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 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设机构(设12个):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司、人事劳动司、公路局、水运局、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司(应急办公室)、科技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公安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2014年1月,《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调整交通运输部部分内设机构设置。设置政策研究室,将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调整为运输司,将安全监督司(应急办公室)调整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办公室),将政策法规司、财务司、人事劳动司分别更名为法制司、财务审计司和人事教育司。调整后内设机构(设13个):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法制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人事教育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办公室)、科技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公安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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