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制度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一、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文化科技水准和业务水平,创建学习型、研究型人大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的经常性政治、业务学习,实行定时和不定时学习制度和每月一次夜学的集体学习,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内容。县委统一部署的重要学习,按县委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进行学习。 三、学习的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阅读文件、材料与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中,要理论联系思想、联系人大工作实际。 四、每月集中学习日按学习计划由委办主任轮流主持,按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加深理解,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学习一般应安排专题辅导和中心发言。 五、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本机关及上级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做到虚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讨论发言,努力使学习收到实效。参加培训的人员,要遵守学习培训纪律,起表率作用。 mm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考勤考核及奖惩办法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勤奋努力,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格依照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请假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统一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超过1天的要报告常委会主任同意。请2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证明。病假和事假应先使用年休假;请病、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扣发奖金。调休和请事假,一律凭调休单或书面请假条。调休、请事假要尽量避免与单位工作安排相冲突,并妥善处理好假期内的本职工作,避免脱节误事。 二、建立月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月查制,每位干部每月月初要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进行回顾总结,并进行自我鉴定。单位将在个人月查的基础上,年终进行年度考核。 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1、考勤考核合格者,每月发给目标考核奖;月考不合格者扣发当月目标考核奖金。 2、缺勤(包括病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考核奖,如缺勤(包括病假、事假)15天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的当月停发目标考核奖。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停发目标考核奖。处分期指处分的期限,如受警告处分的,处分期为半年;受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期为一年;受撤职处分,处分期为两年;受留党察看处分的,视其处分期限而定;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处分期为三年。 4、当年未受处分,但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当年半年的目标考核奖;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扣发当年全年的目标考核奖。 5、因个人原因受县委县府办公室、县委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扣发责任人半年目标考核奖;违反本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扣发半年以内目标考核奖。 mm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一、财务管理遵循依规、节约、统一、透明的原则。 二、本机关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日常管理和签批工作由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常规性项目支出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重要财务事项,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常委会领导同意,特殊支出且数额较大的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办公用品和公务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交专人保管,并建立登记和领用手续。物品购置按政府采购办法办理,未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购买一般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经手)。数额较大的应报经常委会领导同意方可购买。 四、购买物品和出差报销,发票必须有经手(出差)人签字,并附购物清单,经报账员审核,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接待费用应注明来客情况,发票由接待经办人签字并附菜单,办公室分管接待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六、借款应在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及时结帐,逾期不结从借款人薪金中逐月扣还。 七、因工作需要或业务上的来往,各工委确需经费支出的,应事先与办公室通气,并本着节约的原则办理。 八、年度订阅报刊杂志,由办公室领导提出意见,经分管办公室的常委会领导同意,统一由文书办理订阅手续。 九、文件、材料打印提倡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设备,干部自力更生自己动手,节约开支,自己不能打印的应送指定文印室打印。 十、每年办公室要将本单位财务情况向全体干部作通报;财务报账人员每月将财务公开的相关报表公布于众,并将《财务报告》报于财务分管领导。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一、机关工作用车范围 (一)重点保障本单位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本机关各工委、办公室工作用车。 (三)常委会活动的用车。 (四)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来本县检查指导工作期间的用车。 (五)本机关的其他因公用车。 二、车辆的调度使用管理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用车时,一般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常委会主任用车相对固定一辆,没有特殊情况不可派作他用。 (三)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安全行车不出事故。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谨慎驾驶保障安全。如因违法、违规受到交警处罚则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因本单位驾驶员过错造成责任事故,将扣发当月安全奖并视造成后果和过错情节轻重,给驾驶员处以扣发奖金、经济赔偿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四)驾驶员要按规定出车,收车后车辆应及时入库,不得擅自在外停放和公车私用。 (五)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调度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出车,如因违反规定擅自出车和用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守法敬业、文明礼貌、严守纪律。做到态度和善,服务周到,严守秘密。 (七)严禁公车私驾。 (八)机关车辆一般不外借使用。 三、车辆用油和维修养护管理 (一)汽车用油:油票由财务购买,驾驶员应及时向财务报帐。财务要认真做好每辆汽车的用油登记,并定期公布每辆汽车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接受监督。按本县同类型车辆耗油平均值确定油耗标准额度,油耗超过标准额度的予以相应处罚。 (二)里程补贴和安全奖:里程补贴每公里补贴0.07元。每个驾驶员每月出车安全奖200元。有关对驾驶员奖励和补贴政策,可根据县财政局最新精神及时调整。 (三)车辆维修和购置配件,需经审批,并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的一般性维修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并实行定点维修。 (四)驾驶员要爱惜车辆,搞好车辆养护,要及时清洁车辆,保持车容洁净和车内卫生。 mm人大常委会机关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各委室电话使用行为,节约行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机关各议事、办事机构办公室的电话。 二、电话使用以方便工作、节约开支为原则,不打与工作无 关的电话,并尽量长话短说。 三、通话费由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四、对非工作联系使用电话,话费浪费很严重的委室,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罚。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2008年8月12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修订) 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县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扩大庆元人大暨庆元的知名度,经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在县级新闻媒介(不含网站,下同)录用的稿件(含图片),给予原稿酬1倍的奖励; 2、在地级新闻媒介录用的稿件,给予原稿酬1.5倍的奖励; 3、在省级新闻媒介录用的稿件,给予原稿酬2倍的奖励; 4、为鼓励多写稿、写好稿,凡在新闻机构评奖(含好新闻奖)获奖者,给予原资金1倍的奖励。 二、奖励范围 1、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人大机关干部; 2、稿件必须是与人大有关的内容。 三、奖励办法 由办公室负责,一年统计一次,资金年终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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