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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将实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

 wwm5837 2014-02-21

本网讯(通讯员 查子珊)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教育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近年来,市教育局不断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特别是2013年,成立教育局新闻中心(挂靠宣传统战处),将长沙教育信息网划归宣传统战处管理,开展首次“长沙教育好新闻”评选,召开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对教育督导和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幼儿园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据省教育厅新闻中心统计,201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新闻和通讯稿件191篇次,其中头版头条5篇。市教育局荣获全省新闻宣传考核评比第一名。

随着《意见》的出台,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意见》规定,市教育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制度。新闻发言人由一名局领导兼任,主要职责是审查重大教育新闻发布的内容,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重要信息,接受记者采访。新闻联络员和新闻中心主任由宣传统战处处长兼任,主要职责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协调、服务。

市教育系统重要政策、阶段性重点工作、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由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发布;机关处室、各单位、学校需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工作和活动,提前一周报告新闻中心,由新闻中心负责联系媒体采访;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常规工作采访,由新闻中心根据采访内容,协调安排相关单位领导、市教育局相关领导或处室负责人接受采访。

实行新闻宣传考核制度

《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将实行新闻宣传考核制度。各单位、学校要积极向长沙教育信息网报送教育新闻和信息。区县(市)教育局和市属学校报送教育新闻和信息稿件每个季度不少于20篇,局属二级机构每个季度不少于5篇。

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教育舆情处理工作,力争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上发表新闻宣传稿,并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教育局新闻中心报送本单位教育新闻发表情况。市教育局新闻中心每个季度将通报各单位教育新闻、信息的报送和采用情况,以及各单位在媒体上的负面舆情统计情况。

强化教育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规定,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学校要努力做好教育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信息编写质量和报送的时效性,及时、准确地向市教育局新闻中心报送教育信息,新闻中心将择优采用或有针对性地约稿、整理后向上级部门报送。

《意见》规定,市教育局将每周星期三定为媒体开放日,集中发布机关各处室需要宣传的政策、统一接受各新闻媒体带共性的、时效性不太强的教育专题采访,以提高工作效率。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市教育局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通讯员队伍素质、做好教育新闻宣传策划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努力开创长沙教育宣传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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