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7时许,渝昆高速公路235KM处(内江(微博)往宜宾(微博)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将一行走在高速路上的中年女性江某某撞倒在地,江某某当场死亡。

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发现,江某某的死亡与一辆云南大客车在高速路违法下客有关,“客运车辆在高速路上违法下客,客车驾驶员亦要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离奇

行人身携长途火车票高速路上被撞身亡

11月16日晚,一名50岁上下的中年女性躺倒在高速上,头部流血,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一辆牌照川K-559××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横在车道上。

“根据货车司机曾某的说法,他是没注意到行人才撞上的。”因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驾驶员陈述等信息判断出事故原因,“事发路段路面平直,但当时天色渐浓,视距降低,同时货车驾驶员曾某在发现行人后急打方向,处置不当,导致货箱横甩撞倒行人。”

事故原因明晰后,内宜高速(微博)交警一大队对此做出交通事故认定:货车司机处置不当是造成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而江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上高速行走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江某某应负主要责任。

然而随后的发现却让民警心生疑惑——民警从死者身上发现了一张已经检票的长途火车票,“结合死者身边的两大包行李,她应该是刚从外地打工回来。”内宜高速(微博)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廖理康说,“但她的家富顺县福善镇灯山村就离此不远,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又准备到哪儿去?”

摸查

客车高速路上下乘客司机被处罚款200元、记12分

“出事前1个小时,她还跟家里通了电话,说在高速路上找不到路了。”11月17日,接到辖区派出所通知的江某某家属来到交警队时表示,江某某一直在沈阳打工,“事发当天正好是她从沈阳到家的日子,没想到却出了意外。”

据此,民警几乎可以断定,江某某为图方便才准备从高速公路上下车回家。为了证实推断,民警顺藤摸瓜,通过与江某某共同返乡的几名打工者找到了其乘坐的客车云C-246××和当时的驾驶员毛某某。

经查,毛某某驾驶的大客车于11月16日中午12时许从成都发往云南富水,在途经渝昆高速公路板桥收费站时,大客车把乘客江某某违法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根据相关规定,毛某某对此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昨日,内宜高速(微博)交警一大队通报,对在高速路上违法下客的客车驾驶员毛某某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毛某某还将承担江某某死亡的部分事故责任赔偿。

高速交警提示,行人上高速不仅十分危险,同时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事故的,行人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在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