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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玉文化的七个时期

 珠江大鹏 2014-02-22
  • 中国玉文化的七个时期
  • 资料整理-玉鹤凌风 / 8月31日
  • 玉文化是人类在社会与自然交互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通过玉材的特殊自然属性,寄托和展现人类思想意识、社会伦理和价值形态的一种文化现象。虽然玉器的某些功能,如作为装饰品、作为神灵表象、作为阶级标志、作为财富象征和作为赏玩弄玉的现象在不同时代都有一定的表现,但其主要的社会功能却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由此构成了玉文化发展阶段的不同。玉文化大致可分为孕育、初始、发展、成熟、完善、嬗变和世俗等七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孕育期 玉质石器出现至广义玉概念形成之前, 相对年代约为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们在打制石器和选择装饰品的过程中,逐渐觉察出玉质石器与其他石器在亮度、色泽、硬度、质感等方面的差异。玉概念有如待产的胎儿,呼之欲出。可以说,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产生和发展,是玉文化得以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始诱因。

    第二阶段: 初始期 主要标志是广义玉概念的初步形成和广义玉器的出现,相对年代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虽然目前尚未发现确切的证据, 但是根据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如后李文化(距今约8500 年)、兴隆洼文化(距今约8200年) [ 2 ]的发现玉凿、玉锛和玉推测,广义玉器出现在这一时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处于萌芽状态的磨制技术日趋成熟,石器制作工艺的进步导致了生产力的提高和新石器时代的到来。磨制工艺的推广,使人们更深切地感受到美石制品光洁、润泽的魅力。旧石器时代早已出现的原始宗教观念找到了更为合适的物质载体,“美石”开始有了灵气,广义的玉概念初步形成。这是玉文化得以产生的哲学因素。

    第三阶段:发展期 主要标志是种种非实用玉制品迅速增多,玉器的制作工艺和社会功能进一步提高,相对年代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晚段至新石器时代中期。主要见于后李文化、兴隆洼文化、河姆渡文化和新乐文化。某些源于工具或兵器类的玉器在形制上与同类石器尚无明显的区别,但磨制程度一般较精,基本不见使用痕迹。随着石器磨制工艺的广泛应用和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分工初露端倪。原始宗教的进一步发展、祭祀活动的多样化和爱美欲望的增强,导致制玉工艺的进步和玉器数量的增多,这是玉文化得以发展的社会因素。

    第四阶段:成熟期 主要标志是圭、璧、琮、璜、璇玑、玉衡等主要礼器基本形成,各种社会功能日臻完善,制玉工艺日趋成熟。源于工具、兵器类的玉器,在形制上与同类石器已有明显的区别,如造型美观,形体变薄,做工极为细致。源于装饰类和少数源于工具的器类已脱离其祖型的制约,演化出全新的形态,如瑞圭[ 3 ]、权杖、玉琮、玉龙凤、玉牌、玉人等。相对年代约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金石并用时代,以仰韶、大汶口、红山、良渚、凌家滩和龙山文化各重要遗址为代表,这一阶段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或文明初期。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城址的出现,龙山时代各考古学文化城址的普遍存在,标志着“城邦式”古国已初步形成,社会剩余财富增多,社会分化加剧。部落酋长、军事盟主或“古国君主”出于显示财富、宣示权力和渲染王权神授的需要,极力地强化玉器的社会伦理功能和祭祀功能,表示首领或王权身份的权杖和瑞圭相继出现,这是玉文化得以飞速发展的政治因素。

    第五阶段: 完善期 主要标志是玉礼器及其他品种的玉器形制、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 相对年代约为夏代至两周时期,以偃师二里头、安阳殷墟、西安张家坡、宝鸡茹家庄西周墓、三门峡虢国墓地、天马—曲村晋国墓地和同期各重要方国的重要遗址、大墓为代表。随着社会的分裂和中央王朝的出现,用玉制度更加完备,使用范围更加广泛,普遍见于吉、凶、喜、丧、会、盟、宾、嘉、军、兵等各种场合,等级制度、礼乐制度的形成和玉器社会功能的持续加强,体现了当时的政治需要。

    第六阶段: 嬗变期 主要标志是玉礼器的数量明显减少,礼仪功能逐渐减弱或消退,玉佩饰、特别是组佩及玉器皿、玉陈设、玉生肖和人物、动物等世俗类玉器明显增多,玉礼器的社会功能加速世俗化,相对年代约为战国至两汉。这一时期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期,由礼崩乐坏、群雄争长的混乱局面到中央集权的确立,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礼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政治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反映到礼仪制度上,就是玉礼器和青铜礼器的世俗化。此外,由于玉玺的出现和发展,权贵们不再以圭、璋和佩饰作为宣示身份地位的主要表征,汉代大墓中出土的裹尸玉衣、玉璧、玉枕等虽然还有表示身份地位的象征作用,但主要的却是出于防止精气泄散、保护尸身不腐的愿望,九窍玉塞的出现就是很好的例证;汉代墓葬有关陶楼、仓、猪圈、鸡舍乃至于厕所的设置,也反映出礼仪制度的世俗化倾向。在表现方式上,玉雕作品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日趋浓郁。漆器、金银器以及瓷器制作工艺的出现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玉器惟我独尊的地位,玉器所蕴含的神奇功能和礼仪概念,逐步被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冲淡。

    第七阶段: 世俗期 主要的标志是玉制品的功能完全世俗化。玉器的礼仪功能几乎完全消失,包括东汉末年以后的全部历史时期。东汉末年到隋统一前,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期, 数百年的战争使民生凋敝,玉文化的发展也随之步入历史上的低潮期。隋唐时期玉文化又再度兴起,但是在选题、创意和风格上, 受到业已相当发达的绘画、雕塑和金银器创作风格的影响,玉雕人物、花卉、动物的造型在浪漫的情调中力求逼真。到明清时期,玉器基本上完全成为艺术、财富和弄玩的代名词, 尽管这一时期的王墓中还有用玉圭随葬的现象[ 4 ],《红楼梦》中的“通灵宝玉”也具有某些神奇的功效, 今人也有以玉佩辟邪护身的现象,但这只是上古用玉概念的孓遗和回光反照,与现实社会和玉文化发展的主流及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宗教信仰相去甚远。玉器这种古老、历久不衰的艺术瑰宝终于摘下了其高贵、圣洁、无所不能的神秘面纱,走出神权、王权的殿堂,回到普通的世俗世界,还原为芸芸众生共鉴共赏的美丽石头。

    玉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玉崇拜远非一般的灵物崇拜,而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有关哲学、美学、神学和社会政治、伦理观念的综合体现,涉及到社会不同领域的各个层面,在中华文明史中的地位、影响、作用及其流行时间是其他任何文化都难以比拟的,包含着极其深刻的精神理念和文化底蕴,是中国传统礼制和儒家思想的最高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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