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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阡陌躬耕 2013-12-13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教督〔20139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02号)精神,指导全省各地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要求,省上制定了《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3628

 

附件:

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A1

(20分)

B1

权利

保障

(15分)

C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5分)

C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5分)

C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5分)

B2招生改革(5分)

C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能低于省上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提高。(5分) 

A2

(25分)

A2

(25分)

B3

管理

机制

(8分)

C5县级政府将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以及监督和问责制度(3分)

C6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初步形成。(2分)

B4

经费投入

与管理

(10分)

C7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3分)

C8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即财政性教育经费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6分)

C9认真落实省上已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2分)

C10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5号),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政府分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费用后,按10%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留成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按10%比例提取教育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5分)

B5

学校标准化建设

(7分)

C1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2分)

C12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薄弱学校倾斜。(2分)

A3

(35分)

B6

绩效工资(8分)

C13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4分)

C14县级政府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4分)

B7

教师编制和结构

(10分)

C15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配齐中小学教师,即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9,县镇和农村为1∶21,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1%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3.5,县镇和农村为1∶16,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85%以上。(5分)

C16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学科配备合理;学校间教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均衡。(5分)

B8

教师

交流

(5分)

C17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和合理流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城乡教育“区域联动,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合作联盟模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5分)

B9

教师

培训

(12分)

C18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任务。(6分)

C19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要求,确保新增财政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设立并逐步提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县市区财政要按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本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6分)

A4

(20分)

A4

(20分)

B10

课程

实施

(3分)

C20全面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按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2分)

C21开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1分)

B11

办学行为

(4分)

C22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举办校中校,不设重点班或实验班,不得占用法定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2分)

C23遵循教育规律,中小学教学班额符合省定要求,学校办学行为规范。(2分)

B12

课业负担(2分)

C2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2分)

B13

巩固率

(2分)

C25认真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2015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2016-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2分)

B14

教育

教学质量

(6分)

C26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3号),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2分)

C27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8%以上。(2分)

C2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8%以上。(2分)

B15

安全工作

(3分)

C29校园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治理、校车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学校安全有保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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