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初的多份公告,要中小股东配合、酌情投票,那么本人也谈几点: 1、为了减少控股股东的影响,进行惩罚性的缩股,名义上是给中小股东的补偿? [按照目前方案的计算结果,以2.08停牌价抄底的流通股东,的确是可以预盈11.81%] [前题条件,是必须有好的重组方,才能支撑得起复权后的开盘股价] 2、缩股后,有欺诈定增发行的西宁国新和张邻,仍然持有782万股,按复权股价计, 约计市值1.3亿元;缩股后,负有次要责任的陈高琪,仍有431万股,按复权股价计, 约计市值0.7亿元。 [对上市公司负有直接经营责任的高管,仍持有大额的市值可以套现,让渡比例为什么 要与利益受损的中小股东同样让渡12%] [必须提高高管们的让渡比例(至少西宁国新和张邻要增加让渡),同时减少中小股东的 让渡比例!] 3、管理人对大股东的责任追讨,如何处理? 4、既然管理人敢于将复权股价定在每股16.75元,那么请把381的未来发展规划或重组 框架或经营业绩,给予承诺,否则就是为了骗取破产重整费用,为了骗取中小股东的出 资,贱卖381的上市壳资源和创新矿业的资产!! [目前有763家轮候IPO,正常约2年时间,所以借壳上市仍是捷径,没实力的公司,就请 另找,别做利益输送,贱卖381的壳!] 5、对于5家子公司的拍卖,只希望管理人别搞贱卖、搞利益输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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