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秋环境保护法学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平时作业第1次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生态系统P6:生物群落与其周围非生物环境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 2、生态平衡P7:生态系统经过长期演化以后,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在较长时期内会保持稳定状态。 3、次生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违背自然规律,不合理一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4、环境要素P4:是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 5、食物链P7: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为食,另一种生物再以第三者为食,彼此形成一个以食物相联接的链锁关系。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述人类环境的含义和内容。P2 答: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 社会环境主要指人们生活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的环境条件,如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和哲学的观点机构等。自然环境一般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2、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什么?P3 答: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环境要素有哪些重要特点?P4 答:最小限制律、等值律、集体效应律、相关律等四方面的特点。 4、简述人类和环境的关系。P5 答:人类是环境的产物,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产物,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能够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各种条件去能动地改造自然,对环境造成良性的或恶性的影响。 5、什么是“十分之一定律”?P7 答:低位营养级的生物为高位营养级生物提供物质和能量,而能被高位营养级利用的能量只有所供能量的十分之一左右,这种现象被称为“十分之一定律”。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组成生态系统的四部分是( C ) A、空气、阳光、水、土壤 B、人类、动物、植物、无生命物质 C、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D、生产者、一级消费者、二级消费者、三级消费者 A十分之一定律 B生物量金字塔 C生物放大 D物质循环 A 社会规律 B经济规律 C自然规律 D阶级利益 A 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 B 自然环境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 C自然环境破坏和人工环境破坏 D 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A 第一环境问题 B 第二环境问题 C 科学技术问题 D 环境与资源问题 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 BD ) A生态环境 B人工环境 C城市环境 D自然环境 E社会环境 A 水循环 B 氧循环 C 碳循环 D氮循环 E氢循环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B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与养护的责任 C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D采取污染掀起治理措施 E对重要自然资源的开发,加强综合利用 A行政处分 B行政调解 C行政仲裁 D行政处罚 E行政处理 A 具有规范性 B 须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 C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D制定技术性很强 E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A 确认环境犯罪之诉 B请求履行职责之诉 C 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 D司法审查之诉 E请求赔偿经济损失之诉 A人类活动 B社会发展 C技术水平 D经济能力 E科学技术 答:(1)审理过程不合理。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的,应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 (2)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污染物无害时,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平时作业第2次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可持续发展P16:人类应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 2、环境保护法P21:是指调整因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法律关系P35:是指根据环境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 4、环境权P42:是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健康、干净、良好环境的享有权。 5、“三同时”制度P72: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当代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哪几方面? 答:一是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二是出现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三是出现大规模的生态破坏。 2.应当怎样理解环境保护法的定义?P21 答:环境保护法定义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要在人类与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关系, 二是环境保护法主要通过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等途径达到目的。 三是环境保护法是若干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主要特点?P21 答;环境保护法有三个主要特点:综合性,其所要保护的环境是由多种环境要素组成的统一体; 科学技术性,直接而具体地反映着生态学基本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 区域特殊性,因各地的环境条件不同而不同。 4.环境权与生存权有哪些区别?P44 答:与生存权相比,环境权有以下特点:一是环境权是当代环境危机的产物,二是环境权的主体还包括后代人,三是环境权更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调可持续发展。 5、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P79 答:(一)限期治理的对象:一是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染源。二是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 (二)限期治理的决定权; (三)限期治理的期限; (四)违反限期治理制度的法律后果。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A) A人与人之间的关系B人与物的关系C人与自然的关系D人与环境要素的关系 A 所有的生物 B 所有的微生物 C 所有的动物 D 所有的植物 A 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 1982年宪法 A物物相关律 B相生相克律 C协调稳定律 D时空有宜律 A 法院有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权利 B 国家有管理环境的权利C公民享有在优美、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D企业在获得排污许可后,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A多发性 B危害性 C无形性 D 持久性 A 1—3棵 B 2—4棵 C 3—5棵 D 4—6棵 A终局性评价 B预断性评价 C准确性评价 D事后性评价 A 国际条约 B 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D“软法” A 减量化 B资源化 C无害化 D无害化和资源化 A 森林大火 B 种树 C 地震 D 洪水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考察的,而且联系与制约最为密切的因素是( ABCD ) A资源 B人口 C发展 D 环境 E科技 A刑法 B民法 C经济法 D劳动法 E 行政法 A受害人无过失引起B不可抗力 C第三者的故意引起 D受害人自身引起 E第三者的过失引起 A公园 B野生动物保护区 C水库 D 名胜古迹 A最小限制律 B集体效应律 C 相关律 D协调稳定律 A违反了物物相关律 B违反了相生相克律 C违反了能流物复律 D 违反了负载有额律 A法律关系 B法律规范的构成 C法的渊源 D法规的表现形式 A人类环境宣言 B内罗毕宣言 C生物多样性公约 D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A领空 B驻外使馆 C我国所有的国际列车 D我国的飞机 A 废水 B 固体废物 C 噪音 D放射性物质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A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B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C非法采矿罪 D 滥伐林木罪 A 准确 B 合法 C公正 D及时 五、案例分析:(10分) 某居民区居民报告,位于其住宅楼附近一饭店每日声音嘈杂直至深夜,噪音使得该楼住户无法生活、休息,他们进行多次交涉未果。市环保局到该楼住户家中进行监测,测得噪音分贝虽已接近噪音标准,但均未超标。但噪音的确使人无法休息。 问:(1)对此环保局可否进行行政处罚?为什么?(2)对此居民可采取什么措施?有何法律依据? 答:(1)环保局无权进行行政处罚。因为我国规定只有超标排放的才构成环境噪音污染。目前环保部门仅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 (2)居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依据《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原则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平时作业第3次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污染物排放标准P82: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经济技术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进行限制所规定的允许排放水平。 2、环境基准P82:是为统一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守则及信息编码而制定的规范。 3、环境保护法体系P38:是指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依照其内在联系而结合有一起的和谐统一的完整系统。 4、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P70:是从法律上规定了对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权利、义务、管理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一个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述自然资源的特征。 答:自然资源的特征表现在: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2.简述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特征。P144 答: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者见解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具有以下特征:(1)是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并且这些活动的大多数通常是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行的;(2)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变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为媒介影响和危害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3)都是损害的结果。 3.简述我国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点。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少。 (1)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占世界土地面积的7.1%,排在俄罗斯和加拿大之后,居世界第三位,但我国人均土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土地占有量的1/3,人均耕地面积(1.4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占有量的40%。 (2)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我国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土地分布是山地多,平地少,海拔小于500米的土地面积只占土地总面积的27.1%。特别是水资源充沛、热量充足的优质耕地仅占全国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而且90%以上分布在湿润、半湿润的东南部地区。在全部的耕地中,高产田只占总耕地面积的20%,中产田占40%,低产占32%。 (3)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约为2亿亩,真正可以开发为耕地的只有1亿亩左右。 4.简述我国关于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P197 答:耕地资源十分重要,我国规定: (1)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5)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6)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5.简述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限期治理的对象。 答:(1)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2)设立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设施,如果其污染物的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实行限期治理。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人类环境的中心主体是( B ) A人类和其它生物 B人类 C人类、其它生物、无生命物质 D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外部空间 8.下列地区经依法定程序可以兴建污染型工业的是(D ) A总体规划 B近期规划 C远期规划 D详细规划 1.自然资源所有权变更的原因包括( BCDE ) A自然资源的消灭 B征用 C所有权主体的分离或合并 D依法转让 E对换或调换 A终止不法行为 B赔偿 C补偿 D道歉 E保证不再重犯 A自然资源占有权 B自然资源处分权 C自然资源使用权 D自然资源收益权 E自然资源所有权 A发达国家应在全球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方面承担更多的或主要的义务 B各国须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和改善本国管辖范围内的环境C各国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D各国应在环保方面相互支持和援助 E各国应防止其管辖范围内和控制下的活动对其他国家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 A赔偿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监督责任 E刑事责任 A《核实验条约》 B《外层空间条约》 C《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E《长程越境空气污染日内瓦公约》 A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基准 C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 20.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包括 (ABCE) A申请 B审查 C决定 D监督 E处理 五、案例分析:(10分) 1.某县发电厂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期间,为保证工期,进行施工。在环保设施储灰场建成前,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剪彩运行开始发电。在生产过程中,因储灰场尚未完工,该厂将粉煤灰和冲灰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问:(1)该厂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2)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何处罚? 答:(1)该厂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前就进行施工,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重在事先预防性,尚未批准就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就毫无意义。该厂在施工、投产时,违反了该条例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即储灰物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厂在生产期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 (2)责令停产,完善相关手续,修建储灰场,罚款10万元。 2.村民甲不满意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划定分配的宅基地,与其邻居乙商量,将乙承包的耕地以5000元价钱“买下。至此时,乙几乎常年在外打工,已连续2年半弃耕抛荒。甲在此耕地上开始建房,后被乡政府发现,责令拆除已建地基、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问:(1)甲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哪些规定? (2)乙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如何处理? 本题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法》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答:(1)甲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此耕地是乙承包的集体所有的,乙无权出卖,甲也无权购买。甲擅自占用耕地的行为是违法的, (2)乙所谓“出售”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仅是承包经营者,在合同期内有依法定目的使用的权利,但无权进行出售。其次,乙的弃耕抛荒行为也被《土地管理法》禁止,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平时作业第4次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征收排污费制度P74:是有关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一套法律规则。 2、环境刑事责任P105:是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制裁。 3、环境行政诉讼P13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 4、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 5、预防为主,防治结合P55: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上,对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要做好治理,治理时要综合采取各种手段。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述我国关于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P202 答:(1)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2)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3)节约用水原则。 2.简述环境噪声污染及其环境噪声的区别。P164-165 答:(1)依《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的。前者指在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以内排放的噪声;后者指超标排放并产生了干扰现象的噪声。 3.简述我国对于开发利用水资源应遵循的原则。P204 答:(1)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2)利益兼顾与兴利除害相结合和原则; (3)生活用水优先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 4.我国法律对防止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作了哪些规定?P163 答:(1)倾废许可证。 (2)对废弃物及许可证分为三类。 (3)对境外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5.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261-264 答:(1)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无害使用原则; (2)共同但有区别的国家环境责任原则; (3)加强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原则; (4)和平解决国际环境争端原则: (5)优先考虑并积极支援发展中国家原则。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由烟尘、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引起的大气污染是( B ) A《环境保护法〈试行〉》 B《水污染防治法》 C《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D《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A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 B环境基准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客观的科学依据 C 在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放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11. 我国规定,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应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的是( D ) A“谁破坏,谁复垦”B“谁使用,谁复垦” C“谁征用,谁复垦” D “谁转让,谁复垦” A滩涂资源 B矿产资源 C野生动物资源 D城市土地资源 A 工业用地 B农用地 C建设用地 D未利用地 1. 环境保护单行法包括了( BE )两方面的法律法规。 A宪法的环境保护规范 B自然环境保护法 C野生动物保护法 D民法的环境保护条款 E污染防治法 A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产资源 B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C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A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环保基础标准 D地方环保方法标准 E地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A南极 B大气空间、外层空间 C领海 D 月球 A警告 B罚款 C开除 D没收财物 A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B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A减量化 B资源化 C清洁化 D无害化 A防护林 B薪碳林 C经济林 D特种用途林 A海水浴场 B盐场 C一般港湾 D饮用水源地 A土壤 B石油 C动物 D太阳能 1.答: 本题主要涉及环境刑事责任中的若干罪名。 (1)张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具体罪名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张某超量采伐自己承包的林木,其数量为25m3,依法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而张某潜入他人承包区采伐了约5m3的木材,则属于盗伐林木罪,因为他的秘密砍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他人所有权,并且数量较大。 (2)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罪名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2.答:本题主要涉及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理解。 (1)丙的损失应由甲、乙共同负责赔偿。甲、乙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丙的损失非因甲的行为直接导致,但甲已经多次接到乙的停止排污请求,无疑是知道排污行为的可能后果。环境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需要乙主观上有过错。乙的开闸行为是污染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乙不能以暴雨是不可抗力而免责。 (2)乙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作为加害方乙应当与甲一起对丙负赔偿责任。考虑本案情节,应让甲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作为受害方,乙有权请求甲支付其以前清淤的所有费用,并赔偿损失。若甲拒不支付,乙可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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