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警春夏季餐饮安全 食堂禁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 发布时间:2014-02-20
本报讯 记者徐婕报道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提醒餐饮服务单位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 公告指出,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得使用发芽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生冷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公告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请注意饮食安全,选择量化分级高的餐饮单位,即悬挂于各餐饮单位大笑、微笑、平脸的A、B、C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食用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凉菜肴。少食腌制的酸菜咸菜,一次性食用过多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预防四季豆中毒,生的四季豆中含有两种毒素,分别为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一定要煮熟煮透方可食用。不要随便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防止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公告要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每餐食物必须按规定留样48小时,未经许可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各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同时,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上报制度,组织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提高公众预防能力,严防致病性食源性疾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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