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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善于协调人际关系

 太阳下的森林 2013-12-1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种人际关系融洽、协调和均衡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上下同心、左右同力、齐心协力、共同发展的具有向心力、凝聚力和亲合力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协调好各方面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疏通内外交往的渠道,沟通上下、左右之间的关系,努力营造融洽、和睦的人际环境。这不仅是领导艺术运用的重要领域,而且是领导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课题。

    一、与下级关系的协调

  协调好与下级的关系,既是领导者应有的品格,也是调动下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充分尊重和信任下级。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下级一旦受到信任和尊重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与平衡,就会增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起干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级关系也会更加和谐。

  一是尊重下级需要,关怀下级成长。作为下级,不仅希望自己在物质生活上获得必要的满足,而且更希望自己在组织和团体中获得进步、不断成长,在事业上有所作为、有所成就。领导者对下属千关心、万关心,对其事业、前途、作为方面的关心,才是最大的关心。所以,一方面要善于为下属提供成长的机会,创造进步的条件;另一方面要及时对下属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成就,予以正确认可和鼓励,以使他们享受到成功的欢乐,认识到自身工作成果的价值。这样,才能使下属增强集体意识,对组织和团体产生归属感。

  二是尊重下级才华,发挥下级特长。领导者对自己的下级应有充分了解。既要了解下级有什么特点、特长,又要了解交给下级的工作能否发挥其长以及下级对这项工作是否感兴趣。只有根据下级的不同特点、特长和兴趣,区别对待,合理使用,才能既有效地开展工作,又获得下级的信服。用人最忌讳勉为其难。不分对象,硬要下级干其不愿干的工作,做不利于其发挥才能的事,他就会感到屈才,觉得自己不被理解,时间一长,就会造成上下级关系紧张。如果下级的特长得到施展,兴趣得到照顾,贡献得到承认,他自然乐意在你的领导下工作,这样的上下级关系自然融洽,组织会更加充满活力,队伍也会更加稳定。

  三是尊重下级职权,支持下级工作。一般情况下,属于下级职权范围内的事,上级不要随便插手和干预;下级已经决定了的事,如果基本正确,就不要打乱下级的部署,轻易让下级改变原来的决定。除特殊情况外,上级不要干预,更不能代行下级职责内的工作,而应放心、放手地让下级自主地处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领导指示”和“领导支持”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当然,这种信任和尊重,不是放任不管,忘记自己的领导使命,而是为下级指出方向和目标,让下级在正确目标的导向下,自觉自主地开展工作。当下级遇到困难时,要创造条件,主动为下级排忧解难;当下级工作出现偏差时,要及时纠正,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并主动承担领导责任。

  四是尊重下级意见,倾听下级呼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智慧和创造力。而下级一般都比较接近基层和群众,处在群众之中,工作在第一线,考虑问题比较实际,接触群众比较多,更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作为上级,应该注意尊重他们的意见,倾听他们的呼声,这样,既可使自己在决策时尽量避免偏颇,也可以激发、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尊重下级人格,顾及下级面子。对下级不能讽刺挖苦,也不可粗暴训斥,而应热情帮助。不仅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爱护、精神上充实、文化上丰富,而且要态度上尊重,个性上适当照顾,切不可伤害其自尊心,也不可在人多场合让下级丢面子。特别是对那些有缺点、有错误的同志来说,这种尊重尤为重要。错误不迁就,缺点不庇护,但人格一定要尊重,要善于体察、理解他们的难处和苦衷,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允许并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二、与上级关系的协调

  下级对上级的正确决定要服从和执行,绝不可各自为政。其一,要如实向上级汇报工作,这是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基本职能;其二,属于下级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推给上级,更不能为了推脱责任而向上级请示本应由自己负责的工作,加重上级的负担;其三,对于应由上级决定之事,绝不可不经请示就自作主张,越权办事,侵犯上级的职权,这是上级最不能容忍的行为。

  一是摆正角色位置,出力而不越位。上下级的角色地位是社会客观赋予的,代表了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谁都不能任意超越。人的行为只有与自己的角色地位相符合,才能与其他社会角色保持正常的和谐关系。无论是决策、表态、答复问题,还是交际应酬等,下级都应注意自己的身份,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既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又善于负责,不喧宾夺主和擅权越位。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工作干了不少,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恐怕与工作没有干到点子上,不注意收敛和约束自己,“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越位了有关。

  二是服从而不盲从。下级既要在工作上服从和支持上级,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又要有自己的主见,敢于坚持真理,善于创造性地执行上级决议。既不可对上级阳奉阴违,消极怠工,妄加议论,也不可盲目服从,置原则和人格于不顾,曲意逢迎。

  三是合理节欲,保持适当的期望值。按照心理学的心理效应理论,影响人们情绪指数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实现值,二是期望值。一般来说,当实现值高于期望值时,情绪会呈现兴奋状态;低于期望值时,情绪会呈现压抑状态。对上级也是如此,既要量自己之体,适当期望,不让上级太为难,又要合理节欲,调整对上级的期望值,使情绪指数即实现值与期望值之比始终大于1。这样,才能减少烦恼,处理好与上级的关系。当然,也可采用“层次期望值”的调适方法,把期望值分解成高、中、低不同层次。即使上级不能满足自己的高层次期望,但还有中低层次期望得以满足,不致太失望,搞僵与上级的关系。

  四是将心比心,多站在上级角度想问题。上级有上级的难处,上级的支配权也是有限的,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下级不能仅仅要求上级理解、信任自己,也应当体谅上级的难处,设身处地地替上级着想。上下级之间应经常进行“换位思考”,特别是下级,多站在上级角度想问题,就不会不顾客观条件去强上级所难了,也不会为了满足个人私利而要求上级“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样一来,与上级的关系自然就融洽、和谐多了。

  五是掌握“等距外交”的艺术。下级应从工作和事业出发,对上级领导成员一视同仁、密疏有度、冷热均匀,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关系。工作上要一样支持,组织上要一样服从,态度上要一样对待,并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汇报请示。绝不能从个人意气或好恶出发,“看人下菜碟”,更不应从个人目的和私利出发,对某些上级特别是主要领导亲密过度,而对其他上级又疏远过分。慎重交往,公事公办,“公事以外才是朋友”,应当成为处理与上级关系的基本原则。

    三、同级之间关系的协调

  同级之间地位平等,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而是一种平行关系,既存在着竞争,又大量表现为协同与合作。同级之间关系融洽,协调得好,可以形成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良好气氛,增加向心力、凝聚力,否则,就容易产生隔阂,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内耗,不仅牵扯和分散精力,而且会影响组织整体目标的实现。

  一是坦诚相见,积极配合。同级之间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大局为重,宽容自制,真诚相待,彼此尊重,互不猜疑。有事共同协商解决,互相支持,主动配合,不彼此拆台;遇到困难和挫折,要互相关心,不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出了问题和失误,要分清是非,共同承担责任,不上推下卸;有了分歧和矛盾,要加强理解,坦诚相见,主动沟通,求大同存小异,不任意扩散矛盾,不在背后乱发议论。这样,才能达到同级之间精诚团结、分工合作、互助互利的目的。

  二是相互支持,协调沟通。同级之间,常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上的交叉,也会有一些需要共同处理的事务。对此,同级之间应明确权限、分清职责、相互支持,尽量通过沟通协调进行妥善解决,一般不要擅自作主处理。互相支持是互相尊重职权的标志,只有互相支持,才能相互配合。否则,既影响同级之间的关系,也往往使下级为难,造成工作上的扯皮,影响组织和团体的和谐发展。

  三是权力不争,责任不让。协调好同级间的关系,关键是权力不争,责任不让。属于别人职权之事,绝不干预;属于自己的责任,也绝不推卸。本来应该由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别人点头画圈,或者本来不应由自己处理的事情,却争着要管,势必搞不好同级关系。特别是那种好事就争抢,难事就推踢的行为,更是破坏同级关系的腐蚀剂。

  四是见贤思齐,不嫉贤妒能。同级之间要谦虚谨慎、宽容大度。既要有容人之长的胸怀,不要怕别人超过自己,又要有容人之短的肚量,不以自己之长比他人之短。对于同级的优点和经验,要主动学习,积极借鉴;对于同级的缺点和教训,要引以为戒,在工作中主动避免。这样,同级之间才能见贤思齐,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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