈发树。陈发树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逾22亿元后,相关股权交割转让协议却一直处于等待报请批准状态。

在多次口头催促无效的情况下,两年后陈发树向云南红塔集团出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催促函》,要求云南红塔集团自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协议项下股份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反复催促无效的情况下,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

就在此时,可谓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中国烟草总公司竟给出批复,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拒绝了此次股份转让交易。云南红塔代理律师楮建民认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同意方能实施,现中烟公司并不同意转让,故双方合约已解除。

2012年,陈发树授权其代理律师正式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行政复议。针对这一申请,国家烟草专卖局拒绝。随后,陈发树于5月7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月21日,因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起诉遭拒。2012年8月23日,陈发树诉云南红塔股权纠纷案在云南高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在今年3月,云南省高院除了判定确认《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外,判定陈发树方对于云南红塔的赔偿其损失以及继续履行协议等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一判决让陈发树入主云南白药的希望破灭,随后决定上诉。

案件于4月27日在北京继续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的焦点仍是两个问题:一是陈发树的新华都集团与云南红塔集团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是否继续履行,二是红塔集团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责任。庭审中,双方均未出示新证据。

庭审中,陈发树方提出的诉请有四,除追加中烟公司为第三人外,其余诉请与此前一致:一是维持《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是确认红塔集团构成违约,判令其催请审批《股份转让协议》,三是判令红塔方面赔付陈发树方争议股份过户所获股息1184.6万余元及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1736亿股,三是改判红塔方面承担一审、二审受理费各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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