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舉
吾丘衍
一舉曰:
蝌蚪為字之祖,象蝦蟆子形也。今人不知,乃巧畫形狀,失本意矣。上古無筆墨,以竹梃點漆,書竹簡上;竹硬漆膩,畫不能行,故頭粗尾細,似其形耳。古謂筆為聿,倉頡書從手持半竹,加畫為聿( ),秦謂不律,由切音法云。
二舉曰:
今之文章,即古之直言;今之篆書,即古之平常字,歷代更變,遂見其異耳。不知上古初有筆,不過竹上束毛,便于寫畫,故篆字肥瘦均一,轉折無棱角也。後人以真草行,或瘦或肥,以為美茂。筆若無心,不可成體,今人以此筆作篆,難于古人尤多,若初學未能用時,略于燈上燒過,庶几便手。
三舉曰:
學篆字,必須博古,能識古器,其款識中古字,神氣敦樸,可以助人。又可知古字象形、指事、會意等未變之筆,皆有妙處,于《說文》始知有味矣。前賢篆乏氣象,即此事未嘗用力故也。若看模文,終是不及。
四舉曰:
凡習篆,《說文》為根本,能通《說文》,則寫不差,又當與《通釋》兼看。
五舉曰:
字有古今不同,若檢《說文》,頗覺費力,當先熟於《復古編》,大概得矣。
六舉曰:
篆書多有字中包一二畫,如日字、目字之類,若初一字內,畫不與兩頭相粘,後皆如之,則為首尾一法;若或接或不接,各自相異,為不守法度,不可如此。又圓點、圓圈,小篆無此法,古文有之。口字作三角形,不可引用,學者慎勿於難寫處妄意增入。
七舉曰:
篆法扁者最好,謂之蜾扁,徐鉉謂非老手莫能到,《石鼓文》是也。
八舉曰:
小篆一也,而各有筆法,李斯方圓廓落;李陽冰圓活姿媚;徐鉉如隸無垂腳,字下如釵股,稍大;鍇如其兄,但字下如玉箸,微小耳;崔子玉多用隸法,似乎不精,然甚有漢意;李陽冰篆多非古法,效子玉也,當知之。
九舉曰:
寫成篇章文字,只用小篆,二徐、二李,隨人所便,切不可寫詞曲。
十舉曰:
小篆俗皆喜長,然不可太長,長無法,以方楷一字半為度,一字為正体,半字為垂腳,豈不美哉。腳不過三,有無可奈何者,當以正腳為主,餘略收短,如幡腳可也。有下無腳字,如坐 、 、 等字,卻以上枝為出,如草木之為物,正生則上出枝,倒懸則下出枝耳。 十一舉曰: 凡寫牌匾,字畫宜肥,体宜方圓。碑額同此,但以小篆為正,不可用雜體。 十二舉曰: 以鼎篆、古文錯雜為用時,無跡為上。但皆以小篆法寫,自然一法。此雖易求,卻甚難記,不熟其法,未免如百家衣,為識者笑。此為逸法,正用廢此可也。 十三舉曰: 凡囗,圈中字,不可填滿,但如斗井中著一字,任其下空,可放垂筆,方不覺大。圈比諸字亦須略收。囗不可圓, 亦不可方, 只以炭墼范子為度自好。若 等字,須更放小,若印文中扁“口”字,及子字上“口”,卻須略寬,使“口”中見空稍多,字始渾厚,漢印皆如此。 十四舉曰: 寫篆把筆,只須單鉤,卻伸中指在下夾襯,方圓平直,無有不可意矣。人多不得師傳,只如常把筆,所以字多欹斜,畫不能直,且字勢不活也。若初學時,當虛手心,伸中指,并二指,于几上空畫,如此不拗,方可操筆,此說最是要緊,學者審之,其益甚矣。 十五舉曰: 凡篆大字,當虛腕懸筆,手腕著紙,便字不活相。多有人不能用筆,用棕櫚條及紙筒等物,皆俗夫所為,士大夫不可用此。 十六舉曰:漢篆多變古法,許慎作《說文》,所以救其失也。 十七舉曰: 隸書人謂宜扁,殊不知妙在不扁,挑撥平硬,如折刀頭,方是漢隸。《書體括》云:方勁古拙,斬釘截鐵,備矣。隸法頗深,具其大略。 十八舉曰: 漢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篆法與隸相通,後人不識古印,妄意盤屈,且以為法,大可笑也。多見故家藏得漢印,字皆方正,近乎隸書,此即摹印篆也。王俅《嘯堂集古錄》所載古印,正與相合。凡屈曲盤回,唐篆始如此,今碑刻有顏魯公官誥尚書省印,可考其說。 十九舉曰: 漢、魏印章,皆用白文,大不過寸許,朝爵印文皆鑄,蓋擇日封拜,可緩者也。軍中印文多鑿,蓋急于行令,不可緩者也。古無押字,以印章為官職信令,故如此耳。自唐用朱文,古法漸廢,至宋南渡,絕無知者,故後宋印文,皆大謬。 二十舉曰: 白文印,皆用漢篆,平方正直,字不可圓,縱有斜筆,亦當取巧寫過。 二十一舉曰:
三字印,右一邊一字、左一邊兩字者,以兩字處與為一字處相等,不可兩字中斷,又不可十分相接。
二十二舉曰:
四字印,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後二字無空,須當空一畫地別之。字有有腳、無腳,故言及此。不然一邊見分、一邊不見分,非法度也。
二十三舉曰:
軒齋等印,古無此式,惟唐相李泌有“端居室”三字印,白文玉印,或可照例。終是白文,非古法,不若只從朱文。
二十四舉曰:
朱文印,或用雜體篆,費詞說可也。
二十五舉曰:
不可太怪,擇其近人情者,免并碑蓋、印章等字,最為第一。
二十六舉曰:
凡姓名表字,古有法式,不可隨俗用雜篆及朱文。
二十七舉曰:
白文印,必逼于邊,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二十八舉曰:
朱文印,不可逼邊,須當以字中空白得中處為相去,庶免印出與邊相倚無意思耳。字宜細,四旁有出筆,皆滯邊,邊須細於字,邊若一體,印出時四邊虛,紙昂起,未免邊肥於字也,非見印多,不能曉此。粘邊朱文,建業文房之法。
二十九舉曰:
多有人依款識字式作印,此大不可,蓋漢時印文不曾如此,三代時卻又無印,學者慎此。《周禮》雖有璽節及職金掌辨其美惡,楬而璽之之說。注曰:“印,其實手執之節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璽,而不可印,印則字皆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問字反,淳樸如此。若戰國時,蘇秦六印,制度未聞。《淮南子?人間訓》曰:“魯君召子貢,授以將軍之印。”劉安寓言,而失詞耳。
三十舉曰: 道號,唐人雖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三字屋匾,唐卻有法。
■学吴让之印要学写他的篆书,体会吴让之何处轻何处重的感觉。
■粗边原为封泥式.但封泥多残破,光洁便不类,而真正善学封泥者,也下在形式上照搬,更不效法其粗浊的印边,面是取其线条朴拙、雄厚。
■黄牧甫与汉印并不矛盾。黄本来就从汉印出来,尤其白文,只是有了个性色彩,得汉印之精神,不袭汉印之貌了。吴让之的白文印也有汉味,朱文印距汉较远,是从邓石如而来的,以小篆作印。此二人都可学,且黄牧甫早年也学吴让之。不同是黄较刚健,吴较内含筋骨。以我看来,赵之谦虽为‘革命家”,创造很多,但在成熟度上不及黄、吴二位。至于吴昌硕,也学过吴让之,但与黄牧甫距离较远,一雄浑,—峻拔,不宜同时学。所以,不必一定列什么时序表。黄牧甫、吴让之和汉印、秦印可以同时进行的。
■齐自石、来楚生这类印章,宜从气势、力量、精神着眼,而不宜太重章法形式。章法形式往往因小大大。当然,章法形式也是组成气势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气势在于线条。
■黄氏(牧甫)之线条精粹有味,看似乎直,而有一种猛利生辣之气,有一种似巧而若拙的味道。这样,韵味就强得多了。
■黄印并非仅仅横平竖直,除了篆法上的变化之外,还得注意线条的粗细,轻重变化,还有方圆结合的问题。
■赵叔孺的精能在于朱文多字印的赵之谨一路,那是非常稳妥精妙的。赵叔孺少字印,我觉得也平常,稳健而己。刻惯小印,放大便觉勉强,力不从心,所以赵印大作似不十分高妙。
■临摹吴让之的作品,宜更注重其下刀的随便,不经意之态,但还是很准确的。如果把重点放在如何把外形学象,就往往得不到舒展自如的气息了。
■临印勿去理会若隐若现的漫漶效果,刻整齐和完美。朱文线条细了,打印泥自然会形成这种效果。
■吴让之篆刻重在线条的风神飘逸,流走自如,他又不同于赵之谦的细劲严瑾,他更表现一种有轻有重的行刀酣畅感觉,十分自如、十分随意轻松,但刀下又十分准确到位。 ■来楚生印不易学,至少得有点吴昌硕的基础,然后在此基础上变吴昌硕的浑厚线条,突出来楚生线条的锋芒感,“刀意”。
■赵之谦印章整体上较平稳,朱文则较飘逸,白文印应注重线条的凝重,棉里藏针的力度,也不要一味浑厚。
■学浙派,我觉得一是要“切”得锐利,二是又不要切得太琐碎,而呈小气。
■齐白石、来楚生,吴昌硕这三人的印章,各不相同。我以为倒是吴昌硕略好掌握,多少学得象;齐白石不易得其气势,而来楚生用刀复杂,有冲有切,有向线有背线,较难掌握。
■平行践的间距不一,是黄牧甫的惨淡经营手法之一,藉以打破过于一律的板刻,不能忽视。
■齐白石的作品千万不要刻意去学得形似,而是主要去体会他那种行笔用刀的劲挺健直之势,体会一泻千里的气势,如在形式上摹拟,将来一辈子也跳不出来。
■临印的要求是像,所以很多人都临得很小心。但这也造成一个问题,由于下刀的小心翼翼,而致线条的酣畅有力表现不出来,精神上往往不像了。具体地说,齐白石一类的,太小心了,绝对没有他作品的那种精神;但陈巨来确是由相到细,慢慢刻出来的,因此慢慢的修改,也可以做出来。不能一概而论,而要视作品风格而定。
■其实学赵之谦也宜注意线条的沉实感。赵之谦的“龙自然室”之类便过于轻飘。而“佛生”之类才线务蓝藉有致,意志安祥。即使大家的作品,我们学习之时宜有所选择。
■黄牧甫的线条感觉生辣劲直,截面呈方形,不能作起伏绵软状;横与横之间间距不一,也是黄牧甫的常用手法,藉此打破平衡。
■封泥的优点主要在于朴拙的线条,以及这种线条所造成的厚重浑穆感觉,千万不要去仿效它的粗边,粗边非但仅只是封泥的外形,不是它的精神实质,而且可以说是它的缺点。 印章要论
(明)朱简
印始于商周,盛于汉,沿于晋,滥觞于六朝,废弛于唐宋,元复变体,亦词曲之于诗,似诗而非诗矣。
印谱自宣和始,其后王顺伯、颜叔夏、晁克一、姜夔、赵子昂、吾子行、杨宗道、王子弁、叶景修、钱舜举、吴思孟、沈润卿、郎叔宝、朱伯盛,为谱者十数家,谱而谱之,不无遗珠存砾、以鲁为鱼者矣。今上海顾氏以其家所藏铜玉印,暨嘉禾项氏所藏不下四千方,歙人王延年为鉴定出宋元十之二,而以王顺伯、沈润卿等谱合之木刻为《集古印薮》,裒集之功可谓博矣。然而玉石并陈、真赝不分,岂足为印家董狐耶?
石鼓文是古今第一篆法,次则峄山碑、诅楚文。商周秦汉款识碑帖印章等字,刻诸金石者,庶几古法犹存,须访旧本观之。其他传写诸书及近人翻刻新本,全失古法,不足信也。
商周款识内有形象、假借等字,与今意义不同,不深考据不可妄用。
大禹衡岳碑、比干铜盘铭、滕公墓铭、延陵季子碑、碧落碑、梦英十八体,皆谬妄之书,不可法。 许氏《说文》为习篆要书,然字画全非汉法,元刻颇佳。今之《说文韵谱》又出近代翻本,内有新增俗字,与汉意义已自舛悖。《说文》而下书,皆后人凿说,不可为据。
《洪武正韵》正沈韵之失,许氏《说文》正汉字之失。然《正韵》不用于唐诗,《说文》不用于汉印,其理一也。
《泉志》载历代钱币之文,可考文字之变。
杨用修曰:“梦英好篆书而无古法,其自序云:落笔无滞,纵横得宜,大者缩其势而漏其白,小者均其势而伸其画。此正为病处。”今作印字亦犯此病,惜不令用修一砭之耳。
吾子行曰:“崔子玉写张平子碑多用隶法,不合《说文》,却可入印,全是汉人篆法故也,别有一本乃隶书。”
王弇州先生曰:“夏承碑有四分之篆,皇象天发神谶碑有五分之篆,此即所谓八分书法。”
吾子行曰:“汉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与隶相通。”二语得之矣,有益之,多则减,少则增,已开缪篆之门。而曰:“上字之尾如作下字之头,右字之左如作左字之右。”是何说也?
又曰:“文有空处,悬之最佳,不可妄意伸开或屈曲,务要填满。”
字有难措手,不屈曲填满不能藏拙,一染此习则流为缪篆。与今字印直五十步之间耳。予故曰:“习印当如钟元常学书,张南本画火,须出人头地,若画虎类狗,固自下乘,而刻鹄者亦是庸夫之见。
又曰:“表字只用二字为正。近人或并姓氏于上,若作‘某甫,古虽有此称,系他人美己,却不可入印。”按古人字印必有姓,今不用姓,亦简省之法,或可从俗,而“氏”字在宋元方有,亦非汉晋六朝法也。
又曰:“款识字不可作印。三代时却又未有印。”又曰:“白文印用崔子玉写张平子碑上字,及汉器并碑盖等字为最。”又曰:“唐用朱文,古法尽废。”又曰:“朱文印或用杂体篆。”按:三代未尝无印,朱文不始于唐,汉器岂非款识?杂体何施朱文?此余所不解者。
周公谨曰:“作者苦心,正须识者珍重,若不珍重,作亦徒然,不如不作,故不刻者有十:篆不配不刻,器不利不刻,兴不到不刻,力不余不刻,遇俗子不刻,不是识者不刻,强之不刻,求之不专不刻,取意不佳不刻,非明窗净几不刻。而后刻之,则无有不精者矣。”余亦曰:“识者珍重亦须作者精诣,若不精诣则不可作。故不可刻者四:不通文意不可刻,不精篆学不可刻,笔不信心不可刻,刀不信笔不可刻。有不可刻而刻之,则无有不谬者矣。 又曰:“一画失所如壮士折一肱,一点失所如美女眇一目。”
沈从先曰:“汉晋印章传至于今,不啻钟、王法贴。何者?法帖犹藉二人临摹,非真手迹,至若印章,悉从古人手出,刀法、章法、字法具在,真足袭藏者也。
又曰:“奇不欲怪,委曲不欲忸怩,古拙不欲做作。”今人不怪不谓之奇,不忸怩不谓之委曲,不做作不谓之古拙,学无渊源耳。
又曰:“冯虎、王象之类以形作字,恶甚。”按:古人多用象形,鸟兽、龙虎、人物之类作印,正如今之花押,原无道理,不过防奸伪设耳,岂知其为王象、冯虎邪?存而不论可也。
杨长倩曰: “ 立志不虚则见闻必寡,赏鉴不博则杜撰必多。纵能独创一家,终堕野狐下乘,是以有志之士。秦玺汉章,不徒见其文,如见其人,或成有疾徐,或兴有浓淡,虽破坏完缺,必洞见其血脉而后已。” 鱼虫鸟兽之文,不经师授,八体六书之辩,精入丝毫,少有伪谬,遗讥识者,自当穷究偏旁,博纵形象,既晓篆法,后论运刀。
执刀须拔山扛鼎之力,运刀若风云雷电之神。
秦汉若出宋元,亦为杜撰,盖字未见秦汉以上碑帖印章款识者,定是有故,当细推求,古篆若无,求之汉隶,汉隶再无,则不可作。如以 “ 闇 ” 作 “ 暗 ” ,以 “ 盦 ” 作 “ 庵 ” ,以 “ 鬲 ” 作 “ 窝 ” 之类,皆后人牵强凿说。
先秦以上印,全有字法,故汉晋莫及。然汉晋虽以章夺字,而字尚完。其增损不成字样者,近代印也,不可为法。赵凡夫曰: “ 今人不会写篆字,如何有好印? ”
摹印家不精石鼓、款识等字,是作诗人不曾见《诗经》、《楚辞》,求其高古,可得乎哉!
以商周字法入汉印晋章,如以汉魏诗句入唐律,虽不妨取裁,亦要浑融无迹。以唐元篆法入汉晋印章,如以词曲句字入选诗,决不可也。摹古印如拟古诗,形似易而神理难。以臆为古与以拙为巧浅为朴,残破其刀法而色取于古人,此何异优孟衣冠而寿陵余子之步也。
李阳冰云: “ 摹印有四:功侔造化,冥受鬼神谓之神;笔墨之外,得微妙法谓之奇;艺精于一,规矩方圆谓之工;繁简相参,布置不紊谓之巧。 ” 虽为印说,却是套语。又,篆法云: “ 点不变谓之布棋;画不变谓之布算;方不变谓之斗;圆不变谓之环。 ” 此却是印中实用语。
张怀瓘云: “ 古文篆籀,书之祖也,都无节脚,盖欲方而有规、圆不失矩,如人露筋骨乃病也。 ”
古书法云: “ 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字中有笔,笔中无锋,放意则荒,取妍则拙,行行要有活法,字字要求生动,小心布置,大胆落笔,草书尤忌积薪束苇之状。 ”
临仿古帖,毫发精研,随手变化,得鱼忘筌。以上皆古人书法,通用于印,则思过半矣。
郑子经云: “ 偶写一字不成,须于众碑中求之,不可轻易率然而就。
印字古人虽有增减假借之义,而今用之,必要合法。
陈眉公先生秘笈云: “ 碑石冰泐者具在,好奇之士乃专仿刻文劙 Γ 龀勺中危 晕 乓狻7妒 擞镂 毫ヒ玻 恢 裱Ч庞≌呓源死啵 盼囊嗳弧?nbsp; 得古人印法在博古印,失古人心法在效古印,何者?古印迄今时代浸远,笔意刀法劙 ッ穑 咽Ч湃司 裥幕 樱 屏倌≌咦缘鼻笾 昊浦 狻S喙试唬撼鐾羷剥铜印如乐府铙歌,若字句模拟则丑矣,又如断圭残璧,自有可宝处。
印先字,字先章,章则具意,字则具笔。刀法者,所以传笔法者也。刀笔浑融,无迹可寻,神品也;有笔无刀,妙品也;有刀无笔,能品也;刀笔之外而有别趣者,逸品也;有刀锋而似锯牙痈股者,外道也;无刀锋而似铁线墨猪者,庸工也。
吾所谓章法者,如诗之有汉、有魏、有六朝、有三唐,各具篇章,不得混乱,非字画盘屈、以长配短、以曲对弯之章也;吾所谓刀法者,如笔之有起有伏、有转折、有缓急,各完笔意,不得孟浪,非雕镂刻画、以钝为古、以碎为奇之刀也。
学无渊源、偏旁凑合,篆病也;不知执笔、字画描写,笔病也;转折峭露、轻重失宜,刀病也;专工乏趣、放浪脱形,章病也;心手相乖、因便苟完,意病也。
印有白文、有朱文、有口、有边、有格、有朱白相半、有三朱一白 ...... 各有体制,原非率意。
上古印有佩服者,故极小,汉晋官印大不过寸许,私印半之。今所见铜印极小而文圆劲者,先秦以上印也;稍大而文方简者,汉晋印也;渐大而文渐柔弱者,六朝以下印也;大过寸余,而文或盘屈、或奇诡者,定是唐宋元印也。
堂室印始自唐人,地名散号始自宋元,近又有全用古人成语者,非古法也。
江湖之号,牵涉之语,及科第世家名目入印,唯科第不韵。
使刀如使笔,不易之法也。正锋紧持,直送缓结,转须带方,折须带圆,无棱角、无臃肿、无锯牙、无燕尾,刀法尽于此矣。若刻文自小修大、自完修破,如俗所谓飞刀、补刀、救刀,皆刀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