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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岂能任由规划局做主

 一瓢若水 2013-12-09

我的房子岂能任由规划局做主



五羊茶馆 ◎徐常 时事评论员

这年头,看新闻都能把人惊呆。前天的一条新闻,就把我给惊得不轻。

这条新闻是这样说的:广州市规划局天河分局日前举办了一次咨询宣传活动,有某女士询问,她购买的位于天河设计大厦和金泽大厦之间的住宅楼,有没有拆迁重建计划。天河分局有关人士表示,此前曾有开发商想将该女士所说的住宅楼,打包进六运小区整个区域中,进行拆迁重建。但重建方案做出来后,发现该区域容积率要超过珠江新城,开发商才有利润空间。政府方面对于该方案不认可,因此计划已经搁置,暂时没有酝酿改造该区域的规划方案。

我的天,鄙人的家就在规划局所说的这片区域!原来,我家的房子,竟然在我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躲过了一场被拆迁“浩劫”。而这次能幸运地躲过,不是因为有什么反对意见,而是因为开发商开发方案中容积率过高,要超过珠江新城,才被规划部门否决的。也就是说,我花了一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子,只要有开发商看中了,并且所做的方案获得了规划局认可,就可以被拿去拆迁重建。

原来,我一直以为,自己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房子,只要不是摊上了公共事业建设,不是因为成为了危房,那么能不能拆迁重建,该不该拆了重建,都应该由我这个业主做主,即使规划部门要搞规划建设,也该先有个征询意见。现在看来,这些想法太天真了。某些情况下,我家的房子,我这个业主也做不了主。而规划局,竟然可以替我们业主做主了。只要有开发商看中了,只要他们的方案有利可图,又不会出现容积率过高的技术问题,他们就可以大笔一挥:拆!

这真是让我大吃了一惊!规划局的权力竟然大至如此。《物权法》不是有对合法私有财产予以保护么?为什么相关法律,在开发商,在规划局眼里,是这样的无意义呢?规划局到底是在为谁,为什么做规划呢?

以前,总是听到一些领导说,要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要依法行政。从这件小小的规划公开事件中,笔者才发现,我们的城市规划是这样的不“严肃”,是这样的随心所欲!如果不能给这样的规划思维,和这样的规划言行予以约束,给城市规划权力一个制度的笼子,那么,市民怎么会有安全感?





2013-12-09 07:22:40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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