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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月新娘怀前男友孩子 新郎告上法庭要离婚

 快速发表 2014-02-18
新婚刚满一个月,妻子怀上前男友的孩子,丈夫无法接受,将妻子告上法庭。近日,该案经番禺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并由女方退还彩礼。

情路坎坷 勉强结婚一个月便离婚

80后的李聪(化名)和王慧(化名)恋爱多年,像大多数的情侣一样,他们之间有过争吵和分歧,但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2012年6月,李聪当着双方朋友的面向王慧求婚,王慧不是很情愿,但最终还是答应了。

2013年1月4日,王慧原本不愿,李聪一再恳求,并向王慧承诺,婚后一个月如果还是不能接受他再离婚,两人最终登记结婚。然而登记之后,王慧却一直不愿意住到丈夫家,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2月3日,夫妻俩在当地的五星级酒店大摆喜酒,宴请宾客26桌,总花费20余万元。摆酒过后,王慧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妻子义务。之前多次的争吵让两人的感情已经出现裂痕,2月9日,妻子怀有孩子的消息最终成为压垮两人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旧情难忘 新娘怀上前男友的孩子

王慧原本对于这次的婚姻便不是很情愿,心里也是一直难以忘怀她的前男友。在与李聪的一次争吵过后,王慧跑出了家门借酒消愁,与前男友发生了关系并怀上了孩子。王慧之前已流产过两次,如果再流产可能导致无法生育,所以这次王慧坚决留住这个孩子。而李聪和王慧婚前、婚后一直没有发生过夫妻关系,新婚妻子怀了旧情人的孩子,还不愿意将孩子打掉,这让作为丈夫的李聪无法接受。

去年3月22日,李聪将妻子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退还原告彩礼:人民币2万元、龙凤镯一对、金链一条、金牌一个、白金项链一条;被告承担原告为举办婚礼所支出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1万元;被告承担双方因支付婚礼费用而产生的共同债务人民币10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过错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向原告及其父母赔礼道歉。

协议离婚 一元买断夫妻情

经番禺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退还原告彩礼:人民币2万元、龙凤镯一对、金链一条、金牌一个、白金项链一条;原、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如下:因举办婚礼向被告的表姐借款4万元,向被告的舅舅借款10万元,合计14万元由被告承担。除以上债务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各自名义对外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被告赔偿原告过错损害赔偿金1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得再就夫妻关系相互主张任何民事权利;诉讼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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