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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0年基本达到国际水平

 苏迷 2013-12-19
苏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0年基本达到国际水平
  本报讯(记者 李婷)昨天上午,我市召开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在苏州以总分全国第一的成绩荣获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为民、惠民、利民”的工作中心,力争用3-5年的时间,加快推动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项目、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文化惠民”的苏州实践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
  2011年4月,我市成为首批31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之一和江苏省唯一的创建城市,经过两年多“城乡一体化、率先现代化”的公共文化建设,2013年11月,苏州以全国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了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苏州城乡内外已全面建成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等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内容。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比创建前净增12万平方米,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25平方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增量提质”的建设步伐。一方面,继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推进苏州文博中心、苏州图书馆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系列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城;另一方面,抓好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的再提升,健全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构建完善优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惠及全民”的服务供给也将进一步增强:城乡每年推出新创优秀群众文化作品不少于200个,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展演、展示、讲座等活动达8万场次以上,惠及居民7000万人次以上;文化“三送工程”每年向基层送书不低于10万册,送戏不低于3500场次,送电影不低于2万场次。
  据悉,此次示范区创建结束后,国家创建办将对示范区(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示范区(项目)组织一次复查。为此,市文广新局将抓紧总结提炼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制定出台《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办法》等,争取以地方立法、地方标准等形式固化示范区创建的经验,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的可持续、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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