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五刑

 潜夫故里人 2013-12-12

奴隶制

         包括墨,劓,剕(也作腓),宫,大辟(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yi)刑-割鼻子,剕(fei)刑-砍脚,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逸周书逸文》)

         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从汉初的文景帝废除肉刑开始,以自由刑为主的封建五刑产生了,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最初在隋《开皇律》中作为刑罚体系得以体现,随后由唐朝律疏(《武德律》《永徽律》(唐律疏议))进一步完善,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

         以上几种主刑都是针对男性犯人而言的,对于女性犯人,五刑则是指:

          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唐代封建

  (1)笞刑。以十为一等,分五等,即从十到五十下。

  (2)杖刑。以十为一等,分五等,即从六十到一百下。

  (3)徒刑。刑期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

  (4)流刑。里程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

  (5)死刑。分绞和斩二等。

  封建五刑一直到清末才被废除。

  而除主要的五刑之外还有磔(俗称车裂或五马分尸)、髡(既剃发)、髌(也作膑,割膝骨)、刵(割耳朵) ,醢(剁成肉酱),枭首,弃市,族诛等。

现代五刑

  (1)管制: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司法行政部门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犯罪人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犯罪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的可以延长到25年。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5)死刑: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一般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被判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人如果在二年考验期内有故意犯罪的行为或以前隐匿的犯罪行为被发现,则执行死刑,否则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有期徒刑20年。

  无期徒刑和死刑只能由中级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可以由所有的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死刑的案件,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后方可执行。

  附加刑:

  (1)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罚金: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进行裁量。

  (3)没收财产: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判决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人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只能没收罪犯的个人财产,其亲属的财产不得一并没收。

  (4)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可单独或并处,并处时需待罪犯的其它刑罚执行完毕后,即押送其驱逐出境或押送该犯罪的外国公民所在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押送回国。

周礼划分

  《周礼·秋官司寇第五》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五刑

  当然,五刑并非一定是上述两种情况,李斯死时也受五刑(司马迁《报任安书》:李斯,相也,具于五刑)这里的五刑指的劓yi(割鼻)斩趾(斩左右脚趾)笞chi(用鞭,杖或竹板打)枭xiao首(将人的头砍下悬挂以示众人)菹zu(剁成肉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