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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鉴红楼——刘心武秦学发现铁证 第18节;迅读网

 九天揽月123 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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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可卿伺候贾宝玉上床之后,贾宝玉就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到了一个叫太虚幻境的地方;在那里,他和一个叫可卿的美女有了儿女之事。


  限制级的情节如何展现于读者眼前,很有讲究。当然最直接的就是写实的,贵在真实,大家一目了然,看完也没得争了。考虑到这是限制级的表演,较多采用的是打码的,写上“此处删去××字”,大家也能看得懂。要不可以用点艺术手法,镜头拉远,看天上的月亮,看床前两双鞋,这样也能理解。最伤脑筋的是这种,每到紧要关头,突然之间咔嚓一声就直接太监了,你根本不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贾宝玉在天上人间里做过些什么,这是限制级的剧情,《风月宝鉴》写的时候会用写实,可能会有码,在《红楼梦》里这些都直接咔嚓掉了。这种情形经常出现,每当英莲郡主秦可卿发威的时候,和谐之手都会伸出。当然我们知道,作者这样做是迫于压力,理解。


  作者和谐了,读者们可就伤脑筋了,贾宝玉是不是在天上人间里有了人生第一次,至今仍然有人转不过弯来。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很清楚了。


  秦可卿有没有作案动机?有木有?有!贾珍、贾蔷这样身份的人都能上手,贾宝玉又怎可例外?有些女人的征服欲比男人更强!


  作案时间,有木有?有!贾宝玉吃完中饭睡午觉时,可卿就吩咐小丫鬟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猫儿狗儿打架,有人说这是发情,喻示有好事发生);贾宝玉睡醒来已到吃晚饭时间,这可卿仍然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怎么算这一场春梦足足做了至少两三个小时。这几个小时时间可卿一直不离贾宝玉左右,她有足够的时间来作案!秦可卿搞了一个赏梅花宴,热闹热闹,可怜贾母王夫人等巴巴的跑来给她捧场,可卿倒好,扔下她们让尤氏一个人去侍候,自己却跑回家来做好事!她们自己当然觉得很正常,只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看到这种情形,难免会认为可卿不懂礼数,对长辈太不恭敬,他们就算当面不敢说,下来也就得闲话了。


  案发地点,在可卿极其香艳的天上人间房里,在其极具诱惑力的床上。作案环境也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在合适的场合,犯罪分子有更强烈的作案欲望,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目击证人,有木有?这是个问题。在事发房间里,除了当事人秦可卿和贾宝玉之外,当时还有奶娘丫鬟婆子等不下十几人,贾宝玉上床之后,仍留下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其他人也在房间外四周。按理说,如果两个当事人之间有任何事情发生,应当瞒不过她们的眼睛和耳朵,但事后书中并没有写到有任何人为此报了案。


  正是基于这一点,大多数对可卿和贾宝玉的关系持保留意见的同学,他们共同的一个认知就是:当此情形下,两个当事人没有单独的相处的机会,也就不可能有犯罪事实产生。


  这个结论下得太武断,究其原因,还是不知道秦可卿的真实身份,以己之心度人,低估了她的能量。《红楼梦》所写的是个等级社会,主子奴才是两条不相交的线。主子办正事,根本就视奴才为无物;奴才们就算看见听见,也知道该适时闭眼闭嘴。这方面的证据一抓一大把,第四十四回贾琏私会鲍二老婆,竟动用凤姐房里的丫头来望风,丫头会报信?告密?贾琏可没觉得有何不妥,而这丫头在凤姐杀到之时竟也帮他百般抵赖;第六十五回贾珍和尤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也是当着小丫头们的面,最后小丫头们看不过,识趣躲开。当然,可能是因为贾琏贾珍是男人,读者们没太在意;其实他们尚有人能管教,可卿在贾府可就逆天了。以她的强势地位,完全可以无视丫头们的存在,直当她们是透明人即可;识趣者多半会自动离开,又或者可以借故将她们支开,更可以为所欲为了。读者看书时就可发现,每次可卿出场,无不前呼后拥,她做任何事情,都逃不过旁人之眼,若在意这些下人的话,她就不可能红杏出墙了。


  其实丫头们看见听见,就算不能完全保守秘密,最多也就会在事后私下里传言几句,这个对可卿不足为虑,到时自然会有贾母贾珍等出来灭火,一旦有不利于可卿的敏感话题出现,一定会被封杀在萌芽之中!此案不见目击证人出现,除了可能是被作者和谐以外,更有可能的是被贾府上层给屏蔽了。事实上这样的流言早已存在,可卿扒灰养小叔子,宁府尽人皆知,但有贾珍等高层强力和谐,众人都三缄其口,敢当众说出来也只有焦大这个不识时务之人。看看焦大的下场,就知道在贾府是应该如何做下人的了。


  最给力的一点,就是犯罪实物证据。事后据贾宝玉大丫头袭人证实,贾宝玉的贴身衣裤内有刚刚发生过性行为的痕迹!有文字记录,无可抵赖!这是铁证,其它的神马都是浮云。这时就别再说什么曹雪芹见过弗洛伊德之类的笑话了,根本就很难使人相信。虽然当时没有及时将样品送去法医那里做基因检验,但专家推理,确定与可卿条件吻合无疑。因为事发后贾宝玉叫出了秦可卿的小名,而这小名贾府之中无人知道,排除了得自他人的可能性,这证明两个当事人肯定有过亲密接触,可作为补充证据。


  此案嫌疑人犯罪动机明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经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红楼梦》是已经被和谐过的作品,阅读时要注意分清梦与非梦的界限。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是与可卿还是与袭人,多少年来争论不休。其实在作者笔下,先后次序是明白无误的:与可卿是初试,与袭人是再试。只不过作者将与可卿云雨之情设置在梦中,但似梦非梦,瞒过了多少痴男怨女。其实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若按实写来,则显得可卿锋芒太盛,其后真实身份被和谐,这不通之处将如何去圆?托言于梦,虚虚实实之间将真相圆润托出,省却多少笔墨官司。作者虽然是托梦,读者却万不可将之当梦看,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方不失其本旨。


  据有关资料推算,事发当时两个当事人均未成年,秦可卿十五岁,贾宝玉仅有十岁而已(红楼人物年龄普遍偏低且多有矛盾之处,请勿以现代眼光来理解)。这是御姐与正太之间的危险游戏,可卿打开了贾宝玉的情欲之门,她的成就列表上又多了一个名字;贾宝玉从可卿身上领略到了人生的另一种乐趣,虽然他是被诱失身了,但貌似从未有过怨恨之意,还为她流泪甚至于吐血(秦可卿死时除了托梦于凤姐外,还给贾宝玉也托了个梦,梦醒后宝玉吐血。此梦因故被和谐)。正是:

  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

  贾宝玉与秦可卿初试云雨情,与袭人则是再试。


  《风月宝鉴》中的风月,以秦可卿为主,她的情路历程也算是丰富多彩了。另外贾瑞正照风月鉴,可认为是旁枝。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风月教主秦可卿身为红楼第一美人,自是绝色,但罔顾人伦,纵情声色,游戏人间。这么出格的行为注定会让旁人侧目,而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仅如此,她也给宁国府带来了灭顶之灾,贾珍所说“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的谶语,证实了宁国府最后结局是断子绝孙,这正符合秦可卿判词所说“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绝色加上灭门,她真可谓是“绝代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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