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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纵议】对死者不恭,让生者寒心

 锦的城 2013-12-30

    用人神共愤来形容这么几组画面一点都不为过。

    据安徽电视台报道,2013年12月19日,安徽泾县农民老人程朝穆在土葬后坟墓被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强行挖开,棺椁被浇柴油烧成灰烬。视频中,家属欲阻止这种行为,被几个穿警服的人打倒在地。

    这事做得有点绝了,挖坟烧尸,那都是有不共戴天之仇才干的事。古时只有对一个人痛恨至极时,比如对暴君奸臣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切齿之恨,即便那样,也同样不为人接受。民政局跟一个农民有什么仇,无非是家属擅自土葬,没有遵守法规这一点,民政局有很多办法应对,却偏偏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这种极端就在于得把自己的心修炼得如铁石心肠,才下得了手干这样的事;得把别人的尊严当烂泥一样踩在脚下,才有勇气点燃那把火。

    入土为安是传统,殡葬改革以后,越来越多的方式开始为人们所接受,是不是一定要葬在土里,很多人都看开了,但尊严是任何时候都不能丢的,哪怕是化为一盆灰,也要烧得有尊严。

    对死者安葬的一整套礼仪也是我们这个国家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入殓师》里对死者的尊重,令人动容,我们传统文化中的小殓、奔丧、出殡和守孝,同样也是生命权的一种体现方式,它们已经深入我们的文化之中,成为一个人完整一生的仪式,是一个生命向世界最重要的告别方式,没有这种尊重,人心何安?没有对这个文化保护的制度社会环境,人又如何居于世间?

    当地民政局局长称家属不理解,是思想观念的问题。我想没有一个人能在家人被掘开坟墓,柴油烧身时能保持一种淡然。在他眼里,挖坟烧尸跟在殡仪馆里火化是一回事,说得轻描淡写,敢情烧的是别人家的尸体,如果烧的是你的亲人尸体,你是否依然能如此谈笑自如?我们倒真想问问,如果他老去以后,别人这么对待他,他能否接受?

    家属没有执行国家殡葬的有关规定,执意土葬,这是有错在先,可家属纵有错,也不代表民政局就能胡来。新修改的国家殡葬条例其实已经明确删除了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文,哪怕是当地民政局遵从的安徽省自己的条例,也从来没有可以现场烧尸这样的规定。这种规定,它经不起人伦的测试,也不可能在文明社会被认可通行。当地是把强制力当暴力在使用。这其实已经可以用辱尸罪加以追究责任。

    民政局一把火烧了人家的尸体,但那种野蛮的剑锋却灼伤了所有的人。对死者的不恭,让生者寒心,这种寒心不只家属有,我们每一个目睹画面的人都感同身受。这种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演变为对生存环境的一种担忧。在人们的震惊和局长的淡然中,我们读出了一个不受制约的权力会如何可怕。人伦,道义那些我们视为行为准则,底线的东西,在权力面前如此脆弱,脆弱到可以一口气就吹走。法律保护不了程朝穆和他的家人,它同样有可能保护不了任何一个人,别以为这事离自己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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