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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诗僧:王梵志

 风云际会2009 2014-01-21
       转自《唐诗其实很好玩》第十一章 白话诗僧:王梵志    作者:马踏狼烟
 
       王梵志的诗不见于《全唐诗》,也没有收录在《唐诗三百首》里面。除了专业的学者,很少能有人知道王梵志这个人,甚至连他的生平都不甚了解。
       根据传说,笔者认为他与孙悟空一样,是天生地长的精灵。不同的是孙悟空乃天生石猴,是从石头里面炸出来的。而王梵志是林檎树生的,就是说他妈妈是林檎树,王梵志是葫芦娃。
    林檎树是个什么东西?狼烟才疏学浅,只能说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的事情是,林檎树不是凡物,据说八仙之一的吕洞宾就生于林檎树下,出生时异香飘到大街上去了。如此看来这林檎树不是一般的东西,专门生神仙。
    王梵志和孙悟空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最后都皈依了佛祖释迦摩尼,出家当了和尚。后来孙悟空成了斗战胜佛,王梵志当和尚一生,不过有人说他是菩萨转世,写诗示化世人。
    这可不是我瞎掰,唐朝末年,有个叫做严子休的人,他用笔名“冯翊子子休”写了一本叫做《桂苑丛谈》的书,其中较详细地记载了王梵志的小传。
    《桂苑丛谈》里面说,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住着一个叫王德祖的人,隋朝的时候,他家里的林檎树,突然长了个大疙瘩,如同一个大斗。如此这般过了三年,这个大疙瘩眼看就要烂了。王德祖看见了,手就痒了,就撤疙瘩上面的烂树皮玩。
    树皮一撕开,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孩子,古时候的人胆子都特别的大,这王德祖也不怕是不是妖怪什么的,也不管这小孩子来历不明,估计王德祖是个单身汉,抱出孩子就收养了。这孩子也不一般,到了七岁的时候才说话。于是问王德祖说:“你一大老爷们肯定是不能生我的,我妈那里去了啊?你还没有给我起名字吧,平时都没有见你叫我名字?”
    王德祖见这孩子不是那么好骗的,于是就实话实说了。他说:“你是在树里面出生的,你看叫梵天怎么样。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你应该跟我姓王。”于是王梵志就有了名字,叫做王梵天,估计他后来他给自己改了名字。
    不过说王梵志是葫芦娃,胡适先生不同意,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推定,王梵志的年代约当590年到660年。活了八十多岁,小时候,家里还很有钱,但到了隋唐演义的那个年月,他们家就遭灾了,估计是被起义军给吃大户了,王梵志被迫种田经商。到了唐朝的时候,更惨,王梵志家破产了,他只得给人打工,还做过监铸官,就是钱币监造的小官。
    封建王朝就是不讲人情,王梵志任期满了,就被朝廷革职了,一点也没有社会主义公务员的优越性。
    按照现在的做法,起码也是退居二线,提前退休,工资肯定是照发的。要么就是平级调动,最不济也是要高歌下岗再就业,重新安置一个工作。可是,在唐朝,王梵志就得卷铺盖走人,从此脱离统治阶级。
    所以,他成了穷汉,他那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也不养他,于是,五十多岁的时候,他就出家当了和尚,四处募化求斋,过着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他的诗大多是在这个时候写的。
    王梵志到底多少岁出家?出家后有过什么活动?现在都不清楚。只知道他曾经写过许多通俗诗。他的通俗诗,唐宋时还很流行。被禅宗大师、著名诗人和诗话笔记等多次提及,晚唐五代的村学堂里小学生用他的诗作习字课本。如皎然的《诗式》、范摅的《云谿友议》、何光远的《鉴戒录》、庄绰的《鸡肋篇》、计有功的《唐诗纪事》、杨慎的《禅林钩玄》等等都转录有王梵志诗。
    日本平安朝编纂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也著录了《王梵志诗集》,可见早在唐朝王梵志诗便已流传到日本。可是,到了明清以后,王梵志诗却渐渐失传,清康熙年间编纂的《全唐诗》全不收录王梵志诗,连散见于唐宋诗话、笔记的王梵志诗也不收录,仿佛王梵志其人、其诗全不存在。
    幸而本世纪初于敦煌佛窟出土了20多种唐宋时期的王梵志诗手抄写本残卷,经过整理、校辑,共得诗336首。与同时出土的其他诗人的诗作相比,梵志诗的数量竟居首位。这说明王梵志诗曾在我国西部边陲广泛流传,深受僧俗民众的欢迎。我们甚至可以说,王梵志是唐代最著名的通俗诗人,甚至是通俗诗的创始人。
    王梵志的诗曾一度失传,导致今人对于他知之不多。而在千年之前灯代,王梵志却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白话诗僧,古语曾有:“家有梵志诗,生死免入狱”的话语流传。
    也许随便走进一个普通人家,都可以在墙角案头无意中看到他的诗;或者在几位老叟蹈话中,不经意地听到他们对王梵志诗句的引用,以教育身边的年轻人和小孩子。
    “白纸书屏风,来客即与谈”。这样的诗句记录了王梵志的诗流行情况。
    其诗歌流行的程度,不亚于当今走红的一些作家的小说。当然,在唐代,活字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当时应该是刻板印刷,所以,唐代的出版业是不发达的,可以这样说,很多文章与诗词能流传下来,大多靠的手抄本和众口相传。
    王梵志的诗歌流传,我想也是靠一些信徒和爱好者的不倦抄写和众口相传。
    他有一首《他人骑大马》,很是通俗:
    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
    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
    乍一看,不像诗,形式上,又确有诗歌的影子。细细品味,其内里蕴藏着许多的道理。骑马人、跨驴者与担柴汉,三者的生活情境各不相同,而王梵志借此想要说明的,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比,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困厄之时,不能只看到比你生活好的,这样你会烦躁不安,甚至走向极端。而安于现状,寻求自我的心理平衡,才是更为重要的。这样的诗,读起来能叫人会心一笑,若有所悟。
    明朝的《增广贤文》里面有一句和这首诗一模一样:他人骑马我骑驴,仔细思量我不如,待我回头看,还有挑脚汉。
    狼烟认为,王梵志的诗在流传之中,经过后人的加工,已经融入了民间的俗语之中,也许你不经意之间,脱口而出的一句俗话,就是王梵志的作品。
    《吾富有钱时》是一首很有意思的诗歌:
    吾富有钱时,妇儿看我好。吾若脱衣裳,与吾叠袍袄。
    吾出经求去,送吾即上道。将钱入舍来,见吾满面笑。
    绕吾白鸽旋,恰似鹦鹉鸟。邂逅暂时贫,看吾即貌哨。
    人有七贫时,七富还相报。图财不顾人,且看来时道。
    写一个爱钱如命的妻子,在丈夫有钱时,脱衣叠袄,笑语侍奉,如小鸟依人,一旦丈夫无钱落魄之时,则背里朝内,冷若冰霜,脸色难看,让人既好气又好笑,可谓是入木三分。把世相百态用直白的大白话说出来,这就是王梵志诗歌地点,很多人情冷暖在他笔下的诗歌之中鲜活起来。他的诗歌像一根刺,往哪世态炎凉的脓包上轻轻一扎,你便看见了生活在困厄之时的人情另一面。
    不过,狼烟觉得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女人的重钱不重情,和男人的重色不重情,实在是在伯仲之间,谁也别说谁的不是。
    王梵志的诗里,更多地传递了一种对于现实的认知与感悟。或者说,他在那些劝诫诗里,放了辣味,乃至黑色幽默。他有两首七言诗是这样写的:
    诗一:
    生时不共作荣华,死后随车强叫唤。
    齐头送到墓门回,分你钱财各头散。
    诗二:
    造作庄田犹未已,堂上哭声身已死。
    哭人尽是分钱人,口哭原来心里喜。
    笔者狼烟也常看到老人病故归天,治丧之后,兄弟妯娌们为了争财闹成一团,有的大打出手,有的用拙劣的谎言,来掩饰自己对那少得可怜的遗产蛋婪。那些号哭的声音里,到底多少是真心实意的悲痛,到底有多少是应付了事,而到底有多少是心中欢喜老东西终于挂了,自己又多了一笔钱财花差。王梵志的诗,到了如今,也还有现实的警世意义在里面。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这是一些人的处世态度。王梵志有也有这样的想法,他的《吾家多有田》是这样写的:
    吾家多有田,不善广平王。有钱怕不用。身死留何益。
    承闻七七斋。暂施鬼来吃。永别生时盘。酒时无踪迹。
    配罪别受苦。隔命绝相觅。

    王梵志的诗篇,内容十分广泛,有些好像是在教你如何待人接物,犹如《增广贤文》一般类似于家训、世训,如下面的一首:
    他贫不得笑,他弱不得欺。
    太公未遇日,犹自独钓鱼。
    看得你吓一跳,告诉你不要欺负贫穷弱小,有些人时运不济的时候,你更加不要笑话,要知道他一翻身的时候,那可是青云直上,吓都能吓死你的大转变。要上遇上了记仇的,你估计就完蛋了。
    在姜太公没有遇见周文王的时候,还不是个钓鱼的,连渔夫都称不上,因为他没有渔网。赵匡胤没有发迹的时候,也就在街边摆个象棋残局摊子,骗点小钱。
    类似的诗句还有:
    恶口深乖礼,条中却没文。
    若能不骂詈,即便是贤人。
    意思同“利刃割体疮犹合,恶语伤人恨不休”,教你不要骂人。那样太侮辱人了,人家忌恨在心,一朝等你倒霉,便对你踏上一万脚。
    诸如此等的还有:
    饮酒妨生计,摴蒲(即赌博)必破家。但看此等色,不久作穷查。
    夜眠须在后,起则每须先。家中勤检校,衣食莫令偏。
    还有些有的是讽刺批判时人的虚伪、自私、奸巧诡诈,这写诗放在今时今日也是如警世名言:
    你孝我亦孝,不绝孝门户。
    只见母怜儿,不见儿怜母。
    长大娶得妻,却嫌父母丑。
    耶娘不采聒,专旋妇语。
    生时不供养,死后祭泥土。
    如此倒见贼,打煞无人护。
    王梵志是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冷眼旁观者,但他是有良知的,他并非只旁观,更多的是用他的大白话辛辣地揭露并鞭挞,他并不回避不公平的社会现象。
    在《富蕊舍儿》与《贫穷田舍汉》里,他将贫富两者之间的差距揭露得淋漓尽致,富贵之家,肥马满厩,官府追役,饮食款待,“纵有重科差,有钱不怕你”。而对于贫寒人家,却是忙碌一日,无米无柴,衣衫褴褛罢了,又逢里正驱遣,“门前见债主,入户见贫妻”。如此贫富写实,世态白描,王梵志实在是唐初第一人。
    “贵者乘车马,贱者膊担行”,“富者办棺木,贫穷席裹角”。
    看来在大唐盛世,贫富差距也是如此之大。
    胡适先生在1940年代选注《每天一首诗》,汇集自己特别钟爱的古代绝句,将王梵志《翻着袜》一诗放在卷首。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人皆道是错。不可隐我脚。
    古代的袜子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象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古代人都是唯心主义,他们对于生死惮度,是平常人难以超越的心理极限。
    我们知道王梵志是个和尚,他的领导是如来佛祖,但他的诗里却很少说什么死了能去西方极乐世界。他对生死的看法近乎与哲学家,并且在诗中将生死与贫富、得失等放在了明显的位置加以阐明。
    “有生皆有灭,有始皆有终”,“我身若是我,死活应自由”,“千年与一年,终同一日活”……王梵志不讳言死,不下数十次谈到这个常人的字眼,大有视死如归之意。
    最有意思的是这两首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土馒头是什么?嘿嘿,说白了很有意思,就是坟头。人在这天地间不过是一个过客,或者说是来这世间旅行一次,终有一天,你会离开这天地。所以,不论你爱不爱吃这个“土馒头”,都得吃一个,而且只能吃一个。死后在城外的孤寂生活自然不能与城里的繁花似锦相比,可是,纵然“土馒头”内的生活没滋没味,却由不得你选,不如老老实实“莫嫌没滋味”!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
    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凡人,皆不可能长生不老,但是偏偏有许多人不愿正视这一点,作着妄图长生不死的幻想,即便到了今天,也有人大呼“万岁”。此即“强作千年调”。
    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的书法很牛叉,在当时很出名,那些来求书的人太多了,把他家的门槛都踏穿了,当时,可不像现在,豆腐渣工程多,古人的东西有些到了现在都还能结结实实的随便用,但就是这样门槛也被踏破了。
    于是不得在门槛外面包铁皮,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事,形象表现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但王梵志看来这无非是作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忍俊不禁。
    宋代范成大曾把这两首诗的诗意铸为一联:“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十分精警,《红楼梦》中妙玉就很喜欢这两句诗,而“铁槛寺”、“馒头庵”的来历也在于此。
    初唐流行的宫体诗、应制诗,歌功颂德拍马屁。如王梵志这样如醒世警言一样的大白话,只能被宫廷诗人鄙视的成为“下里巴人”,就是没有文化的乡巴佬才写的东西。
    但是到了盛唐,王维写了首诗《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里面把王梵志的诗称为“梵志体”,后来的诗人顾况写过很多首梵志体的白话诗,再后来元稹、白居易也是写白话诗的,终于白话诗形成了通俗诗派。晚唐皮日休、聂夷中、杜荀鹤、罗隐等更是发挥了通俗诗的批判作用。
    所以说王梵志是通俗诗的第一人也不为过,后来诗僧寒山、拾得写的很多诗从内容到形式皆承梵志衣钵。黄庭坚恭维王梵志:“是大修行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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