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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dadi69 2013-12-11

    在党政机关中实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对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宜丰县各党政机关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来,有效地促进了各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对预防和遏制腐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履行监察职能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解决了纪工委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为纪工委构建了有效的工作平台和载体。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问题及原因

    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和调研情况来看,党政机关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还存在违规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单位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个别单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致使权力得不到规范运行和有失监管。造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意识淡薄,集体决策难以落实。现实中,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专权集权思想严重,习惯了管理他人,不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决策过程中习惯于“一支笔”、“一言堂”,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是心理上的抵触,在行使权力时不想也不愿接受制约和限制,有时甚至有意规避监督。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不服从领导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有的甚至还对有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在这种心态支配下,有些党政正职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自居,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置若罔闻。有的以决策的事项情况紧急为由,不事先通知班子成员而搞临时动议。有的党政正职虽然表面上按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但暗地里搞事先打招呼、递条子,使得党政正职的真实意图在开会前大家都心知肚明,导致党政正职的“末位表态”变成下最终“结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从而造成领导班子决策个人化、专断化情况的发生。

   二是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制约,制度实效不尽人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出台,目的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但由于现行监督体制机制固有的弊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受时间和区域的限制,纪工委监察分局往往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联系单位的情况,难以对联系单位决策实行有效监督。而且由于目前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联系单位的监督,主要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参加会议等方式进行,存在监督不深入、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难以起到发现问题、监督制约的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纪检机关监督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单位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扣上“不服从领导”、“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在这种体制下,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权威,但因地域差距,监督不易到位;同级监督较便利,却因处于被领导地位,缺乏监督权威。形成了“管得着、看不见” “看得见、管不着”的两难局面。

   三是措施制定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不力。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中,许多党政机关都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但是过于原则化,缺少详细的内容、具体的标准、执行的力度、效果的检验。以至于集体决策、民主议事仍然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实际行动当中。对决策失误造成的问题和后果,各党政机关虽然有相关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但事实上有的没有追究,或追究力度不够。

    二、对策和措施

   “三重一大”制度是一项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只有严肃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真正作用。解决当前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正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首先,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使党政正职自觉做到认真贯 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决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加强党政正职接受监督意识的教育。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使他们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和事业观,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是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束缚,做一个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的领导者。再次,要加对监督者自身的教育。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在思想上树立起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监督、主动监督的思想观念。

   第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要从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高度认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从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决不能将其作为装扮门面、应付上级、敷衍群众的摆设。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要做到“纳入”一要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会前,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结合“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上,要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制定落实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整改措施二要纳入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在述职述廉会议上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进行报告三要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要纳入党员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制度执行情况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调整交流进行挂钩,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及考核评价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处理。

   第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措施必须细化内容和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做出详细规定,使实施过程规范有序是保证“三重一大”有效执行的基础。一是努力做好“会前告知”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发给大家,让与会者事先了解相关情况,使其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会议议程安排要给与会者留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单位党政正职不要急于摆出自己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归纳集中。要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形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责任。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务也要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要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做到提前报告单位在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有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须提前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并提交会议相关资料供审核。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最后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以彻底贯彻落实。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对所联系单位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并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认真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并帮助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所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主动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沟通,积极配合单位抓好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为联系单位搞好服务。并按照管辖职能定期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总之,“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是我们党根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而制定施行的重大举措,必须把住每个环节,始终不移地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帮助领导干部政治上把住方向、工作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从制度上、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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