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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商业运营公司组建模式

 迷路潇孩 2013-12-13

(一)商业运营管理两大工作内容

1、物业管理

 物业的硬件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包括了建筑硬件设施、设备和水电工程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安保和消防系统工作的开展

  清洁、绿化及其他维护等一系列工作

  物业服务的相关工作

2、运营管理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商户的维系和调整

  形象包装和推广

  租金收取和业主的维系服务工作

可以说,在项目的运营管理中,物业管理是运营管理开展的前提,运营管理是物业管理的提升、发展和利润体现。在实际运营管理中,两部分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如项目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既体现了物业管理的内容,又体现了运营管理的要点,物业管理中处处渗透了运营管理的特征,此点与单纯的住宅物业管理有很大差异。

以上两大部分内容中,运营管理是核心,物业管理是围绕运营管理来服务的,从功能配置上从属于运营管理。

(二)项目运营管理公司组建模式

运营管理公司组建有以下几种模式(本人将通过几种管理模式的利弊分析对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最适合的管理模式)

1、物业管理与运营管理分离,由不同企业公司主体进行操作

这种方式虽然能发挥专业公司的优势,但由于两个工作范畴之间的关联性紧密,导致两个操作主体之间的工作内容必然存在交叉和重叠,因此部分责、权、利关系易于产生混淆,容易产生矛盾,从而引起物业管理公司与运营管理公司互相争夺利润、推卸责任,各自为战,极大的打击了经营户的经营积极性,商户不知道出了问题,找谁?谁负责解决问题?对项目的顺畅运营和持续发展大为不利。

以广州一家SHOPPING MALL为例,该项目自开业,尽管项目整体是开发商自有物业,物管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运营工作由商业运营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和商业运营公司都是开发商属下的子公司,但实际运作中涉及两间公司的部门多,环节冗长,手续繁琐,效率低下,而且因为利益关系产生了很多冲突和矛盾,结果由于相互之间的不配合和不理解,令双方的工作协调和对商户的管理在实际操作中都出现了种种问题,甚至使商户和管理方矛盾激化,一度影响了商场的正常经营。后经总公司对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将物业管理公司撤并为运营管理公司下属一个部门,才逐渐扭转了项目在运营管理中出现的种种弊端。

由此可见,此模式不可取,仅能作为短期的过渡形式。

2、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由专业公司提供顾问意见或驻场代表,由物业公司进行统筹操作。

这种方式避免物管与运营工作分离对实际操作工作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各项的管理和经营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另外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专业公司的意见,以弥补物业公司在运营工作上的欠缺。

这种模式在很多SHOPPING MALL项目中被采用,如目前较为成功的“天河城”,当时他们聘请了“第一太平戴维斯”作为管理顾问公司,在运作了一段时间后,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并不显著,故后来逐渐弱化此合作模式。毕竟,这种合作多以甲方支付顾问费为前提,令专业公司“旱涝保收”,另一方面由于专业公司没有争取更大利润的动力,没有融入真正的经营活动中(如停车场的经营),故其专业意见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到位或建议实施走调的情况,至于驻场代表的做法也会存在着人手不调不足的状况。

因此,目前很多项目更多的考虑利用专业公司品牌作用,借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促进招商或销售工作,而实际利用其专业意见仅限于项目前期而已。

3、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全面运营管理工作,即实行专业公司承包做法,开发商每月收取固定费用,至于管理公司的盈亏由专业公司负责。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给予专业公司运营管理的空间,专业公司承包工作包含了物业管理和运营管理两大部分内容,可发挥其专业优势,且开发商也可有固定的微利回报;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作为项目的大业主(开发商)对项目运营管理的监控力度较小,且当项目出现经营不善,商户拒交租金、物管费等问题时,开发商不仅会收不到微利的回报,更可能需出面收拾残局。

当然,这种模式也有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如广州天河宏城商业市场就较为成功,由专业公司进行操盘,令该项目的热度不断上升,业主得到了理想的回报;而广百新翼同样采取过这种模式管理负一、二层,结果出现了双方解除合作的局面。

可见,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开发商和经营者心态的影响,如果是开发商对由专业公司操盘会产生较大利润存在很大希望,忽视商业经营规律,这样很可能会失望而归,而如果专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较为短浅,限于眼前利益,那么结果也会得不偿失。

4、由专业公司与开发商共同组建运营管理公司,对项目实行统一的全面经营管理。

这种方式通过专业公司与开发商合作形成的独立核算实体运营管理公司,管理内容包括了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这样可充分发挥双方的积极性,使项目运营管理效益最大化;一方面可最大限度利用专业公司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体现开发商对运营管理的监控力度,且全程参与运营管理工作,在合作中积累经验,加快自身成长。

当然,这种合作模式的前提在于合作双方明晰风险和利润,避免推诿责任和利益矛盾。

5、由开发商单独组建运营管理公司,对物业实行全面运营管理

这种方式是开发商通过从社会上招聘有类似经验的专业人才,组建运营管理公司,实行自行操作,运营管理公司的管理内容涵盖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两大管理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在管理上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组建运营管理公司,可使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可使开发商全面经营管理自身的物业,经营权和管理权同属一家公司,不存在利润的争夺和责任的推诿,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同时也不会造成公司对外口径不统一,便于统一管理。对开发商的长远发展目标有着深远的意义。

当然,这种方式存在一个“培育”过程,招聘回来的人能否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专业知识是否过硬等,且需要一段的时间整合,将他们的经验融合在一起,但毕竟这些人拥有着较丰富的SHOPPING MALL运营管理经验,因此时间不会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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