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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

 军休强军路 2014-02-17
  

  2014年1月12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3年工作,并对深化改革,做好2014年民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前,隋忠诚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对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2014年民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讲话。

  会议指出,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工作部署,积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强化安全发展,突出作风转变,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抗洪抗震救灾取得重大胜利,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社会管理创新逐步深化,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水平整体提高,民政专项事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在2013年国家民政部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获得优秀等次。

  会议强调,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在民政社会服务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发挥民政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功能和作用;要始终坚持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民生保障更加公平。全省民政工作的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以深化改革为统领,着力抓好“两项改革”,实施“六项工程”,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常规工作抓成效,重点工作出成果,创新工作求突破,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一是继续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着力抓好统筹城乡低保制度改革。二是着力抓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三是实施养老服务网络工程,推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四是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全面提高特困群众生活救助水平。五是实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六是实施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积极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七是实施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工程,做好优抚安置和拥军工作。八是实施专项社会事务服务工程,提升民政专项社会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学习的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创新能力;要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转变作风,提升抓落实的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会上还通报了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延边州民政局等13个单位交流了经验。

  省民政厅班子成员,省老龄办主要负责人,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民政局长(社会办主任)。省民政厅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11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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