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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经济”的去向

 昵称16037788 2014-03-05

这个星期里,有机会与来自中国国内D大学财经专业的学者及博士生进行了一些学术交流。其中涉及到了目前中国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大批出让土地使用权来获取财政收入及发展区域经济的问题。这种区域经济的发展模式,可以称之为“土地财政经济”,目前已出现了很多经济和社会的问题,到了决定何去何从的时候。

        笔者认为,这种“土地财政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一系列地方财政分权化的政策,而在于现行土地所有及使用制度和地方财政制度中的严重缺陷及不完善。这种“土地财政经济”的问题,在美国及日本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就几乎看不到。因此,要彻底解决这类问题,研究和借鉴这些国家的一些体制及制度非常重要。

        从表面上来看,“土地财政经济”似乎可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部分财源,从而促使区域经济GDP的增长。但是,土地出让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严格来说不是稳定和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源泉。前一段时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内对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已对各个地方的“土地财政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此外,“土地财政经济”极其容易引起区域经济中的房地产价格的高涨,从而造成广大居民购房租房的困难。在开发土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又很容易出现缺乏统一规划,破坏自然环境及侵害居民权益的问题。目前各地经常发生的耕地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围绕强制拆迁所产生的地方政府与居民的对立冲突事件,显然与“土地财政经济”有一定的关联。

        关于这种“土地财政经济”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种观点认为,与地方政府拥有的财政权限过大密切相关。早在九十年代中期的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赋予了地方政府较大的财政自主权。根据笔者参与的实证分析表明,地方财政分权的确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见参考文献)

        因此,“土地财政经济”产生的根源,应该与现行土地所有及使用的制度以及地方财政制度中的严重缺陷和不完善有更密切的关系。比如,目前各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公有,其使用权的出让基本由地方政府全权决定。因此可以想象,地方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来获取财政收入及发展区域经济。又如,在目前的地方财政制度中,仍然存在地方政府首脑可以最终决定财政收入及支出的重大项目,而不受到地方人大严格制约的情况。

        在探讨“土地财政经济”的改革方向时,笔者认为,应该认真研究和借鉴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地方财政制度的长处。在美国及日本的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出现过类似“土地财政经济”的问题。这显然是因为,在这些国家的土地及地方财政制度中,存在着限制地方政府随意出让土地及决定财政收入支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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